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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宗教信仰与西藏佛教近况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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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藏族传统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的藏传佛教,是中国佛教三大派系之一,是佛教与西藏本土宗教相结合的一种宗教形式。吐蕃时期开始由天竺和汉地传入,形成于10世纪后期的西藏,13世纪中叶开始向蒙古和内地流传,因此除了藏族以外,蒙古、土、裕固、纳西等民族也信奉藏传佛教。汉语俗称“喇嘛教”。
  藏传佛教经历了两个历史发展阶段。自7世纪中期至吐蕃王朝末代赞普朗达玛禁佛时期,称为“前弘期”;接着在一个多世纪里,佛教在吐蕃(西藏)本土基本绝传,称为“黑暗期”;而从10世纪后期(978年)藏传佛教在吐蕃基本形成开始,则进入了“后弘期”。
  藏传佛教有以下主要特点:(一)在信仰抉择上,侧重密宗。(二)传承各异,仪轨复杂繁多。主要有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噶当派等前期四大派,还有希解、觉宇、觉囊等较小的派别。其中噶举派又分为香巴噶举和塔波噶举两大系统。塔波喝举又分为“四大支”和“八小支”等众多派别。(三)喇嘛享有特殊地位,成为整个藏传佛教组织系统的核心,佛教徒们对喇嘛往往敬若神灵。(四)藏传佛教在十分独特的活佛转世过程中曾产生达赖喇嘛的政教合一统治模式.
  藏语称“苯波”,俗称“黑教”,是西藏古代的一种原始宗教。最初流行于后藏阿里一带,后传到西藏各地。其特点是崇奉天地、山林、水泽的神鬼精灵和自然物,尚巫术,在吐蕃王朝前期曾占统治地位。7世纪佛教传入后,苯教与佛教长期斗争,8世纪后,吐蕃王室兴佛抑苯,苯教势力渐衰。后吸收佛教部分内容,成为类似佛教的一个教派。一般把受佛教影响较深、变化较大的称为“白苯波”,把处于偏僻地区、保持原来特点较多的称为“黑苯波”。
  俗称“喇嘛教”,佛教的一支。主要在藏族地区形成和发展,是西藏地方化了的佛教。7世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信奉佛教。佛教在同当地苯教的长期斗争中得到很大发展。到9世纪中叶,赞普朗达玛兴苯灭佛,是谓“前弘期佛教”。10世纪末,佛教在藏区得到复兴,是谓“后弘期佛教”之始。13世纪后期在元朝的扶植下,上层喇嘛开始掌握西藏地方政权,并传入蒙古族地区。藏传佛教有译为藏文的完整的三藏经典。有其独具特色的许多教派,主要有宁玛派(红教)、噶当派、萨迦派(花教)、噶举派(白教)、格鲁派(黄教)。在中国主要传播于藏、蒙古、土、裕固、纳西等民族地区。
  宁玛派(红教) 
  藏传佛教派别之一。宁玛,“古旧”之意。由同出于索尔家族而合成为“三索尔”的索尔波且·释迦生、索尔·喜饶扎巴、索尔·卓浦巴以及绒·却吉桑波等西藏僧人创立,奉8世纪入藏传教的天竹僧俩莲花生为祖师。因信奉旧密咒,与当时奉行“新法”的其他教派相对而言,故称“宁玛派”,因该派僧人戴红帽,故又俗称“红教”。
  噶当派
  藏传佛教派别之一。“噶”,藏语意为“佛语”;“当”,意为“教授”或“教诫”。为11世纪中叶西藏僧人仲敦巴所创。仲敦巴曾拜印度僧人阿底峡为师,学到显密各种教法。后仲敦巴继承其衣钵,继续收徒传法,并于1056年建热振寺,后自成一派。因该派认为一切佛语都是对信徒的教诫,故称噶当派。15世纪初,宗喀巴以此教义为基础创立了格鲁派,亦称“新噶当派”,噶当派遂并入格鲁派。
  噶举派
  藏传佛教派别之一,俗称“白教”。11世纪时由西藏僧人玛尔巴(1012-1097)创立。因重视口授(藏语:噶)密法的传承(藏语:举),故称噶举派。后在发展中融合噶当派教义,成为有势力的教派。支系甚多,其中帕竹噶举、噶玛噶举的上层曾先后受元、明王朝的册封,继萨迦派之后相继执掌西藏地方政权。清代黄教(格鲁派)得势,该派渐衰,只止、噶玛、达城、主巴四支保有一定宗教势力。
  格鲁派
  藏传佛教派别之一,俗称“黄教”。宗喀巴(1357-1419)创立。针对当时在西藏占统治地位的萨迦派、噶举派戒律废弛,社会信誉低落的情况,他倡导宗教改革,主张僧侣严守戒律、独身不娶、不饮酒、戒杀生,严格寺院的组织和管理制度;弘倡显宗和密宗二者并重,强调先显后密的修行次第,故该派被称为“格鲁派”(意为“善规”)。15世纪以后,该派势力日益扩大。该派采用活佛转世制度,有达赖、班禅两大活佛转世系统。清初,五世达赖阿旺罗桑嘉措和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借助蒙古和硕特部首领顾实(固始)汗的兵力击败了各敌对势力。清顺治九年(1652)五世达赖亲赴北京朝觐,次年受清廷册封,取得藏蒙佛教各派首领地位。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五世班禅罗桑益希又受册封。在清廷的大力扶持下该派成为西藏地方的执政教派。黄教的寺院遍布藏区,著名的寺院有拉萨的甘丹寺、色拉寺、哲蚌寺,日喀则的扎什仑布寺,昌都的昌都寺,甘肃的拉卜楞寺和青海的塔尔寺等。
  萨迦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俗称“花教”。1073年贡却杰波在后藏萨迦建寺弘法,以此为主寺,收徒传法,逐渐形成萨迦派。其特点是传授显密教法,不禁僧侣娶妻。惟规定生子后不再接近女人等。至元朝势力最盛,萨迦第五祖八思巴被元世祖忽必烈封为“大元帝师”、“大宝法王”,并授予其统领西藏政教大权,为西藏地方僧侣贵族统治之始。至元末,其地位被噶举派取代,仅保留着萨迦地方的政教权力.
  藏传佛教名词简解
  活佛
  藏传佛教名词。藏语为“朱古”,意为神佛化现为肉身。通称该教中根据转世制度取得寺庙首领地位的继承人。另外,在旧小说中对济世救人的僧人也称活佛。
  甘丹墀巴
  亦称“墀仁波且”,一译“甘丹法王”,藏传佛教僧取名。为宗喀巴在甘丹寺的法座继承者的专称,在格鲁派中地位仅次于达赖喇嘛和班禅,任期7年,常住甘丹寺。只有考取“拉然巴格西”,进密宗学院深造,并且在上下密院逐级升任法台后才有资格被推选任此职。
  喇嘛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藏传佛教对高僧的尊称。原指有地位、有学问、有较深修养而能为人师表、领人进行修行的僧人,但汉族常把蒙藏僧人统称为“喇嘛”,上至达赖、班禅,下至一般僧侣,皆可以此称之
  六字真言
  藏传佛教名词。指唵、嘛、呢、叭、咪、吽六个字,据说是佛教秘密莲花部之“根本真言”。藏传佛教把此六字看作经典的根源,主张信徒循环往复持诵思维,念念不忘。认为这样方能积功德,“功德完满”,可得解脱。
  金瓶掣签
  清代对藏传佛教大活佛转世规定的抽签法。乾隆五十七年(1792)特颁发两金瓶,一置北京雍和宫,一置拉萨大昭寺,凡在理藩院注册的藏传佛教蒙、藏大活佛,如章嘉呼图克图、哲布尊丹巴、达赖、班禅等转世时,均须将寻得的若干“灵童”的名字写于象牙签上,置于金瓶中,由理藩院尚书在雍和宫或由驻藏大臣在大昭寺监督抽签掣定。此后遂成定制。
  转世
  藏传佛教寺院为解决其首领的继承而设立的一种制度。取佛教灵魂转世、生死轮回之说,始于13世纪的噶举派噶玛巴支系。格鲁派兴起后,因严禁僧人娶妻,亦采用这一制度解决宗教领袖的继承问题,始于达赖三世索南嘉措。转世者被称为“活佛”。凡活佛圆寂后寺院上层通过占卜、降神等仪式,寻觅在活佛圆寂的同时出生的若干婴童。从中选定一个“灵童”作为他的转世,并迎入寺中继承其宗教地位。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规定用"金瓶掣签"法确定在理藩院注册的大活佛的转世。其他大小寺庙稍有声望的喇嘛,则可自行寻觅“灵童”作为转世,遂出现众多的大小活佛。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政府对境内信教群众的基本政策。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各级机构认真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受到广大僧俗群众的赞扬。现在,西藏人民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享有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充分自由。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西藏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遭到破坏,宗教活动场所及设施受到严重损坏。“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西藏自治区全面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相继恢复和新成立了宗教机构,恢复了一批传统的民族宗教节日,新增了众多宗教场所。近期,西藏自治区开放的大小寺庙和其他宗教活动场所共有1400多处,住寺僧尼共约34000人。10多年来,国家向西藏自治区拨出大量专款,用于实施和落实宗教政策,维修了建于7世纪的大昭寺、8世纪吐蕃王兴建的桑耶寺以及藏传佛教格鲁派四大名寺--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和扎什伦布寺。
  1988年10月,国务院决定拨专款5300万元维修布达拉宫,这是中国维修文物耗资最大的一项工程。资助专款670万元、黄金111千克、白银2000多千克及大量珠宝,修复了五世至九世班禅灵塔、祀殿。1990年6月,国务院批准在扎什伦布寺修建十世班禅金质灵塔寺殿,并拨款6400多万元专款、600多千克黄金、500多千克白银以及其它各种材料。1994年,政府又拨出2000万元专款继续修复甘丹寺。此外,不同教派的主寺如热振寺、楚布寺、直贡寺、达垅寺、类乌齐寺、桑顶寺、夏鲁寺、白居寺、强巴林寺、敏珠林寺等都修缮一新。为满足僧俗群众宗教生活的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还设法多方寻找“文革”中寺庙散失的金银佛像、法器、唐卡、经书以及各类珠宝等宗教用品,现已送回各寺庙铜佛、法器近3万件,重达37万多千克,制作了甘丹寺的金汁藏文《甘珠尔》等经卷500多套,整理了布达拉宫大量的经书。在政府的协助下,寺庙还全面恢复了佛像、唐卡的绘制和佛教经书的印刷。1984年,西藏自治区政府拨出专款50万元,资助西藏佛协开办拉萨印经院。现已印出数千部《甘珠尔》藏文大藏经,供区内外各藏语系佛教寺庙僧人学习使用。1990年,于政府资助下,在拉萨木如寺开始刻制十三世达赖喇嘛想要刻制而未能付诸实施的《丹珠尔》藏文大藏经拉萨版。
  西藏佛教协会还创办了《西藏佛教》藏文刊物,专门登载佛学研究和寺庙历史的研究文章,并先后整理出版了大量宗教著作。中央政府还出巨资,组织著名专家和宗教大师,对《大藏经》进行全面、系统的校勘。为提高学经僧人的宗教学识,1983年自治区佛协创办西藏佛学院,1987年2月,十世班禅又亲自主持筹办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并担任院长。同时,西藏佛教机构还组织宗教界人士出国进行考察和学术交流,同时接待外国前来西藏朝佛、参观、考察的团体和个人。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寺庙主持人特有的传承方式,“文革”以后,这一方式得到恢复,在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关怀、支持下,一些寺庙开始办理寺庙圆寂活佛的转世活动,都圆满完成。十世班禅于1989年1月28日在西藏圆寂,国务院立即做出了《关于第十世班禅大师治丧和转世的决定》。明确宣布要参照历史定制,并按照藏传佛教仪轨办理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等事宜,报国务院批准。经过6年对灵童的寻访,1995年11月29日,按照藏传佛教仪轨和历史定制,经金瓶掣签,藏北嘉黎县的6岁灵童坚赞诺布,被认定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真身。随即,中央政府特准坚赞诺布为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
  1995年12月8日,第十一世班禅坐床典礼在日喀则市扎什伦布寺举行,中央政府代表向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颁授了金册、金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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