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佛学杂论>>正文内容

佛教泛论(七)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宇井伯寿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佛教泛论(七)
  ■原著:宇井伯寿
  ■中译:释依观
  第五章多身说
  第一节十身说
  佛身的分法以三身说最为常见,而在种种诸说中,有只立一实性佛的一佛说、生身与化身或者生身与法身的二身说、将三身中的自受用智与他受用智分立的四身说、将应身与化身分立的五身说,或于五身之上加上生身而成六身说等。然而种种说法在思想上并不含有什么重要意义,数量多寡只是依注释家所好而增减。因此,虽有多身说存在,但无妨视为皆是以三身说为基准所成。 
  就三身说的趣意而言,主要是以理为基础,由于理的活动而展开其他二身,行教化济度之功用。理,又是什么呢?前文曾言及将宇宙或吾人所思及之一切视为一个全体,不见其中有丝毫差别,完全平等。具体而言,三世因果不外也是理之显现,就卑近而言,将草木等视为外在的草木,这是事,相对于此,将草木皆视为因缘所生法,即是理。因缘所生即缘起,因此将草木等其他种种皆视为缘起即是见理,缘起不外即是理。缘起的种种显现之一,就是三世因果。
  缘起,简单的说,是指一切事物有其相依相俟之关连性。佛教以无我为根本。无我,指的是“我”没有固定的实体,即否定有固定的实体。既是否定独立固定的实体,则不可能一切事物是在相互关系之外;因此,将在这种关系之上显现的称为缘起。即相缘而起,而存在之意。就理与事而言,也是缘起。在不见有事的现象差别,将一切的事皆视为一个全体时,此即是见理。事包含在理之中,同时从另一方面而见,理也包含在事之中。若以此配三身,则三身只见有理法身,又或只见有报身或只见有应身。当考虑到这种关系时,可以说一切都是此理法身。又:缘起必是在某处有一中心,形成统一的状态,而最高层次的统一中心是心,因此,就这点而言,可以说一切一切也只是心。此称为三界唯心,或称三界唯一心。这种情况下的心或一心,是被称为理心或坚实心的心,与被称为事心或缘虑心的吾人日常之心完全不同。从这点而言,法身不外是此心,一切一切都可收纳于法身──即心之中。佛陀观发展到这一地步,即变成佛陀未必仅限于释迦佛,但也不是指什么特别的。
  华严宗依据《华严经》所说而发展出可称为十身说的佛陀观,一般说为行境十佛(或十身)与解境十佛(或十身)。行境十佛是修证的境界,在因位完成积功累德的修行,而于圆满无碍的果上显现的佛即是十佛,此是修因契果。因此,这是依实际修行而成的事实上的佛,分成十种。  
  第一是正觉佛或菩提身,也称为无著佛,正觉与菩提同样是指觉知绝对之理所成之等正觉,因此从脱离一切执著众患之德方面,也称为无著。第二是愿佛或愿身,以利他大愿为本,得无生智,成无量佛事之佛。第三是业报佛或相好庄严身,具足庄严无量圆满之相好,由于此不外是酬报因位万行之业报,因此,是一般所称之报身。第四是住持佛或力持身,通三世,无穷力住果上圆满之万德。第五是化佛或化身,也称为涅槃佛,为化益众生而化现色身,示现涅槃。第六是法界佛或法身,以无碍的法界为佛身,智慧光明周遍法界之佛,因此,是指佛自内证的法身无漏界。第七是心佛或威势身,也称势力身,是唯心所现之佛,又令心安住,依光明势力而摄伏众生。第八是三昧佛或福德身,佛常住三昧禅定,其三昧无量无边,指利他之德圆满的功德心。第九是性佛或智身,也称本性佛,如来性本有之本觉本性所显现,其觉智无碍绝对。第十是如意佛或意生身,也称为随意佛,神力自在,现如意之大用。    
  对于此十佛之解释,各家有所不同,原是指十种佛的自境界,依体、相、19用而论述,就自境界而言,为佛能知,不外佛与佛之悟境,因此,此为性海果分,即鲜绝修证之境界。既称为十佛,则似乎应有十尊之佛,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华严经》之佛卢舍那佛具足十身,然不外于一身之功德分而为十。或将之称为周遍法界身,因此,称为一身或一佛,但应知是周遍法界之卢舍那佛。卢舍那是总显佛果德用的名称,也译为光明遍照或净满,周遍法界,犹如光明遍满宇宙的太阳。此即佛与佛之悟境。 
  将此十佛配于向来之三身说时,第一正觉佛、第二愿佛、第四住持佛、第五化佛、第十如意佛配于化身。第三业报佛、第七心佛、第八三昧佛通报身与化身,第六法界佛相当于法身,第九性佛是通三身又相当于法身与报身。但是,又有说第一、第二、第四、第五是化身,第七是他受用报身,第三、第八是自受用报身,第九、第六配属法身,第九同时遍通三身;反之,也有说十身皆是法身,不应局于报身与化身。但是,即使将一切全视为法身,但十身中,有明显是作为报身、化身、应身依显现之德而立的;因此,应可配属于三身,绝不是与三身毫无关系。总之,将一切收入唯佛与佛之悟境。法身之理所显现的,即是一切事物。亦即一切事物,是佛的悟界。这一点可依解境十佛而得明了。    
  所谓解境,是悟解照了之境,以华严圆教悟解之眼来看一切事物,草木国土一切事物无非是佛,此即十佛。解境的十佛,是众生身、国土身、业报身、声闻身、辟支佛身、菩萨身、如来身、智身、法身、虚空身。众生身是指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以众生世间为佛。国土身是以山川草木等为佛,是以国土世间为佛。此二者是由过去的烦恼及业所感得,现存的烦恼与业又感得未来的众生国土二世间;因此,业报身是指此烦恼业,以此为佛。以上三者是将所谓迷界的一切皆视为佛。    
  其次的声闻身与辟支佛身(亦即缘觉身或独觉身)、菩萨身,是以依修行而得果的悟界的贤圣为佛。如来身正是佛陀本身。智身是以佛契证真理之智为佛。法身是以与此智一致的真实之理本身为佛,不用说,这是属于悟界的。以上九身,原是相互即融,没有彼此;因此,就差别性看来,也成为一体,包容无碍,恰如虚空包摄一切,职是之故,为表显此点,而设虚空身之佛。    
  此中,前三者是染分,中间的六者为净分,最后的虚空身为不二分。亦即非染非净的非二分。将此配属于三世间时,众生身是众生世间,国土身是国土世间,业报身是众生、国土二世间或智正觉世间。从声闻身到法身都是智正觉世间;因此,成为三世间。最后的虚空 身是融摄三世间,因此是融摄三世间。依华严宗所说,众生世间中也收有其他二世间,国土世间及智正觉世间也各自收有其他二世间;因此,将全体称为融三世间之十佛。众生世间是正报,指吾人之身心,国土世间是依报,指器世间,亦即环境世界。二者皆是释迦佛教化之对象。智正觉世间是释迦佛依离却偏邪之大智慧所觉了之世出世间之一切法,是济度众生之智慧,总之是理之显现。   
  是故,一切一切都是理之显现。虽是事相,但一一不外是佛。事事相互无碍融通,重重无尽,关系镕融。因此,于一身中融镕其他九身,而现为佛身。华严宗由这一点进而肯定法身说法,意欲主张一一事物皆有说法。但是,法身说法之说有别于法身不说法之说,因此是特别的。在意欲提出这种主张的时代,为相抗于前述开真合应三身说而说三身相即,然犹未及于法身说法地步的天台宗。另一方面,真言宗也是肯定法身说法的;因此,可谓此道不孤。但是,华严宗的法身说法与真言宗的法身说法,两者所据多少有所不同,很难认为两者所说完全相同。华严宗之所以有此说法,是因为该宗认为十佛有实际上的说法。总之,此说是建立在风响水声悉皆说法上的。
  第二节 曼荼罗的三身说 
  将曼荼罗(Mandala)译为坛或道场的是旧译,译为轮圆具足或聚集的是新译。古时,印度婆罗门在行祈祷、修法、供养时,会筑坛或作图区隔以充其用,因此称为坛最是恰当。此外,比如像以佛陀成道的金刚座──菩提场(bodhi-manda)为中心,而其周圆区域内,称为菩提道场(bodhi-mandala)。
  因此,就体而言,曼荼罗可以称为坛,也可称作道场。但是从义理方面而言,以其内在一一分子彼此关连,成为一体,如同、辐、辋无所缺的车轮,因此可以称为轮圆具足或聚集。所谓聚集,毋庸赘言,是指成为一体的聚。真言宗认为曼荼罗的本义,是佛陀的悟境,也就是菩提正觉,以此曼荼罗为体,而现无量佛身,发出音声,表显意趣,显现三密之无尽庄严藏。而转为坛、道场之义时,即意味著描画佛像,安置佛像诸尊及其他。这是真言宗所采用的解释,可以说真言宗是这样子理解的。 
  曼荼罗可分为四种,由于称之为相大,因此可称为四曼相大。四曼是大曼荼罗、三摩耶(samaya)曼荼罗、法曼荼罗、羯磨(karma)曼荼罗。大曼荼罗是诸佛菩萨相好具足之身及十界有情非情之身,是以五大之色彩图画之形像。三摩耶曼荼罗(平等曼荼罗)是佛菩萨之印契、所持物等以及印契、所持物之图像,也指十界器世间的山川国土。法曼荼罗是表显佛菩萨内证自觉法门的种子、真言、陀罗尼;因此,也指世间出世间一切教法文义。羯磨曼荼罗(事业曼荼罗)是诸佛菩萨所显现的威仪事业、世出世一切事业,以及木金所作的尊像之相好威仪事业。因此,一切事业悉皆包含于曼荼罗之中。  
  曼荼罗有胎藏法与金刚界两部曼荼罗,其实两部本来不二,如一法之表里。但是,既分而为二,则胎藏法是理是平等,配属于众生,金刚界是差别,配属于佛。一尘一法皆具两部,法的本源中理智皆悉俨存。胎藏法曼荼罗由十三大院四百一十四尊所成,即以中台八叶院(亦即中央大日如来、东方宝幢如来、南方开敷华王如来、西方无量寿如来、北方天鼓雷音如来以及普贤、文殊、观自在、慈氏四菩萨)为中心,加上上方东遍知院七尊,右方南金刚手院三十三尊,下方西持明院五尊,左方北观音院三十七尊。中台除外的四院是第一重的内眷属,其四方周围上方东的释迦院有三十九尊,右方南的除盖障院九尊,下方西的虚空藏院二十八尊。左方北的地藏院九尊是第二重的大眷属。又上方东释迦院外侧的文殊院二十五尊,以及下方西虚空藏院外侧苏悉地(susiddhi)院八尊、外围外金刚部院南侧、北侧为第三重。同样的外金刚部院东侧、西侧为第四重。此上系根据《曼荼罗钞》所载。此中,中台、遍知、释迦、文殊、持明、虚空藏、苏悉地属佛部,观音、地藏属莲华部,金刚手、除盖障属金刚部。关于这些,另有异说如次:  
  在《大日经疏》上说中台与第一重无异,第二重上方东是文殊院,其他三院同一,而上方东的释迦院取代外金刚部院,成为第三重,没有下方西的苏悉地院,金刚部众在四方,成为释迦的眷属。因此,释迦院中摄一切二乘八部众。第一重也称为第一院,此是三德秘藏之内眷属,又是如来法身之智德。第二重也称第二院,为如来大眷属,如来悲智之二德。第三重也称第三院,是如来外用之悲德,一切众生喜见随类之应身等流身。是故,配属于三身时,中台八叶院配法身,第一重与第二重配报身,第三重配应身。但是,这是竖的三身。相对于此,指诸身各具三身时,即为横的三身。  
  更就金刚界曼荼罗而言,金刚界是九会曼荼罗,有一千四百六十一尊。第一会在中央,称为成身会,表大日如来以王相现成正等觉,成佛之后,从金刚三摩地化现三十七尊乃至外部诸众摄化众生之状。由于是曼荼罗之根本,所以也称根本会,又由于是显示诸尊活动作业,所以也称羯磨会,是在明示诸尊之仪式,是四曼中之大曼荼罗。第二会是下方东,是在显示成身会诸尊之本誓,由于其本誓是塔、杵、宝珠等三摩耶身,因此也称三摩耶会,依其作业,也称羯磨会,为四曼中之三摩耶曼荼罗。第三会在第二会之左,由于是在标显诸尊五智等微细之德,故称微细会。又因诸尊入深禅定,故称三摩耶会。即在阐明智用,是四曼中之法曼荼罗。第四会在第三会之上方,由于是显示诸尊各以宝冠、华等供养大日如来之作业;因此也称大供养会,是四曼中之羯磨曼荼罗。  
  第五会在第四会之上方,第三、第四、第五都在南方,由于是合集四曼于一会,显示四曼不离,所以称为四印会,又由于是大日如来之五智,因此也称五智会。第六会在第五会的右方,第一会的上方,由于是显示大日如来独一法身之一智拳印;因此称一印会。此会系诸尊摄入于大日如来之中,反之,他会则是在显示从大日如来出生诸尊。第七会是以金刚萨埵为中台,转欲、触、爱、慢等烦恼,显示成欲、触、爱、慢四菩萨之理趣,故称理趣会。又由于金刚萨埵与普贤菩萨同体,因此也称普贤会。是大日如来化他之正法轮身。第八会在第一会之右,位于北方。由于是在表显大日如来为摧伏难化之众生而现降三世明王之忿怒身;因此称降三世羯磨会。第九会是在第八会之下方,由于是列出降三世明王之三摩耶形,因此称降三世三摩耶会。  
  九会之中,第五、第六、第七等三会较为特别。其他六会的内院中央,都是大日如来,为佛部,东方阿门佛(Aksobhya-buddha)为金刚部,南方宝生佛为宝部,西方阿弥陀佛为莲华部,北方不空成就佛为羯磨部。大日如来属法界体性智,是常住净妙法身。阿门佛属大圆镜智,是自性身。宝生佛是平等性智,自受用身。阿弥陀佛是妙观察智,他受用身。不空成就佛是成所作智,变化身。因此,配属于三身时,合大日及阿门为法身或自性身,合宝生及阿弥陀为报身或受用身,而不空成就为应身或化身。这是竖的三身,若以其一一皆具三身的话,则是横的三身。  
  如此之曼荼罗,包括一切无所遗漏,且相当于三身说。又由于三身各具三身,因此,一切事物无非佛身,即更具体地显现华严宗所说。是故,一切一切无非是佛,或可反面的说一切一切皆非佛。更就曼荼罗来看,例如胎藏法曼荼罗中台八叶院,是呈现八瓣莲华开敷的形状,这不外是在表显凡夫肉团心之开敷。中央为大日如来,周围为四佛四菩萨。此九尊不外是指肉团心本具的佛性。由于整个胎藏法曼荼罗不离众生心,从而众生心中具横竖三身。关于金刚界曼荼罗,此系以金刚喻众生本有之净菩提心坚固不坏,有摧坏烦恼无明之德。此曼荼罗代表众生之菩提心,同时,不外是大日如来之智,因此是在显示佛智之实现亦不离众生心,于此中横竖三身皆具足。从而,一切一切无非是佛,同时又不离众生心。前文曾说过法身不外乎理心,由于在此是指肉团心;因此,理心与事心未必是同一,但是两者又未必为别体。事理相互交彻融即,且事事又俱圆融无尽,因此不能视理心与事心为别体。因此三身不外于唯心,一切一切无非唯心。可以说一方面,佛是一切中的一一,同时另一方面佛是唯心。(待续)
  《妙心法雨》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