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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佛教的荣辱观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陈星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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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佛教的荣辱观
  《法音》杂志社 陈星桥
  2006年3月4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良好社会风尚,体现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上海市佛教协会积极响应,结合佛教的特点,向全市佛教四众弟子发出了“知荣辱,讲文明,树正信,促和谐”的倡议书,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研讨和宣传活动。今天由玉佛禅寺举办的“佛教伦理与和谐社会”学术研讨会,即是这系列活动的一部分,这无疑是一项积极而有重大意义的活动。借此殊胜的因缘,我想在这里谈谈荣辱观的本质内涵及佛教的荣辱观,向各位请教。
  一、荣辱观的本质内涵
  所谓荣辱,“荣”即光荣、荣誉,是情感上的一种满足感,“辱”即羞耻、耻辱,是道德行动主体的羞耻之心,它们构成行动主体的行动动机。孑L子说:“知耻近乎勇”,又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孟子认为凡人均有善端,所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荀子说:“人不知羞耻,乃不能成人。”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龚自珍说:“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近代维新名士康有为也认为羞耻心是“治(政)教之大故”。佛教认为人类具有“智慧、坚忍、惭愧”三大品质,是六道众生中最殊胜的,并将“惭耻”喻为最整洁庄严的服饰,如《佛遗教经》说:“惭耻之服,于诸庄严,最为第一。惭如铁钩,能制人非法,是故常当惭愧,无得暂替。若离惭耻,则失诸功德。有愧之人,则有善法;若无愧者,与诸禽兽无相异也。”
  由此可见,荣辱感是人类特有的一种心理活动和情感体验,是人们道德诉求的内在动力,是圣贤藉以行教化的一大枢机。也因此知耻心在中国传统道德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在长期的社会及文化发展过程中,各个时代、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各种宗教、各类社会,形成了不同的荣辱观,它们构成不同人群的一种集体无意识,成为反映人们的道德与价值取向、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种标尺,成为规范人们言行,乃至左右社会舆论的一种强大力量。现在借全国开展荣辱观教育的东风,我们在这里共同研究和努力发掘佛教的荣辱观,对于广大佛教徒“知荣辱,讲文明,树正信,促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佛教的两重荣辱观
  佛教不仅是一种哲理型的宗教,更是一种伦理道德型的宗教,正如《七佛通诫偈》所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因而佛教对于具有改过向善作用的荣辱意识非常重视,可以说是千方百计地加以发掘,积极引导。数以万卷的佛经详细描述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言行可说、应做,什么言行不可说、不应做;对于善或可说可做的功德之事,极尽赞叹、举扬,对于恶或不可说不应做的罪过之事,大加诃斥、贬抑。真是“世上好语佛说尽”,这对于广大佛教信徒荣辱观的建立,对于佛教文化背景下的社会荣辱观的形成,都有着深刻而巨大的影响。
  佛教的荣辱观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乎是非善恶的道德性荣辱观,一类是关乎穷通祸福得失的超脱性荣辱观。1、关于道德性荣辱观,佛教对其心理机制和作用有相当详细的描述。释道世集《诸经要集》卷9云:“夫理之所穷,唯善与恶。顾此二途,倏然易辩。幽则有罪福苦乐,显则有贤愚荣辱。爱荣憎辱,趣乐背苦,含识所必同也。”《广弘明集》卷10谓:“夫化由道洽,政以礼成,荣辱所示君子,刑罚所御小人。”佛教通常用“惭愧”表示耻辱之感,认为“惭”和“愧”是11种善心所中的两种,而“无惭”、“无愧”是26种烦恼心所中的两种。《俱舍论》卷4对惭愧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谓崇敬诸功德及有德者之心为“惭”,怖罪之心为“愧”;第二种解释谓自省所造之罪恶而感羞耻之心为“惭”,以自己所造之罪面对他人时引以为耻之心为“愧”。《北本大般涅槃经》卷19载,“惭”是自己不造罪,“愧”是不教他人造罪;“惭”是自心中感觉羞耻,“愧”是自己之罪向他人披露时,感觉很羞耻;“惭”是对人之羞耻心,“愧”是对天之羞耻心。
  不少人学佛,由于缺乏惭愧心,知而不能行,常为名、利、情所困,引起极大的困扰与不幸,所以培植惭愧心,以种种方便忏悔业障,就很重要。《大智度论》卷3说,僧侣若依品位,分为四类,而首屈一指即是惭愧僧,因为他能持戒不破,身口清净,能分辨好丑,具足惭愧心与羞耻心。佛陀曾应阿耨达龙王的央求,讲述无欲之法,并谓诸菩萨,若要修持清净行,当得十六种大力来调摄身心,有一项是惭愧力,意指菩萨有了惭愧心,才能远离一切罪业,兴起各种善法。近代高僧印光法师就自号“常惭愧僧”,他在其《德育启蒙》中专门列有“知耻”一章,谓“耻之一字,其利无穷,有与圣近,无与兽同。惭耻之服,无得暂卸,我佛训诲,庄严第一。”另外,佛教还为那些业障重、惭愧心力不足的人制订了各种忏悔的方法或仪轨,如有针对性的礼佛、念佛,诵经、持咒,布施、放生,受戒、坐禅等等。《慈悲水忏法》卷下:“经中佛说有二种健儿:一者自不作罪,二者作已能悔。又云:有二种白法,能为众生灭除众障。一者惭自不作恶,二者愧不令他作。有惭愧者可名为人,若不惭愧与诸禽兽不相异也。是故今日至诚归依于佛,如法忏悔……。”
  2、关于超脱性荣辱观,佛教作为一种出世性的宗教,对于世俗的所谓苦、乐、利、衰、称、讥、毁、誉,持一种超然的态度,要求尽力看破、放下,难忍能忍,乃至做到“八风吹不动”。如《菩萨璎珞经》卷7:“立志度无极,受形虽被谤,不为荣辱屈,故号人中尊。”三论宗吉藏撰《维摩经义疏》卷6:“于诸荣辱,心无忧喜,不轻未学,敬学如佛。”禅宗达摩祖师“二人四行”谓:“云何报怨行?修道行人,若受苦时,当自念言:我从往昔无数劫中,弃本逐末,流浪诸有,多起怨憎,违害无限。今虽无犯,是我宿殃恶业果熟,非天非人所能见与。甘心忍受,都无怨诉。经云:逢苦不忧。何以故?识达本故。此心生时,与理相应。体怨进道,是故说言报怨行。第二随缘行者,众生无我,并缘业所转。苦乐齐受,皆从缘生。若得胜报荣誉等事,是我过去宿因所感。今方得之,缘尽还无,何喜之有?得失从缘,心无增减,喜风不动,冥顺于道,是故说言随缘行。”《永嘉证道歌》也云:“自从顿悟了无生,于诸荣辱何忧喜。”道宣律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云:“得失荣辱皆本业缘,违顺风来故无忻戚也。”相传苏东坡曾撰一偈赞佛:“巍巍丈六身,毫光照大干,八风吹不动,端坐紫金莲。”
  在上述两类佛教荣辱观中,道德性荣辱观是基础,是人世的、有为性的荣辱观,它主要建立于佛教因果观念的基础上;超脱性荣辱观是出世的、无为性的荣辱观,它主要建立于佛教般若思想的基础上。二者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在相当程度上摆脱了世俗荣辱观中义与利的矛盾,从而使佛教徒的道德修养更上一层楼。由此可见,佛教荣辱观具有深刻的信仰基础和理论基础,不同于一般世俗的荣辱观。从信仰层面来说,佛教徒对佛陀伟大人格的崇敬和对佛陀关于是非善恶的教诫的信奉等,成为他们心中的一种神圣的道德标尺。从理论层面来说,普通佛教徒以佛教因果报应思想理论为其荣辱观的内在动力和价值支撑,同时结合了世俗社会基本的是非善恶道德评价体系,而高僧大德除此之外,更以佛教的般若思想为依托,通过对二元对立世界的超越,追求着精神的和谐、自足与不朽。
  三、树立正确荣辱观的意义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历代无不以仁义为根本的伦理道德立国,维系世道人心。但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由于国家积贫积弱,西学东渐,使绵延数千年的中华传统思想道德体系受到极大冲击改革开放以后,全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大一波的西学东渐随着商品经济大潮而到来,民众的思想、道德观念日趋多元,同时也出现了精神空虚、道德失范、是非不分、荣辱颠倒的现象。2006年《人民日报》3月24日发表评论员文章,批评当前一些’是非不明、荣辱颠倒的现象,指出:比如不以荣为荣:热爱祖国被视为“假做作”,服务群众被视为“爱逞能”,崇尚科学被视为“书呆子”,辛勤劳动被视为“没本事”,团结互助被视为“冒傻气”,诚实守信被视为“老古板”,遵纪守法被视为“不开窍”,艰苦奋斗被视为“老保守”,如此等等。再比如,不以耻为耻:危害祖国成了“斗士”,背离人民成了“本事”,愚昧无知成了“时尚”,好逸恶劳成了“潇洒”,损人利己成了“能耐”,见利忘义成了“聪明”,违法乱纪成了“勇敢”,骄奢淫逸成了“荣耀”,如此等等。
  这种现象的背后,既有着深层的认识问题,更有着现实的利益问题。正是因为这样一些是非不明、荣辱颠倒的观念和现象,严重毒化了社会风气,胡锦涛主席将中华道德传统和当前社会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主席的这一号召,得到了包括佛教界在内的全国各界人士的积极响应。我以为,凡有正义感的公民,包括佛教徒在内,都会赞同这一“荣辱观”,因为它对于树立正气、匡正世风、和谐社会大有裨益。不过从佛教徒来说,仅仅遵循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不够的,还应当树立符合自己信仰、要求更高的佛教荣辱观,这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并不矛盾,二者完全可以相辅相成。
  当代佛教界也面临着商品经济大潮的严重冲击。赵朴初1993年在《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的报告中尖锐地指出:“当今中国佛教从自身建设来说,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对外开放、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腐朽思想的泛起是难以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佛教界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淡化,戒律松弛;有些人道风败坏,结党营私,追名逐利,奢侈享乐乃至腐化堕落;个别寺院的极少数僧人甚至有违法乱纪、刑事犯罪的行为。这种腐败邪恶的风气严重侵蚀着我们佛教的肌体,极大地损害了我们佛教的形象和声誉,如果任其蔓延,势必葬送我们的佛教事业。如何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形势下,保持佛教的清净庄严和佛教徒的正信正行,从而发挥佛教的优势,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这是当今佛教界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从这年开始,中国佛教协会就一再强调加强佛教的自身建设,并为此作了大量的工作。2006年7月11日,中国佛教协会在云南省大理市召开了“贯彻首届世界佛教论坛共识座谈会”,就特别强调了加强佛教的信仰建设和道风建设,同时指出:“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的”‘八荣八耻”’荣辱观,把它落实到加强佛教的自身建设之中,并结合佛教界的现状,针对佛教自身建设中应注意的问题,用佛教的术语来表达我们佛教徒的荣辱观:以爱国爱教为荣,离经叛道为耻;以勤修三学为荣,犯戒空谈为耻;以禅悦法喜为荣,低级趣味为耻;以谦虚惭愧为荣,侨慢浮躁为耻;以感恩随喜为荣,贪著嫉妒为耻;以和合大众为荣,拉帮结派为耻;以培德惜福为荣,奢侈放逸为耻;以利乐有情为荣,损人利己为耻。”我认为适时地提出了佛教的“八荣八耻”荣辱观,这对于我们加深认识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佛教荣辱观,进一步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提高佛教四众弟子的整体素质,无疑会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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