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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诚法师:充分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8日
来源:不详   作者:学诚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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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从宗教的角度思考和谐社会,我们会清晰地领会和谐社会也是宗教梦寐以求的社会理想;如果我们从和谐社会的角度观察宗教,我们也会清楚地发现宗教也是和谐社会不可替代的精神资源。因此我们的历史使命是让社会因宗教的存在而更加和谐;让宗教因社会的和谐而更加圣洁、更加祥和。

   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动力,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去凝聚社会各阶层的有生力量,去协调社会各群体的利益关系,去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则必须继承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吸收世界各民族的优秀文明成果,博采众长,为我所用,共同构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伟大殿堂。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应该把宗教文明纳入其中,这对全国一亿多的宗教信徒来说将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用宗教道德去“圣化”宗教徒的世俗道德,用宗教道德去提升宗教徒的道德境界。如佛教以“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为基本道德准则,构筑了一整套完整严密的道德体系,基督教以爱为核心构筑了完备系统的道德体系,伊斯兰教、道教也不例外。这些宗教道德对宗教徒的道德素养的培育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对宗教徒以高尚的宗教道德和宗教情操融入社会、奉献社会、服务社会,积极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更有着不同凡响的意义。

   社会的和谐与美好,是人类的本能需求。因为每一个人都希望离开痛苦,得到安乐,这是人类的永恒追求。在如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息息相关的全球化时代,我们生存的社会环境直接影响乃至决定着我们的苦乐,只有和谐社会才有可能带给我们更多的真正安乐。

   中国人奉为至圣先师的孔老夫子毕生追求的理想是“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佛教提倡行菩萨道,建设十善社会,最终成就圆满的佛国净土。这都与我们国家今天所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有着极相符顺的旨趣。佛教传入我国,渐渐与中国传统文化融为一体,成为华夏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历史上有许许多多的高僧大德,他们的宗教追求和实践,对国家、社会都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给人民带来了真实的利益。例如,玄奘大师,不远万里,历尽千辛万苦赴印度取经,促进两国文化的沟通、传播与交流;翻译经典,弘扬佛法,对当时唐朝的社会安定、经济繁荣和文化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鉴真大师不惜生命,六次东渡,历尽艰辛,终于成功地把佛法传播到了日本,而且还将唐朝的文化、艺术、建筑、医药、科技等带到日本,大大地促进了整个日本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被誉为日本文化的大恩人。

   太虚大师、赵朴初居士等所极力倡导的“人间佛教”理念,被誉为“20世纪中国佛教最宝贵的智慧结晶”,经过近一个世纪的探讨、实践和弘扬,已经获得佛教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和赞许。

   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断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落实,佛教有利于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积极因素不断得到重视,佛教的社会作用不断得到发挥,中国佛教事业的发展能够很好地圆融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佛教自身建设、弘法利生和社会慈善事业,以及进行对外友好交往与海外联谊等工作,都已经并且将继续为社会的和谐安定繁荣,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人间佛教”要实现的目标是建设人间净土,在现前的缘起下,我们响应党中央所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在方向目标和内涵上与建设人间净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我们从佛教界在2004年成功举办的几件大事中就可以看到佛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去年大陆佛教音乐团和台湾佛光山梵呗赞颂团首次组成中华佛教音乐展演团,分两个阶段赴台湾、澳门、香港地区和美国、加拿大进行了九场联合演出,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获得圆满成功。这次活动对弘扬佛教文化、加深两岸佛教徒的民族感情和法缘血缘关系、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产生了积极作用,同时向世界展示了海峡两岸佛教界的团结与融合,有力地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走向世界的步伐。

   去年十月,第七次中韩日三国佛教友好交流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取得了重要成果。会议高度评价了中韩日三国佛教“黄金纽带”的关系对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的重要意义。会议以“黄金纽带”的新构想为主题,全面系统地总结了三国友好交流会议创办十年来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基本经验,海峡两岸四地(大陆、香港、澳门、台湾)佛教高僧提出适时在中国举办“世界佛教论坛”的倡议,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赞同和积极响应。

   去年12月26日,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附近海域发生强烈地震,引发巨大海啸,波及南亚和非洲12个国家和地区,造成20多万人死亡,数百万人流离失所。12月28日,中国佛教协会迅即向受灾国家的佛教组织致电表示亲切慰问,同时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和各大寺院发出紧急通知,号召全国佛教四众弟子为遭受地震海啸的遇难者和灾民举行超度、消灾祈福法会,并踊跃捐款,奉献爱心。2005年1月1日,中国佛教协会在北京西山灵光寺隆重举行海峡两岸百寺千僧捐款千万救苦救难消灾祈福大法会。有关领导,各界人土,海峡两岸高僧大德、四众弟子近万人冒着严寒参加了法会,现场收到捐款993万元,全部交给中国红十字会转交受灾各国的灾民。在全国各社会团体中,中国佛教协会是第一个举行消灾祈福法会并号召捐款的,所捐出的款额也是当时中国红十字会收到的最大一笔。这一善举在社会上带了一个好头,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佛教寺院既是出家僧侣修行办道的宝地,也是广大善男信女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可以丰富信教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人们领略和体验寺院的古朴、安宁与祥和,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身心得到舒缓调节。佛教寺院更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人们在这里可以得到传统文化的熏陶,使之进一步了解认识佛教,领受古圣先贤的智慧启迪,让心灵得到滋润,化解开内心的矛盾和痛苦。作为管理寺院、住持佛法的出家僧众,我们要让这些正面积极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这本身即是在维护人们心灵的和善、社会的和谐。

   对佛教广大四众弟子的教育、引导、帮助,是我们最重要的工作环节。首先是对出家僧侣的培养,透过对佛教经典的讲解与学习,以及长期持久的宗教生活实践,将寺院内的僧众培养成为有智慧、有慈悲心、有适应社会能力的优秀教职人员。其次,对在家佛教信众的教育是僧团必须要做的弘法利生的主要工作。我们教育在家信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在社会实践中体现佛陀清净圆满的教诲———“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用五戒十善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在家佛教徒由内在的信仰而启发善良的行为,对于个人、家庭、社会,都是在营造和谐与美好的氛围。我们还积极引导全国各大寺院在佛教的传统节日,举办各种法会,如放生法会,可以影响、教育人们尊重生命,爱护生命,保护环境,让人与自然相互和谐,让有情的生命世界相互和谐。通过法会,我们引导、教育佛教四众弟子并且影响所有来参加法会的人,实践与人为善,净化烦恼,提升心灵。有了和善的心灵,才会有和美的人生与和睦的家庭,才能构建和谐的社会。

   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进一步扩展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族群、各个行业之间的和谐。对于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儒家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佛教《本生经》里说:“生命是同一的,痛苦的根源都一样,谁也不会用自己的一只手伤害另一只手,那样他自己会感到痛苦。”宗教大多具有教导人们与他人和谐相处、平等对待、理解宽容、慈悲博爱的教谕,中国的广大信徒用自己的行动证实了这个真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宗教界始终都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宗教要在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产生影响、做出贡献,就必须紧跟时代发展的脉搏,贴近当代中国的实际,关切社会发展所产生的种种问题,回应时代进步所提出的重大课题。关心社会、关心民生、同时关注自身建设、关注宗教情操和宗教道德的培养,这样才能积极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奉献力量,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宗教得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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