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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业果甚深以《菩萨问明品》为主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释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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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众生沉沦于生死苦海之中,流转三界不得出离,无能解脱,系何原因呢?是否有个造物著在主宰著我,支配著我?又为何有人一生荣华富贵、高官厚禄;而有人贫穷下贱、盲聋喑哑五根不具足?为何有人长寿;有人英年早逝呢?喜欢的人不得常相住;不喜欢的人却摆脱不了纠葛呢?……在在有很多问题萦绕著我,不得而解,这是促使我对真理的追求而踏入佛门的原因,也是我欲探讨本文的所在。
  今有幸听到院长讲《八十华严.菩萨问明品》第十,从华严发愿文中得知,今生能听闻《华严经》,系往昔曾发大愿,愿生生世世,在在处处,眼中常见如是经典,耳中常闻如是经典,口中常诵如是经典,手中常书如是经典、心中常悟如是经典。伏愿弟子,生生世世,在在处处,常得亲近,华藏一切圣贤,常蒙华藏,一切圣贤慈悲摄受,如经所说……。这表示过去生中我们就曾研读过华严教理,然而华严教理浩如渊海,非一生一世能尽其义,遂发大愿,愿生生世世,皆能见闻受持直至成佛。
  《华严经》中对于十信的阐述,分有解(菩萨问明品)、行(净行品)、德(贤首品)三个阶段。本文主题,探讨业果甚深以〈菩萨问明品〉为主,系《八十华严》七处九会之第二会,属于解的部分。文殊菩萨于本会“普光明殿”,说十信法门,以十种甚深来说明十种信心,令一般外凡众生建立十种信心,作为入佛的基础,冀求佛境,故将十信法门立为六位行法之前方便,(惟十信不入位,摄入十住),十信满心即入初住位报同等觉。
  拟藉由本文的探讨,对业的形成作一更深入的了解,帮助吾人如何从苦痛无奈的深渊,趣入解脱之道。本文探讨进路如下:(一)、业的特性(二)业因与业果之间的关系(三)业果甚深在十信法门之用意(四)业果甚深之缘起(五)业果是何等甚深呢?(六)十种甚深之法益(七)结论。
  壹、业的特性
  一、业的定义
  “业”的梵语为karma音议为“羯磨”,本为“作事”的意思。如僧团中关于僧事的处理都称为“羯磨”。《中阿含.达梵行经》云:
  “云何知业?谓有二业:思、思已业,是谓知业。”1思业是直称思为业,与意业的意义相同,思已业是思发于身、语的动作,指身业与语业两种,凡由身心的活动而留有力用者即称为业。从业的发展过程说,由于触对现境,或想前念后,思心所即从审虑、决定而发动身语的行为;在这身语动作时,当下即引起业力。
  (一)《奥义书》对业的看法
  业的梵语为“羯磨”,被看作成有情流转生死的动力,如《布利哈德奥义书》云: “人依欲而成,因欲而有意向,因意向而有业,因业而有果。”2
  印度旧有的“业”说,总是与“我”相结合的,或以业为自我所幻现的——自作,或以业为我以外的动作——他作。3
  古代印度业说,无论是宗教家,或哲学家,都不能脱离“我”的关系,不是为我所幻化的自作,就是认为我以外的他作,或是无因缘生。
  (二)佛教对业的解释
  (1)佛教根本否认有一个实我的造作者,故非自作,亦非他作,以中道缘起说明有情     的生死流转。就如《杂阿含经》释尊曾说:
  “自作自觉(受),则堕常见;他作他觉,则堕断见,义说法说,离此二边,处于中道而说法,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4
  (2)对无我的认同
  《阿含经》的业论认同无我,(甲)就理而言,有情以五蕴所成的缘起“我”造业,更依所造业而轮回流转,然而因为五蕴无常,此世的五蕴并不会延续到下一世,在下一世受报时乃是“异阴相续”的我,换言之,有情乃是在相续不断的缘起法中造业受报的。(乙)就实践工夫而言,只要悟得无我,有情即会停止造业,并解脱轮回。又如《杂阿含》云: “苦乐非自作,亦非他作,更非自他作,亦非自非他无因生,而是缘生。”5
  由此经文可知,众生所受的一切苦乐不是自己所造作,也不是由别人所造作,更不是自己和他人和合所造作,以及无因无缘偶然所生,而是众因缘和合所生的。可见佛教的业说是缘起论,且不离世间因果法则。
  二、业的种类
  (一)、明引满业
  (1)引业:凡人之一生中所造善、恶、邪、正等种种业,其中最为主要者仅有一业,     此业能招感未来世生于鬼、畜、人、天等诸趣之果报,称为引业。牵引五趣、四     生等果之业,又作引因、牵引业、总报业,即引业约因而言。
  (2)满业:则于已招感之鬼、畜、人、天等诸趣之果报中,能决定六根具足与否,及身体之强弱、寿命之长短,及其他贫富贵贱等各各差别之果报,则称为满业,满业约果而解;即感有情总报果体之强胜业。
  (二)、就定不定业言
  决定受异熟果之业为定业,受果不定之业为不定业。
  业分为:
  1、定业:
  (1)顺现受业:乃现在世作 业,现在世引生果报。
  (2)定业顺生受业:即此生 所作业于次生招感果 报。
  (3)业顺后受业:指此生所 作之业于次生以后感 果。
  2、不定业:
  (1)果定时不定
  (2)果时俱不定
  (三)、时与果之定与不定
  依《瑜伽师地论》卷六十载,业有四种,即:
  1、异熟定,谓受果已定而时 不定。
  2、时分定,谓受果之时已 定,而所受之果不定。
  3、俱定,谓受果、受时皆定 。
  4、俱不定,谓受果、受时皆 不定。
  唯识论了义灯卷五,以俱定为定业,其他三者为不定业。
  (四)、三种决定受业
  阿毗达磨集论卷四列有三种决定受业,即:作业决定、受异熟决定、分位决定等。依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七之阐释:
  1、业决定,谓由于宿业力, 在此生中必定会造作某种 业。
  2、受异熟决定,谓必受之果 已决定。
  3、分位决定,谓顺现、顺 生、顺后等受果之受时已 定。6
  (五)、小结
  本章关于业的种类,因本文探讨著重于业果甚深,故拣择以业之受报为研究范围来探究多人争议之“定业可不可转”问题,就如上范围探寻得一结论。依《俱舍论》云: “顺现法受等三业,唯定并不定为四。是说为善,此中唯显时定不定。”7
  依《俱舍论》的看法,“定业可不可转”,在于时间上能不能转,亦即在于时间的那一个时候转,而非一般看法的业力可不可转。(待续)
  【注】
  1《中阿含.达梵行经》《大 正藏》第 一册。页六○○上
  2《布利哈德奥义书》(四、 四,二一五)。
  3 印顺.吕澄佛学辞典。页五 八四。
  4《杂阿含经》。卷十二。
  5《杂阿含经》。卷十二《大正 藏》第二册。页八六。
  6 《显扬圣教论》卷十九、 《百法问答钞》卷三。页三 一八二
  7《阿毗达磨俱舍论》卷十 五。《大正藏》第廿九册。 页八二。


  贰、业因与业果之间的关系
  一、缘起的定义
  佛教的因果原理,是建立在“缘起”上,缘起有广狭的分别,以广义的缘起说,世出世间的一切诸法,没有一法不是托缘而起说为缘起,诸如自然界及生命界的种种,找不到一法不是从缘而起的;以狭义的缘起说,则是专指十二缘起支说的,亦即唯就有情的生死流转说的。如通常说的业感论,就与业果说是相当的。
  “缘起”即无自性,梵文的意思是“由彼此关涉而生起”,就是说明一切诸法,皆由因缘而生起。纵观世间的一切法(法—是人、事、物的总称)无一不是相互关系的存在,一切是重重交互的幻网,惟有在如幻的缘起法中,观察因果,才能澈底通达缘起的因果性相力用。
  二、因、果之间的关系
  “因果”梵语 hetu-phala。指原因与结果。亦即指因果律。为佛教教义体系中,用来说明世界一切关系之基本理论。盖一切诸法之形成,“因”为能生,“果”为所生;亦即能引生结果者为因,由因而生者为果。以时间之因果关系而言,因在前,果在后,此称为因果异时;但若就空间而言,则如束芦之相倚相依之情形,此乃广义之因果关系,称为因果同时。
  《杂阿含经》云:“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这是缘起的定义;这种关涉、对待之间的依存关系有两种:
  一是同时依存的关系;一是异时的依存关系,兹以下表来说明缘起之关涉、依存、对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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