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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含经》之业观初探--以〈业相应品〉为主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释大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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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阿含经》之业观初探--以〈业相应品〉为主
  释大律
  大  纲
  一、前 言
  二、业观的缘起
  (一)外道之业说
  (二)佛教之业说
  三、《中阿含经》之业观
  (一)身业、口业、意业
  (二)十善业、十不善业
  (三)有因有果
  (四)有业有报
  (五)三业以“意业”为导
  四、结 论
  【参考书目】
  一、前 言
  众生为什么在生死中流转?宇宙间行行色色为什么这样千差万别呢?不道的人,以为冥冥中有个神或上帝在那里主宰造作。那我们共同处于宇宙之间,究竟从什么而生的,究竟依什么而建立呢?这个问题早在两千多年前,佛陀就已觉悟了宇宙是从业力而生,而建立的。所以可见有情流转生死,与业是有深切的关系。但是有关业之论说非创于佛陀,实由阿闼婆之早期,梵书之终期,以至奥义书时代,就有成立业的思想。那佛教对业的定义是如何来阐述呢?在《中阿含经》(111经)(大正1,600a)文中说:“云何知业?谓有二业:思、思已业,是谓知业。”后世佛教解释,意业为思业,身、语二业为思已业。然而在南传增支部六.六三中有不同的说法,文中有一句“诸比丘!我说思是业;思已,以身、语、意而造业。”依这句话来看,业之体为思(意业)确已十分明显,而且身、语、意三业都是在思已业的分类之下。虽然有不同的说法,但是在佛教的业说中,系将重点置于三业中的意业上,是无可置疑的。在《中阿含经》中谈到有关业观念的经有很多,如〈优婆离经〉、〈鹦鹉经〉、〈分别大业经〉及〈业相应品经〉等经,而且将业的思想更加发扬光大。但本文特以《中阿含经》之〈业相应品〉来对佛教的业力观作一个概略式的介绍,试图厘清佛法不共外教的“业感缘起”。
  二、业观的缘起
  (一)外道之业说
  在讨论佛教业观念时,应先以早期的经典中来探溯佛自说业观念的原来意义。不过由于业观念本是古老的印度思想,所以更是应该从释尊当时背景及异学的业说批判,来寻求更究竟的业观念。但是在佛陀时代外道的业说思想有很多,如六十二见及六师外道等学说。然本文仅就《中阿含经》的〈业相应品〉中,佛陀对当时异学中的世界观及人生观作了三类的归纳,如《中阿含经》的〈度经〉(大正1,435a~b)中说: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三度处异姓异名异宗异说,谓有慧者,善受极持而为他说,然不获利。云何为三:或有沙门梵志,如是见如是说,谓人所为一切皆因宿命造。复有沙门梵志,如是见如是说,谓人所为一切皆因尊祐造。复有沙门梵志,如是见如是说,谓人所为一切皆无因无缘。
  由以上经文可知,这是佛陀所说的三种外道论。第一所谓宿命论就是定命论,说人生现前一切的遭遇,都是前世预先安排的,不是后天所可以挽救的。这种完全宿命说,忽视现前人生善行的价值,为佛陀所否认。佛教虽同意宿业说,但犹重视现前业力的招感,以现业能减轻宿业,或根本改变宿业,转恶业为善业。第二所谓神意论(尊祐论),就是一切依于神的意志,把人世间一切的现象都归于神的安排,不但人不能改变现前的环境,就是沙门、梵志、天魔梵天皆不能改变,这人生就不需要精进修习善行。如迷信于尊祐说,只有枯竭人类的智慧,失去人生的价值,故佛陀斥为邪因。第三所谓偶然论(无因无缘论),就是说人世间一切的遭遇,都是无因无缘偶然的现象,善恶皆是偶然的,这与六师外道中阿夷多翅舍婆罗唯物论相近。
  佛陀对于以上三种邪因论,以及当时所有异学派别的思想,不问是苦乐极端派,或是常断极端派,或唯物论、唯神论,依照各个立场异见分别演其对症下药正觉的化导。另外在《中阿含经》之〈尼干经〉中有尼干梵志认为“以裸形为衣;或以不食肉不饮酒;或日一食以一食为足;或食粗食;或修蹲行;或卧刺以刺为床”等种种苦行,可以达到灭苦解脱。其实这是愚痴颠倒的行为,不但不能解脱,反而增长邪见。
  (二)佛教之业说
  有情的流转生死,与业有深切的关系。古代印度业说,无论是宗教家,或哲学家,都不能脱离“我”的关系。不是为我所幻化的自作,就是认为我以外的他作,或是无因缘生。佛教根本否认有一个实我的造作者,故非自作,亦非他作,以中道缘起说明有情的生死流转。就如《杂阿含经》卷12〈303经〉(大正2,86c),释尊曾说:
  苦乐非自作,亦非他作,更非自他作,亦非自非他无因生,而是缘生。
  由此经文可知,众生所受的一切苦乐不是自己所造作,也不是由别人所造作,更不是自己和他人和合所造作,以及无因无缘偶然所生,而是众因缘和合所生的。可见佛教的业说是缘起论,且不离世间因果法则。有情依业而相续流转,依四食的滋养生命得以延续,依蕴、处、界和合构成有情的自体。而佛法以生命为因缘生,故主张无我论,这其中没有一个实有的我在造作及受报者,只是五蕴身心和合的假我而已。然有情生死流转相续的根本在于业,但业从何而生起的呢?在《杂阿含经》卷10〈266经〉(大正2,69b)中有说到:
  众生于无始生死,无明所盖,爱结所系,长夜轮回生死,不知苦之本际。
  众生之所以轮回生死,受生老病死、忧悲苦恼等无量苦,皆是由自己的业力所招感的,但是业的形成有其生起的原因,那即是无明与贪爱,可见无明与贪爱是有情生死流转的根本。这即是十二因缘中的“无明缘行…生缘老病死,纯大苦聚”之生死流转门;如果不要受生死流转的话,就必须断除无明的根本,即是所谓“无明灭即行灭…纯大苦聚灭”。只要无明烦恼已断,即不再招感业力,也就不会再受生死轮回之苦。
  三、《中阿含经》之业观
  (一)身业、口业、意业
  吾人一切行为动作皆是由身、口、意业所造作的。那施设身、口、意三业有何用意呢?在《中阿含经》卷32〈优婆离经〉(大正1,628b)中有解释说明:
  长行尼揵问曰:瞿昙!施设几业,令不行恶业,令不作恶业?世尊答曰:苦行!我施设三业,令不行恶业,不作恶业。云何为三?身业、口业、意业也。
  由此可知,佛陀施设身、口、意三业的用意,是要令众生不行恶业,不作恶业。因为身、口、意三业,如果行恶业即招感苦果,行善业即招感乐果。那在行身、口、意三业时,应如何去观察它呢?在《中阿含经》的〈罗云经〉中佛陀教导罗云,假如“将要作身业;或现正要作身业;或已作身业时,要观察所要作的身业是清净或者不清净?是为自己作或为他人作?口业、意业亦复如是。如果身口意三业有行恶业时,应该至诚发露忏悔过失,勿令覆藏。”
  (二)十善业、十不善业
  在《中阿含经》的<业相应品>中谈到有关善、恶业时、都是以十善业及十不善业来加以说明。那以十善业来说明,十善业是什么呢?即是身三、口四、意三等十种善业;身善业为离杀生、离不与取、离邪淫;口善业为离妄言、离绮语、离两舌、离恶口;意善业为离贪欲、离嗔恚、离邪见。在《中阿含经》的〈优婆离经〉中,佛陀教导弟子应如何行十善业及行善的用意。佛陀教导弟子要远离杀生、断除杀生的行为,及舍弃杀生用的刀杖,并且在积极方面内心要生起“有惭有愧,有慈悲心”,饶益一切乃至昆虫皆不得杀害,甚至于要断除杀生的心。另教导弟子要远离不与取、断除不与取的行为,并要经过他人的允许,方能取用;除了不贪取他人的财物外,并要“常好布施,欢喜无吝,不望其报”,甚至于要断除不与取的心。另教导弟子要远离淫欲、断除淫欲的行为,内心要“精勤妙行,清净无秽”,甚至于要断除淫欲的心。另教导弟子要远离妄言、断除妄言的行为,说话要诚实信用,内心要“真谛言乐真谛,住真谛不移动,一切可信,不欺世间”,甚至于要断除好说妄言的心。另教导弟子要远离两舌、断除两舌的行为,不随便拨弄是非,要心存“离著欲合,合者欢喜,不作群党,不乐群党”,甚至于要断除好说两舌的心。另教导弟子要远离粗恶言语、断除粗恶言语的行为,假使所说的言语是粗俗不堪,恶声逆耳的话,会让众人所不喜爱,而且令他人生苦恼不得安乐。那所说的言语要“清和柔润,顺耳入心,可喜可爱,使他安乐,言声具了,不使人畏,令他得定”,甚至于要断除好说粗恶言语的心。另教导弟子要远离绮语、断除绮语的行为,不说无意义语,如情歌艳曲,说笑说搭讪;应该时常说真实语,并要“乐止息说,事顺时得宜,善教善诃”,甚至于要断除好说绮语的心。另教导弟子要远离贪欲、断除贪欲的行为,对于他人的财物,妻室(丈夫)、权位,不起贪恋而欲得的心理,甚至于要断除贪欲的心。另教导弟子要远离嗔恚、断除嗔恚的行为,于一切众生不起嗔恚忿恨的心,要“有惭有愧,有慈悲心,饶益一切乃至昆虫”,甚至要断除嗔恚的心。另教导弟子要远离邪见、断除邪见的行为,时常行正见而不颠倒,而如是见如是说言:“有善恶业报,有此世彼世,有父有母,世有真人,往至善处,善去善向”,于此世彼世,知道自己所证得的境界,甚至于要断除邪见的心。
  总之,佛陀教导弟子行十善业,是为了不令众生生苦恼,又可培养自己的慈悲心,而最终的目的是要断除不清净的心。十善业的反面,即是十恶业,所以离十恶,行十善,是任何人应行的德行。
  (三)有因有果
  这世间现象诸多的不同,皆是由于业所造成的,而有情所造的业,亦因善恶程度的不同,所形成有情流转生死六道的位阶有所不同。如《中阿含经》的〈达梵行经〉(大正1,600a~b)中说:
  云何知业胜如?谓有业生地狱,或业生畜生,或业生饿鬼,或业生天上,或业生人间。
  所以同样是生在人间,也会依此共业中,而有各个不同的别业。但是同样身为人,为什么会有美丑、富贵贫贱等差别呢?如在《中阿含经》的〈鹦鹉经〉(大正1,704c)说:
  瞿昙!何因何缘,彼众生者,俱受人身而有高下,有妙不妙,所以者何?瞿昙!我见有短寿、有长寿者;见有多病、有少病者;见不端正、有端正者;见无威德、有威德者;见有卑贱族、有尊贵族者;见无财物、有财物者;见有恶智、有善智者。世尊答曰:彼众生者,因自行业,因业得报。缘业、依业、业处、众生随其业高下,处妙不妙。
  由以上经文得知,今生所受的种种业报差别,皆是依个人过去,乃至现生的行为所决定。这即是作如是因得如是果,但是要假借种种因缘条件,方能开花结果,譬如一粒芭乐种子,必须靠土壤、空气、日光、水份、肥料,以及人工的栽培,才能逐渐成长,最后开花结成芭乐;否则若将种子放置在石头上,那如何能开花结果呢?所以我们要深信因果,相信作善因得善果,作恶因得恶果;但是有些不明因果道理的人,见到某人一生作恶多端,为何今生享受荣华富贵,为恶不见其恶报呢?又见某人一生乐善好施,到头来贫苦凄惨憭倒,为善究竟有何好报呢?所以就对因果报应产生疑问,其实这是不了解三世因果的道理,所观待的时空不够长远之故。如果希望改善自已的业报,或是以后能获得更大的安适与快乐,那必须要从自己现生的行为去改变、去创造。
  (四)有业有报
  众生所受的一切果报,必然是由于业力所招感,有业然后有报,因此有种种不同的业,就有各各不同的果报。这其中还关系到自身有或无故意造作,这两者所受的果报亦有所不同。就如在《中阿含经》的〈思经〉(大正1,437b)中说到:
  若有故作业,我说彼必受其报,或现世受,或后世受。若不故作业,我说此不必受报。于中身故作三业,不善与苦果受于苦报。口有四业,意有三业,不善与苦果受于苦报。
  所以如果身、口、意故意去造作善业或恶业时,将来必定受报,是现世受报,或者是后世受报,因为所作的业力不失坏,只要因缘聚会时,果报还自受。那所造作的业可以透过祈祷的方式来转业吗?在《中阿含经》〈伽弥尼经〉(大正1,439c~440a)中说到:
  有一位阿修罗天子伽弥尼请问佛陀曰:世尊!梵志自高,事若干天。若众生命终,彼能令自在往来善处,生于天上。世尊为法主,唯愿世尊,使众生命终得至善处,生于天中。
  此经中佛陀将业分为黑业与白业来谈,并且以“大重石”投水,比喻黑业(十种不善业道)之自然趋下性,众生虽祝祷“愿石浮出”,石头也不可能因此浮出。同理,而以“酥油浮水”比喻修行白业(十善业道)之自然升上性,众生虽祝祷该修行十善业者“身怀命终,得至恶趣,生地狱中”,也是不可能的。最后佛陀则清楚告知:“此十不善业道,黑有黑报,自然趣下,必至恶处。此十善业道,白有白报,自然升上,必至善处。”
  总之,有因必有果,有业必有报,然佛陀基于这样的世间因果法则上,更开演不共世间的缘起因果观。那这期间要如何会通呢?佛陀说在诸业尚未受报以前,如不是修证解脱,那是怎样也不会失坏的。在《中阿含经》〈伽蓝经〉(大正1,439b~c)中说:
  有此世彼世,有善恶业报,我得此正见相应业,受持具足,身坏命终必至善处乃至天上。
  所以在说明业报的意义时,其实是在肯定佛教对善恶的公正性。倘若没有善恶的观念,正常的世间因果轨范则无法安立。
  (五)三业以意业为导
  业,就是行为,身、口、意三业或净或不净的行为,以意业为主导,身口二业是听意业的指挥,而实际表现于具体行动的,则是身口二业。所以佛陀在《中阿含经》中特别重视意业,如〈优婆离经〉(大正1,628b7~29)中说:
  外道长苦行尼揵曰:我尊师尼揵亲子施设身罚为最重,令不行恶业,不作恶业。口罚不然,意罚最下,不及身罚极大甚重。…世尊答曰:我施设意业为最重,令不行恶业,不作恶业,身业、口业则不然也。
  由以上经文获悉,外道注重身罚,也就是以种种的苦行来折磨身体,以达到灭苦解脱。但是佛陀则不认为用苦行的方式可以达到究竟的解脱,所以开示八正道的中道行,来实践离苦乐两边的解脱正道。
  佛教的业观念是站在缘起的立埸而说的,决不是宿命论或定命论。佛陀在《中阿含经》〈盐喻经〉中明白指出,即使造了重大的恶业,如有足够忏悔的时间(寿长),能修身、修戒、修心、修慧的话,重业即可转为轻受,此所谓为不定业,这譬如多量的盐,投入长江大海并不觉得咸苦一样。反之,如故意作恶,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忏悔,不能修身、戒、心、慧的话,那就会招受重报,这如盐虽不多而投于杯水中,结果是咸苦不堪。所以佛陀在《中阿含经》〈盐喻经〉(大正1,433a)中说:
  随人所作业,则受其报,如是不行梵行,不得尽苦。随人所作业,则受其报,如是修行梵行,便得尽苦。
  因此修行人不必为既成的恶业过于担心,尽可从佛法的修习中去改变恶业。惟有不知忏悔修行,不知行善业,这才真正的定业定报了。
  四、结 论
  总之,佛陀谈业的用意是什么呢?从《中阿含经》中所谈的业观念,可以看出佛陀教导弟子,应如何以自己的行为去除苦,甚至修习圣道以达到解脱。另外亦破斥外道的业观念,因为错误的观念,将卒使自己的意志与行为变得盲目。而将业报的结果归于宿命的注定,或神意的安排,或无因无缘的,而呈现消极及为所欲为放纵生命。佛陀为了导正外道错误的业观念,而开显正见的缘起业报观,认为众生长期受生死轮回痛苦,皆是由于业力的招感,而形成业力的原因,不外是无明和贪爱。一切苦乐果报皆是众因缘和合而有的,即是经中所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缘起观,而不是像外道所说苦乐是自作、他作、或是无因生。然而今生所受的种种业报,皆是由自己身、口、意行为所造作,行善必得善果,行恶必得恶果,因为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除了分别善恶力行十善之外,在励行十善道业上有进阶似的要求,就因身、口行为的造作,是由意业所主导的,所以释尊把判断业之善恶的标准,放在促成其业的动机(意志)上了。然而即使造了重大的恶业,只要能精进的修习戒、定、慧三无漏法,可以转重业为轻报,甚至能断除无明烦恼,不受生死六道轮回,永得涅槃解脱。所以佛陀施设业的目的是:“我但施设业,令不行恶业,不作恶业。”
  【参考书目】
  1、《中阿含经》(业相应品),大正第一册 。
  2、《杂阿含经》,大正第二册。
  3、印顺法师著《成佛之道》,台北,正闻出版社,民国83年6月初版,增注本。
  4、力定法师等著《四阿含经的研究》,台北,世界佛教出版社,民国85年4月一版。
  5、舟穚一哉著,余万居译《业的研究》,台北,法尔出版社,民国82年7月1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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