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竺道生片语节选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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竺道生片语节选
  ◎ 当知释迦泥曰不久,乃远属物心,笃其求法耳。《妙法莲花经 疏》
  ◎ 妙者,若论如来吐言陈教,何经非妙,所以此经偏言妙者,以昔权三之说非实,今云无三,斯则言当里惬,无昔虚伪,谓之妙耳。法者,体无非法,真莫过焉。《妙法莲花经疏》
  ◎ 莲花者,嗟兹经也,然器象之妙,莫逾莲华,莲华之美,荣在始敷,始敷之盛,则子盈余内,色香味足,谓之分陀利,无三之唱,事同之地,虚谈既亡,真言存焉,诚言既播,归一之实,显乎其中矣。《妙法莲花经疏》
  ◎ 明圣人非自欲三教,但众生秽浊,难以一悟,故为说三乘,出不获己,岂欲尔乎?《妙法莲花经疏》
  ◎ 垢实无也,在妄想中是垢耳,若无妄想,垢即净也。妄想者妄分别之想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或夫即我者,或即以身为我,或谓身中有我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今推身为理,唯以四大合成,无复别法。《大正藏?卷三十八》
  ◎ 合成身者,明其为因也,言但者,因中无我也,起者是果也,言唯者,果中亦无我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苟云处中为主之以,然则无主,则我无中矣,身为一也,我亦一也,苟云即是身是之也;然无我则我不即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凡爱身者起于著我,苟是无常而苦,岂有宰之者乎?若无宰于内,复何以致恋哉?《大正藏?卷三十八》
  ◎ 有我之情,自外诸法,皆以为我之所有,我之所有是对我之法。《大正藏?卷三十八》
  ◎ 有相则有对,有对则为二,不系一与三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前诸菩萨各说不二之义,似有不二可说,若有不二可说者,即复是对一,为不二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向以诸法如幻,明无文字。《大正藏?卷三十八》
  ◎ 言我在人中有福,又资智慧之明,犹尚有苦如是,况三恶道中无福慧者,但念恶趣者,夫在生死皆不免之。《大正藏?卷三十八》
  ◎ 设身有苦,以念恶趣众生而拔济之。《大正藏?卷三十八》
  ◎ 二乘虽有四谛,以无真实惑,成八倒虚空之惑也,纵令得解,非大乘也。《大正藏?卷三十七》
  ◎ 如菟马者二乘观也,菟马渡河,不得河底,以况众生无明所覆,不见理也。《大正藏?卷三十七》
  ◎ 迹顺其情,实得牵出苦处,方便之极也。《妙法莲花经疏》
  ◎ 譬如三千,乖理为惑,惑必万殊,反则悟理,理必无二,如来道一,物乖谓三,三出物情,理则常一,如云雨是一,而药木万殊,万殊在于药木,岂云雨然乎?《妙法莲花经疏》
  ◎ 三界之法,非实理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实相,无二乘之伪,唯一乘实也。《妙法莲花经疏》
  ◎ 苟有恋生畏死之情,必以增生死也,是以同道之体,宜相慰谕,慰谕之方,除其此怀,此怀若除,生死几乎息矣。《大正藏?卷三十八》
  ◎ 有我知情,自外诸法,皆以为我之所有,我之所有是对我之法,我既已无,所有岂独存乎?今言要当离二事,相对为二,然后是离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如法不如法,出惑想之情耳,非华理然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对惑本出人耳,彼罪岂当有哉?苟能体之,不复字缚于罪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颠倒,正反实也,为不实矣。《大正藏?卷三十八》
  ◎ 众生病亦非真非有者,云彼不悟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又无所病也,既无所病,病幼无矣。《大正藏?卷三十八》
  ◎ 故言以一大事出现,欲令众生开佛之建故……良由众生本有佛之见分,但为垢障不现耳,佛为开除,则得成之。《妙法莲花经疏》
  ◎ 欲示众生佛之知见,向言本有其分,由今教而成,成若由教,则是外示,示必使悟,悟必入其道矣。《妙法莲花经疏》
  ◎ 佛性是种生义,故是因非果也。《大正藏?卷三十七》
  ◎ 十二因缘为中道,明众生是本有也,若常则不应有苦,若断则无成佛之理,如是中道观者,则见佛性也。《大正藏?卷三十七》
  ◎ 即生死为中道,明本有也。《大正藏?卷三十七》
  ◎ 智解十二因缘,是因佛性也,今分为二,以理由解得,从理故成佛果,理为佛因也,解即得理,解为理因,是谓因之因也。《大正藏?卷三十七》
  ◎ 众生心相无垢,理不得异,但见与不见殊耳。《大正藏?卷三十八》
  ◎ 即无能为宰,我身合有耶?《大正藏?卷三十八》
  ◎ 若能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大正藏?卷三十八》
  ◎ 夫体法者,冥合自然,一切诸佛莫不皆然,所以法为佛性也。《大正藏?卷三十七》
  ◎ 法有二种,众生空,法空。《大正藏?卷三十八》
  ◎ 佛者谓觉,觉悟生死。《妙法莲花经疏》
  ◎ 夫大乘之悟,本不近舍生死,远更求之也,斯为在生死事中,即用其实为物矣。《大正藏?卷三十八》
  ◎ 以体法为佛,不可离法有佛也,若不离法有佛,是法也,然则佛亦法矣。《大正藏?卷三十八》
  ◎ 若有人佛者,便应从四大起而有也,夫从四大起而有者,是生死人也。佛不然矣。《大正藏?卷三十八》
  ◎ 人佛者,五阴合成耳,若有,便应色即是佛;若色不即是佛,便应色外有佛也。色外有佛又有三种:佛在色中、色在佛中、色属佛也。若色即是佛不应待四也;若色外有佛不应待色也;若色中有佛,佛无常矣;若佛中有色,佛有分矣;若色属佛色不可变矣。《大正藏?卷三十八》
  ◎ 法身真实,丈六应假。《大正藏?卷三十八》
  ◎ 夫国土者是众生封疆之域,其中无秽,谓之为净。《大正藏?卷三十八》
  ◎ 既见佛之不在,良以众生秽恶,以秽不在,则无秽必在。无必在秽,故寄七珍明之。寄之珍明之者,明无石沙之秽耳。《妙法莲花经疏》
  ◎ 若不调伏,无七珍土矣。《大正藏?卷三十八》
  ◎ 夫色身佛者,皆应现而有,无定实形,形苟不实,岂寿哉?……是以极设长寿,言伽耶是之,若伽耶是者,非复伽耶,伽耶既非,彼长寿岂是乎?《妙法莲花经疏》
  ◎ 寿命是宿行之报,生死之法,夫有寿命之垢,则有生死之累,于累既离,以验无寿命者,乃谕明也。《大正藏?卷三十七》
  ◎ 佛种从缘起,佛缘理生,理既无二,岂容有三,是故一乘耳。《妙法莲花经疏》
  ◎ 佛为一极,表一而出也,理苟有三,圣亦可为三而出, 但理中无三, 唯妙一而已。《妙法莲花经疏》
  ◎ 乖理为惑,惑必万殊,反而悟理,理必无二,如来道一,物乖为三,三出物情,理则常一,如云雨是一,而药木万殊,万殊在乎药木,岂云雨然乎。《妙法莲花经疏》
  ◎ 夫称顿者,明理不可分,悟语极照。以不二之悟,符不二之理,理智恚释,谓之顿悟。《妙法莲花经疏》
  ◎ 夫真理自然,悟亦冥符,真则无差,悟岂容易,不易之体, 为湛然常照,但从迷乖之,事未在我耳。《大正藏?卷三十七》
  ◎ 一念无不知者,始乎大悟时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见解名悟,闻解名信,信解非真,悟发信谢。《卍续藏一五○册》
  ◎ 苟若不知,焉能有信?然则由教而信,非不知也。但资彼之知,理在我表。资彼可以至我,庸得无功于日进?未是我知,何由有分于入照?岂不以见理于外,非复全昧。知不自中,未为能照耶。《广弘明集卷二十一,大正藏?卷五二》
  ◎ 夫大乘之悟,本不近舍生死,远更求之也。斯为在生死事中,即用其实为悟矣。苟在其事,而变其实为悟始者,岂非佛之萌芽,起于生死事哉。《大正藏?卷三十八》
  ◎ 以佛所说为证,真实之理,本不变也,唯从说者,得悟乃知之耳,所说之理,既不可变,明知其悟,亦湛然常存也。《大正藏?卷三十七》
  ◎ 真理自然,悟亦冥符。《大正藏?卷三十七》
  ◎ 居极而言,佛是常故,能施人常,就菩萨为论,体迹未极,交是有须,若必有须,何得忽从粗形,顿成妙常耶。《大正藏?卷三十七》
  ◎ 夫从惑有身,身心起惑,何由能反,要从师乃悟,而受悟有解,惑则冥伏,冥伏不起,亦名为灭,而未永灭,若至于无师,然后都尽,谓究竟断矣。《大正藏?卷三十七》
  ◎ 七日之内,必有所得矣,然一食之悟,亦不得有二阶进也,止一生补处者 (此句有疑问),佛无因得故也,无生菩萨及正位之人,岂复假外方得进哉。《大正藏?卷三十八》
  ◎ 夫佛身者丈六体也,丈六体者从法身出也……法身真实丈六应假。《大正藏?卷三十八》
  ◎ 丈六之与八尺皆是众生心水中佛也,佛常无形岂有二哉。《大正藏?卷三十八》
  ◎ 过去若有便应更来,然其不来,明知佛不在过去矣。未来若有便应即去,然其不去,明知佛不在未来矣。现在若有便应有住,然其不在,明知佛不在现在矣。《大正藏?卷三十八》
  ◎ 既以思欲为原,便不出三界。三界是病之境也。佛为悟理之体,超越其域,应有何病耶。《大正藏?卷三十八》
  ◎ 悟夫法者封惑永尽,仿□亦除,妙绝三界之表,理冥无形之境。形既已无,故能无不形,三界既绝,故能无不界。《大正藏?卷三十八》
  ◎ 夫国土者是众生封疆之域,其中无秽谓之为净,无秽为无,封疆为有,有生于惑,无生于解,其解若成,其惑方尽。《大正藏?卷三十八》
  ◎ 事象方成,累之所得。圣既会理,则纤尔累亡。累亡故岂容有国土者乎?《卍续藏一五○册》
  ◎ 净土行者,行致净土,非造之也。造于土者,众生类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既云取彼,非自造之。谓若自造,则无所统。无有众生,何所成就哉。《大正藏?卷三十八》
  ◎ 虽曰无土而无不土,无身无名而身名愈有。《卍续藏一五○册》
  ◎ 至于秽恶被烧,自是众生罪报。亦何伤无不在无不净乎?是以众生见烧,而净土不毁,且令人情欣美尚好。若闻净土不毁,则生企慕意深。借事通玄,所益多矣。《卍续藏一五○册》
  ◎ 无秽之净乃是无土之义,寄土言无,故言净土。《卍续藏一五○册》
  ◎ 无土之净,岂非法身之所托哉。《卍续藏一五○册》
  ◎ 因善伏恶,得名人天业,其实非善是受报也事。《卍续藏一五○册》
  ◎ 畜生等有富乐,人中果报有贫苦事。《大正藏?卷三十八》
  ◎ 无为是表理之法,故无实功德利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贪报行禅,则有味于行矣!既于行有味,报必惑焉,夫惑报者,缚在生矣。《大正藏?卷四十五》
  ◎ 果报是变谢之场,生死是大梦之境,从生死至金刚心,皆是梦,金刚后心,豁然大悟,无复所见也。《大正藏?卷三十七》
  ◎ 众生大悟之分皆成乎佛。《卍续藏一五○册》
  ◎ 然众生皆有大悟之分,莫不是权菩萨。《卍续藏一五○册》
  ◎ 阐提是含生之类,何得独无佛性。《卍续藏一三四册》
  ◎ 无我本无生死中我,非不有佛性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善说世善,所以得常住之义,况出世乎!凡夫既舍,佛得持还。《大正藏?卷三十七》
  ◎ 夫体法者,冥合自然,一切诸佛莫不皆然,所以法为佛性也。《大正藏?卷三十七》
  ◎ 因缘不得相离,因缘有故,学得成佛,岂离无我而有我耶。《大正藏?卷三十七》
  ◎ 不偏见者,佛性体也。《大正藏?卷三十七》
  ◎ 本有佛性,即是慈念众生也。《大正藏?卷三十七》
  ◎ 生法师云:照缘而应,应必在智。此言应必在智,此即是作心而应也。今时诸论师,并同说。《大正藏?卷三十七》
  ◎ 生法师云:感应有缘,或因生苦处,共于悲愍;或因爱欲,共于结缚;或因善法,还于开道,故有心而应也。《卍续藏七十四册》
  ◎ 所以殊经异唱者理岂然乎?实由苍生机感不一启悟万端,是以大圣示有分流之疏,显以参差之教。《卍续藏一五○册》
  ◎ 昔缘微发,为见子,子今虽复情逆,后必大悟,是故欢喜,冥机微至。《卍续藏一五○册》
  ◎ 神机冥著,释迦府应。《卍续藏一五○册》
  ◎ 苟内无道机,圣则不应矣,岂直称名,便得解脱乎?而今云尔何耶?观世音者,以无不通为理,无不济为怀,物有悟机扣圣,圣有遂通之道。《卍续藏一五○册》
  ◎ 物机感圣,圣能垂应,凡圣道交,不失良机。《卍续藏一五○册》
  ◎ 众生若无感,则不现矣,非佛不欲接,众生不致,故自绝耳。《大正藏?卷三十八》
  ◎ 东感则东,西感则西,岂在方哉?然是佛之应,复不得言方非佛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既度既诚,便应有感为来,感尽则去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生法师云:照缘而应,应必在智。此言应必在智,此即是作心而应也。……安肇二师与法瑶师云:圣人无心而应,应不必在智。《卍续藏七十四册》
  ◎ 感应之事,是佛境界,示同于外,理不可请,内实常存。《大正藏?卷三十七》
  ◎ 法性照圆,理实常存,至于感通,岂暂废耶?《大正藏?卷三十七》
  ◎ 穷理尽性,谓无量义定。《卍续藏一五○册》
  ◎ 虽已亡惑无身,终不掇理,于理不掇,必能穷之,穷理尽性,势归兼济。《大正藏?卷三十八》
  ◎ 十住几见仿□其终也,始既无际,穷理乃睹也。《大正藏?卷三十七》
  ◎ 夫真理自然,悟亦冥符,真则无差,悟岂容易,不易之体,为湛然常照,……既云大矣,所以为常,常必灭累,复曰般泥洹也。般泥洹者,正名云灭,取其义训,自复多方。今此经明常,使伏其迷,其迷永伏,然后得悟,悟则众迷斯灭,以之归名其唯常说乎。《大正藏?卷三十七》
  ◎ 既闻涅槃如世伊字,始悟昔说无常之旨,止于三界,而远表于常也。《大正藏?卷三十七》
  ◎ 如说修行,譬之安徐入水也,要在修习我常四法,而实不废方便之义也,修常然后乃解无常,其理始是得来在我。《大正藏?卷三十七》
  ◎ 后佛出世,说真常耶。《大正藏?卷三十七》
  ◎ 若涅槃解脱及断者,乖理成缚,得理则涅槃解脱及断也。《大正藏?卷三十七》
  ◎ 既观理得性,便应缚尽泥洹。若必以泥洹为贵而欲取之,即复为泥洹所缚。若不断烦恼,即是入泥洹者,是则不见泥洹异于烦恼,则无缚矣。《大正藏?卷三十八》
  ◎ 理常皎然若此,而众生乖之弥劫,菩萨即以悟之,能不示诸。《大正藏?卷三十八》
  ◎ 夫有烦恼出于惑情耳,便应观察法理以遣之。《大正藏?卷三十八》
  ◎ 辨理者为了义经也,虽曰巧辞而无理者,为不了义经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以本欲舍生死求悟,悟则在生死外矣。无复不舍即悟之义,故不能复发菩提心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既悟其一,则众事皆成,故一为众事之所由也。《大正藏?卷三十八》
  ◎ 如说修行,譬之安徐入水也,要在修习我常四法,而实不废方便之义也。
  ◎ 理如所谈,唯一无二,方便随俗,说为二耳。
  ◎ 乖理为惑,惑必万殊。
  ◎ 如来道一,物乖为三。三出物情,理则常一。如云雨是一,而药木万殊。
  ◎ 夫称顿者,明理不可分,悟语极照。
  ◎ 万善理同,而相兼亡,异而域绝。
  ◎ 凡顺理生心名善,乖背为恶。
  ◎ 理不待照而自了,智必资理而成照,故知理无废兴,弘之由人。智虽人用,不在人出矣。故人有照分,功由理废。失理则失照,故要见此理方成佛耳。
  ◎ 是故生公依于此理,立顿悟义,明唯佛悟,证如穷故,十地圣贤,皆为信境,未全证如,如云,夫称顿者,明理不可分,悟语极照,以顿明悟,义不容二,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理智兼释,谓之顿悟,即斯意也,虽迥异常谈,亦为系表之玄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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