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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谈中国成立公益和慈善机构要借鉴国外经验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5日
来源:中国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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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 林家騋

  3月1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林嘉騋先生做客中国访谈,谈中国的扶贫事业。

  林嘉騋先生在谈到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现状时指出,中国成立公益和慈善机构要借鉴国外经验。公益和慈善机构成立起来,可以取代很多的政府职能。这次“两会”期间政府机构改革,大部制改革大家议论,也谈到了这个问题,政府该管的事要管,不该管的事就应该转移到NGO组织去做。这样政府也可以减轻负担,也减少了政府财政开支,降低了执政成本。现在政府的执政成本很高,因为人员太多,管的事太多,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而且这些权利又不愿意转移到NGO组织去做。所以有的地方出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样就容易导致腐败现象。

  林嘉騋说,现在成立一个民间组织,非得要去找一个总管部门,如果没有找到总管部门就不行。其实民政部门批下来就可以,民间组织的运作如果出现法律问题,国家会有法律可以制裁。不象过去企业主动找管理部门管,有的主管部门对公益事业,对慈善机构很支持,就有助于它的发展,有的主管部门条条框框很多,这个也不能敢,那个也不能做,不单不支持,还像婆婆和媳妇一样,还给它穿小鞋,这个公益事业就肯定做不好。这方面政策要放宽。

  林嘉騋希望国家出台“税权抵扣”政策。比如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捐了一百万,可以抵他的所得税。还有个人所得税,比如白领阶层工资比较高,交十万的税,如果捐给慈善事业,或者是公益事业就可以抵掉个人所得税,这样对国家也好,对个人也好,对企业也好,这个大家也普遍反映,就是在税收政策方面。

  林嘉騋建议应该按照“十七大精神”进一步的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们国家的公益和慈善事业。

标签:慈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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