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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 十地品》之初探(下)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陳漢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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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 十地品》之初探(下)
  ●陳漢洲
  參、〈十地品〉的中道深觀與菩薩次第
  緣起性空的中觀思想是世尊教法的核心,龍樹菩薩是宏揚此教法的大師。《入中論》是公元七世紀月稱菩薩的名著,其主旨是要幫助行者了解龍樹所闡揚的中觀正見。此章即是以研究《入中論》的第六地,來建立正確的見地。彼得芬諾(Peter Fenner)評述中觀學派的辯證分析時,曾推崇月稱的《入中論》具有救度學意義,他認為:「月稱的論點是一種瑜伽的修行,它是中觀學派修習止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佛道有二分,即「深觀與廣行」。《摩訶般若》廣說甚深中道觀,是深觀道。龍樹大士依此經著《中論》等無量正理之論。《大方廣華嚴》廣說廣大普賢行,是廣行道,月稱論師依此經〈十地品〉著《入中論》,藉菩薩十地及佛普光明地,提示佛乘廣大行之究竟功德,並於第六菩提心現前地詳論中道深觀,顯此廣行必須奠基於中道深觀之上。否則,深觀無廣行不顯,廣行無深觀不成,正理深觀,方便廣行,方能兩兩相稱,成為無上佛乘或無相法輪之雙軌。捔下面再從經論分析依《十地》為基礎而修行的大乘佛教與小乘佛教有何差距。
  肆、〈現前地〉之中道深觀
  菩薩觀眾生雖無實體,因其不達性空故,仍有生死流轉,因果不無。因此雖不見實有眾生,而仍度生不倦,是為無緣大悲。但是無所緣眾生,若見全空,何由起悲乎?此意呈現在第六〈現前地〉中道深觀智慧中。
  佛學由小乘過渡入大乘,《入中論》是大乘思想的重要論著。若無本論,則對釋迦說「一切法自性空」的理解,將會十分混亂。而且,對「緣起」學說也很難理解透徹。由此可見,作為超越言語心行的最高真實底「空」,仍須透過世俗生活的修行途徑才能達成。因此,宗教實踐成為從世俗真理到達最高真理的橋樑,它彌平了凡聖二諦之間的鴻溝。
  就龍樹而言,「空」的實踐,其重要性顯然超過了「空」的理論。此不僅是我們前已討論的〈十地品〉中的福慧資糧與般若慧後起大行的意義外,即如幾位《中論》注釋家,如月稱、清辨與觀誓等人,在其論著或《中論》注釋書中,亦有極為可觀的宗教實踐方面的論述。以月稱的《入中論》為例,此乃依菩薩因地中的十地位階以解說十波羅蜜,描寫菩薩如何依修道的階梯以漸次圓滿佛果,論中常引述《中論》之偈頌,並強調宗教實踐之重要性,又為了解《中論》之絕佳入門讀本。以下由第六現前地來了解中道深觀。
  現前地
  現前,謂第六地菩薩正定,即第五地之靜慮。正等覺法現前者,謂與佛法最接近,速當證大菩提,依第五地靜慮,般若圓滿,故於緣起真實無我性,現見無礙。捙為何第六地有其重要性,因為此第六地做般若為一切功德之引導,五波羅蜜如五百人,若無慧為導,不能到出世聖果之止境。挭若再論其功德的相狀,依《瑜伽師地論》:「 問已入第六地菩薩,當言何相?答:當言悟入甚深緣起道理故,於一切行住厭背想,於無相界多住趣向作意思惟。」捇此論重要的一句是「彼非彼生,豈從他?亦非共生,寧無因?」此總標無生四句之宗也,《華嚴經》說六地所證十平等性,謂無生無相等。《十地經論》:
  若菩薩已善具足第五地道,欲入第六菩薩地,當以十平等法得入第六地。何等為十?一者一切法無相平等故,二者一切法無想平等故,三者一切法無生平等故,四者一切法無成平等故,五者一切法寂靜平等故,六者一切法本淨平等故,七者一切法無戲論平等故,八者一切法無取捨平等故,九者一切法如幻夢影響水中月鏡中像焰化平等故,十者一切法有無不二平等故。是菩薩如是觀一切法相除垢故,隨順故,無分別故,得入第六菩薩現前地,得明利順忍,未得無生法忍。挳
  《十地經論》說法,類似《大方廣佛華嚴經》所說「欲入六地,當以十平等法」
  ●。總之,菩薩都要如是觀一切法性,能忍隨順得第六地。無生法忍,雖然尚未現前,但心早已成就明利順忍。●
  龍樹菩薩以無生為十平等性之總門,若達無生性,即達一切空性,亦即達一切緣起真實性,而成無生之義,故立四宗﹕一者彼非彼生,彼者泛指任何一法。謂彼法決不從彼法自體生。二者豈他生,謂彼法亦非從他法生。三者亦非共生,非自與他共生。四者寧無因,謂法亦非無因生也。此即《中論?歸敬頌》後開宗明義第一頌「 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 」之義。龍樹菩薩謂諸法若有實體性之生,於此四者之中必居其一。四者既無一可成,故無實性之生,唯有因緣假生也。●《中論?觀因緣品》對「不生」是這樣解釋的:「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此為《中論》所破者。龍樹既破,那得如前四種執一為是餘妄語乎。●以下略述四種生:
  (一)自生
  自生觀點以數論師為首。破執自生者,謂如汝執,芽體即種體,芽上所有之法,種上亦應有。若種上所無之法,而芽上有,從何而來?汝執芽一切從種出故。今芽形長,種形圓;芽色綠,種色黃;芽味苦,種味甘;芽能治之病,非種能治;芽謂變化成熟,種非成熟;如是芽上形狀、顯色、味、作用、分位,一一與種子不同。若如汝執,此諸差別,皆應無有。●如果,當計自生,種即是芽,能生即是所生,母應即是子女;能作即是所作,就像陶師應即是瓶甕等,能燒即是所燒,火應即是柴炭等。其實我們在真實社會中所見的母與子女,陶師與瓶甕,火與柴炭,並非是一,所以勿執自生,以免犯如前所述之過錯。●
  (二)他生
  他生是對的嗎?法尊法師以心法之果為例,說心法具四緣﹕「前所燻成習氣種子為因緣,心起時所對之境為所緣,同類心前念過去,為次念讓出地位,為等無間緣,眼識生時,以眼根、空、明等為增上緣。」這裡主要是針對小乘、唯識中人,謂:「緣有性,果有作用非假立,亦有自性,故緣與果各有自性。果從緣生,故從他生。」意思是,若依他緣而有他果(即因果自性各別,因對果名他,果對因亦名他也)。換句話說,因果各有自性,則因性非果性。因非果性能生果,除因以外,其餘的一切法,應該也能生此果,因為統統沒有果性故。量云﹕「非因應能生果,非果性故,如汝所執因。」如果照這樣說,那麼,石頭也應該生稻芽,非稻芽性故,如汝稻種芽性無別。再說,又非因若能生果,相違之因,也應生相違之果,火焰應生黑暗,其實不然。又非因也能生果,石也應生人,狗也應生人頭等等,因說「一果應從一切因生,一因應生一切果,一切因應生一切果,因果混亂,成大過失」。諸非能生者謂非因之一切法也。他性者謂非果性。因與非因,同非果性,故不應說前者能生,後者不能生也。●
  世人都依自己所見認為真實,事實勝過雄辯,為何多說道理?他從他生,如母生子,如種子生芽,世所共知,故現實見有「他生」,為何多說道理?《入中論》:「現見者,未必實有,不現見有,未必斷無。」如人之祖先,雖不現見,然可由推量知道必有。再如人身剎那無常之相,自身亦不能現見,卻一定有少壯衰老,可由推量知道必有。反之,如鏡像與夢境,非不現見,然非實有。故實有非實有,要由道理觀察方能決定!
  鏡像與夢境實有?由道理觀察可得,五識所見,惟是現象,乃諸法之皮毛,即眼識現前所見一切器具,亦惟見其表面一層。其表面以內之物,即非眼識所得。何況真理!豈是五識之境?世人因為由無始名言虛妄分別熏習之力,見諸法從他生,然不見有自性因果之他生也。彼由見有他生故,遂執「實有他生」。現在所諍的,正諍世人所見他生,是否有自性?云為何你們以彼見有他生,難我所說「無自性他生」乎?●其實這一切是因緣和合,自有內、外境生,不必有自性。如影像的產生要有空、鏡、光明、人立在前,如是等因緣和合,則會有影像生。此影像能令見者的眼識生起,且發生作用,令照鏡者可以看見自己的面容。然而這些影像就像我們平常所見的陽焰、水月、夢境、谷響等。又如木頭中並無火,可是鑽此木則有火產生。再如,人如果食毒性則死,可是孔雀食之,毛愈光澤。由此觀之,「 諸法無自性,而因緣和合,作用不無,不待有自性,方有因緣生也。」●正如《入中論》:「如是一切法雖空,從空性中亦得生,二諦俱無自性故,彼等非斷亦非常。」此一頌以法合喻也。指諸法雖然無有自性,在因緣和合中,從無自性中,亦有作用生,由因果來說於勝義諦及世俗諦中統統是無自性的,所以「因果非一自性,故非常;非各有自性,故非斷。」●
  (三)共生
  以上從《入中論》知道自生、他生都錯,而現在說共生也是錯。如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看見一粒沙不能出油,千萬粒沙亦不出油,也就是說各各不能生者,雖合亦不能生。《入中論》:「汝謂自他各不生,合則能生、既違真實,亦違世間,二諦俱不許也。自生、他生,各各尚不成,何況自他共生乎?」●
  (四)無因生
  無因生闡述一切法唯由四大微塵造成,等於現代所謂一切物質由原子生成,然它們總歸為地水火風四大類。此四大變化,能起心之作用。如酒,唯由水、米、火候等變化,即能令人醉,發生心之昏沉、掉舉等,所以自然無因。不許有業報,業報看不見。因此「不許有造物主、神我等,以現有情、無情一切無造作因故」。總之,不許有因生,因為有因必有自生、他生、共生等過故;所以一定是自然無因而生,以為這樣子可以離彼諸過。其實此宗的見地是最粗淺,其過亦粗大易見,經論中破此等見之處甚多。●《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說:
  非不自作他作因生者,緣望果生有功能故,又有差別:謂待眾緣生,故非自作。雖有眾緣,無種子不生,故非他作。彼俱無作用,故非共作。種子及眾緣皆有功能,故非無因生,是故如是說。●
  《入中論》最後指出一切事物的存在是不會從自己而生起的,也不會由其他事物而生(如眼識的能見,境不能生、光不能生),也不是由自己和他物共同生起(自、他既各各不能生,自生和他生加起來的共生,當然不能成立),也不是無因無緣而生的。由此斷定,沒有自性生的(如刀不自割,眼不自見)。《瑜伽師地論略纂》更明白的指出:
  彼解云,自性空故不自生;緣性空故非他生;自他空故不共生;法若有體,可說有因無因,法性既空,何得說有因無因?前三句破有因緣;第四句破無因緣。今者,此宗不破因緣功能而生,但破作用自他等生及無因生。●
  除此之外,《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說:「自種有故不從他。待眾緣故非自作。無作用故非共生。有功能故非無因。若緣起理非自非他。遣雙句者猶為甚深,況總忘四句,是故緣起最極甚深。」●另外我們再看《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則更可以知道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無因生。此四句雖然諸論不同,但都略有五說。即是要一約破外道●,二約破二乘●,三約法顯空●,四約因緣形奪●,五約緣起無礙門●。然而這種見地能使眾生對於有情的流轉根源,對自身起薩迦耶見,對諸法起自性見。在龍樹提出的「空」義下,使我們易對治這種薩迦耶見與自性見,使眾生免於流轉而得解脫。●探討《入中論》的思想背景,可知道它是以中觀學派的《中論》為主,闡述「性空、緣起」的思想。《入中論》的結論也不離八不偈:「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揭示「緣起」的根本思想,以諸法萬物皆起於因緣和合,故無自性,否定當時小乘、外道對於「生、滅」、「常、斷」、「一、異」、「來、出」等執著或戲論。此外,「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是中道義」的「中道」觀,不偏執「有」或執「空」,而從「真空妙有」中看待萬象緣起性空的本質核心思想●。此中道深觀的實踐也如二諦偈云:「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說明宇宙萬法若立足於世俗諦,則一切法皆為「假名有」;若立足於勝義諦,則一切法皆為「自性空」。意即佛陀為化導眾生,以眾生理解的事相,開示真理;亦意即我們藉語言文字相證入實相真實義。就像月稱在自注裡面也曾經明說︰「不通達真實義故,謗此深法(《中論》),今欲無倒顯示論真實義故,造此入論(入中論)。」這明白地表示,《入中論》主要是為了破除當時的宗派異見而寫的,也就是說,有空正見,就能起觀照般若、實相般若,除去愚癡之障,進而能發廣大行來自覺度他,因為《入中論》與《中論》較為不同之處是,除了闡揚空性之外,亦強調大悲心,來說明菩薩行的重要。
  以《十地》為修行階梯的大乘菩薩
  《入中論》之組織,是依於《華嚴經?十地品》。宛如聲聞向、果八地成為小乘道次第的共規,《華嚴經》菩薩十地,也成為大乘道次第的共規。《法門名義集》:「大乘四向四果,地前三賢菩薩是大乘須陀洹向須陀洹果。初歡喜地菩薩是大乘須陀洹果斯陀含向。二地三地四地五地菩薩是大乘斯陀含向斯陀含果。第六地菩薩是大乘斯陀含果阿那含向。第七地菩薩是阿那含果。第八地菩薩是羅漢向。第九地菩薩是阿羅漢果。第十地菩薩是佛是大乘羅漢果。但十地與佛同住究竟地故。」●依菩薩十地成立十種菩提心,《般若經》亦曾列舉其法數。如說初發意地乃至第十發意地。●《般若》說十地,往往指三乘共十地,所謂「乾慧地、性地、人地、見地、薄地、離欲地、已作地、辟支佛地、菩薩地、佛地;〈出到品〉中,佛自說解釋,就是一例。」換言之,三乘●共十地中,只有前八地,菩薩與二乘共。●不過從《入中論》的探討中,筆者可以看出在第八地一定要度眾生以滿菩提道的資糧。更表現出菩薩除了應圓滿自地道外,還要遍學一切道,成就道種智,圓滿一切種智。所以之前的共地並不等於菩薩地。也唯有發菩提心而入十地者,才可謂菩薩。此地有十,菩薩十菩提心,唯應依此十地建立。若能瞭解這些共與不共之理,問題便迎刃而解。另外在附表中,可以看出要以《十地》為修行階梯的大乘菩薩,必須要發「菩提心」;於處世待人上務必要「三輪體空」,進而入最極甚深的緣起。附表灱在宏觀角度中顯示十地在修行次第中的位置。
  該表係依《華嚴經》謂大乘菩薩之階位有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等五十二位為主要的主軸。下一表則加入天台宗以之為別教菩薩之行位,和圓教菩薩六行位,稱為「六即」,做綜合比較。
  天台宗就佛而判立六即●位,稱為六即佛。據《觀無量壽經疏妙宗鈔》卷上載,六即佛:
  (一)理即佛,又作理佛,指一切眾生。蓋一切眾生本具佛性之理,與諸如來無二無別,皆即是佛,故稱「理即佛」。
  (二)名字即佛,又作名字佛。指或從善知識處聞知,或從經卷中見得,而了知此「理性即佛之名」之人;此等之人,於名字中通達解了一切諸法皆是佛法,故稱「名字即佛」。
  (三)觀行即佛,指既了知一切法皆是佛法,進而依教修行而達於心觀明了、理慧相應(即境智相當)、觀行相即之人;此等之人,所行如所言,所言如所行,言行一致,以證此位,故稱「觀行即佛」。此位分為五品位,即:隨喜品、讀誦品、說法品、兼行六度品、正行六度品,故稱為五品弟子位。
  (四)相似即佛,指於前述「觀行即」位中,愈觀愈明,愈止愈寂而得六根清淨,斷除見思之惑,制伏無明之人,又稱六根清淨位;此等之人,雖未能真證其理,但於理彷彿有如真證,故稱相似即佛。此位分為十信位。
  (五)分證即佛,又作分真即佛。指分斷無明而證中道之位;無明之惑有四十一品,由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位,漸次破除一品無明,而證得一分中道。
  (六)究竟即佛,指斷除第四十二之元品無明,發究竟圓滿之覺智者,即證入極果妙覺之佛位。
  此六佛雖因智(悟)情(迷)之深淺,而有六種之別,然其體性不二,彼此互即,故稱為「即」。此六位雖有六種之別,而其體性不二,彼此互即。即者,是之義。理位即是名字位,乃至即是究竟位。蓋此六即之位,或顯法門之深淺,或明修行之次第。以「六」表示位次之高下有序,則可令修行之人不生上慢心;以「即」表示理體之初後皆悉相同,則可令修行之人不生退屈心。又此六即位與八位、五十二位相配之關係表解如附表牞:●
  由附表灱牞●可知,法相宗等大乘別教,以十地之初地為見道,從十地開始為聖者位,在此以前為凡夫位。相對於此,天台、華嚴等大乘圓教,以十住以上為聖者位,十信以前為凡夫位,十信滿位之相似即為見道位。●在表中可以清楚看到自初地乃至佛地,每一地中,菩薩修行成就之功德已,在配合《入中論》的內容,即可體會空宗正見,及修行次第、甚深廣大的二種教門。
  結 論
  由於一般人習慣用二分法來看待事物,而中觀學派視生死如涅槃的解脫態度,一般人難以理解。龍樹繼承佛陀及佛弟子傳下的聖教集《阿含經》,並結合《般若經》的甚深法空義,發展出直入真實的大乘觀法,更展現出宗教實踐的一面。如立川武藏即認為:「《中論》的目的,在於引導世人滅除戲論,並指出通往最高真實的宗教實踐之路。」而《入中論》也不違背《中論》的精神。
  空有兩輪並非只是大乘佛學。如今許多學佛的人,每懷疑大乘佛學非釋迦親說,便認為應該只學小乘。同時,又執著於「大乘」、「小乘」的名相,認為「小乘」之「小」帶有貶義,便要將二者分別改稱為「北傳佛教」與「南傳佛教」,實在十分無謂。而且,硬將佛法割裂為兩分,倒不如藏傳佛學之視小乘、大乘為一完整體系的不同次第。用實修觀點來認識經論,始終比「純理論」的認知較勝一籌,就像《入中論》成立的背景一樣,不是故意去與他教爭理,而是為了令他人了解真理實相而說的,因此都採用自問自答方式來給人解惑,了解佛陀之真義。換個角度也可以來看我們的宗教態度,如當我們面對不同宗派時,不要成為對自宗虛妄分別者,由於愛著自見,此我所學,我師所授,則堅持不捨,非我所學,以違我故,則於彼起嗔,任意誹撥,而成虛妄顛倒之計執。以下是〈現前地〉所云:
  若於自見起愛著,及嗔他見即分別,是故若能除貪嗔,觀察速當得解脫。
  這是說,如果我們對自宗無貪,於他宗也無嗔,方能平心靜氣,唯依真理觀察。由此始能速見真理,斷煩惱,得解脫。自「彼非彼生豈從他」等至此,破法我執竟。●因為佛教宗派的不同型式都不離開佛陀的本懷,只不過隨各地而產生出本地化的型式,因此在枝末上也就產生不同的味道,假若我們對自宗貪,於他宗嗔,則又生另一方面的法我執了。
  《入中論》也間接指出龍樹菩薩八不●的弘揚,將人們常墮二邊的思考模式給予破除,如一般我們會認為一件事的成就,不是好,就是壞,這是執著二邊的思考方式。《中論》以客觀的看法,透視一件事的由來與去向,因此凡事有好有壞,非絕對的好與絕對的壞,只是好與壞的比列多少而已,如果我們太認為自己都是對的,有我愛、我見、我執,而不知進退,在人事上也無法進到〈十地品——發光地〉中的忍辱智慧中。
  最後做個總結:《入中論˙十地品》每一地都必須包含前一地,而每一地的成立與立名都有其意義與背景,各地都有其主修的法門,像〈發光地〉主修忍辱波羅密,還有其他輔修,其目的都是為了完成此階段應完成的課目,然而在每個過程中都有其斷障、證真、成行、得果。每個階段都是不能含糊的,因為每個程度各有其相應的佛來做證明,表示其功德,因此數量也不一。可謂一步一腳印;沒有一步千里的,萬里之行始於足下。要如何跨出第一步呢?以下歸納出幾點:
  第一、知道過去的人是如何成佛的?
  聲聞中佛能王生,諸佛復從菩薩生。
  大悲心與無二慧,菩提心是佛子因。●
  過去諸佛初發菩提心,皆由菩薩勸導,例如釋迦、彌勒,就是由文殊菩薩勸導而發菩提心,故菩薩為佛增上緣。而菩薩復為三法所生,謂大悲心、無二慧●及菩提心。菩提心有勝義菩提心●與世俗菩提心●兩種。總之,為利眾生願成佛即菩提心,有此心者,即為菩薩。
  第二、慶幸自己現處善趣,應當好好聚集成道資糧,因為佛教的時間觀是圓形的,採取循環路線,也就是今世在此,彼世不見得在此。
  〈離垢地〉:「若得自在住順處,設此不能自攝持,墮落險處從他轉,後以何因從彼出。」●
  第三、要成為菩薩是要具備菩提心的,因此除觀三界苦外,也要觀眾生因顛倒感苦果的現象,要隨機設教令出苦海,如此才能圓滿成佛的菩提心。
  由諸不智人,執有事無事,當受生死位,愛離怨會苦,並得罪惡趣,故世成悲境,大悲遮心滅,故佛不涅槃。●
  這是說世間眾生,由無知故,於緣生法執為實有,墮在常邊;於因果等,撥為斷無,墮在斷邊,因此就感受到苦果。也因有眾生,才會有菩薩,沒有眾生,菩薩的菩提心也不會圓滿,因此菩薩對眾生無不厚愛。當菩薩在行世俗菩提心時也要具備空性的智慧;然而這樣的智慧在《入中論˙現前地》中說得最多也是最難懂的。因為這全是心地功夫,無法用有限的語言完全說盡。
  眾生猶如動水月,見其搖動與性空。●
  這是說我們幫助眾生時,也要覺悟出萬事萬物的本體。動水月者,謂風來波起,水中月影由水動故,月影亦動。就像「眾生流轉三界,本無實體,惟因業風識浪,而有此影象顯現,實無眾生,似有眾生」。因此度而無度,無度而度;度眾即度己,度己又度人,結果自然成。
  參考資料
  原典類:
  《百喻經》(卷三),《大正》四。
  《十地經論》(卷八),《大正》二六。
  《十住毘婆沙論》,《大正》二六。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二五),《大正》九。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大正》三六。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四),《大正》三一。
  《大乘義章》《大正》四四。
  《大唐西域記》(卷一),《大正》五一。
  《成唯識論述記》(卷一九),《大正》四三。
  《佛說淨業障經》(卷一),《大正》二四。
  《念佛鏡》(卷一),《大正》四七。
  《法門名義集》(卷一),《大正》五四。
  《法界圖記叢髓錄》(卷三),《大正》四五。
  《金剛仙論》(卷一),《大正》二五。
  《華嚴經問答》(卷一),《大正》四五。
  《華嚴經探玄記》《大正》三五。
  《新華嚴經論》(卷三),《大正》三六。
  《新譯華嚴經七處九會頌釋章》(卷一),《大正》三六。
  《瑜伽師地論》(卷七九),《大正》三○。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四),《大正》四三。
  《釋淨土群疑論》(卷四),《大正》四七。
  文獻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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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又新,〈月稱著《六十頌如理論釋》藏文漢譯〉,《西藏研究論文集》3,(1990),頁119-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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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瑞凱,〈性空思想研究的一個面向:判定「《中論》是《阿含》通論」的綜合省思〉,南華大學人文學院生死學研究所。
  廖本聖,〈藏本調伏天《唯識二十論釋疏》譯注研究〉《中華佛學學報》,15(2002)
  演培法師講,《入中論頌講記》,台北:正聞,1970。
  劉嘉誠,〈《中論》解脫思想在宗教學上的意義〉,《中華佛學研究》,3(1999),頁69│91。
  釋日慧,《華嚴法海微波》,台北:慧炬出版,2000。
  釋印順講;釋續明記,《中觀今論》,台北:正聞,1950。
  釋如石(陳玉蛟),〈《入中論釋》「初品」譯注〉《中華佛學學報》7,(1994)頁42│66。
  釋惠敏,〈梵本《中論頌.月稱註》(淨明句論)研究序論〉,《華岡佛學學報》,7(1984),頁329│354。
  釋智諭著,《中論要解》,台北:西蓮淨苑,1988。
  附件一:《入中論》〈十地〉大綱表
  十地者,一歡喜地,二離垢地,三明焰地,四燒然地,五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地,九善慧地,十法雲地。生成佛智住持故名地,地者位也。今十地者,攝佛因位,一乘三乘聲聞人天等並在其中,為五乘人所觀,普賢證位,佛果攝用,無礙自在,一切皆盡。●
  附件二:十六空之圖表整理
  《大般若經》說此十六空即是大乘。須菩
  提問云何是大乘﹖佛答十八空即是大乘也。●
  註 釋
  哻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1,(台北:慧炬,2002)。
  哷陳佾,〈略論《中論》與《阿含經》的關係〉,《香光莊嚴》,57(1999)。
  哸房志榮等著,《宗教與人生》上冊,頁19,(臺北:空大,1988)。
  哠劉嘉誠,〈《中論》解脫思想在宗教學上的意義〉頁69,《中華佛學研究》,3(1999)。
  唎印順法師,《中觀今論》頁17-24,(台北:正聞出版社,1992)。
  唃印順法師,《空之探究》頁201,(台北:正聞出版社,1990)。
  唋月稱的生平事蹟,漢文資料全缺,只有西藏史料中還保留了一些。在這僅存的一點資料中,再刪除那無法作客觀研究的神通事蹟而慎言其餘。張建木譯《印度佛教史》中說︰「月稱能從圖畫上的乳牛擠出奶來,又能將手毫無阻礙地插入石柱,還能穿行牆壁不受障礙。」(北京︰民族出版社,1983年),頁151。
  圁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3,(台北:慧炬,2002)。
  圂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2,(台北:慧炬,2002)。
  埌此《入中論》於四部中,是最後中觀宗所攝。在此本文是以《入中論》為主,是屬中觀「應成派」之要籍。
  堲星雲法師編〈宗派概論││印度大乘佛教學派〉見《佛光教科書》第五冊,(台北:佛光文化,2000)。
  埕西元四、五世紀間,中觀學派分成以佛護為代表的「具緣派」,和以清辨為代表的「依自起派」。前者強調「緣起諸法畢竟空」,後者則強調「自俗諦門觀緣起法,皆無自性、不可得;若從真諦門看,則一切法皆有常住之本性存在」,兩者對空性的看法相異。
  埒中觀宗清辨派,謂世俗諦中,境有正倒,心皆是正。境有作用者為正,無作用者為倒,如第二月,如鏡中象。月稱派謂,鏡有倒正,心亦有倒正,皆有作用,作用各各不同,而無體性同。參見,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62,(台北:慧炬,2002)。
  垺印順著《印度之佛教》〈第十六章〉頁295,(台北:正聞出版社,1992)。
  埆筆者將其制表,見釋惠敏,〈梵本《中論頌.月稱註》(淨明句論)研究序論〉,《華岡佛學學報》,7(1984),頁330-334。
  垽又說月稱住世四百年後,如修「無死瑜伽」、「生生之道」的密宗祖師般不「示現死」而是「化虹光而去」。《印度佛教史》中記載月稱的壽命頗長,住世四百年以後,才化虹光而去。今假設他足足活了一百歲,那麼應該是卒於公元660年左右。因此,本文暫把月稱的生卒年,定位在600~650A.D.之間。
  垼怛特羅,梵語tantra,西藏語rgyud。本為相續之意,後轉用為密咒與教義之語。西藏大藏經中稱秘密經典為怛特羅。密教亦將因相、性相、果相等三相結合之教稱為怛特羅;故怛特羅即為結合發菩提心始之灌頂、三摩耶戒等之前行所作及觀法修行,乃至究竟之證果等三相,使之成為統一無缺之相續教說。見《佛光大辭典》頁806。
  垸《根本中論註﹐淨明句論》另有梵本現存(No.38 58),《菩薩瑜伽師四百論廣註》另有梵本斷簡(No.38 65),《六十如理論註釋》(No.3864),《七十空性論註釋》。
  垶《入中觀》(No.38 61)、《入中觀疏》(No.38 62)、《入中觀智慧》(No.3863)、《五蘊論》(No.38 67)、《三歸依七十》(No.39 71)。
  垿《金剛牝豚多羅母讚》(No.17 24)、《燈作明廣釋》(No.17 85)、《瑜伽六支註》(No. 1786)、《金剛薩埵成就法》(No.18 14)、《甘露軍茶利成就法》(No.1816)、《秘密集會現觀莊嚴註釋》(No.18 17)、《聖文殊師利名等誦註釋》(No.25 35)、《大悲(尊)哀泣有加持讚》(No.27 33)。
  埇山口益譯,《月稱造「梵文中論釋」》,弘文堂,1947。序言。
  埐宗喀巴造,法尊漢譯,《菩提道次第廣論》二十四卷,(臺北:臺灣佛教書局,1935)。
  垹聖嚴,《西藏佛教史》頁96,(台北:法鼓文化,2001)。
  埁聖嚴,《西藏佛教史》頁198,(台北:法鼓文化)。
  夎釋惠敏,〈梵本《中論頌月稱註》(淨明句論)研究序論〉頁334,《華岡佛學學報》,7(1984)。
  奊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4,(台北:慧炬,2002)。
  娙聖嚴,〈學術論考〉《法鼓全集》第三輯第一冊頁25,(台北:法鼓文化,2001)。
  娖聖嚴,《西藏佛教史》頁95,(台北:法鼓文化,2001)。
  娭《我去過的西藏》、《西藏佛教概要》、《西藏佛教的建設》、《從西藏佛教學派興衰的演變說到中國佛教之建立》、《西藏前弘期佛教》、《西藏後弘期佛教》、《西藏佛教的寧瑪派》、《西藏佛教的噶當派》、《西藏佛教的噶舉派》、《西藏佛教的香巴噶舉派》、《西藏佛教的薩迦派》、《元明間與中國有關之西藏佛教》、《唯識三十頌懸論》、《中觀宗「不許諸法有自相」的問題》、《中觀宗關於「安立業果」與「名言中許有外境」的問題》、《中觀宗不許「自續」的問題》、《中觀宗「不許自證分」的問題》、《法稱因明學中「心明」差別略說》、《從為什麼皈依三寶談到皈依三寶後應做些什麼》、《略談定學》、《佛的出家到證果》、《大般若經》中「一百零八句法」簡介》、《般若八千頌》與《現觀莊嚴論》對照科目、《現觀莊嚴論》中八品七十義略解、《龍樹菩薩的六部論》、《甘肅噶登協主卻稞寺學習五部大論的課程》、《菩提道次第廣論》的造作、翻譯、內容和題解,宗喀巴大師的《菩提道次第論》、《法相唯識學概論》序、讀虛大師《佛教革命失敗史》之後,駁歐陽漸《法相辭典?敘》、駁歐陽漸辨虛妄分別及再駁《法相辭典?敘》、評《藏密答問》、答《閱評藏密答問隨筆》、答《威遠佛學社駁文》、《論學僧之成績漢藏教理院開學訓詞》、《太虛台記》、《略述太虛大師之悲願及其偉業》、《阿底峽尊者傳》、《七十空性論科攝》、《隨念三寶經淺說》、《入中論講記》等等。
  娮聖嚴,《留日見聞》頁211,(台北:法鼓文化,2001)。
  娕參考《法音》1985年第六期,法尊作于一九七九年八月六日,筆者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表。
  娏〈近代漢藏佛教的交流〉,《獅子吼》26:11(1995),頁416。
  娗法尊撰,《現代西藏》頁10,(重慶:漢藏教理院刊行,1917)。
  娊釋東初著,《中國佛教近代史》下冊,頁992(臺北:東初出版社,1984)。
  娞印順法師著,《平凡的一生》頁24,(臺北:正聞出版社,1994)。
  娳《十住毘婆沙論》(卷1)《大正》26,頁0020上。
  孬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4,(台北:慧炬,2002)。
  宧《華嚴五教章》卷二,《大正》45,頁490下。
  宭見《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1):「問未知菩薩至何位得佛子名?答諸聖教說有多種。一約絕功用不行,同佛作用名為佛子,如《楞伽經》八地菩薩名最勝子。二約證得佛法分名為佛子,如《佛性論》初地名佛子。三約不退佛法名為佛子,如《瓔珞》等經說十地住即名佛子。四約入大乘,發菩提心受菩薩戒即名佛子,如此經說。五約入佛法,縱入小乘名佛子。」參考《大正》47,頁0612c。
  宬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13,(台北:慧炬,2002)。
  尃薩迦耶見,即五惡見之首,或譯有見,或譯身見,或譯壞聚見,眾生於五蘊中執我,亦譯我見。而此五蘊色身乃眾多不淨聚積。心亦剎那遷變不停,念念集起,本非是一。
  屖疑謂懷疑佛說法是否合於真理?佛說三界皆苦,是否失於悲觀消極?佛說種種解脫之道,是否有解脫可得?
  屔戒禁取者,謂不合佛法非佛所制之戒,執為最勝,能得出離。禁者,謂身語業決定之規則。如執殺牲祀天,則得生天。
  峬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22,(台北:慧炬,2002)。
  峿《十住毘婆沙論》(卷5),《大正》26,頁0046上。
  峮《十住毘婆沙論》(卷6),《大正》26,頁0051下。
  峱《十住毘婆沙論》(卷7),《大正》26,頁0054中。
  峷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24,(台北:慧炬,2002)。
  崀《十住毘婆沙論》(卷6),《大正》26,頁0052中。
  峹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26,(台北:慧炬,2002)。
  帩《十住毘婆沙論》(卷6),《大正》26,頁0053上。
  帨若至二地,則雖在夢中,乃至最微細戒,亦不誤犯,此由平時持戒謹嚴薰習力故。譬如人喜讀書,無論其為經論世典,乃至小說之類,若心念專注,乃至夢中,亦與書義不離,熏習力故。
  庨月稱造,法尊由藏譯漢,有宗喀巴的《疏釋》(亦由法尊漢譯)及近人演培法師的《入中論頌講記》頁76,(台北:福嚴學舍,1962)。
  庮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27│29,(台北:慧炬,2002)。
  庪《百喻經》(卷4),《大正》4,頁0556中。
  庬法尊法師譯《菩提道次第廣論》頁169,(台北:佛教書局)。
  弳《菩薩戒指要》頁111
  弰法尊法師譯《菩提道次第廣論》頁152,(台北:佛教書局)。
  彧聖嚴,《菩薩戒指要》頁117,(台北:法鼓)
  恝梵語tri-vidhani cilani。指大乘菩薩之戒法。又作菩薩三聚戒、三聚清淨戒、三聚圓戒,簡稱三聚戒。三聚。即(一)攝律儀戒(梵samvara-cila),又作自性戒、一切菩薩戒。(二)攝善法戒(梵kucala-dharma-samgrahaka-cila),又作受善法戒、攝持一切菩提道戒,謂修習一切善法。(三)攝眾生戒(梵sattvartha-kriya-cila),又作饒益有情戒、作眾生益戒,即以慈心攝受利益一切眾生,此為利生門。詳見《佛光大辭典》頁655(台北:佛光文化,2000)。
  恚《大正藏》25,頁395中。
  恧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30(台北:慧炬,2002)。
  恁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34,(台北:慧炬,2002)。
  悢《最勝問菩薩十住除垢斷結經》(卷8)《大正》10,頁1027a。
  悈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35│38,(台北:慧炬,2002)。
  悀《大智度論》(卷81),《大正》25,頁0628c。
  悒如是施等三種法,善逝多為在家說,彼等亦即佛資糧,復是諸佛色身因。
  悁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41,(台北:慧炬,2002)。
  悝《十住毘婆沙論》(卷1),《大正》26,頁0023中。
  悃謂已生惡令斷,未生惡令不生,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長。
  悕〈百喻經〉(卷4),《大正》4,頁0556下。
  悛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42,(台北:慧炬,2002)。
  悗(一)四念住,謂意念安住此四事,能治常樂我淨四倒。一、觀身不淨。二、觀受是苦。三、觀心無常。四、觀法無我。(二)四正勤。(三)四如意足﹕一、欲神足,謂意樂修定之欲心所引定。二、勤神足,謂修定之精進力所得定。三、心神足,謂有曾習修定之種子。四、觀神足,謂智觀察所得之三摩地。此三類屬資糧位。(四)五根﹕一、信,謂正信三寶。二、進,謂於善法勇悍。三、念,於應作不應作無忘失。四、定,住善所緣,不隨煩惱轉。五、慧,善能分別得失。(五)五力,即前五根,增長有力,更不退轉。此二類屬加行位。(六)七覺支: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拾。(七)八正道:正見、正語、正思維、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悇《十住毘婆沙論》(卷1)T26, p0021c。
  悜《十住毘婆沙論》(卷1),《大正》26,頁0023上。
  悎《十住毘婆沙論》(卷1),《大正》26,頁0023上。
  戙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43│44,(台北:慧炬,2002)。
  扆《華嚴經探玄記》(卷17),《大正》35,頁0432b。
  拲《十住毘婆沙論》(卷13),《大正》26,頁0094b。
  挐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158│159,(台北:慧炬,2002)。
  捖《大唐西域記》(卷1),《大正》51,頁0869b。
  挬《新華嚴經論》(卷4),《大正》36,頁0743下。
  捄《念佛鏡》(卷1),《大正》47,頁0122b。
  捅《金剛仙論》(卷1),《大正》25,頁0803c。
  挶《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43)《大正》36,頁0337a。
  捃《入中論講記》的解釋是所知障即是煩惱餘習。煩惱斷盡,氣味未盡。如瓶中盛酥油,油雖盡,其氣味久洗不去。
  揤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158-161,(台北:慧炬,2002)。
  挹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162,(台北:慧炬,2002)。
  捋《佛光大辭典》頁1778(台北:佛光,2002)。
  捊《成唯識論述記》(卷19),《大正》43,頁0589b。
  挼《瑜伽師地論》(卷79),《大正》30,頁0738a。
  挩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163,(台北:慧炬,2002)。
  捁《大乘義章》(卷18),《大正》44,頁0764a。
  挴《瑜伽師地論》(卷79),《大正》30,頁0738a。
  捘《大乘義章》(卷17),《大正》44,頁0750c。
  捔釋日慧,《華嚴法海微波》頁142│143,(台北:慧炬出版,2000)。
  捙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45,(台北:慧炬,2002)。
  挭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46,(台北:慧炬,2002)。
  捇《瑜伽師地論》(卷79),《大正》30,頁0737c。
  挳《十地經論》(卷8),《大正》26,頁0168a。
  ●一以無性故,一切法平等。二以無相故,一切法平等。三以無生故,一切法平等。四以無成故,一切法平等。五以本來清淨故,一切法平等。六以無戲論故,一切法平等。七以不取不捨故,一切法平等。八以離故,一切法平等。九以幻夢影響水中月故,一切法平等。十以有無不二故,一切法平等,菩薩以是十平等法。見《大方廣佛華嚴經》(卷25),《大正》9,頁0558中。
  ●見《大方廣佛華嚴經》(卷25),《大正》9,頁0558中。
  ●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51,(台北:慧炬,2002)。
  ●破自生。執自生者,以數論師為首。彼謂一切法,先有體性,後發展而出,有自性而後生,即是自生。
  ●執他生者,內道小乘,大乘唯識,乃至中觀宗清辨等,皆攝在內。彼依佛說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謂緣及所生果,各有自性,故從他生。
  ●計共生者,如印度尼乾子外道等計執,尼乾子以九句義解釋宇宙,謂命非命,法(善業)非法(惡業)等。命謂命根,為有情本體,常住相續,通前後世,約等於數論之神我。有情從命根生為自生。又要由善惡業及父母等因方能生,故亦是他生。無情界如芽從種生是自生,從水土日光是他生,故有情無情一切法,皆自他二因共生。
  ●計無因生者,如印度斷見外道,順世外道,主張無前世後世,以非所見故。
  ●《請觀音經疏闡義鈔》(卷1)《大正》39,頁0980c
  ●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53,(台北:慧炬,2002)。
  ●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55,(台北:慧炬,2002)。
  ●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56,(台北:慧炬,2002)。
  ●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62,(台北:慧炬,2002)。
  ●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70,(台北:慧炬,2002)。
  ●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70│71,(台北:慧炬,2002)。
  ●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102,(台北:慧炬,2002)。
  ●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103,(台北:慧炬,2002)。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4),《大正》39,頁0712c。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4),《大正》43,頁0066a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4),《大正》31,頁0712c。
  ●《華嚴經探玄記》(卷13),《大正》35,p0351a。
  ●謂諸法不從冥諦自性生,故云不自生。二不從梵天自在天等生,故云不他生。三亦非微塵大種和合生,故云不共生。四亦非無因自然而起,故云不無因生。
  ●一謂諸法不定從自同類因生,故云不自生。二不定從彼異熟因生,故云不他生。三又亦非彼俱有因生,故云不共生。四小乘中許無明支前不正思惟託虛而起,似若無因。今亦不爾,故離無因。
  ●一果不自起,名不自生。二自既不立,對誰辨他。又他亦各自,皆不成自,云何他生?故云不他生。三自他因果既各不成,故云不共生。四離因緣外,無別果法,故云不無因生。此上三重如《般若燈論》及《中論》等說。
  ●對法論云:自種有,故不從他。待眾緣,故非自作。無作用,故不共生。有功能,故非無因。凡諸緣起亡雙二句已為甚深,況總亡四句,是故緣起最極甚深。
  ●但因緣生果,因緣相望各有二義。一全有力,二全無力。謂因望於果有全不生,緣必全生故。云因不生緣生故,二緣望於果亦全不生。因必全生故云緣不生自因生故,三二力不俱故不共生。四二無力亦不俱故不無因生。
  ●劉嘉誠,〈《中論》解脫思想在宗教學上的意義〉頁72,《中華佛學研究》,3(1999)。
  ●星雲法師編,〈宗派概論││印度大乘佛教學派〉《佛光教科書》見第五冊,(台北:佛光文化,2000)。
  ●《法門名義集》(卷1),《大正》54,頁0203a。
  ●釋日慧,《華嚴法海微波》頁164,(台北:慧炬出版,2000)。
  ●他宗自唯識以下,皆言初地空慧即勝於二乘,以二乘唯達人空,不達法空故。空宗則說:三乘空慧平等。《華嚴經》說乃至八地,空慧亦同三乘,而是無相無功用行,七地則是無相有功用行,於第七地般若波羅密多圓滿。又以方便波羅密多,故於真如空性,能剎那出入,此則非二乘所能。故曰初地以上福勝二乘,至第七地時慧亦勝二乘也。
  ●釋日慧,《華嚴法海微波》頁164│165,(台北:慧炬出版,2000)。
  ●舊言須陀洹者,訛也。或言逆流,或言入流,亦云至流,皆一也。《俱舍論》卷二十三(大二九?一二三上):「預流者,諸無漏道總名為流;由此為因,趣涅槃故。」
  ●沙門四果之第二。又分為斯陀含向與斯陀含果,即預流果(初果)之聖者進而更斷除欲界一品至五品之修惑,稱為斯陀含向,或一來果向,若更斷除欲界第六品之修惑,尚須由天上至人間一度受生,方可般涅槃,至此以後,不再受生,稱為斯陀含果,或一來果。
  ●指聲聞第三果之聖者。彼等已斷滅欲界九品之修惑,而不再還至欲界受生,故稱不還。
  ●據《成唯識論》卷三載:「阿羅漢通攝三乘之無學果位,故為佛之異名,亦即如來十號之一。」另據《俱舍論》卷二十四舉出,阿羅漢乃聲聞四果(四沙門果)之一,為小乘之極果。
  ●謂與真理相即、成為一體之階段有六。又作六是、六絕、六如。
  ●參閱《佛光大辭典》第二版,頁1275。經典可閱《摩訶止觀》卷一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五〈六即義〉、《觀經疏》卷上、《觀經疏妙宗鈔》卷上。
  ●參考其內容與大綱所整理,水野弘元注,釋惠敏譯,《佛教教理研究》頁155│167,(台北:法鼓文化,2000)。
  ●水野弘元注,釋惠敏譯,《佛教教理研究》頁167,(台北:法鼓文化,2000)。
  ●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113,(台北:慧炬,2002)。
  ●八不即中道,即遮止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四雙八計所發起無所得中道之理。又作八不中觀、八不正觀、八不緣起、無得中道、無得正觀、不二正觀、八遮。龍樹之《中論》,卷首(大正30,1中)有「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之偈,其中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去,稱為八不。用「不」來遮遣(否定)世俗之八種邪執,以彰顯無得中道之實義,故稱八不中道。又此八不皆講諸法緣起之理,故稱八不緣起。此不生、不滅等八不,總破外道之邪執,其中不斷、不常等六不,共明不生不滅之義。依此,不生不滅為八不之本,又因不滅由不生而有,故不生為無得正觀之根本。可詳見《梵網經》卷下、《中觀論疏》卷1、《大乘玄論》卷1,《佛光大辭典》,頁275。
  ●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7│8,(台北:慧炬,2002)。
  ●無二慧者,謂觀諸法性空,無有實體,不執為有,而是因緣生,亦非斷無。如是觀諸法性空緣生如幻之慧,與執諸法實有,眾生有我之無明妄執,為正對治,為斷煩惱出生死之主力。
  ●勝義菩提心謂初地以上通達性空,同時發願利生。
  ●世俗菩提心,謂觀三界苦,有如火宅,數數思惟,生決定解。復觀眾生顛倒,如病熱狂,以苦為樂,不知出離。而此一切眾生,皆我父母眷屬。見其受茲無義劇苦,欲為隨機設教令出苦海,故願成佛。
  ●此頌說我們即生善趣時,力勵持戒,萬一墮惡趣則無法超出。如生人天者,自有慧力,能抉擇惡因果,不隨惡業而轉,自能攝持不墮惡趣。反之,若為犯戒之繩所縛,投於惡趣險坑,身心無暇;愚痴所覆,不聞正法,即使觀音文殊諸大士,入地獄中,降甘露雨,度脫眾生,因緣未會,亦難幸遇。由是惟隨惡業而轉,何因復能出彼惡趣?││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32,(台北:慧炬,2002)。
  ●由墮常故,流轉生死,受一切苦;由墮斷故,造諸罪業,入於惡趣。故一切世間,無非佛所悲念之境。由大悲力所遮止故,佛心無由入於寂滅,故不涅槃也。
  ●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11,(台北:慧炬,2002)。
  ●《華嚴經內章門等雜孔目章》(卷3),《大正》45,頁0560中。
  ●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145,(台北:慧炬,2002)。
  ●內謂六根。
  ●外謂外六塵。
  ●上空字指諸法無自性理,下空字謂彼自性空也,佛說一切法空,眾生由執法習氣故,既捨執法,轉而執空。
  ●大謂十方。十方名大,有三義﹕一、遍一切情器世間故;二、修四無量時,盡緣十方眾生,以為無量之喻故;三、無邊際故。
  ●勝義即涅槃,是最殊勝所希求果,故是勝所為。又為最殊勝智之所知故,或為所知法中最殊勝者故,名曰勝義。眾生觸處起執,聞真如空性,名曰涅槃,又執涅槃實有,故佛對彼說勝義空。
  ●指三界有漏法,緣生法皆名有為。眾生執三界實有,故為說空。
  ●生住滅為有為主相,無有為相,即是無為。有為有作用,自性尚空,無為無作用,寧不空耶?
  ●究竟名為邊際,常究竟、斷究竟,即常邊斷邊,畢竟即無二邊,即是中道。中道亦無自性,名畢竟空。
  ●無際即生死,生死無初際後際故,三有即生死,無際故無去來。
  ●諸法真理,本無可取捨,故名無散。
  ●有為無為等法之本性,即彼諸法之空性。
  ●上說諸法,若蘊等有為法,若三解脫門等無為法,其自相各各自性空,名自相空。
  ●不可得者,謂有為三相三世不可得,現在不住不可得故,過去已滅未來未生皆非有故。
  ●眾緣和合所生法,無和合實性,名為無性。和合諸法即由和合諸法本性空,名無性自性空。
  ●有性為有為法,謂五蘊等有作用法。
  ●無性謂無為法,無作用故。
  ●諸法之無自性,本來如是,非他所作,故亦名自性,對他言自故。即此諸法自性,亦無有自性,名自性空。
  ●他者,對生死言。不達空性故流轉生死。諸法空性,離於生死,名為他性。
  ●參閱月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入中論講記》頁145│155,(台北:慧炬,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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