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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脑死认定死亡做为器捐前提 日宗教界诉请再审议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5日
来源:佛教在线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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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日本国会正在审议器官移植相关修正案,政府部门及执政党将在2009年6月16日让相关的四个修正案,在众议院进行表决促使其通过。草案内容虽然反映出脑死亡与器官移植看法的多元化,但是宗教界则从生命伦理与宗教观点出发,对于“以脑死认定死亡”这一器官捐赠的前提,以及允许儿童器官捐赠后将产生的问题,表示严重而强烈的忧心。

该四项修正案重点为:承认以脑死做为死亡认定标准、降低器官捐赠的年龄至十二岁,并以家属同意为要件、器官捐赠者如超过十五岁必须要有本人意思及家属同意,未满十五岁者则必须要有家属同意以及第三者的审查等。

净土宗的咨询机关净土宗综合研究所,曾在十七年前提出“脑死器官移植问题报告”,报告认为“脑死究竟是否等于一个人的死亡,即使在佛教传统教义中有多元的观点,但除非当事人愿意提供器官,而且希望以脑死做为认定死亡的标准,否则还是认为以心跳停止做为认定标准的传统观点比较妥当”。

该研究所生命伦理研究组的主任研究员今冈雄表示:“问题在于同意捐赠器官的儿童,其决定是不是真正基于自由意志而形成?”

天台宗宗务总长滨中光礼说,“目前本宗尚未以宗门立场表明看法,但该宗对先前的法律立场是“不赞成以脑死认定人的死亡”,因为捐赠自己的器官虽然是一种布施,但是事前须有书面可以确认是本人的意思。

天台宗表示,器官移植法四个修正案中一个重点是,以脑死做为认定死亡的普遍基准,并允许只要有家属同意就可以从脑死者身上摘除器官进行移植,如果通过,该宗派可能会采取抗议行动。

财团法人日本宗教联盟也在四日提出陈情,诉请国会慎重审议。该法人表示,修正案中还有许多问题未解决,草率通过将会对未来日本人的生死观产生影响而种下祸根。(文:吴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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