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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鼓励扶持非公募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类组织发展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30日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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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27日表示,我国将根据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类别,加大分类研究、分类规范、分类指导的力度。要争取扶持政策,大力培育非公募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类组织,把更多的社会资金吸引到举办公益慈善事业中来。
  李学举是在27日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谈到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的话题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他要求,要认真落实非营利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类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加优惠幅度,扩大受惠范围,并争取在解决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障、职称评定、职业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迅速。截至去年底统计,全国有公募基金会795个,比上年增加3.1%;非公募基金会349个,比上年增加71.1%,北京、天津、江苏、甘肃、福建、海南等省份的非公募基金会数量已经超过公募基金会。

  “非公募基金会的迅速发展,体现了企业和个人的社会责任感,为困难群体分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开辟了新的途径。”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伟林说。

  孙伟林表示,对于非公募基金会,我国以鼓励设立为重点,对企业和个人从事慈善事业的,积极承担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同时研究制定专门的章程示范文本,在负责人年龄和连任届数方面放宽要求,对资金来源加强规范,以保障非公募基金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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