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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阿含经研究(1)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水野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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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諸部派對四阿含排列次序的看法

四阿含經之排列次序,各部派間均有出入。就現在大正藏而言,在阿含部第一卷係以長阿含、中阿含為先,第二卷始收錄雜阿含與增一阿含。蓋即大正藏對四阿含之列出順序為:長、中、雜、增一。此一排列次序諒係根據南方上座部巴利佛教而來。因巴利聖典中,阿含經係以長部、中部、相應部(雜阿含)、增支部(增一阿含)之順序所排列。現今學術界中,目前仍沿用此一順序。

據各種文獻資料顯示,與巴利聖典同一順序者,有大眾部之摩訶僧祇律、化地部之五分律。摩訶僧祇律卷三二(大正二二‧四九一C以下)、五分律卷三○(大正二二‧一九一a)所列舉四阿含之順序為:長阿含、中阿含、雜阿含、增一阿含。茲訂此「長、中、雜、增一」之順序為第一型,即四阿含排列次序之第一型。第二型則指「長、中、增一、雜」之排列次序,係最後二部與第一型恰好相反。

依「長、中、增一、雜」第二型之排列次序而列舉出四阿含者,有法藏部之四分律,與同屬法藏部之毘尼母經,以及被視為傳自錫蘭之大阿羅漢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即見於四分律卷五四(大正二二‧九六八a以下)、毘尼母經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八a),均按長阿含、中阿含、增一阿含、雜阿含之排列次序。而法住記(大正四九‧一四a)則按長阿笈摩、中阿笈摩、增一阿笈摩、相應阿笈摩之順序。法住記因曾於諸大乘經中被揭示過,故應屬於大乘佛教。這或許與法藏部在各種方面影響大乘佛教之事有關連。

又第二型與在開元錄卷一三小乘錄中所列四阿含之順序相同。智昇在開元錄中,並非依法藏部之說而列其次序,乃偶然巧合。在中國,諸經錄中列舉四阿含的順序,向無定則。例如:仁壽錄卷一之小乘經錄所列四阿含順序為:增一、中、雜、長,此與將於後示之第六型相同,誠屬巧合。又於靜泰錄卷一或內典錄卷七列舉之小乘經錄,則依中、增一、雜、長之順序,與各部派所列各型均不相同,蓋因各經錄所收錄者不僅限於四阿含,一般多以小乘諸經為主,故有此類之排列次序。因此與本文所欲探討四阿含之排列順序性質不同。

其次,第三型為:雜、中、長、增一四阿含。此型見於瑜伽師地論與梵文天譬喻(Divyā= vadāna)。即瑜伽師地論卷八五(大正三○‧七七二b以下)將四阿笈摩依此次序列出;天譬喻(Cowell ed. p. 333)亦按samyukta、madhyama、dīrgha、ekottarika之順序列出。日本國譯一切經阿含部採用雜阿含、中阿含、長阿含、增一阿含之順序,亦為依瑜伽師地論之說。

第四型與第三型極為接近,係出於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所列順序。即毘奈耶雜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七b以下)、卷四○(四一三a),列四阿笈摩之順序為:相應(雜)、長、中、增一。與第三型比較即可一目了然,僅列於中間之長、中二阿含次序相反而已。第三、四型可能為一切有部系統或受其影響之系統。

第五型,係以增一阿含為首,依次為中、長、相應等四阿含。見於大智度論、入大乘論、分別功德論等大乘經典,與撰集三藏及雜藏傳。首先,分別功德論卷一(大正二五‧三二a)列四阿含次序為:增一、中、長、雜。其次,大智度論亦於卷二(大正二五‧六九c以下)以增一、中、長、相應等四阿含之順序列出。入大乘論卷上(大正三二‧三六c)亦按增一、中、長、雜之序。撰集三藏及雜藏傳(大正四九‧三a)則按「別經四分,名作阿含,增一中含,長雜四含」之順序以說明四阿含。此第五型則不知受何部派影響而來,然以其與第六型相似之故,可以推知,可能係受多分有部一派之影響而來。

第六型,即增一、中、雜、長之順序,將第五型之最後二阿含先後排列次序顛倒,即成此型。此型見於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一(大正二三‧五○三c以下)與長阿含經序。僧肇所撰長阿含經序(大正一‧一a)視四阿含為經藏,計有增一阿含四分八誦、中阿含四分五誦、雜阿含四分十誦,長阿含四分四誦。僧肇之說可能來自長阿含之譯者佛陀耶舍(Buddhayaśas)。佛陀耶舍出身西北印度罽賓國,由其翻譯有關四分律之典籍,故知可能屬於法藏部。但法藏部之四分律則為上述所說之第二型,與此第六型完全不同,然則第六型又出於何部何派呢?

第六型係在罽賓地方,由薩婆多毘尼毘婆沙所用,故可能是說一切有部所用之型。有部遍及印度與中央亞細亞各地;以地域之不同,其學說、傳統亦有或多或少的出入。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可能為罽賓地方有部之論典。據云此地之有部與法藏部均甚興盛,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五(大正二三‧五三四c)載:送物供養,罽賓有二種僧,一薩婆多,二曇無德。故知在罽賓之有部與法藏部可能有某種關係,所列第六型四阿含可能為罽賓一地之有部所使用的。又此與上述仁壽錄所列順序,乃是不謀而合。

第七型為中、長、增一、雜之排列順序,出自般泥洹經卷下(大正一‧一九一a),其他經典並不多見。該經屬小乘涅槃之一種,不論就其形式與內容而言,均與長阿含遊行經、巴利長部大般涅槃經、單譯之佛般泥洹經、大般涅槃經之任何一經不同,其所屬部派亦不明。又於此般泥洹經列舉之十二分教與中阿含善法經之異譯本七知經所列順序相同,此為他型所少見者,其所屬部派,至今不明。

總之,若一味以四阿含的排列順序,來判斷屬於何種部派,可能是錯誤的。不過,自其所列次序中,多少可以窺知所含有部派的特色,故仍有參考價值。然則,漢譯長阿含究應屬於那一部派呢?容下節詳細說明。

二、漢譯長阿含的所屬部派

漢譯長阿含與部派的關係,早經日本各學者作種種討論與研究。時至今日,可謂已有定論。茲探討如下:

首先,有德川時代之法幢,在「俱舍論稽古」中主張漢譯長阿含屬於化地部。但赤沼智善則認為俱舍論在前後兩次所引用的化地部經文中,後一次所引者見於漢譯長阿含世記經中;前一回所用者,則不見於長阿含之經文中,故否定「漢譯長阿含屬於化地部」之說。(參閱赤沼智善「佛教經典史論」三三頁以下)

明治以後,日本學者多認為長阿含係屬於法藏部。椎尾弁匡則以長阿含之漢譯者佛陀耶舍,譯出法藏部之四分律,故推定長阿含出於法藏部(見於「宗教界」大正三年、八一四頁)。又干潟龍祥在「佛教學雜誌」第三卷第六號中,有云:

(1)漢譯長阿含的編纂方法與巴利長部正好相反,其置佛於篇首,列修行之道於篇末,蓋漢譯長阿含所屬部派特尊佛陀,故列為第一;且為區別佛陀與聲聞阿羅漢修行之不同,故於最後始敘修行之道。

(2)在長阿含遊行經中,有敘說供養塔之功德者,此種內容為巴利大般涅槃經之所無,而與法藏部崇拜佛塔之說一致。
  (3)譯者佛陀耶舍所譯經典中,除虛空藏菩薩經之外,悉為法藏部之經典。

綜上三點,可得一結論,即:長阿含乃是法藏部的徒眾所編纂。其次,宇井伯壽在「印度哲學研究二」之一三四頁以下,謂長阿含如依教理而言,則絕非說一切有部,且與巴利所傳不同。並認為長阿含大致是根據上座部思想,亦含有大眾部思想,尤以二百五十戒之認定為然。又遊行經有勸建佛塔與羅漢身亦得至無漏之說,故主張長阿含之說與法藏部相近。但四分律之結集記事所載長阿含之內容,與今日之長阿含不同,故不得明確斷定長阿含即法藏部所傳,不過,至少可確認長阿含係與法藏部之說最為接近之部派所傳。
  又赤沼智善曾以種種論證得一結論,即:長阿含是法藏部一系的僧人佛陀耶舍,於翻譯法藏部之四分律及四分律本之同時所譯出,故長阿含宜屬於法藏部所傳之理由中,當以此一理由,最為有力!故長阿含即法藏部所傳。

唯將漢譯長阿含譯成日文之譯者石川海淨,認為傳譯者與部派之關係不一定要相同,雖然長阿含與法藏部較為接近,且受其影響,但若欲評斷其為法藏部之經典,則仍須謹慎……不過,若由其教義而言,宜歸屬於根本上座部乃至說一切有部,則長阿含經為屬於說一切有部,並富有其他諸多部派色彩的經典。

由上述所列四阿含之各型可知,長阿含經序與薩婆多毘尼毘婆沙所列順序相同,故有石川海淨之認為長阿含與說一切有部存有某種關係。但就教理而言,長阿含所說之教義,絕非說一切有部所有;關於此點理由,已經由宇井伯壽、赤沼智善所持之觀點中看出端倪。

又列舉十二分教之順序時,發現其中長阿含經與四分律近似,亦有如赤沼智善所指責者(「佛教經典史論」三五頁)。但其他亦有長阿含與四分律兩者之記事,幾乎完全相同,而與其他諸文獻完全不一致之例證,如釋迦族系譜。據云,可能是兩書譯者佛陀耶舍將一方資料套用至他方,但二書譯語完全不同,可見不是採自一方移至另一方的譯法,故有二書之釋迦族系譜,兩者原來各自獨立之說。所謂系譜,指見於四分律卷三一(大正二二‧七七九a以下)與長阿含之世記經(大正一‧一四八c以下)。茲為便於參考,將兩者之譯語,列表如下:

四分律

世記經

大人-善王-樓夷-齊-頂生-遮羅-微-微驎陀羅-

民主-珍寶-好味-靜齋-頂生-善行-妙味-味帝-

四分

世記

鞞醯梨肆-舍迦陀-樓脂-修樓脂-波羅那-摩訶波羅那

水仙───百智-嗜欲-善欲-斷結-大斷結-

四分

世記

-貴舍-摩訶貴舍-善現-大善現-無憂-光明-梨那-

-寶藏-大寶藏-善見-大善見-無憂-洲諸-殖生-

四分

世記

彌羅-末羅-精進力-牢車-十車-百車-堅弓-十弓-

山岳-神天-進力-牢車-十車-百車-牢弓-○-

四分

世記

百弓-能師子-懿師摩-憂羅陀-瞿羅-
百弓-養牧-聲摩-烏羅婆-渠羅婆-  

四分

世記

尼浮羅-真闍-十轉輪王種族 (1.伽 支、2.多樓毘帝、

尼求羅-善思-十族 (1.伽 鹿、2.多羅婆、

四分

世記

3.阿濕卑、4.乾陀羅、5.伽陵迦、6.贍鞞、7.拘羅婆、

3.阿葉摩、4.持地、5.伽楞伽、6.贍婆、7.拘羅婆、

四分

世記

8.般闍羅、9.彌悉梨、10.懿師摩)懿師摩-憂羅陀-
8.般闍羅、9.彌私羅、10.聲摩)聲摩-烏羅婆-

四分

世記

瞿羅-尼浮羅-師子頰-悅頭檀
渠羅婆-尼求羅-師子頰-白淨王

由上表比較可知,兩者幾乎完全一致。僅世記經缺少相當於四分律所說之十弓,可能是遺漏失誤所致,其他則完全相同。但兩者之原語可能多少或有出入,如上表最後部分之憂羅陀與烏羅婆、瞿羅與渠羅婆、尼浮羅與尼求羅等,其原語即多少稍有不同。故不能認為釋迦族系譜的翻譯是由一方移至另一方,兩者的記載可能有所差別。

由上表已知,四分律與長阿含在釋迦族系譜方面,為同一傳承。其他與此系譜相近者,有大樓炭經卷六(大正一‧三○九a),但這亦僅限於與大綱相近而已,細則仍頗多出入。此外,有關釋迦族系譜之諸文獻,則與之截然不同。

由上述可知,四分律與長阿含為同一部派,或極其相近之部派所有。日本諸學者研究結果,認為長阿含經乃屬於法藏部或近於該部派者,殆為不容否認之論。

又布洛認為俗語法句經(Gāndhārī Dharmapada)可能屬於法藏都。據云法藏部係以犍陀羅語之俗語而流傳聖典的。但四分律與長阿含原語是否皆為犍陀羅語?由上述之比較表可以推知,兩書未曾使用同一原語,故二者雖同屬法藏部,亦必因時因地而有所不同,未必使用同一原語。

關於長阿含的原語,非簡單數語可以解釋清楚。其原語若由音譯語來看,則不似俗語法句經之語。今試將見於長阿含大會經之音譯語,以及與其相當之巴利長部大會經部份,列表比較如下:

大會經(大‧一‧八○a以下) 祇陀 跋 闍 呵 諦 三 物 第
Mahāsamaya-s(Dii p. 259) jitā vajira-hatthena samuddam
阿修羅 阿失陀 婆延地 婆三婆四 伊帝 阿陀摩天地
asurā sitā bhātaro vāsavasś ete iddhimanto
伽黎妙 摩呵秘摩 阿修羅 陀那秘羅陀 鞞摩質兜樓
kālakañjā mabābhimsa asurā dānaveghasā vepacitti
修質諦 婆羅呵黎 無夷連那婆 舍黎阿細 跋黎弗多羅那
sucitti ca pahārādo namuci saha satañ ca baliputtānam
薩鞞 鞞樓那那那迷 薩那迷諦 婆黎 細如 羅耶跋兜樓
sabbe veroca-nāmakā sannayhitvā balim senam rahubhaddam
伊呵菴婆羅迷 三摩由 伊陀那 跋陀若 比丘那
upāgamum samayo dāni bhadante bhikkhūnam
三彌涕 泥拔
samitim vanam

由上可知,漢譯語在傳承之間,文字時有訛誤、顛倒。但其原語自身可能就與巴利文有所出入,且兩者亦無法作更進一步嚴密的比較研究。漢譯原語與巴利語、梵語皆為不同之俗語,漢譯原語且是所謂犍陀羅語經過很多變化後的俗語。由於今人對犍陀羅語的詳細情形,仍懵懵不知,故須待其有更深一層的認識之後,始能對此一問題作更進一步的研究。

迄今,被歸屬於法藏部的漢譯文獻,有四分律、長阿含經、毘尼母經、舍利弗阿毘曇論等。別譯雜阿含經亦可能是屬於化地部或法藏部的經典。總之,欲對文獻作綜合的研究,則有參考俗語法句經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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