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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川甘孜4908名僧尼入低保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9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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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8日,按照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关于藏传佛教寺院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甘孜州民政局会同州宗教局、州财政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将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寺庙困难僧尼纳入保障范围的紧急通知》,并及时将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寺院困难僧尼纳入民政保障范围,做好了老、弱、病、残困难僧尼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

据悉,在已将4908名寺院困难僧尼分别纳入城乡低保的基础上,各县民政部门依据县民宗局提供依法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名单,进一步对寺院中符合城乡低保、五保条件的老、弱、病、残困难僧尼进行了调查核实,对寺院僧尼宣传了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民政惠民政策,让更多的寺院困难僧尼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全州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困难僧尼新增392名,享受民政大病医疗救助的患病僧尼91名。

甘孜州民政局要求:一是必须严格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求,在困难僧尼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将符合低保条件和五保条件的老、弱、病、残困难僧尼纳入保障范围;二是重点保障好患重病和身体严重残疾的寺院贫困僧尼;三是及时清理整顿,对实际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却申请享受了低保保障的寺院僧尼,讲明政策,进行清退,防止出现重复享受低保金问题;四是对已纳入城乡低保或五保范围但不愿领取低保金的僧尼,区别情况,劝其退保。(文:赵蝶、李京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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