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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永灭论与人死续存论(十一)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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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死永灭论与人死续存论(十一)

  1.1.4.4.3 精神世界内矛盾的形成过程

  1.1.4.4.3.1 形成过程简述

  上面对认识形成进行了简单说明,这里接着说精神世界里矛盾形成过程。
  对人的精神世界内矛盾形成过程进行介绍之前,我有必要强调一点,那就是这里所讲的精神世界内矛盾形成过程主要是针对六对矛盾、心理生理需求矛盾、意识形态矛盾、知行矛盾和意志效果矛盾形成来说的,并不是说五蕴生灭矛盾、六根生灭矛盾、意识生灭矛盾也是如此形成的。对于五蕴生灭矛盾、六根生灭矛盾、意识生灭矛盾产生机制,恐怕是不存在直接在意识上进行研究、探讨的可能,因为没办法直接研究、探讨——不否认间接的研究。因此,这恐怕是人类历史上永久存在的秘密。
  这里粗略说一点,就如同研究物质的起源一样,在研究之后也不得不放弃,只能提出“物质既没有产生,也没有灭亡,只有转化的永恒存在”这个思想。对于五蕴生灭矛盾、六根生灭矛盾、意识生灭矛盾来说,相信也是同理,只有五蕴、六根、意识的各自转化过程(转化中有生灭,此即为矛盾生灭对立统一)而没有五蕴、六根、意识产生和灭亡。这一点佛教总结的很清楚,可见于多部佛经,比如流传甚广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说:“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文中“诸法”是指一切存在的物质和精神的总概括,相当于平常所说的事物一词,但又更广些,因为平常所说的事物一词只指物质和物质的变化现象,而没有包括精神的存在以及精神活动所体现出来的现象这些含义。这里就明确指出一切物质、精神(五蕴、六根、意识),既没有产生,也没有灭亡,既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这样的说法与目前科学家对物质的认识是完全一致的,但科学家对于精神(五蕴、六根、意识)起源仍然在探讨之中,更加没有人提出精神(五蕴、六根、意识)也是没有产生、灭亡,只有转化(相当于佛教轮回说)过程这个思想。就我所知,这种思想惟独只有佛教明确提出——虽然大发明家爱迪生已有所触及,但并没有形成清晰的理念。
  正因为物质和精神均是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因此,在物质和精神的运动中,才体现出间断与延续的对立统一矛盾。换而言之,延续性是物质和精神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外在的、客观的和宏观的表现,而物质和精神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特性是事物运动中延续性赖以存在的基础。若无物质和精神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本性,事物运动中的延续性就不存在了。
  其实,依照物质与精神的依存关系是完全可以推证出这些结论的。物质与精神是依存关系,自然是物质没有产生、灭亡,精神也就没有产生、灭亡,物质有转化过程,精神也就有转化过程。此理然否?依照精神既没有产生,也没有灭亡而只有转化的思想,去分析人死永灭论和人死续存论,自然也是会否定人死永灭论,而肯定人死续存论的。而且这样的分析方法也是对物质与精神依存关系、物质不灭定律的综合运用,综合肯定,你认为呢?这样的分析在爱迪生就有所认识,因此爱迪生对精神不灭确信不移,且在晚年致力于“人——灵魂交通机”的发明。爱迪生的发明虽然失败了,但不能因此证明他的思想是错误的,这涉及到具体的科学技术问题,太超前的发明往往会以失败告终。发明必须有相应的科学技术作后盾,才能够实现。
  鉴于以上原因,这里所说的精神世界内矛盾形成过程的探讨,主要是指六对矛盾、心理生理需求矛盾、意识形态矛盾、知行矛盾和意志效果矛盾形成来说的,且由于受到篇幅限制主要对六对矛盾形成过程进行说明。人的精神世界里的矛盾虽然非常多,但是它们形成过程却是比较简单的。
  首先,自身具有五蕴生灭矛盾、六根生灭矛盾、意识生灭矛盾,然后因为客观事物存在——必然存在,接触客观事物,在接触中客观事物作用于人的五官以及六种认识事物的能力——六根生灭矛盾的精神体现,通过六种认识事物的途径形成各种感受以及物象、名词,然后因为感受存在(每种途径都存在感受,而感受又有喜好、痛苦以及非欢乐非痛苦之分,如此便有6×3=18种,甚至更多种感受——在于感受分类之不同,佛教一般说18种感受,但是也提到有无穷多种感受),就会形成个体对事物的偏好与憎厌——感受的升华必然结果(爱是前提依据,与爱相反就自然形成憎厌心态。形成爱是感受的第一反应、直接结果,憎厌是人个体主观自然发起的心态反应,即感受的第二反应、间接结果——这个结果也可能一时不出现),这个过程可以总概括为形成爱的过程,有了爱在人便有取舍选择,再由于取舍选择的过程形成具体的行为——从内心活动开始到语言、身体行动,在行为发生时,必然要与周围事物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因为存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就必然会形成新的矛盾,并使得矛盾得到衍生、继续。
  人和客观事物都存在,就有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不论事物如何作用于人,人往往都会有各种感受,而并不会使得感受的作用出现停止。感受继续,取舍选择过程也就意味着继续——不论是言语、身体上的取舍,还是内心的取舍,这个过程总会继续。取舍继续,就必然产生行为继续。行为继续就产生新的矛盾。
  上面简单叙述,对于矛盾形成有个大概了解。通过叙述,我们可以肯定,精神世界内矛盾的形成主要在于与客观事物接触,没有接触就不存在矛盾形成的可能。因此,接触是精神世界内矛盾形成的第一要素、第一阶段。
  ——如此之说,并不否认人的客观存在、事物的客观存在。
  有了接触,在人就有知觉和感受(由于知觉和感受是同时发生的过程,因此佛教一般不讲知觉而只讲感受),没有知觉和感受就不会形成取舍选择的过程,更加没有形成矛盾的过程。因此,知觉和感受是精神世界内矛盾形成的第二要素、第二阶段。
  有了感受,就自然产生爱的过程。没有爱的过程,就没有取舍发生,没有取舍发生,就没有具体行为出现,没有行为,就不会与周围事物产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矛盾也就无从谈起,因此,爱是精神世界内矛盾形成的第三要素、第三阶段。
  有了爱,就自然产生取舍选择的过程,没有取舍选择的过程,就没有具体的行为发生,没有具体的行为发生,就不会与周围事物产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矛盾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取舍是精神世界内矛盾形成的第四要素、第四阶段。
  由于取舍过程,就会自然产生具体的行为,无论是内心的行为、还是语言以及身体的行为,有了这些行为就必然要与周围事物发生普遍联系以及相互作用,而矛盾也就由此形成。因此,具体的行为活动是精神世界内矛盾形成的第五要素、第五阶段。
  上面进行分析,知道矛盾形成主要有五大过程。因为后面四个过程是相继发生的过程,几乎不存在断开的可能,因此,矛盾的形成最主要原因是由于接触。接触是矛盾存在的前提条件,接触是矛盾形成的根本因素。没有接触,矛盾就无从谈起。
  当然,事物之间是没有绝对割裂的,接触是必然存在的,这样叙述只是便于理解。另外,接触的出现就始终需要行为的参与,没有行为,就没有接触,因此在接触之前并不否认行为存在。接触之前的行为与矛盾形成的第五阶段中的行为活动,存在一定的区别,因此不能等同看待。
  矛盾形成之后,就存在矛盾演化的问题。在人来说,矛盾的演化主要表现在物质身体和精神世界的量变和质变,以及生老病死、情仇爱恨、怨憎交会、欲求无果、所属必失、悲欢离合、身心之痛等。这些矛盾结果是由前面五大要素和具体发生过程体现出来的,由于与主题无关,这里就不做探讨了。可以参考本人对十二因缘的解说,相信你会更加清楚。
  矛盾形成过程大致就是如上所述,总结的还很肤浅,有待于进一步广袤的研究分析,从更深层次挖掘。不同的矛盾也有形成过程中的差异,并非完全一样,这里仅仅提供总的思路,而不在于一一探讨。这里也并不着重探讨此问题,但由于与主题有关,因此简单的说了说。

  1.1.4.4.3.2 两种矛盾演变观

  精神世界内矛盾的形成过程,有两种基本的看法:
  1、人死永灭论的矛盾观;
  2、人死续存论的矛盾观。
  在人死永灭论者看来,上面对精神世界内矛盾的形成过程的合理解释是一种谬论,因为他们只知道身心同一论,不知道身心对立统一规律;只知道物质身体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不知道精神世界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只知道物质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不知道精神世界也是客观存在的;只知道物质第一性,不知道物质与意识并列第一性。
  在人死永灭论者看来,精神世界是不存在的。因为人死永灭论者绝对的认定精神没有实体,就是精神之作用也不过是物质身体的作用,而不是别有一个存在于物质身体内另一个事物的作用。按照人死永灭论的逻辑,人们禁不住会发出如此疑问:
  既然精神世界是不存在的,那么,精神世界里矛盾的形成过程也是不存在的;既然精神世界是不存在的,那么,精神世界里矛盾的形成过程就不存在探讨的必要;既然精神世界是不存在的,那么,精神世界里矛盾的形成过程就不能进行认识了;既然精神世界是不存在的,那么,精神世界里矛盾的形成、发展/演化和消亡过程就是不存在的;既然精神世界是不存在的,那么,精神世界在人生前、死后都应该是不存在的;既然精神世界是不存在的,那么,精神世界如何还要在人死之后进行永灭的过程?但问题是:人死永灭论者如何还要提出人死永灭论呢?自始至终都不存在的事物能够进行永灭吗?——闻所未闻!太荒谬!太颠倒!
  马列主义由于倾向于人死永灭论,因此,如同人死永灭论/身心同一论一样,也认为精神世界是不存在的,也认为“实体是指永远运动着和发展着的物质”,也认为精神世界不会在人死之后进行演化和发展变化,也认为精神世界没有运动变化规律,也认为精神世界是不能被认识和研究的,也认为精神世界没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更加准确的说,马列主义对精神世界的认识/判断多数是自相矛盾的,介于半睡半醒状态,处于天使野兽之间,贯于大愚大智之中,合于矛盾分离认识。它一方面会说,精神不存在,另一方面又会说,精神/意识可以反作用于存在;它一方面会说,精神不存在,另一方面又会说,精神/意识是运动的;它一方面会说,精神不存在,另一方面又会说,精神/意识运动存在矛盾;它一方面会说,精神不存在,另一方面又会说,精神/意识可以认识;它一方面会说,精神不存在,另一方面又会说,精神/意识具有强大的改造能力,要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它一方面会说,精神不存在,另一方面又会说,精神/意识具有强大的改造自然的能力,要努力改造客观世界……马列主义,真乃怪哉!
  通过人死永灭论对精神世界的看法与本人这里对精神世界矛盾形成过程的叙述对比看,人死永灭论对精神世界的看法显然是错误的。精神世界矛盾的形成过程不但是存在的,而且可以被我们认识。按照唯物主义观点说,世界——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是可以被认识的,而人死永灭论对精神世界的基本看法却是精神世界不能被我们认识,这样,人死永灭论如何还要厚着脸皮说自己是唯物主义者呢?这种陈谷子烂芝麻的观点——人死永灭论是无神论/唯物主义的观点——早就应当丢进垃圾堆里去!
  在正确的人死续存论中,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都是存在的,都存在着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既对立,又依存,并在依存和对立中进行斗争、排斥,进而推动双方向前发展变化。这样的观点才真正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辨证运动规律。在人死续存论中,精神世界在人生前是存在的,在人死后也同样是存在的,即精神世界所拥有的矛盾在运动中没有丢失,也没有蜕变为没有矛盾的事物。——这样的观点非常容易让人们接受,而不象人死永灭论——精神世界不存在,不存在的精神世界又有永灭的逻辑/立论——那样难以理解和接受。
  矛盾的形成过程虽然比较复杂,但还是比较容易了解。人生前很多矛盾就是如此形成的。人必然会死亡,这是从人诞生时就注定要发生的事。人死亡是由于与客观事物相接触,在接触中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从而出现死亡这个现象。在人死亡还没有成为现实时,矛盾发生过程仍然要继续,不会中断。对于人死永灭论来说,这个矛盾形成过程是会永远终止的。而人死续存论,自然不会这样认为,他们只会认为矛盾发生过程仍然会保持生前发生机理一样,继续这个过程。这是两种不同的观点。到底谁的对呢?虽然有大量事实可以证实人死续存论的观点,但是人死永灭论者往往是不会承认的。既然事实失去依*,那么,我们就只有通过理论来检验这两种说法谁对谁错了。
  如今的唯物主义者必然要承认马克思唯物辩证法思想——除了个别人会否认,那么我们就用马克思唯物辩证法来检验一下好了。唯物辩证法讲,一切存在的事物必然是运动,运动就是矛盾的。毛泽东讲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同一性和斗争性。但是没有一位辩证法思想家说矛盾可以绝对泯灭。矛盾的双方可以共存,可以相互转化为对立面性质,但是从来没有一位得出矛盾演化过程中统统消失殆尽的结论。人的生前必然存在许多矛盾,尤其因为内心、语言和身体行为上会形成非常多、非常复杂的矛盾。这许多矛盾必然有许多在人生前无法得到解决,那么矛盾就在人死后完全、绝对消解和泯灭——针对主体来说?依据唯物辩证法理论来说必然是否定的,不存在这样的消解和泯灭过程,否则唯物辩证法就因为与此结论相排斥而不复存在。而人死续存论却恰恰说明、印证了唯物辩证法思想,矛盾是继续存在和演变的,没有因为死亡这个现象而终止——就象客观存在的一切其他事物一样,没有因为生灭现象出现而使得矛盾断灭。

  1.1.4.5 两种矛盾观

  1.1.4.5.1 人死永灭论的矛盾观

  1.1.4.5.1.1 人死永灭论与本体论

  关于本体论,就从前哲学观点来说,主要包括两种本体论:
  1、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
  2、唯心主义。
  唯物主义本体论中,世界的本体只有一种,即物质实体。唯心主义的本体论中,世界的本体只有一种,即意识实体。至于马列主义的本体论认识是自相矛盾的。若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思想体系分析,本体论应该这样进行认定:
  本体论应该包括这样两种本体:
  1、物质实体;
  2、意识实体。
  这两种本体既对立,又统一,不能截然分开。而唯物主义、唯心主义中,物质实体、意识实体都是截然分开的,这样势必导致唯物主义、唯心主义都出现唯一实体,而不敢将两种对立实体→对立统一进行转变。这里先放下不作讨论,后面再具体说明之。

  1.1.4.5.1.1.1 人死永灭论与两种唯物主义

  先说唯物主义。
  在从前的西方哲学中,唯物主义与机械唯物主义实际上是同义语,即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这个说法似乎还没有人指出来。那是因为人们没有进行认真反思之故。这里不适合过多谈论这个话题,就省略了。
  前面,我已经对唯物主义基本内容进行了介绍,这里就机械唯物主义进行简单介绍,而后再接着讨论主题。
  机械唯物主义主要特点是:
  用机械力学原理来解释一切现象和过程,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观察世界,把自然界和社会的变化过程归结为数量增减、位置变更,把运动看作是外力的推动,否认事物运动的内部原因、质的变化和发展的飞跃。
  从前,有许多人运用机械唯物主义观点,证明出人死永灭论。——他们的论述过程大多错谬,根本不可取,这里暂且不去对他们的论述过程进行评判,只想紧紧抓住机械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去批判人死永灭论。
  人死永灭论者是根本不可能运用机械唯物主义观点证明出人死永灭论的。
  如果按照人死永灭论的逻辑,机械唯物主义关于事物数量、空间的变化就不存在了。因为在人死永灭论中,人死之后就不会有意识/精神丝毫存在的余地,即没有丝毫意识/精神之作用,如此则,人生前的意识/精神之作用——意识/精神时刻变化既不能否认,也否认不了,此即意识/精神数量会变化——在人死之后,意识/精神之数量将会变化为什么?是意识/精神之数量=0?意识/精神之数量永恒的=0?若意识/精神之数量永恒的=0,这与机械唯物主义观点将是矛盾的。因为机械唯物主义观点中数量是变化的,而不是绝对永恒的等于一个数量。即0→非0的过程必须要进行,而不能终止。除非人生前的意识/精神之数量=0,而后才能依据机械唯物主义进行推理。——但实际上如此吗?又,人生前的意识/精神之作用,于人死之后将会跑到什么地方去?意识/精神之作用从此空间跑到什么空间去了,并不明确!这样,人死永灭论显然难以用机械唯物主义观点进行解释!
  精神的存在与其作用是客观存在的,如果精神永灭就意味着精神之体、用永远泯灭,这是与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相矛盾的。虽然从前有许多人依照机械唯物主义观点推证出人死永灭论,但却是对机械唯物主义观点的错误运用。因为几乎所有依据机械唯物主义观点论证人死永灭论时,都强调指出精神活动是运动的,而且无一例外的强调精神活动是世界上最复杂、最高级的运动形式。既然精神是运动的,依照机械唯物主义观点来说,就不可能出现绝对静止的局面,否则岂非自相矛盾?——因为机械唯物主义观点中,运动就必然是永恒的运动,而静止就必然是永恒的静止,运动既不能转化为静止,而静止也不能转化为运动。如果运动能转化为静止,静止也能转化为运动,那就不属于机械唯物主义观点,而是属于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既然这些机械唯物主义者都认可精神活动是最复杂、最高级的运动形式,那就不能因此推证出精神活动从运动向绝对静止转变,否则就必然背离机械唯物主义观点,是不是呢?不论人死之后,精神活动是如何向低级的运动形式或是更高级的运动形式转化,但却绝对不能出现绝对静止的状态,这是机械唯物主义观点所要求的啊!由此可见,那些依照机械唯物主义观点推证人死永灭论是多么错误!自相矛盾是最准确的评价。
  虽然在西方对于运动和静止的关系认识一直是处于未开化的状态之中,但是当马克思建立唯物辩证法思想体系以及爱因斯坦建立起相对论之后,西方对于运动与静止的关系应该比较清楚了。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思想体系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均否定存在绝对静止的状态,如此则必然否定那些依照机械唯物主义观点推证出人死永灭论的观点,因为这里就存在绝对静止的状态。如果非要依据机械唯物主义观点来论证人死永灭论是正确的观点,只有也只有首先论证出人生前的精神活动是绝对静止的状态,然后才能依照机械唯物主义观点求证出人死永灭论,否则就无法按照机械唯物主义观点论证出人死永灭论。但是存在这种可能性吗?何况就是真的证明出生前的精神活动是绝对静止的,仍然无法证明出人死永灭论,因为生前的精神活动若是绝对静止的,但却是存在的/存在意识/精神的作用,而不是不存在的/不存在意识/精神的作用,——人死永灭论的观点却是精神绝对不存在/不存在意识/精神的作用。这样自然矛盾。
  由此可见,具体运用机械唯物主义观点是证明不出人死永灭论。
  机械唯物主义不能证明出人死永灭论,那辩证唯物主义是否可以证明出人死永灭论呢?
  如果具体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推断出人死永灭论的。列宁说:“对立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一时的、暂存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恩格斯说:“如果简单的机械运动的移动本身包含着矛盾,那么,物质的更高级的运动形式,特别是有机生命及发展,就更加包含着矛盾。”毛泽东《矛盾论》说:“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又说“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马列主义虽然将精神划拨到存在之外,可也说“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存在”,毛泽东则直接说主观思维中存在矛盾,这就意味着身心是对立的,精神世界内存在矛盾。既然身心是对立的,精神世界内存在矛盾,那就意味着身心的对立统一规律、精神世界内的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既然存在身心对立统一规律、精神世界内的对立统一规律,那就意味着“对立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一时的、暂存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而这还不是在证明人死续存论是正确的?
  身心无疑是相互依存的,但并非依存的双方各自发展历程,各自内部矛盾就完全一样。肉体与精神的依存关系是可以解除,因为肉体必然死亡。可是精神与物质的依存关系不能解除,因为精神活动在生前与物质就是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的,而并非仅仅与肉体存在相互依存。由于物质不灭,自然是精神与物质的相互依存关系不能被解除。
  任何相互依存的两个事物,都必然各自具有自己的辨证运动规律,都必然各自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都必然各自存在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都必然各自存在矛盾对立统一规律,都必然各自存在质量互变规律,都必然各自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相互依存的发展过程中,虽然一方会消亡,但是并不意味着依存的一方“具有自己的辨证运动规律,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存在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存在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存在质量互变规律,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而另一方却“不具有自己的辨证运动规律,不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不存在产生、发展和消亡过程,不存在矛盾对立统一规律,不存在质量互变规律,不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恰恰相反,依存的此方与彼方在解除依存关系之后,依然都具有自己的辨证运动规律,依然都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依然都存在产生、发展和消亡过程,依然都存在矛盾对立统一规律,依然都存在质量互变规律,依然都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但是这个事实被人死永灭论给玷污了,否定了。
  在两种唯物主义中,本体是不能绝对的、永恒的等于0,这是必然的。它们只能认定某种本体在变化中或者是0,或者是非0,以及0与非0进行相互转化。从历史发展角度说,这两种唯物主义的本体论都认可:本体≠0。——某种事物在变化中出现数量等于0的情形只是暂时的、抽象的、相对的、假定的,而不能因此否定实体的延续,即实体≠0。如果实体/本体=0,那所有的变化,以及变化规律都将是不存在的,我们也就不能再认识任何事物了。人死永灭论的本体观点又是如何的呢?在人死永灭论中,只可能有唯一的结果,那就是意识/精神=0。更准确的说,生前的意识/精神=0,死后的意识/精神=0。读者,你如何看待这个关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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