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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寺院管理探究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道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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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寺院管理探究
  道 荣
  一、寺院管理理念
  2007年12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主动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 胡锦涛就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这一点特别提出:“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要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合格宗教教职人员队伍。要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帮助和指导他们增强自养能力,依法依章搞好自我管理,反映信教群众意愿,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寺院管理是一个古老的课题。自从寺院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存在着管理问题。在不同的历史时代,社会各界及佛教自身都时时在探索管理这一课题,寺院管理有着不同的环境、组织、形式和内容。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今天,如何加强寺院的规范化管理,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崭新课题。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主动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这为我们探讨寺院管理提出了鲜明的思想理念。
  回顾中国佛教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寺庙管理,古已有之,源远流长,绵延千年的丛林清规为寺庙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正是这些清规戒律的延续和传承,使寺院管理日趋规范,使中国佛教得以流传两千多年而经久不衰。当然,清规戒律的延续,寺院管理的发展,都必须与时代发展相适应,与时代不相适应的部分必须及时修正,及时完善,如果死死抱住陈规不放,必然会被时代所抛弃。
  寺院是僧人修学、住持、弘扬佛法的道场,是保存、发扬佛教文化的场所,是僧人从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活动的基地,是联系团结国内外佛教徒的纽带。加强寺院规范化管理,既是寺院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时代发展对寺院管理的必然要求。因此,寺院的发展和规范化管理必须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必须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必须经得住市场经济的冲击,新形势下的寺院管理就是要从爱国爱教出发,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二、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僧伽教育
  寺院僧人是寺院管理的主体,又是寺院管理的客体。作为寺院管理主体的僧人,在管理活动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他们不仅是管理目标的提出者和管理活动的组织者,而且其道风、学识、能力、修养等自身素质在整个管理活动中具有强大的影响力,起着一种榜样作用。因此,树立管理的人本观念,首要是要树立管理者素质第一的观念。如何加强僧才的培养?一是要立足现在,着眼将来,精心制定僧才培养计划,积极营造后备僧才库。二是要积极发挥宗教院校培养僧才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特别是要抓好宗教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培养爱国爱教的合格僧才。三是要鼓励各寺院从实际出发,创造条件开办各类僧伽培训班,帮助僧众更好地了解宗教政策,熟悉宗教法规,增长宗教学识。四是寺院执事和出家较久的法师要搞好传、帮、带,对有一定培养前途的年轻僧人要多交任务,多压担子,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锻炼成才。在僧人外出培训上要舍得花钱。五是要善于发现僧才。许多时候,我们并不是缺乏僧才,而是缺少发现,导致未能人尽其才。六是要在寺院规范化管理中努力创造有利于各类僧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
  僧伽教育是在党的宗教政策方针的指引下,按照中国佛教协会制定的“独身、素食、僧装”六字方针来加强常住僧伽队伍信仰建设,要加强以“以戒为师”为根本原则的道风建设,以“以学导修,以修证学”为实践内容的学风建设,以培养“弘法、修证、管理”三类人才为重点的家风建设。寺院办公室(常住)定期多次举办“三风建设即道风、学风、家风”学习班,普及教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敲打念唱、古典文学。在组织僧众学习法律知识时,要求常住僧伽从律仪生活中培养僧人形象,从禅定修行中增强信心道念,从闻思经教中树立正知正见。
  三、规范化管理,加强寺院组织建设
  在寺院的规范化管理过程中,计划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它既是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从大的方面讲,一个寺院的长远发展需要策划,寺院的建设要有总体规划,寺院僧才的培养要有总体考虑;从小的方面看,寺院每项重大活动的组织、每天日常工作的安排,同样需要计划作保证。制定计划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科学性原则,所制定的计划必须符合实际情况。二是统筹兼顾的原则,如寺院的建设规划必须考虑兼顾土地占用、环境影响、生态平衡等诸多方面。三是适度原则,计划必须留有余地,切忌满打满算。四是修正原则,计划为未来所做的决策越多,就越需要管理者定期去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必要的修正,以保证计划的方向始终对准要达到的目标。
  中国寺院的发展,首先是要在人才建设上下功夫,要提倡务实的工作作风,贯彻“唯才是举,唯德是尊”的用人方针。寺院要实行十方丛林体制,寺院办公室要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国佛教协会制订的有关汉传佛教的规约通则精神,参考百丈清规,认真做好寺院各堂口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人事、财务、基建、卫生、消防、档案、库房等制度。寺院要建立行政事务系统、教育系统、道风建设系统的三大平行管理系统。各系统和寺院寮口之间既分工明确,又密切合作。寺院定期组织执事会议,听取汇报,及时妥善处理各项寺务。
  寺院的发展,首先要发扬“六和精神”,即身和、口和、意和、戒和、见和及利和。它强调的是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步骤,统一行动,要求参与丛林生活的僧人加强团结,发扬团队精神。僧人的团结和团队精神要从领导和执事做起,一个好的领导和执事决定了整个寺院的发展,寺院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争做“力行十善、勤修六度”的模范,以榜样的力量影响僧众、团结僧众;要有完善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互相沟通,增进相互了解,消除相互隔阂;要淡泊名利,作为立志成佛之僧人,应该追求无我境界,而不应掉入过于执着自我的陷阱之中;要遵从古训,经常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团结;要学会宽容,寺院僧人来自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生活习惯、不同的个性、不同的兴趣爱好,要在共同的修持生活中“求大同,存小异”,必须懂得谦让,学会宽容。
  四、奉献精神,和谐社会
  胡锦涛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提出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我国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他们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祖国统一多作贡献。要真心实意关心信教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的信教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作为一个公民,每一个人都应有对社会的责任感,“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是佛教宗旨,把管理好寺院提高到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高度,以最大的热忱做好寺院管理工作,创建文明城市、综合治理、环境保护、文物保护都是僧人的责任和义务。要按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多为社会做贡献,多发展公益事业、慈善爱心、正信佛教的弘扬、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等活动。团结信教群众,做好国际友好往来工作,崇尚科学,破除迷信,不断加强宗教自身建设,努力为推进和谐宗教文化,为世界和平、社会和谐做贡献。
  笔者认为,解脱生死、度化众生、净化人心、祥和社会是我们佛教徒服务社会的根本思想。大乘佛法讲求菩萨道,“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乃是佛教徒最基本的情怀。从经论上来说,大乘佛法教导佛弟子应学菩萨道、应报四重恩“父母恩、众生恩、国王恩、三宝恩。”这四重恩中就广摄父母、师长、国家、社会乃至全人类。知恩报恩乃是佛弟子不容推诿的社会责任。菩萨道六度四摄的具体行为,是在深入众生、利乐众生中净化自他,祥和社会中展现。佛教的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恒顺众生、利乐有情,以及五戒、十善等教义,既与现代社会的法律道德规范相通,又与人们了脱生死的终极关怀相吻合。如果能以佛法教义协助世间法律,以最彻底的感恩报恩之心来面对每一个人,潜移默化地净化社会大众的心灵,祥和社会,其责任之重大可谓不言而喻。
  笔者认为,新形势下的寺院管理除发展寺院和提高自身素质,更重要的是要有“奉献”精神,要大力发扬“不为自已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爱心和慈悲思想。我们在探讨寺院管理时要搞清楚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在新形势下佛教的根本目的是“弘扬佛法,服务社会,造福众生。”新形势下的寺院管理就是有利于寺院活动在健康的轨道上进行;有利于寺院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的有效利用;有利于寺院僧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
  管理无止境,探索无穷尽。实现寺院规范化管理的目标,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的探索,坚持不懈的努力,需要在管理实践中不断研究、不断总结、不断提高,从而推动寺院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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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道 荣·南京大学哲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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