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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教育制度之建立(下)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法藏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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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僧教育制度之建立(下)
  ——佛教僧伽人才之培养与现代僧教育之理念与学制
  法藏法师
  肆、理想之佛学院学制及其教学目标
  一、学制设计的基本考虑
  二、僧教育的基本分类
  三、佛学院之完全佛学制
  (一)硬体的结构分类
  (二)完全之学制——学程、目标、课程、资格要求等
  1.预科院
  2.律仪院
  3.教理院
  4.专修院
  5.弘化院
  伍、教育成果评析
  一、成果分析
  二、成果评论与改造
  陆、结论
  肆、理想之佛学院学制及其教学目标
  在第二章中,我们对佛教所需的各类人才,做了分析与原则上的规划,并做出了一份人才需求表。依此需求表,再配合宗旨的确立,目标的订定及施行原则的贯彻,则一个具有理论基础,而又能符合实际需要的理想佛学院学制及教学目标也就能浮现出来了。(注十六)
  一、 学制设计的基本考虑
  在讨论到学制设计之时,我们必须明确把握的前提是:我们不是为办学而办学,而是为〈替佛教培养各类人才〉而办学。因此,我们所办的佛学院必须符合佛教界现在及未来的人才需求,所以,学制的〈实用性〉是必须首先考虑的。
  其次,为了满足〈实用性〉的把握,冲淡〈制度化〉所造成的教育缺失,并保留传统中国佛教自行拜师苦修的丛林风格,学制的〈灵活性〉也是必须注意的。毕竟〈学院制〉不可能完全适合所有职家人的根性,制度的过度僵化亦会扼杀许多的佛教人才。尤其当佛教的人事制度与学院的考诠制度相配合时(注十七),(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即具有这种特色,不同于汉地佛教的举荐制。太虚大师亦曾提示此方面的改革可能,其运作方式将另文阐述。)这种僵化所造成的缺失将会更扩大,为了长久之计,保留制度的灵活性是有必要的。
  最后要附带一提的是,学制的提出是纯粹依理论的需要而设计的,它的结构或许很庞大,然而在实际进行时,应考虑〈缓急〉、〈轻重〉的问题,而先从事局部的建设。俟人才、资斩及经验更形充足时再做扩大,则成功的机会将会更大,同时也不致于让人有〈大而无当〉的感觉。
  二、 僧教育的基本分类
  针对不同人才的地面要,而有不同学程的设计,它们虽在某些方面可以互相关联或衔接,但基本上皆自成一个体系,而得以独立完成其教育目标。我们所需要的僧教育学制,完整的说,应有八大类:一者预科教育,二者基础教育,三者正科教育,四者职科教育,五者师范教育,六者补修教育,七者弘化教育,八者进修教育。今分别说明之:
  (一) 预科教育:所谓,〈预科〉,是指僧前之沙弥养成教育》而言。此又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年龄在七岁以上十八岁以下,已出家之沙弥或欲出家之在家小孩入之。盖此阶段正为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之年龄,依据《宪法》,其有受国民基本教育之义务,此项教育为其今后做为一个标准中国人有现代世界公民,并有能力再学习其它世出世间知识的根本养成教育。这是每一个现代僧伽所应该共同具备的最基础、不可缺的教育,它应包括两部分——共世间的现代国民基本教育,及不共世间的沙弥养成教育。其中所办之《国民教育》部分,(按今日学制,亦分为小、国、高,六、三、三、三级制)必须取得教育部认定之地位,以使将来之学僧亦具有社会所认定之教育身份。受完本学程后经考核通过得入《基础教育》学程中。
  第二类、则由二十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已受完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欲出家或已出家而未受沙弥律仪训练者入之,主要是训练沙弥威仪,世间教育则不再教导。每年考核一次,及格者升入基础学程中学习。(注十八)
  (二) 基础教育:所谓《基础》,是指欲成就一个大僧,所应具备的基本戒律行持、宗教情操和佛法知见而言,由已完成前一类教育者升入。本学程之教育为一切学僧所共受,自此以后,方依个人志向而分途教育。此教育之完成,方可成就基本之僧格,考核通过后可取是真正出家人之身份证明,持此证明得入常住,从事各类常住执事僧职,或一般寺务行政僧职之工作。
  (三) 正科教育:所谓《正科》,是指教育内容最完整,学程最长,通才与专才兼顾,政府与实修并进,以成就高级解、行双备僧才之教育。不但在教理上能由博而精,在实修理工上亦能由精而专,同时亦具有基础的确良常住执事、寺务行政训练,是一种悲智双全、行愿坚固,出可以应机摄众、住持法门,退可以研教立说、专精修持的高级僧教育。修学年限,预科部不计,共约十四年。
  (四) 职科教育:此项教育乃为培养佛门中(主要为寺院本身)广泛需求之各类中、基层行政及事务人才而设,注重在基本解、行之陶成及寺院、教团实务工作能力之培养。由基础教育算起,共分三级(一、三、二制),六年完成全部学程。唯当中可于每一级完成后,姑且时入常住工作,需要时再回院继续完成全部学程,可以满足灵活性之要求。
  (五) 师范教育:此教育是《正科教育》之别开,专为培养佛学院各级师范人才而设。稍稍精简正科教育的解门,加强了戒律、行门,使能成就——《解行并进》,《言行一致》而又能《以身作则》、《以德化人》的优良僧伽师范人才。分级与修学年限皆与正科教育相等,唯课程重点相异耳。
  上来五项教育合称为《正轨教育》。
  (六) 补训教育:此项教育为上来五项《正轨教育》这外,另之僧伽补习教育,特重《实用性》与《时效性》,乃是为了达到《有教无类》、《避免教育僵化》、及《保留非学院派师徒风格》等五项目的而设。它包括了补习教育和集训教育两类,分别说明之:
  1.补习教育:针对不能长期受完整僧教育,未受《预科教育》或《基础教育》之出家众(含欲出家者)而设,考其所缺,分别施予基础戒律、行仪,基础解行熏修、佛教常识和基本僧务知能等课程。已受具戒者二年完成(略去沙弥学行),未受具或欲出家者三年完成,其程度约等于基础教育之初级律仪部。由此而得成就基本僧格陶练,向上可补修学分后转入正轨教育更上一级之教育机构中受正式僧教;向外,则可入常住或僧团中为职僧,乃至直接入《 》(下文将明)追随善知识修学佛法。(注十九)
  2.集训教育:针对因年龄太大,学历太低(高小以下)或性格原因,而不喜或不适合过学院生活之出家众(不含在家众),而设之短期们伽训练教育,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出家戒律及威仪之学习,并具备基本的佛教解行常识及僧务知能。
  (七) 弘化教育:本来佛法之弘扬,重在教之感化,向来皆以戒行或德行作为弘法布教的基础,虽也不舍方便,但大部分都采取随缘度化的原则。然而时代因缘变迁,在社会迅速地走向资讯化和多元化的背景下,佛法的弘布固然仍不可忘记以戒行与德行感召的根本身教立场。但适度地学习五明,以取代逐渐失去效果的旧式布教法,却也是现代比丘所应承担的使命。毕竟,比丘既是人天师范,则上求下化,令佛法充满在娑婆世界中,正是他的天职之一。
  此项教育,是以培养现代弘法布教人才,成立弘法布教研究发展中心为其目的,希望透过这样的教育来达到佛法布教的现代化、多元化、整合化、国际化与深度化的目标。
  本教育可于,《正轨教育》或《进修教育》实施。
  (八) 进修教育:此教育是针对各级职僧人员之在职进修需要而设,或为加强其道心、增上其道业,或为深化其知见、增长其见闻,或为巩固其戒行、庄严其威仪,或为改良工作知能、提升工作品质与效率,成为调剂其身心,重整其志气。总之,进修教育乃是提供职僧在工作之余,一种增上、再出发的多功能短期《在职训练》。
  三、 佛学院之完全佛学制
  所谓《完全学制》,是指能够把握学院之宗旨、依循原则达成目标,而又能满足各类教育需求的完整学制结构体系。它就像个万能机器一般,要放入各类适当原料,透过各种适当运作,就可以得到各种所预期遥产品来。无论我们面对着什幺根器的僧伽,面临着怎样的需求,我们都有可以透过这个完全的僧伽教育体制,训练出我们想得到的僧才出来。
  (一) 硬体的结构分类
  学制的运作与硬体的行政结构有密切之关系,故必须有所说明。完全之佛学院之人力,应包括三大硬体部门:一者寺院常住,此为学院之人力、物力支持及实习部门;二者学院主体,此为学院教学、行政、学制等之混合体,其结构正是本节所要讨论者;三者禅观院、德僧林或参学处,(本文则含称为《专修院》),此为学院自身拥有,或附设于常住或成立于外寺(可能不止一处),为学院之最后专修部门,亦是学院行门之最高指导单位,为方便讨论,亦以附于学院内之方式说明之。
  (二) 完全之学制——学程、目标、课程、资格要求与毕业学位之授予等。
  如第二期所说,僧教育依其教学目标之不同,而分成八类教育,此八类教育则分别由五院、七级之完全学制所完成。
  所谓《五院》,是指学院之教学组织而言,共分五部门:
  一者预科院,
  二者律仪院,
  三者教理院,
  四者专修院,
  五者弘化院。
  一切之教育工作皆由此五院分工而完成。
  所谓《七级》,是指教学之层次而言,大约共有七个阶段:
  一者预科级,
  二者律仪初级,
  三者律仪中级,
  四者普通教理级,
  五者高等教理级,
  六者禅观专修级,
  七者弘化院选修级。
  一个沙弥由初入学院至成就一个最完全的僧才,必须经历此七级教育方能完成。
  今将五院、七级之关系,配合八类教育之进程,制成学制综合图(见表二)以方便讨论。又由于学制和教育类别间的关系相当复杂,为了方便讨论,并且也避免有遗漏或难以掌握之憾,我们将以一俱从初级入学到学成为止,其过程的所有可能状况,制成教育流程图(见表三)。依此二图,我们将可展开学制的完整讨论:
  (表二与表三应补上。)
  首先我们先对入学资格做一些说明:佛制出家最大年龄范围是七至七十岁,其中尚有六具足、无亲累、俗缠(债务、俗罪、国家要员等)具有自理生活之能力(检别智能不足、重病、太小或太老等),于三宝具有恭敬、信仰之心等条件限制。今日,既然以佛学院来负担大部分僧教育工作,则其入学条件亦应以此为依,而不应再予限制。至于修学某学程,因其教育需要而另有世间学历或年岁等之限制,则另当别论。
  现在我将以表二为基础,以《院》为单位,参考表三内容,依序说明我们的《完全学制》:
  1.预科院:顾名思义,这是为完成《预科教育》而设的学院,它的教育总功能有三——一者完成沙弥学行,二者完成十二年国民茂盛教育(注廿),三者完成半年制僧伽集训之工作。以上三功能分别由它的三个教学机构来完成:
  (1) 国教沙弥部:专收十九岁以下,国民教育未毕,已出家或欲出家之学童有青少年,一方面再依年龄施予不同层次之沙弥举行教育:(注廿一)
  七岁至十二岁:
  (一)培养基本世间道德及优良生活起居等习惯,特重八德及礼貌、劳务能力与习惯及应对进退之节的培养。
  (二)培养基本佛门道德:三皈、五戒、十善等。
  (三)培养基本佛门礼仪:拜佛、问讯、称谓及简单佛门规矩。
  (四)培养基本佛法常识,背诵二课及小部经典(遗教三经等)。亦可采用印顺长老之《儿童佛学课本》或其它本生故事等之书籍为教材。
  十三岁至十五岁:
  (一)加深前项之学行,并加强重要经典背诵。
  (二)佛教人生观之启发,圣弟子行谊之熏陶。
  (三)进学各类梵呗及法器等。
  (四)受持五戒。
  (五)正学沙弥律仪,及服事大僧、寺务杂役等事,并为大众服务。
  十六岁至十九岁:
  (一)加深前项之学行。
  (二)受持沙弥十戒。
  (三)尼众加受两年式叉摩那尼法。(十八岁起)
  (四)正学大僧行法及威仪等事。
  (五)带领年幼沙弥,服事大僧及大众。
  至二十岁毕业后,就《沙弥学行》尼众加《式叉摩那法》进行考核(注廿二),通过则授予《国教沙弥部》结业证书(尚无学位,下同)。可往戒坛受具足戒,再入《初级律仪部》修学。
  (2) 名字沙弥部:收二十岁以上(含),四十五岁以下,初中程度以上学历,未受具之沙弥或欲出家之俗人。以其二十岁以上,不同前部之学龄本可受具,而因晚出家等原因未受,故于其未受具之前施以1。《基本佛法概念》、2。《沙弥学行》、《简要大僧律师仪》、《常用课诵及寺务常识》、《为大众服劳》等课程重点,以成就其基本出家人之形象,具备大僧戒律、威仪之基本知识,舍离世间习气,适应出家生活及行事等为教育目标。
  每年考核一次,通过者授予(名字沙弥部)结业证书,得往受具戒后升入《初级律仪部》继续修学,如前部。
  此部为尼众另开《式叉摩那尼班》如前部,女子出家另受式叉摩那法后,必须满一年又两天以上(注廿三)方可参加考核,此不同于男子(前部亦同,今补述)得于入学后满一年即参加考核。(注廿四)
  又,前一部学生中有考核未过亦入此部重修,直至考核通过为止。
  (3) 半年制集训班:专收不适合读佛学院,或高小程度以下且六十岁以上(或其它原因未能受具之沙弥(尼),教导最实用,最迫切需要之基本出家知能,令其能在最短暂的时间之内成就最起码的出家威仪,具务最低限度的旨法知见。以一方面,不致于从事这信之言行(神佛不分,佛道混淆之类);二方面能在僧伽社会中应对进退皆有分寸、节度,即使无功也不致有过为目标。
  其课程以——1。基本生活律仪2。基本佛教常识3。原始教观介绍4。专宗修持实习一个月5。一个月寺务实习等为主。(注廿五)
  半年结训,发给《结训》证书。结训后即可立即下常住工作或者住持小庙,乃至直接跟随善知识,进行师徒授受之传统个和学法。
  此项学程序与《一年制集训班》(下文将明)一样,仡是为了满足某些常住急需用人,或者某些不适应学院教学及修行方式的出家人,而设的弹性学程。
  2.律仪院:此院以完成僧伽《基础教育》为目的,由《预科院》毕业生受具后升入,或收已受具之大僧为学僧,施以大僧最基础之教育,毕业后主真起码具有名实相符之大僧资格。此院依修学层次之不同,又分三个分院:
  (1) 初级律仪院:专收已受具,而尚未学习任何戒律知识之大僧。以教授止、作二持之基本知识及能力,令其能略行大僧事,学行基本教观,了解佛教基础知识,具备大僧之威仪、情操为教学目标,此院毕业后方肯有教界承认之大僧资格。依教学重点不同分五种班别:
  甲、初级律仪部:收预科院之毕业肯已受具之学僧,修业两年,毕业后授《结业证书》。其课程重点如左:
  《第一年》
  (1 )研究戒律精神(非戒文部分)。
  (2) 具足戒止、作二持略行大僧事。
  (3) 背诵戒文,略行大僧事。
  (4) 圣弟子行谊选读研究。
  (5) 原始佛教史、教团史。
  (6) 基础原始佛教教观。
  (7) 尼众尚未须学习《大爱道经》,并背诵《八十四 态》,学行《八敬法》。
  (8) 简易僧事习作为上座比丘服务。
  (9) 梵呗进阶。
  《第二年》
  (1)进学大僧行事、细行与威仪等。
  (2)具足戒止持进阶。
  (3)高僧行谊选读、研究。
  (4)小乘佛教史。
  (5)原始教观学行。
  (6)《佛法概要》教学(印顺长老着)。
  (7)基本僧事习作。
  (8)简易佛事仪轨习作。
  除上固定课程外,两年中每日平均出坡服务,培福不得少于一小时。且每日之共修,除二课、过堂外,亦平均不得少于一小时,或念佛、或参禅、修观、持咒等随宜。再者,每年亦应于寒假安排专修,平均不得少于一个月。以把握解行并进、福慧双修之原则。为了达到此一目标,故在解门课程上每日以不超过十八小时为原则,其它时间则用于实习、自修、思考、反省、律仪练习等。以下各类正轨学程大抵皆如此,不再重述。
  乙、附设威仪加强班:前部为已受过正轨(律仪院)威仪训练一年以上之学僧,此部则以尚未受过任何正规威仪训练之四十五岁以下,初中程度以上(注廿六),已受具之大僧为对象,因此在威仪上必弱于前部之已受过正规训练者。尤有进者,甚至彼等之世间习气尚且很重,为了加强《威仪训练》,故另开《加强班》以分别之(注廿七)。
  此班之主要重点及修业所限,大体皆与前部相同,唯在日常四威仪与基本唱诵等方面须要另外加强。
  〈第一年加强〉
  1.二课之背诵基本梵呗法器之学习与熟习。
  2.补修半年沙弥律仪,加强服事上座比丘之工作。
  3.四威仪加强要求。
  〈第二年加强〉
  1. 僧行事、细行与威仪。
  2. 寺务工作常识之加强与习作。
  3. 令多培福报。
  丙、一年制集训班:顾名思义,这是〈预科院〉中〈半年制集训班〉课程之延长与加深,前者但收沙弥,今则收六十岁以下,已受具而不适合长期佛学院生活,或高小程度以下,在学习解门上较有困难之大僧。施予一年之僧人实用教育,令其能住持小寺,支撑丛林最基本之工作,进则于僧伽社会中尚能应对有节,不失法统;退则于自修份上解行有据,不致盲修瞎练,亡失次第。
  基课程重点约有以下数项:
  1. 止作二持略讲(止持部分前二篇细说,后部概说,作持部分则选择重点略说之,其它则令随大众学习)。
  2. 四威仪、生活起居等基本知识与要求。
  3. 佛教历史(中、印两部)大纲。
  4. 〈佛法概要〉重点略说。
  5. 原始教观导读。
  6. 专宗修持实习三个月。
  7. 寺务常识与知能修学及实习三个月,课程一年结束,授予结业证书。
  基本上,此阶段之〈基础教育〉为僧伽养成教育最重要之时机(注廿八)特重在生活律仪之陶成,愿望生活管理为此阶段教育之最重要工作。为了达成此项目标,则这僧之住处应设在本院之德僧林(持律林){下文当说明之}内,以收潜移默化之教育效果。
  丁、二年制僧伽补习班:本班为本院所附设之〈补习教育〉机构,专收未能长期研读佛学院,或高小程度以下,不适合做正轨教育生之已受具出家众。
  培养大僧之戒律知能、威仪形象、熏陶基本解行力,具备佛教常识,基本僧务知能为其目标。两年修习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其课程重点约有以下数项:
  《第一年》
  1. 具足戒止、作二持略讲。
  2. 菩萨戒基础。
  3. 背诵具足戒。菩萨戒戒文及遗教三经。
  4. 尼众加学《大爱道经》,背诵《八十四态》,学行八敬法。
  5. 圣弟子及高僧行谊研读。
  6. 中、印度佛教史概说。
  7. 原始教观学行。
  8. 佛门基本唱诵、佛事仪轨及寺务习作。
  9. 四威仪及佛门生活规矩之学行。
  《第二年》
  1. 学行大僧事,加强四威仪及生活管理。
  2. 具足戒止作二持进阶。
  3. 《佛法概论》研究。
  4. 各宗概论。
  5. 常用经典略解。
  6. 专宗修实习三个月。(已有正修经验者可酌减)
  7. 僧伽知能修学与寺务职事实习三个月。(已有寺务经验者亦可酌减)。
  戊、三年制僧伽补习班:本班之立意与目标大体皆与前项相同,唯其所受概为二十岁以上未受具戒,沙弥(尼)或欲出家之在家众(学历同须高小以上)。课程重点:第一年大抵与《名字沙弥部》相同,第二、三年则与《二年制补习班》相同。
  又,第一年中(尼众当稍延长,以行《式叉法》之需要)若考核未通过,则须再宰修直至通过(包括心性之考核)方能受具进入第二年之学程中。反之,若已具沙弥标准之学行,或已有实际寺务经验者,亦得酌情短缩学程。因此,虽名《三年制》而实际年限稍有不同。(前项亦同)。
  再者此二项教育班别其毕业程度约等于《初级律仪部》,其毕业者正可下常住,担任中型道场(二十至三十人)之中坚职僧,这大概也是今日教内最迫切需求的人力带了。若因缘适合,亦可补外长部分学科而插入〈中级律仪职科部〉,转受正轨教育(但须〈初中〉程度以上)。或者亦可直入〈禅观院〉、持律林》或《阅藏阁》追随善知识,亲炙受学。可以说,此一学程设计,充分地把握了学制的灵活性,并融合了传统《师徒制》的教育内涵于其中。
  (2)中级律仪院:此院为前院之延续与加深,学僧概由前院升入。自此以后学僧程度趋于一致,不再收插班生等非正期之学僧,除旁听生、或进修生外,皆是正轨生。亦自此之后,开始有依个人根性而分趋的分化教育,以培养各类佛门人才。此院以进学前院所未学之戒律,或加深前院之基础解行为其教学目标。依教学重点之偏重,又分三种班别:
  甲、 中级律仪正科部:选取前部毕业僧中60%欲接受正科教育或师范教育(注廿八)的学僧入学,除了继续加强前院之部分教育外,亦以开始建立学僧未来进入《教理院》之解行基础为目标。二年毕业,授予《下士僧位》(注卅)。
  《第一年》
  1. 熟悉大僧之行事、细行与威仪等。(加深熟练性)
  2. 具足戒作持进阶。
  3. 菩萨戒基础。
  4. 印度大乘佛教史。
  5. 《菩提道次第广论》研究(上)
  6. 背诵菩萨戒本。
  7. 诸法集要经选读。
  8. 担任常住或学院简易职事。(注卅一)
  9. 朝暮二课合解。
  《第二年》
  1.具足戒重戒、重点或时代因应等研究。
  2.菩萨戒进阶。
  3.大僧止、作二持及威仪、细行再加强。
  4.中国佛教史。
  5.《广论》研究(下)
  6.三系概论。
  7.禅、净、律、密解行略说。
  8.担任职事如前。
  9.佛门尺牍。
  此部门毕业后可入《教理院》深入学习教理(但部分有国教学在限制,下明)或可出而为常住或教界服务(注卅二)。
  乙、 中级律仪职科部:取前部毕业僧中未入正科部,而愿入本部接受职僧专门教育者入之(尚有40%)。本部除在律仪方面继续加强外,另外授以较实务性之课程,以作为入常住或教界工作之准备。培养基础佛门事务僧才为其教育目标,为满足人才之迫切需求,此部学程缩为一年,毕业后授予,《初等职僧位》,可再入《普级职科部》进修或出为教团服务。
  其课程重点约有数项:
  1.熟悉大僧行事、细行与威仪等。
  2.菩萨戒基础。
  3.印度大乘佛教史、中国佛教史概说。
  4.《成佛之道》研究。
  5.基础佛事仪轨习作。
  6.三系略说。
  7.寺务职事实习一个月。
  8.现代应用文、佛门尺牍。
  9.现代人健康管理知识。
  10. 基本医护、医疗知识。
  11. 现代饮食卫生常识。
  (3)持律林:此为本院中专精律仪、戒法之专修僧或退居长老所成,以研究方式。此林虽属本院之单位,然以其教育高深戒律,行持严谨头陀行为生活用修行层次高深之故,归入以下,《专修院》(下期)统一运作。
  又,此林尚负有〈戒律现代化适应问题〉之研究与解决的使命。
  3.教理院:此院顾名思义,是以教理的传授、深化和研究,为其立院总纲的。所谓,《深入经藏、智能如海》,佛法的真价值固然不在言说,然而透过言说的善巧却可以如幻地生起正思和正行,透过正思行则可得正慧而趋正解脱。何况在这邪说充斥的末法中,一方面,实际的〈证量〉难得、难遇;一方面又有邪通、魔通的僵纣为虐推波助澜,再不加强正闻、正思的教解工夫,恐怕不要说〈破邪显正〉做不到,就怕连最基本的自修、自利都有难能了(知见过度混淆故)
  再者时代的进化,人类知识的提升,也促成了对《宗教哲学》的高度追求与需要。在未来的朝代里,〈学术挂帅〉与〈学术崇拜〉的风气必然会有某种程度的膨胀。虽然〈佛教学术〉并不特别意味着什幺(注卅三),但适当地采用严谨的〈学术要求〉,来改善中国佛教过度笼统与含混的倾向,也是必要的(于自利、利他都有一定的确良程度——当然不上全部的帮助)。透过这样的改善,而将传统中国的佛法义解重新立足在更严谨的科学分析盘石上,或者也就更能满足未来人类思想要求〈科学化〉与〈学术化〉的潮流了。顺应此一世缘的改变,重新展现佛法的面貌,让佛法也能在人类学术的领域中,展现深广而高超的哲不思想内涵,也是让佛法住世的一个重要途径。
  因此,无论从原始的自利立场说,还是从时代因缘的利他或住持立场说,不管我们的佛法是多幺地排斥文字而欲〈不立文字〉;以从事教义、教理之比较、分析、抉择,或以史实文献等之研究、控讨为目的地设立教理院,都是绝对有必要的。
  虽然如此,但我们仍必须慎重地指出:学术研究绝对不等同于佛教的解门(在第三章中已论及,见不五),虽然它有存在和参考性及必要性,但它同时也有极大的负面性和破坏性。〈学术至上〉在佛法中、教界中不但讲不通,也行不通。因此,即使是在〈高等教理院〉里头(下明),〈学术研究〉容或存在,但绝对值应该成为办学的唯一目标(注卅四)。
  就教学与研究的深浅、广狭,本院复分(普通教理院)(三——四)[高等教理院](二——三年)与{阁藏阁}等三部门:
  (1) 普通教理院:以建立各类教理(大、小乘显教)之通盘性、整体性了解为目标,重在《广度》。
  依于各类《教育学程》所需之不同,本院又分为四部门,平行运作:
  甲、 普教正科部:录取{中律正科部}在分之五十之高中以上程度{学优僧可例外}毕业僧入学(注卅五)。以广泛建立小、大二乘积局部显教)各系教理基础为教学目标。
  四年毕业,授予{中士僧位}。
  其课程之重点大约如下所示:(注卅六)
  {第一年:基础概论}
  1.四分律以外其它广律研读(注卅七、卅八)
  2.世界佛教发展史略说。
  3.佛教地理志。
  4.佛教研究法。
  5.经典集成、翻译概论。
  6.因明大纲。
  7.各宗大纲。
  {第二年:小乘共教}
  1.杂阿含经选读。
  2.{俱舍论研究。
  3.众异部基础。(依造戒律精神,比丘方需研究比丘尼之戒法,反之亦然)
  4.{异部宗轮论}。(或部派佛教教理史)
  5.{成实论}选读。
  6.{禅密要法经}研究。(或原始佛教禅法概论)
  {第三年:大乘基础与法相唯识系}
  1.般若经选读与研究。
  2.{大智度论}选读与研究。
  3.{解深密经}研读。
  4.{(广)五蕴论}、{百法明门论}研读。
  5.{唯识三十颂}、{摄大乘论}研读。
  {第四年:大乘中观系与如来藏系}
  1.{中观论颂}
  2.{百论}
  3.{十二门论}
  4.[大乘起信论]
  5.{楞伽经}
  6.{梵网菩萨戒经}以外其它菩萨戒经研读。(注卅九)
  此部毕业后可留在本部任助教。
  乙. 普教师范部:录取{正律中科部}百分之二十四,高中以上程度(学优例外)之毕业僧入学。其教学目标除包括前部之一目标外,另以培养[律仪院]之专业师资,及中等以上弘法布教师之僧才为目标。
  四年毕业,授予《中级师范僧位》。
  其课程重点大抵同于前部,唯另外加重《威仪训练》、《生活管理》、《戒律持守》及,《教师专业知识》等内容之要求与教授,并含半学期教师实习。
  丙. 预科师范部:录取{中律正科部}百分之七十之毕业僧{学历无限制}入学。其教学目标以培养{预科院}、{初律院}专业师资,及一般弘法布教师为主要目标,{广学教理}为其补助目标,此不同于前三学部。
  三年毕业,授予[预科师范僧位]。
  其课程之重点则精简{正科部}之学程为二年,第三年除同样教授一般教师专业常识之外,亦须再加扔{青少年(或儿童)心理辅导}之类课程。再者,三年中加强[生活管理]及{律仪行持}等要求亦与{师范部}相同。
  又,本学部毕业后得有百分之十,戒仪、学行皆优之毕业僧直入{持律林}或{禅观林}(下明)专修(三年或以上),毕业后可为(预科院)或{初律院}学僧之《导师》(亲教师)。盖《佛学院》一向为传统者所诟病者一,乃是它率多注重在《解门》的教学上,而缺乏《行持》的教授与增上技巧。静省其因,我们不难理解,佛法的传授毕竟是《身教》重于《言教》的进行。讲者与听者似乎没有太密切的关系。佛教沿用了此一教学体制,如果不能以传统《师徒制》,《身教》强于《言教》的特色来加以补救的话,恐怕《佛学院》的发展也不见得会对佛教有多大贡献。(甚至还可能造成破坏——培养了过多的《知解宗徒》之故)
  改善之道,就是从{初律院}(含)以下,严格采取〈导师制〉,将每一班之青年僧,依导师之人员多寡,分成若干组,而由学行、戒仪均优,且又具有实修经验之〈导师〉担任彼等之〈亲教师〉(注四十),以此而取代师徒制教学,进行身教之潜化作用。如此,或可补救佛学院行持不张,学僧道心不强的弊病。(当然,相应的〈行门〉课程及《出坡》、《服劳》等课程之安排配合也是必须的)。
  丁. 普教职科部:录取{中律职科部}百分之五十五之毕业僧入学(无学历限制),其教学目标以培养中等寺务执事僧,或教团兴福僧等僧才为主,以《广学教理》为补助的目标。
  三年毕业,授予《中等职事佃位》。
  其课程前二年重点大体相同于前部,唯第三年则须加强《初二篇具足戒内容》、《中国丛林人事制度》、《原始教团人事制度》、初等寺院行政管理概念》、《基本电脑操作》、简单英日语会话》、《基本法律及宗教法令知识》、及《寺院建筑概念》之类的课程。
  (2) 高等教理院:依于{普教院}之《广深》做基础,再以专宗、专派或专题等之研究院为方法,达到由博而约,由约而精的〈深度〉要求,从而引生甚深之〈正行〉,以求圆满佛果之趣成。
  承上院之分类,本院依教育目标所重不同,又分为三个部门,平行运作:
  甲、 高级正科部:录取{普教正科部}百分之三十九之毕业僧入学,以进行专宗、专派或专题之深入研究为教学目标。深入的方法分〈解门之义理研究〉与〈行门之修持相应〉两大部分,再配合戒律的生活方式,三者同时并进,以求在真实的行持中得〈义理的相应〉。三年毕业,授予〈上士僧位〉。
  在〈义理研究〉方面,采〈自修〉及〈(教授僧)从旁指导〉为主,〈上课〉为辅的作法,不同于{普教院}之以〈上课〉为主的教学法。其研究对象,如前述分1。一门深入2。比较研究3。整合研究4。现代化研究(如《律宗》之现代化课题研究即是);至若研究方法则分1。纯传统方式2。纯学术方式3。混合运用方式三类。
  其课程重点,由于各人专攻之方向不同,所以偏重亦各有不同,无法一概而论,大体只能依选修课程:(三年所需)
  1. 梵、巴、藏、英、日语文训练课程。(选)
  2. 中国大小二乘十宗概论(必)
  3. {密宗道次第论}(选)
  4. 中国哲学概论(选)
  5. 印度外道哲学概论(选)
  6. 西洋哲学概论(选)
  7. 现代科学哲学导论(选)
  8. 四阿含选读(必)
  9. 般若经广论(选)
  10. {成实论}研究(必)
  11. {大智度论}研究(必)
  12. {三论宗玄义}研究(必)
  13. {瑜伽师地论}研究(必)
  在这些共同课程之外,依于专宗或专派之研究不同(专题之研究太广不列课程)而各有课程之偏重,则须由各组之指导教授僧,依各别之情况而另订之。
  在分宗派方面虚大师曾在《高等教理》院中分之为《四学》(注四十),今可依此精神再罗列各种〈宗〉、〈派〉之分类以为有心人士之参考:
  {显教}
  学派部分:
  1. 中观系佛教(即(四学)中之,法性般若学)
  2. 唯识系佛教(即《四学》中之《法相唯识学》)
  3. 如来藏系佛教
  宗派部分:(唯识、三论二宗分别并入前部之1。、2。项内,而密宗则另开)
  1.律宗
  2.禅宗
  3.净土宗
  4.天台宗
  5.华严宗
  小乘部分
  1.俱舍宗
  2.成实宗
  {密教}
  藏密部分:
  1.红教
  2.白教
  3.黄教
  4.花教
  东密部分:
  1.东密
  2.台密
  以上是有关《义理研究》的说明,在〈三慧〉上说,这是属于〈闻慧〉和〈思慧〉的阶段,其修学方式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注四十二)
  一者、听讲堂:学僧得于此处上课,演说及辨论(注四十三)所学(无论共同科或分科),十法行(注四十四)中属于〈谛听〉、〈开演〉二类。
  二者、研究室:学僧于此自行研究所专攻派之文献典藉,从事思惟及分析、抉择之工作,于十法行中属于《自读》、〈开演〉及〈思惟〉三类。
  三者、博览部(图书室):学僧于此广览与研究有关之文献、典藉,以收〈穷其深广〉之效。
  其次是属于〈修慧〉的〈行门相应〉部分,除了在三年毕业后进入〈专修院〉,从事专修时得以专攻〈修慧〉外,我们认为在本学程中亦不能忽略〈修慧〉之杂修修持。(即使不能〈专修〉,亦必须有《杂修》的存在。)虚大师于这方面的做法亦有很明确的提示(注四十五),其方式为设立《诵持坛》,从事《讽诵》、《书写》、《礼拜》、《称赞》、,《供养》、《发愿》及《忏悔》等修持。
  以上两方面共四种修学的部门,其实亦是本院的四种《硬体》设施,透过此四部门(讲堂、研究室、博览室、诵持坛)之运作,得以将《教理院》之《解行并进》理想完全发挥出来,如果再配合后三年(或以上)《专修院》中之《一门深入》的修习,则一个戒仪庄严、德学双备的大比丘或者可以出现在世矣!
  今再将此四部门所摄之《十法行》关系做一对照表(表四),以更明角此中《三慧》之运作情形:(注四十六)
  (应附上表四)
  乙、 高教师范部:录取《普通师范部》百分之五十七毕业僧入学,目标则以《深入教理》。及〈培养普教院专业师资〉两者并重于原则。
  三年毕业授予《高级师范僧位》。
  其课程重点大体与《正科部》相当,唯精科了老先生是的学习,另外再加授《高级大小二部众戒律》、《佛陀教育方法》、《祖师教育方法》及〈原始教团之生活〉等专业性课程,并于毕业前再进行三个月到半年的〈专业相应〉(入〈专修院〉中行之)之实修训练。
  丙、 高教职科部:录取《普教职科部》百分之二十三之毕业僧入学,以〈深入教理〉及〈培养高级寺院或教团之执事或行政僧才〉为目标。
  两年毕业,授予〈高等职僧位〉。
  其课程重点除了浓缩〈正科部〉之课程外,另外再加〈高等寺院行政管理〉、〈寺院建筑美术〉、〈其它宗教概论〉、〈基本英、日语佛教会话〉、〈英、日文文书常识〉、,国际各大宗教现况了望》、《现代化企业管理知识》、《理财常识》、《电脑运用概论》等课程(以上可由《弘化院》(下明)予以支持教学)。
  除了以上两分院外,本院另设《阅藏阁》,专供受完,《高教院》教育后,尚欲再深入经藏者,或者终生研究教理之〈学问僧〉(见表一)所居之阅藏、研教场所。虽以性质相同故属于本院所辖,但如同前此之〈持律林〉一般,亦以其高教育层次而归入以下之〈专修院〉中统一运作。
  以上为〈教理院〉之全部内容,今说竟。
  4.专修院:此院顾名思义,乃是提供学僧(分别录取〈高级正科部〉百分之四十八、〈高教师范部〉百分之五十及〈预科师范部〉百分之十毕业僧入学)、各退休职僧及专修职僧于此〈专精修持〉之场所。由年老、腊长、戒仪庄严、德高、学优、专修理工得之上座长老担任修行指导,资历稍浅者为助教,从事佛门极传统、极严肃之专修求证工夫。这是旨门最重要的部门所在,是佛法住世的根本,是佛法弘化的源头活水,更是佛门中各部门的精神领导中心,是佛法不共世间部分的电后所系。此院同时也支持其它各院有关〈行门〉各类课程的安排与指导,同时更是正轨教育下的最终学程(虽以后尚有(弘化院)之选修,但基本上已非属于正轨教育的绝对要求)。此买空卖空的存大可以说是佛学院的骄傲,是佛学院办学不致于脱离〈佛教修行精神〉之把握的强有力的保证!
  本院依所修不同,而分为〈禅观院〉、〈持律林〉、〈阅藏阁〉三部分,后二者以性质相近故,分别隶属于《律仪院》及〈教理院〉,已如前述,而前者又分为四门:
  1. 教观门——专修大小乘之各类观法属于〈如来禅〉一类。
  2. 见性门——即各派禅宗修法,属〈祖师禅〉一类。
  3. 密教门——含下三部密及无上密。
  4. 净土门——如弥陀、药师、弥勒净土等。
  本院之正轨学僧三年(或以上)毕业,所授学位,依其本学之不同而不同(见表五所示)。可从事教内极高层次之各类决策性工作,是为极难得、稀有之僧才。
  以上为〈专修院〉今说竟。
  5. 弘化院:此院以菩萨道弘法利生之立场而设立,所谓〈善知方便度众生、巧把尘劳为佛事〉,弘化的教育训练不但符合大乘行持于五明中求的精神,同时由于时代的多元化与复杂化,《专业的世间知识》对于佛教本身的〈现代化〉,及经常法事业的〈全面化〉、〈深入化〉及〈国际化〉等都有绝对影响。甚透过某些系统化学顺,或基本世间知识之配合运用,也可直接或间接地解决或简化僧团管理、住持,生活改善或起居健康等问题,从而也间接辅助了道场及个人的修持。所谓〈身安则道隆〉,生活在现代社会里,仍属于社会一份子的僧伽如果缺乏了基本需要的〈现代知识〉,要求〈身安〉可能非易事了。
  总之,〈弘化院〉的设立目标由近而远,大致有以下九项:
  1. 建立并发展广泛的佛教弘法理论、方法与制度。
  2. 整理并交流弘化资讯与经验。
  3. 进行寺院、教团全面现代化研究与工作。
  4. 收集并传授现代僧伽所需要的各类管理、住持、改善、增上僧团或寺院之软、硬体内涵所需要的现代知识,(如前文提到之〈职科僧〉所学的各类课程)
  5. 进行佛教教团整合(小自寺院,大至世界各宗派)之可行性研究与工作。
  6. 从事宗教、哲学、科学、艺术、人文、文化等之比较研究,并尝试对话。
  7. 研究佛教政、经力量之运用、发挥与限制等问题,以进行佛教改革社会、国家乃至促进世界正义与和平之可行性研究工作。(以上以人类为基)
  8. 发起全球性《环保》、《护生》等意愿,教育并进行维护一切众生生命尊严之长期努力。(此为以一切地球众生为基)
  9. 投入外层空间计划(必须配合第七项之运作),进行外星球高等生命之宗教对话与佛法弘扬。(此为以他方世界众生为基者)
  为了完成以上目标(至少是部分目标的完成或推行),本院设有三个分部:
  1. 布教研发部(理论研究与实践推广并重)
  2. 文宣资讯部(出版及电脑中心)
  3. 世学五明部(即世间之大学)
  各部以下,可依需要再分组。
  由此目标之安立可知,本院是研究与推动平行于教学的机构,它的教学采《学分制》,分别由《高教职科部》及《专修院》录取百分之二十,及百分之十一的毕业僧入学研究,修满二十四学分得发给专业经常法人才证书及授予学位(见表五)。此外,本院亦支持各级(职科部)有关之弘法课程教学。(注四十七)
  以上《弘法院》今说竟
  在结束本章之前,我们再将此完全学制中,各学程所授予之学全名称,列出一览表(表五),以方便研究了解。表五:各学程毕业学位一览表《学位证明类》
  1. 中级律仪院 正科部毕:下士僧位
  2. 普教正科部毕:中士僧位
  3. 高级正科部毕:上士僧位
  4. 专修院正科部毕:大士僧位(又分持律大士、禅观大士及阅藏大士三类)。
  5. 大士后弘化院修满学分毕:弘化大士僧位。
  6. 中级律仪院职科部:初等职僧位。
  7. 普教职科部毕:中等职僧位。
  8. 高级职科部毕:高等职僧位。
  9. 高职后弘化院修满学分毕:弘化高职僧位。
  10. 预科师范部毕:预科师范僧位
  11. 普教师范部毕:中级师范僧位。
  12. 高教师范部毕:高级师范僧位。
  13. 阅藏阁师范部毕:教授师范僧位。
  14. 禅观院(或持律林)预科部毕:预科导师僧位。
  15. 大士僧或教授僧于专修院专修七年以上,或退居德僧于专修院专修三年以上者:阿舍黎僧位。
  (学分证明类)
  16. 凡于《律仪院》、《教理院》或《弘化院》在职进修者,修学结束得发给该科(学分证明书)。
  (结业证明书)
  17. 国教沙弥部毕;发给《结业证书》一纸。
  18. 名字沙弥部毕:同右。
  19. 初级律仪部毕:同右。
  20. 半年或一年集训班毕:同右
  21. 二年或三年制补习班毕:同右。
  伍、教育成果评析
  一、成果分析
  最后,我们再以教育成果分析来结束本篇论文。在本体系中,教育学程大约右分为《正轨教育》与《补修教育》两大类:前者包括了《预科》、《基础》、《职科》、《师范》、《正科》、有《弘化》等教育学程;而后包括了《进修》、《集训》及《补习》等教育学程(《专修》教育则为两者所共)(注四十八)。虽然《正轨教育》之学程较长、较完备,然而考诸教内出家众之素质、就学风气与需求全责备(以目前为考虑)而论,事实上每年之新出家者,若能有百分之三十投入(正轨教育),百分之六十投入(补习教育)中则已属理想。(见表六)(《进修教育》暂不考虑)
  表六:每年新出家众就学比例分配:
  新出家之僧众:100%
  受《正轨教育》:30%
  受《补训教育》:60%
  受传统常住熏修教育:10%
  表中受传统常住教育人数之所以较少,乃是因为今日寺院常住教育之功能皆普遍不足或萎缩之故,今后透过〈学院教育〉方式改善了常住僧伽素质后,常住之教育界功能或可恢复,则表六之比例将有调亦为可能。当然,之所以未能主所有的出家众皆进〈佛学院〉,乃是基于〈事实上不可能〉的现实考虑之故。
  现在我们要分析的,是这30%〈正轨教育僧〉的〈毕业程度分布曲线〉,依此为基,再配合其它两类教育之分布曲线,则我们可以得到全部僧教育的〈程度分布曲线〉我们进行分析如下:
  首先,既然我人已用〈补习教育〉来满足了〈早日毕业〉的现实与心态需要,因此我们并不打算在正轨教育的第三年(初级律仪部)当中让学僧毕业。这幺早毕业,不但不是正轨教育的本意,而且也会有〈高不成、低不就〉的感觉(就像现在的高中毕业生一样)。
  由此(初律部)开始(见表三),我们让40%的毕业僧进入(职科)教育、60%进入(正科)教育中。为了简化讨论着过程,我们在此仅考虑〈正入〉过程的〈升学率〉,由于〈转入〉或〈或入〉的升学率在比例上少得多,因此,暂时不予考虑。
  接着我们让〈中律职科部〉有45%毕业,如此约有总正轨教育人数的18%〈下称此为〈毕业总人数比〉投入僧社会中,另外则分别以24%、50%及70%的升学率升入〈普教师范〉、〈普教正科〉及〈预科师范〉部中继续就学。
  此时我们可以看到受完〈律仪中级〉学程而投入僧社会的学僧共有30%(18%加12%),其它70%的总正轨教育人数则继续就学。
  我们继续将〈普教职科〉、〈普教师范〉、〈普教正科〉及〈预科师范〉等四学部的〈升学率〉,各分别订为23%、57%、39%、10%;则经过演算的结果(100%减去升学率即为〈毕业率〉,再以〈就学总人数比〉乘之,即得〈毕业总人数比〉),我们可以得受完成此(普教级)学成毕业后,投入社会中之学僧分别为17%、6%、18%、及 36%,相加可得此阶级之〈毕业总人数比〉为45%。
  接着再将(高教职科)、(高教师范)及(高教正科)等三部之《升学率》分别订在20%、50% 及 48% ;则可演算得知分别有4% 及 6% ,共为14%之学僧由此《高教级》学程中毕业投入僧社会中。
  最后将《专修院》之平均《升学率》控制在11%,则《阅藏阁》、《禅观院》及(持律林)平均各有2%、5% 及 2%,共9% 之学僧由此(专修级)毕业,投入僧社会中。如此则最后进入(弘化院)之总人数比约为2% (以上可参考表三),再将以上这些数据制成图(图一)如左:
  (补上图一)
  由此曲线可知,类比于世间大学的(普教级)毕业僧人数了多,占总毕业人数45% ,高中(职)及专科类比之(中律级)毕业僧次之,占毕业总人数30% 。其它硕士、博士级等则依次递减。此点颇能符合世界各国教育《常态分布》之理念,同时,这样的比例、比配也颇能呼应第二章,表一中所示之比例需要。显然,这是一个在《教育需求》上具有严格计划、控制的学制设计,当然,它不一定能完全符合今日的现实状况,但此一模型毕竟提供了一个思考及设计现代僧教育学制的很好参考。
  再考虑补训教育下60% 的总出家众程度分布(以表六之比例为参考)情况,以大数的分布法则可假设,《补习教育》及《集训教育》就学人数各约一半,则各有30% 的总出家人数比,其中二处种(补习教育)之程度均约等于《初律部》故不必细分。而《集训教育》中《一年制》者约等同于《预科部》,《半年制》则比之稍低,而又高于未受教育者,假设两者各占一半。则其分布曲线由图二所示:
  图二:补修教育程度分布曲线图
  比例:以所有出家人数为100%
  (补图二)
  最后尚有10% 有自修的出家众,其程度假设以《初律》及《中律》二级之间为高峰而作《常态分布》则其分布由图三所示。
  图三:自修僧程度分布图
  比例:以所有出家人数为100%
  (补图三)
  将图一之分布图高度降为原来之30% ,即为总出家人数比之分布图,再将之与图二、图三合并,则成全部出家人僧教育程度分布曲线图,见图四:
  (补上图四)
  比例:以全部出家人数为100%
  注:
  1.各级括号中之年数,表受教育之总年数。
  2.》之符号表略大于之意。
  3.此处的《哑羊僧》除了指原意中所谓的一切出有事出有因知的愚痴众外,其实还包括了一些迷信及附佛外道的不如法出家人或伪沙门之流。
  二、成果评论与改造
  当然,图四的学制分布曲线,与僧社会人才的理想分布曲线有着不小的差异性。在理想分布中,约大学程度的(普教级)僧人约中全僧数的1/4,而高中程度以上者则占有约2/3,如此一来我们僧宝的素质自然是大大地提升了。
  问题并不出在《完全学制》的《升学率》或《毕业率》控制上,事实上此处升学学率的设定已有过度强化,《普教级》毕业总人数比的倾向,回忆第一节的分析,《普教级》之毕业总人数比已高达45% ,事实上,问题乃是出在表六的假设上,表中以目前的教育风气和僧教育普及率做趋于现实的考虑,假设只能有30%的出家众受正轨教育,在比例偏低落情况下,要靠学院教育的成果来改善人才分布曲线根本是不可以的。根本的解决之道就是提倡受僧教育,尤其是受正轨僧教育的风气,唯有提高出家众入正轨教育受学的百分比,方能有效而计划性、计量性地改善欠的人才分布曲线。
  陆、结论
  僧教育从民国初年为了,《兴学护产》而赶鸭子上架式地人办以来,经过太虚大师的大力提倡及改革方案的点滴提出,到了今日台海两岸介学院的各处兴办。僧教育的重视与佛学院的有效兴办,已成为教内改革有心人的共识,而有关的文章和谈论,在这几年来也都渐渐地多了起来。尤其以去岁(佛历二五三三年)太虚大师百岁冥诞,海内各地更为此而举办了不少的〈发表〉、〈看法〉、〈报告〉或〈评论〉之类的文章。对有心于教育改革的人士来龙去脉,也的确膛少的帮助和启发。
  然而,在流览这些言论之余,吾人也不禁要今日的僧教育的处境做一番更深的反省。今日,有不少人在谈、在办僧教育工作,其中办得成功、历史悠久、具有特色而又经验丰富者并不没有。我们之所以还要做更深入的反省和规划,并不是在否定既有的成就,而是基于一种更〈全面性〉、〈计划性〉、《贯彻性》、〈普遍性〉及〈中道性〉的僧教育要求。
  所谓〈全面性〉,是指所涵盖的教育目标是多元化的而言。有些学院在办学上,几乎各方面都很成功,很有特色,可是它的特色与成功却是局限于某方面的(例如在职事僧。或〈人间弘法僧〉的培育方面,有很成功的表现)。教团当然须要这样的教育特色(目标)和成功,但却不只是需要这些!僧团人才的需求是多元化的,偏极化的发展于人才平衡(不是平均)培养上固然有损,甚至于受教育者自身的道业、心行及教团如法形象等亦有损害(注四十九)。尤有进者,如果以为这个事实上是偏极发展的成功例子,就代表卫切的僧伽教育内涵,而凡事以此为标准,并以此而沾沾自喜,恐怕就不是僧教育之幸了。
  所谓《计划性》,是指在目标多元化的前提下,必须依着《时代因缘》、《僧教育根本宗旨》、《时、空上的需求》、《人才培育的平衡度(各种人才有各种不同的需要比例之谓)》及《现实情况》等因素而做整体性、计量性、评估性的事前规化而言。当然,这需既能发心,又有通才,能高瞻远瞩的人来进行,并不容易,可是却不能不做。尤其今天,已是个讲求效率和注重计划评估的时代了,佛教界在面对着如此重要的《僧教育》课题上,还是一付《走一步算一步》的土法练钢式做法。恐怕在这个时代里,已不能再视之为《随缘》的《美德》了。我们甚至感觉,那是一种《不负责任》和《愚蠢》的做法!何况,以今日佛教的处境而言,实在也禁不起在整体教育方面的失败了。
  所谓《贯彻性》,是指必须由原始佛教的根本把握,贯彻到大乘佛法善巧方便的心行发挥,如此才能圆满地展现菩萨僧自他两利的高深形象,而不致有滞小或攀大的缺失。
  所谓《普遍性》,是指必须能普遍地适应各种年龄和根性的需求,以达到《三根普被》、《有教无类》的普及教育理想。(这一点就不是偏极化发展之佛学院所能办到的了)。
  所谓《中道性》,亦即能同时满足《全面性》、〈贯彻性〉及〈普遍性〉要求,而又随时具有自我反省、自我调适能力而言。基本上能把握中道性,就不会有教育偏极、应机不全、活力不张、人事僵硬、以偏概全、大小不均及解行不调等缺点。
  除了以上五项要点,是本文在思考时所把握的核心精神之外,在建立理想学制时,本文也努力地尝试去把握以下四个思考方向:
  1. 适当地评估现今佛学院,及其它僧教育过程的优缺点及其教育极限等,作为思考改革的起点。
  2. 了解传统中国各类僧教育的优缺点,作为改革方向的参考。
  3. 参考其它国家、地区之佛教或其它宗教之教育方法,以作为改革方法的借镜。
  4. 观察时代因缘及需要,不失〈实用性〉及〈可行性〉;把握佛陀教育及佛法义理之根本精神,而求高瞻远瞩。
  就这样子,透过这些要点及方向的把握,本文从僧才的需求规划做起,依于〈宗旨〉、〈目标〉及〈理念〉的提出与澄清,而后一步步地仔细规划出理想中的僧教育〈完全学制〉,末后再经由成果评析,而了解它功能发挥的情形。虽然它是纯理论的,但不能说它是无事实所本的,可能它很难完全推行,但可以考虑由各佛学院来分工完成,在此意义下,则此一学制是念,即成了解台海两岸各佛学院整合的〈理论基础〉了。尤有进者,可能它根本完全无法推,但至少它呈现了一个〈现代僧教育〉的堪称完整而科学的思考模式,既使是不成熟的思考,也足以提供后人参考了。
  最后,本文的完成,要感谢家师上慧下岂页老人的慈悲培养,及家母上法下妙尼师在笔者病中的照顾,和佛学院师生同仁的配合与协助,同时也要感谢很多法师、大德的文章和启示,再此一并致上法藏个人最高的感谢之意,本文若有丝毫功德悉皆回向彼等,及地界一争众生,愿共成佛道!
  佛协二五三四处六月廿七日于清凉开山堂。
  注释——
  注一、 见《萨婆多毗尼毗波沙》卷三
  注二、 见《太虚大师全书》(下称全书)第九册页四四七
  注三、 在前引中,大师似乎只提及《宗教师》而不及其它,这或有当时必须如此之因缘,然吾等今日考量僧教育之功能,应向更广大之需要面落实方为治本之道,故扩大之。
  注四、 虚大师在这方面亦有《普通院》百分之五十,《高等院》百分之十,《三学院》百分之二的大略分配之说。见《全书》第十七册页四八一。但此处由于时代因缘不同,在分配比例上,与大师略有不同。
  注五、 两者虽可互补、互助,然却有本质上的不同:佛门中的所谓《解门》1。就目的说,它是以《解脱》为素求的;而学术,偏偏是为了找寻一些人类意识之下的所谓《真相》。2。就手段说,前者乃是配合三学之实际增上而进行的,它不同于纯分别识的作用;而后者,无论是考据、考古、文献、语音、历史等方法,都有一直以人类的分别妄识做基础。3。就其结果说,前者所获致的信念、力行与闻、思二慧的增上;后者所得的是学术标准下的所谓《真相》或《暂时结论》。4。就过程说,前者是在找寻《理》的相应,后者是在找寻所谓的《客观证据》。5。就内涵说,前者与个人的主观修持经验有密切的关系;而后者却极力地要排除《个人》的主观因素(虽然事实可能正好相反!)6。就其产生方式说,前者不一定受时、空的累积性限制;后者则完全是埋、空的累积结果。7。就解脱的效益说,理的正确相应,即能引发正行,依正行则必能导致解脱;然而所谓的《客观真相》(姑不论是否是真的)却不一定能引起正行及解脱,甚至有生扫效果的可能。8。就信仰说,前者是以佛教为基础的;而后者可以全部没有,甚至可以是纯粹的外道。9。就个人的行为说,前者自己必是一个佛教实践者;而后者不必。10。就结果的最高正确性说,前者必须是《行》圆满方能得《解》之圆满;后者则但求科学之客观性与逻辑性的圆满为足。11。就限制性说,学术研究受到文献材料的绝对限制,材料的多寡、真伪、全缺及解读等直接影响其结果;而《解门》虽亦受到文献材料的限制,但义解以心灵之契悟为主,往往可以超越文字等材料的限制,得到超越时代的正确知见。就神通的接受性说,佛法之解门以《圣言量》、《证量》、《现量》和〈比量〉为信解之基;而学术研究则无所谓〈圣言量〉和〈证量〉人类以为这样才合乎〈客观性〉,但于凡夫知见与经验上求〈现量〉与〈比量〉,因此亦不受〈神通〉乃至〈六道轮回〉之事实。(此实两者差异的最大所在)13。就对众生的立场与用心说,学术研究一味地追求佛法中的《真实》(姑不论是否真能获致),殊不知《真实》有时对众生不但无益反而有害;佛法解门则纯为众生之解脱利益想,有时隐实设权,有时开权显实,而非一成不变,端视根机之需要而这。(其它如偏、圆、大、小、始、终、渐、顿等亦复如是,实皆佛陀为利益众生之方便设教,本无高低、优劣之差别,而学术之研究往往妄生分别)14。就研究的方式言,解门是希望透过与前人乃至佛陀相类似的行持,来理解其教说或义理,而学术研究则完全抽离了《自行》的那一大部分,欲单纯地透过意识的思维、解析来理解前人《解行相应》的结果。15。就主观性的差异说,学术常常是自己心中已有了某种程度的《结论》,然后再找寻种种资料,予以《证明》此一结论的真确性。事实上这是一种研究上的《技术犯规》,我们可以看到不少主观偏见很强的学者,将其论文用很多资料援引的手段,披上《客观》的外衣,来发表他们的《权威主见》(这是众生《我执》的必然表现,而学者的自我主见也不少于一般人)。毕竟在片面援引的资料中,以自己的主观认识去解释资料,让资料依着自己的理解,或需要表现出来是很容易的。如此一来,一向标榜《客观》的学术论文,却常常充满着主观诱导的陷阱,这是那些把《学术研究》等于佛教《解门》者所应该深切认识和防范的。佛教中的解门知见,其实并不刻意强调《客观性》,佛门的的修行学问僧的发表的知见文章,极大部分都是透过自己生命的实修,或深刻的思考后勤部表的,毕竟佛法是由(宗)之实修方有《教》的言说,即使在阿毗达磨中所表现出的极为《哲学性》或《理论性》的文句,也都不离《实修》的本质。也因为如此,所以往往这些学理是《唯证方知》的,它的《权威性》并不建立在《资料的排比》、《逻辑性》的圆满、或《客观性》的标榜上,而是建立在发表者的《实证上》和《道德表现上》。诚然,从保留下来的文献中观察,我们也同意古代的学问僧或教派之间(中、印皆有),也有运用科学性的(客观思考),在彼此评破的事实。然而,道并不足以论证《圆满知见》或《知见高低》对佛法的终极目标,三学增上、智能解脱,有绝对的必要性。正确的,或更进一步产为《圆满的》知见,是人类的一种《理想概念》,就佛教实修的立场上说,姑不论它是否真的存在或可求得,它毕竟只是《手段》!佛法的圆满境界向来是《不要思》、《不可议》和《不假言说》的,用人类的妄想心而欲描述《佛法的真理》,向来就被各宗大德们认为是《超出人类思考极限》的事。因此,知见的《真假》、《高低》、《圆缺》、《主客观》及《合理性》等,就佛法的立场上说,往往就不是重点所在(偏偏这是《学术研究》所最要分辩的),如果它有需要,那是因为它能达到《如幻地》安抚修行人的《妄想心》之故,而不是因为它本身有任何绝对的价值。部派分裂前的《横五师》,他们同证罗汉果,然而在戒律及佛法上的知见,却存在着根本的差异,佛陀曾预记:这并不影响他们将来教化弟子令证道果。西藏四大教派,亦各有自己所坚持的《圆满见解》他们各有不少成就者出现。因此,就佛法的《解门》说,它并不强调《客观性》,而却在实修中,自有经对外开放的客观性可得,学术的研究,表面上要求客观性而却常常有主观误导的陷阱。
  如上所说,虽然两者的差异很大,有本质上的不同,然学术研究毕竟在《文献整理》、《整合》,某种程度的《义理分析》、《历史、考据》等方面,提供了行者很方便及可靠的资讯。毕竟佛法在两千多年中,空间广大,而民族文化融合为极复杂的流传和演变中,由于时代、地区、历史、文化、语言、信仰、个人用心及理解之不同,已使得佛法之原貌改变了许多。这当中,什幺是原始的?什幺是发展的?什幺是附加的?什幺是旁生的?什幺是佛陀本意?什幺是附佛相似说等等之明了,在辅助行持与义解方面,亦有其不可抹杀的需要及贡献。
  今日,吾人面对着一片《加强佛教学术研究》的呼声,我们应当有如下三点认知:一方面必须冷静地把握住《学术研究》共不等同于《解门》的事实,而不要一味地将众生解门的《闻、思》之修,导向佛学的《学术研究》之举,甚而误把学术研究的《结果》,当作佛法上的权威《知见》看待。二方面,从事学术研究的人(尤其是那些颇热心于外国学术文凭的出家人),也应该随时了解两的不同。一业,不要忘记了自己本分的道业与信仰心,误把学术研究当作修行;二来,不要因为长期受了西洋式规格化学术训练的结果,而僵化了自己活泼的思考力,及宗教感受力,甚至死抓着《学术立场》与《学术标准》不放,而排拒传统的佛教《义解之学》,如此则真是因小而失大矣!三方面,也不必因噎废食,学术研究虽有根本上的限制与隐含的缺点,可是毕竟仍有研究以资参考的价值。因此作为一个修行人,站在出家人的地位上面对着学术研究,应该《不卑不亢》。大可不必因为它是《学术的产物或身份》,而自感无措与不足,甚至因此而以种种理由嘲弄、排斥学术及其从事者。反之,也不要如时下的一些《风尚》,过度地膨胀学术的地位,甚至放下《人天师范》应有的《尊严》及《形象》(这是佛陀要了家弟子们努力修持而自然去具备的,并非透过《规定》或《造作》而得;如果说出家人的《失职》则不是《谦虚》!),极尽《逢迎》、《奉承》之能事。尤有进者,甚且挟学者或学术以自重,忘了自己是僧伽一份子,凡事则唯《学者》如何如何是瞻,《谦虚求教》与《委曲求全》是行仪倒是做到了,不过佛门的伦理、僧宝的形象恐怕就难保了。
  注六、 太虚大师(从中国的一般教育说到僧教育),《全书》第二三册磁一四三二。
  注七、 虚大师在很多地方谈及《学制》问题时都有有《观行三学》、结茅、闭关》及《丛林参学》等,或三年或五年乃至十年不等之实修学程(见佛光山出版,慈怡(太虚大师的僧教育理想(下))页三二表),想亦与此西藏之精神相呼应。
  注八、 《全书》第二八页三一三。
  注九、 太虚大师(中国的僧教育应怎样),《全书》第十七册页四九七。
  注十、 目标与原则不同,目标是具体的标的,是有次第性的;而原则是抽象的理念,非次第性的,是共存而必须由始至终予以贯彻的。
  注十一、 见《狮子吼》杂志第二九卷第一期,昭慧《从太虚大师对僧教育之改革,评现代中国僧教育之发展趋向》页二五、上部。
  注十二、 或见太虚大师《现在需要的僧教》,《全书》第十七册页四九八。
  注十三、 见《普门》杂志第一二八期,慈怡《太虚大师的僧教育理想》页三三上部。
  注十四、 关于佛学毕业生回常住后有不能适应等问题,可见注十所引资料,页二七上中后半。固然问题的造成不是佛学院单方面的责任,然而,与其要求常住方面的改进,就笔者个人的经验看,倒不如事先对学僧做好《心理准备或辅导》,让他们能以健康而又谅解的心情回到常住工作,而又不退失道心。当然,如果能事先致力于学院与寺院的衔接教育,如本项所提的原则一般,则问题将会降到最小,否则往往大量投资的僧教育都要功亏一篑了,实在冤枉、可惜!
  注十五、 太虚大师几乎在他谈到有关僧教育问题的谈话中,虽然说法及修学年略有出入,但都一致地曾在《学教》之后提到入《禅观林》《专宗修持》的后期学程。(见注十二,页三二之表即可明了)可见大师自己虽然不是一宗一派的子孙,而八宗共弘但在实修的教育方式上,仍是主张《一门深入》的。
  注十六、 很必然地,在设计的基本结构上,我们参考了很多太虚大师对这些方面的原则性提示,今日吾人所做的正是依此大体结构为基础,配合我们所提妯的教育理论,再将此学制结构做更完整而深入的规划设计。
  注十七、 见内文。
  注十八、 (佛教应办的教育与僧教育)中,(《全书》第十七册面四八六),太虚大师亦得妯《预备僧教育院》之理念,作为《年幼未及格青年僧》之特殊教育机构。此处则将之更加细分,并制度化。
  注十九、 太虚大师在《现在需要的僧教育》中,(《全书》第十七册页五00),亦提及此二类《补习教育》理念,此处则加以定名而分别之。要分辩清楚的是,大师在文中所提之第一类补习教育,其内泥沙事实上已为本文之《基础教育》所涵盖。文中言需三至六年方完成此《补习》教育,想是为了类比当时各处所办之中级佛学院而说,似有学程序太长之嫌,已失去《补习》所代表之《实用性》及〈时效性〉。本文则将此〈补习教育〉之含义略做回归,而缩短其年限为二至三年完成。
  注二十、 虽然目前尚在实施的仍是〈九年国教〉,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国家未来人才培养的需求,延长三年基本国民教育已是势在必行,呼之欲出的教育政策。为了把握学制的〈前瞻性〉,我们的国教当以十二年为考量。
  注二十一、 此处之〈国民教育〉需求与虚大师所提者略有不同:大师以〈补充〉教育之方式行之,而此处则以正式向教育部立案,办理为教部所承认之完整国民教育为目标。盖时代不同,一方面,未来之僧伽亦必须具备完整(而非部分)之国民教育基础,方能顺应时代之需求。二方面,学校教育文凭世间价值之重要标准,未来之僧伽若未能具备最起码之学历证明,则不易得到众生之景仰(时代风气使然,虽有德行之大修行人不必如此,然而那毕竟是少数)。三方面,学校教育提供了最起码的社会教育及人格成长环境,使提年幼沙弥之人格成长得以均衡,即使将来因缘不瞳而需回入社会时,亦不致有适应困难。何况适当地社会教育,对僧伽之未来修行也有其必要性,毕竟佛法是从人性的了解出发的。
  以上三项原因,在社会风气愈来愈不良,寺院教育功能普遍不张的情况下,为了能尽早地、纯净、而有效地培养佛门人才,成就此一完整国教预科体制是有价值及必要的。教内有些大德以〈保护道心〉、〈阻断退路〉、〈世法无用〉等理由而令学龄之中沙弥缀学,放在常住中教。问题是:常住有能力教吗?不要说未来一个国民应有知能,即使是沙弥应有的学行教育恐怕都有有问题。何况面对着愈来愈复杂、多元化,开放化的社会,沙弥也不能永远受保护而不出山门。再者,成长过程序中的多变性与对世间的好奇,也都不是一个普通未受专门训练,或未发心的僧人所能,或愿意去面对的。成长的压力与困扰,本来由家庭、学校、老师、同学、社会性等共同分担了,如今则完全集中在常住之内而常住又没有专门的机构与训练来承担这些,其结果的好坏也就可想而知了。
  主张沙弥不必受国民教育的说法,在这样的分析之下是颇值得再商榷的。立意固然美好,只是时代因缘不同了,法不孤起,不同的时代应有不同的度众考虑。
  注二十二、 有关学院中之种种考核方式将另文讨论之。
  注二十三、 一般式叉摩那尼法都概略地说需两年,其实不必足两年,最少可至一年又两天,原因可检视〈戒律学纲要〉,圣严法师着,天华出版,页一七一。
  注二十四、 依据弘一大师在〈四分戒本随讲别录〉中说,剃发后当先受五戒,满半年后才再受沙弥十戒。今则假设学僧甫入学即五戒,半年后得受沙弥十戒,再半年后考核通过方准其受具足戒,因此立〈一年〉为考核时限,又引文可见前书页一五五。
  注二十五、 见前注十九之引文,虚大师在提到第三类祉习教育时(本文定名为〈集训教育〉)未考虑年龄及受戒之差异,亦未注重戒律、行仪之训练,同时也未对寺院长住本身之实习教育功能加以利用。今则改〈国民常识〉为戒律行仪训练(以国教已相当普遍故),同时再行年龄分班(方便教学及所重不同故),并入〈寺务实习〉课程(为落实教育效果故),如此一来,一方面可以更落实教学的效果;二方面亦可减低学院的教育负担。
  注二十六、 此处《正轨教育》之入学资格之所以不同于前说,做了大之放宽,而限制年龄为四十五以下(做最大限度为七——七十),国教程度初中以上(佛陀未制定世间教育程度之限制)乃是因为教育训练上,程度不要太参差之要求致,年龄太大或教育程度太低,在学院密集学习上可能较难适应,故以入《补训教育》似较为适合。
  注二十七、 当然,要考虑得如此周到,分得如此细致,必须有极健全的教育机构方能达成。在《理论》上固然不妨有如此微细的分野,至若实际上,则不妨仍合并在前部中上课,只要在日常生活管理上多加管理辅导即可。
  注二十八、 太虚大师于《中国僧教育应怎样》(见《全书》第十七册,页四九五)中提到《。。。只要能够遵守僧众的律仪,也就可为僧众中之辅佐份子,。。。于养成僧宝最要紧的,是起初二年,必须经过受戒持戒的行为训练,是僧教育的特要关键》,其对律仪熏修在僧教育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有很中肯的说明,还是今日办校园教育者应再回归的课题,否则,我们的佛学院所训练出来的人,其僧威仪将会比不上传统禅堂训练出来的禅和子,这也是传统派老僧不能完全支持今日佛学院办学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又,文中所谈之《起初二年》,即是指此处《初级律仪部》之阶段。
  注二十九、 在决定了教育类别之后,基本上,需循着该教育的学程步步增上。但考虑到个人兴趣可能有改变的情况,并且也为了建立《弹性化》的教育体制,所以在本学制中,将尽可能地采用《转系》或选修《辅系》的教育理念,让学习僧们有弹性的选择。
  注三十、 正轨教育于此之后开始授予学位,在此之前只是发给结业证明书而已。
  注三十一、 此阶段中尚未须培养福报以备来日深入法所需要之资粮,亦是《福慧双修》、《动静互调》、《落实僧教育于僧社会中》等僧教育理念之贯彻。一般有《做学僧时,就应该专心于学业》之观念,今依学僧亦是《修行人》亦是《僧团一份子》等观念而反之。
  注三十二、 有关各级佛学院毕业僧之任职问题,将在有关僧伽人事制度改良之讨论中说明,今年内则暂时搁置。
  注三十三、 见《注五》的说明。
  注三十四、 或许,在各佛学院《研究所》分工的理念之下,会有以从事《佛教学术研究》为办学唯一目标的《学院》出现,在理由上似乎也说得过去,也可说是一种《用心良苦》的施为。只是本文所持的立场是《完全的学制,完整的僧教育》,当然,它是反对以部分目标代替全部内涵的,此点必须声明,以免误会。
  注三十五、 当然,为了考虑学僧个人因缘与兴趣的改变,此部仍准许《中律职科部》的毕业僧(高中程度以上转达入就读(其它转读学程之情况尚未有多种),见表三所示,不再重复说明),但其情况甚少发生,故于录用百分比率上不予讨论。
  注三十六、 虚大师于此学程亦有提示《课程表》,见《全书》第十七册,页五四三,《佛教教育系统各级课程表》。今则参考其精神,在配合时代因缘之南,略订此重点以供有心人士参考。
  注三十七、 此项目本为第二年《小乘共教》部分,然今以《僧纪重整》与《教团再建》之需要在急,并且亦为符合《佛制出家、五夏学戒》之遗训(由《初律部》至今,受戒恰为第五年,见表三)故而提前于此修学,特为说明。
  注三十八、 为随顺中国传统之因缘,(律仪院)中所修之具足戒概以《四分》为主,故今扩之。此不同于虚大师者,当知。
  注三十九、 同前注一般,《律仪院》所修之大乘戒皆以《梵网》为主,今则旁涉其它戒经以收广学之效。
  注四十、 就资历上说,此时之《预科导师》已满十腊,已可度沙弥(见《大比丘三千威仪经》,大正二四册页九一二);然就人数说,比《导师》所带之学僧应不得超过三人(见《戒律学纲要》页一四九——一五0所引之文),如今事实上是否真能如此(《导师》人才要够多)恐怕就很难说了(由此可见,原始佛教系统中其教育方法是采《师徒制》的)但不论如何,《导师制》的推行,总比没有要好得许多。
  注四十一、 太虚大师(佛教教育系统各级课程表)见《全书》页五四六。
  注四十二、 见前注。
  注四十三、 此《辩论》法为印度、西藏(沿袭前者)作学问之传统方法,见龙慧(杨白衣)居士着〈喇嘛教的教学内容及其特色〉(〈西藏佛教要义〉,文殊出版,页一四二——三)。
  注四十四、 对经典之十种〈行法〉(见下本文),出〈辩中边底细〉卷下。
  注四十五、 见注四十一。
  注四十六、 此中判摄稍有不同虚大师者。见前引页五六四。
  注四十七、 就像〈律仪院〉中设有〈持律林〉为其研究机构;(教理院〈中设有〈阅藏阁〉为其〈研究机构〉一般,(弘化院)对〈职科教育〉而言,其本身遗兼具了〈教学〉与〈研究〉的功能。这也是我们〈完全学制〉中,以研究支持教学的援色!尤有进者,甚至如〈禅观院〉,亦可视之为〈行门〉教学的〈研究机构〉。
  注四十八、 今列一览表以明之:
  正轨:预科 基础 职科 正科 师范 专修 弘化
  补修:补训(补习、集训) 进修
  注四十九、 例如过度强调,职事〉或〈人间弘化〉僧的培养,不能有俗化僧团形象,苦行修道之风格无从发展的缺点;而过度地强调〈老实修行〉又可能有僵化僧团形象,失去大乘心行的顾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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