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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就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慈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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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讲因缘,凡事必须因缘具足、众缘和合方能成事。此缘起法为佛陀所证悟,这是放诸四海皆准的真理,即使佛陀说法也必须具足信成就、闻成就、时成就、主成就、处成就、众成就等条件,才能开演法筵,此称之为六成就。

诸经通序「如是我闻」等语,便具足这六种成就:

1、如是:为「信成就」。佛法大海,唯信能入,信受如是之法是佛所说而不疑,并依之而奉行,故称信成就。

2、我闻:为「闻成就」。阿难自闻,阿难亲闻佛之说法,故称闻成就。

3、一时:为「时成就」。指说法之时间,法王启运嘉会之时,众生有缘而能感者,佛即现身垂应、感应道交,不失其时,故称时成就。

4、佛:为「主成就」。指说法之主,佛是世间、出世间说法化导之王,故称主成就。

5、在某处:为「处成就」。指说法之处,佛曾于忉利天为母说法,除此,皆于人间印度的摩揭陀国、舍卫国等处说法,故称处成就。

6、与众若干人俱:为「众成就」。指闻法之众,菩萨、声闻、缘觉、天、人等诸大众云集听法,故称处成就。

以上六缘具足而教法兴,故称之为六成就,如果缺乏其一,即不能有正法流传,故知成就道场说法,非一人所能为,须待信、闻、时、主、处、众等因缘具足,方能开演法坛。因此今之说法者,应当禀著恭谨虔诚之心,宣说法要,令大众菩提增上,蒙受法益;而闻法者也应心怀稀有难得、难遭难遇之想,并且发愿护持正法、成就道场,如此方能使佛光法水,渊远流常。

《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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