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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莲:佛说盂兰盆经与佛教孝慈之道 第六章•正宗分 第三节•正示法要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7日
来源:   作者: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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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莲:佛说盂兰盆经与佛教孝慈之道 第六章•正宗分 第三节•正示法要

 

  佛告目连:“十方众生,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时。当为七世父母,及现在父母,厄难中者。具饭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锭烛、床敷卧具、尽世甘美,以著盆中,供养十方,大德众僧。当此之日,一切圣众,或在山间禅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树下经行、或六通自在、教化声闻缘觉、或十地菩萨大人、权现比丘,在大众中,皆同一心,受钵和罗饭,具清净戒,圣众之道,其德汪洋。其有供养此等,自恣僧者,现世父母、六亲眷属,得出三涂之苦,应时解脱,衣食自然;若父母现在者,福乐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华光。”

  时佛敕十方众僧,皆先为施主家咒愿,愿七世父母,行禅定意,然后受食。初受食时,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众僧咒愿竟,便自受食。

  解字

  丙二、正示二(丁一、教孝子献供之法;丁二、教众僧受供之仪。)

  丁一、教孝子献供之法五

  戊一、定胜时

  佛告目连:“十方众生,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时。

  [告]这里作动词,相当于“谕告”,有提示、警告、令其注意听等的意思。《释名•释书契》说:“上敕下曰‘告’。告,觉也,使觉悟知己意也。”

  [众生]佛教术语,梵语“萨埵仆呼善那”,新译曰有情,旧译曰众生。众生有多义:一、众人共生之义;二、众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曰众生;三、经众多之生死,故名众生。不曰众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故仅举生字以代之也。

  [七月十五日]前三月夏安居,从四月十六受,今九旬期满,将事游行,众僧和合,同受自恣,故称此日为“僧自恣日”。又佛以众僧自知有罪能发露忏悔,还成清净得受戒腊之岁,易成出世之果,故又称“佛欢喜日”。其实,自恣有三日:或十四、十五、十六,今举中间也。

  [僧]宗密大师认为“此剩僧字,去之又句阙。亦是译人之失也,何不云‘共自恣时’。”

  [自恣]梵语“钵刺婆刺拏”,新译为“随意”,即是“随他”。于三事之中,任意举发,说罪除愆之义。旧云“自恣”,乃义翻耳。其辞曰:“大德众僧,今日自恣,我某甲比丘亦自恣。若见闻疑罪,大德长老哀愍故,语我,我若见罪,当如法忏悔。”各各次第如此三说,受自恣已,名为安居事讫,从此各任东西。今此日中,乃大众和合,互相勉励,遵崇道业,改过迁善之日,故科此段文曰“定胜时”——藕益。

  宗密解释云:“自恣者,自己之过恣他所举。谓一夏安居九旬加行,不阶四果,亦得四禅。佛设教门,本意如此。正像末法,僧等皆然。虽后五百岁,亦有持戒修福者故,然将超苦海,谨护浮囊。犹恐当局者迷,必藉旁观得失。纵不断惑证果,还希罪灭福生故。褊袒于众中白:‘大德长老,或见我过,或闻我罪,或疑我犯,恣任所举,哀愍语我,我当忏悔。’如此则身心清净,犹如琉璃;禅定解脱,或有之矣。供养此者,力用可知。岂不拔济先亡,资熏现在?故三藏云:‘比丘受岁之日,大众自恣之时,僧多获道于四果,故能济厄于七代。’”

  章旨

  此段文乃如来“定胜时”也,即择选年年七月十五日为孝子报恩设供举办盂兰盆会之良晨胜时。元以此日之前三月,在佛陀时代规定诸比丘自四??十六日至七月十六日这段时期内,不许出门游化以免雨季踏伤昆虫,而是结夏安居学戒,足不出户。经过如是三月的闭门精修,七月十四日至十六日这三天,各处比丘解夏前来佛所聚会,并且各比丘不但自己发露举过,并且任人举过,因彼此的展转相谏、展转发露忏悔而得增益安乐住,其心清净无瑕晦,犹如琉璃,禅定解脱或有之,彼此和合同一众住说戒布萨。所以,七月十五这天称“僧自恣日”,因诸比丘的自恣悔过而诸佛欢喜,故又称此日为“佛欢喜日”。当然,经文只言七月十五日,不提十四、十六日,是举中间以略前后也。

  正因如是故,这天举办盂兰盆会,供养如是清净比丘,其力用不可思议也。由十方众僧的自恣,而引发三世檀越信施的慈孝报恩心,慈孝心是成就法会的主因,自恣僧是成就法会的外缘,主因外缘的不二感发于同时,可谓是以“里应外合”之原理而择选年年七月十五日为举办盂兰盆会的良晨胜时也。可悲的是,如今的寺院已无结夏安居之先例,亦很少举办盂兰盆会,而是以焰口施食而讹传至今也。

  戊二、发胜意

  当为七世父母,及现在父母,厄难中者。

  [当为]指一切孝子之能救之心,并非专指目连一人而言,因为人人皆是父母所生故。

  [七世父母]指过去久远之一切父母,所生父母不同儒家所取上代祖宗。

  [现在父母]即现世生育此身父母。

  [厄难中者]厄是苦厄,难是患难。通于存殁,殁则地狱鬼畜,存则病痛枷禁。

  章旨

  此段文是如来劝当机发最上胜意心,其实也是勉励后世人等也。此中“当为”是指能救之心,“七世”以下之文则为所救之境,可谓是约境以明心,境广则心胜。如来宣说此经,并非只为目连一人之母,所救之人不止一生,故言“七世父母,及现在父母”;厄难之苦,通于存殁,殁则地狱饿鬼畜生,存则痛苦枷禁。所以,如来劝当机并与会大众及后世人等悉皆发心等济“七世父母,及现在父母”,如是发心,方谓无上最胜意心。此段文字,大畅如来宣说此经的本怀。

  其实,文中只言“七世父母”,且就凡夫心量羸劣略说之耳。当知,尽虚空遍法界之一切有情皆是我人过去现在未来父母、六亲眷属,故如来观于蚁蝼,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也。若知此理,自然能发增上最胜之心,当知尘点劫前生身父母、六亲眷属皆可同出苦轮,方名“一切难,皆离忧苦”也。

  如来之所以如是强调行人发胜意心,元以发心殊胜与否关系到能否深信胜田、广修胜供也。若不能广修胜供,则成徒设虚文,执理废事,既不能拔济已故父母,亦不能资薰现在父母,更何况七世父母耶!

  戊三、设胜供

  具饭、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锭烛、床敷卧具、尽世甘美,以著盆中,供养十方,大德众僧。

  [具]备、办。

  [具饭百味]宗密云:“具饭百味者,总标也。如人盛馔盘筵,邀命宾客,唯云吃饭,故饭为总统于百味。百者,大数,非定一百。”藕益云:“具饭二字,总标设供也。百味,极言其味之多,谓饭饼麨酥酪醍醐等。”

  [五果]宗密云:“五果者:一核果,如枣杏桃李等;二肤果,如瓜梨柰椹等;三壳果,如胡桃石榴等;四糩果,如苏荏等;五角果,如菱豆等。”藕益云:“五果,谓根、茎、叶、华、果。”

  [汲灌盆器]谓澡手洗足等沐浴用器,并下“床敷卧具”,皆身所觉也。

  [香]鼻所嗅也。香乃吉祥之象征物,谓烧香末香之类,可焚熏以驱除蚊蚋,清洁环境。

  [油锭烛]照明所须物,眼所见也。油则菜油酥油等,既可点灯又可食用。锭即灯也,有足曰锭,无足曰镫。镫与灯同,故然灯佛,或翻为锭光佛,以义同故。烛即照也。

  [香油锭烛,床敷卧具]圆瑛大师认为此二句,疑为语倒,尽世廿美,以着盆中二句,须在上文,恐钞写之误也。

  [尽世甘美,以着盆中]重申奉盆设供之意。甘美,止是百味五果。言尽世者,富则罗天下之珍奇,贫乃竭一人之力量。惟诚惟恳,无惜无悭。盆者,卽种种如法清净碗钵,或百或千乃至无数,罗列供养,总名为盆,是所谓盂兰盆也。

  [以着盆中]宗密认为:“着盆中者,译经讹错。如何床等可置盆中,应云‘着盂兰盆供会之中’也。”

  [供养十方,大德众僧]宗密云:“供养二句者,正明行也。据经本意,但以可受用物,供养大德之僧。不必雕镂金玉,剪割缯彩,高耸栏架等也。故三藏云‘汝须物华四事,盆美八珍,历十方而运想,澄一心而供养。”藕益云:“供养十方大德众僧者,教以运想之方,法界无遮,微尘不隔,清净海众,咸集此中;现前供具,徧同尘剎,无碍庄严,重重无尽。具如香华观想偈文,应细知之。”

  章旨

  这段文是如来劝发行人设胜供,欲显慈孝之行,欲拔济父母之厄难,须先设胜供也。所以,上段“发胜意”之文是显理,约境明心;这段“设胜供”之文是明事,由心导行。经文至此,可谓是依理成事,由事达理也。即依自己所发之胜意心而广行六度万行,理论联系实践。

  这里,“具饭”二字总标设供,饭总统“百味五果、尽世甘美”,皆为舌所尝之味尘也。“香油”,即鼻所嗅之香尘与身所觉之触尘也,元以香油亦可涂身故。“锭烛”是照明所用,属眼所见之色尘也。“汲灌盆器”、“床敷用具”是身所觉之触尘也。此中所设之供物,于五尘中唯缺声尘,其实下文之“赞胜田”即属声尘。

  又“具饭”、“五果百味”、“尽世甘美”等属饮食供养;“香油锭烛”即医药供养,原因是香油涂身以保护皮肤、涂足以便利行,锭烛虽是照明所用,但亦是看护病人之所须物;“床敷卧具”,即是衣服、卧具供养。此中看似于四事供养中,惟独不言“医药”、“衣服”供养,若从文义会则具备矣。

  从上可知,所谓的“设胜供”,即借此世五欲尘境而广做空华佛事,依供养十方大德众僧之仪而兴建水月道场,运竭力供养之澄清心而拔济生生世世父母之厄难以降镜里之魔军。惟有如是竭力尽心地设胜供,方能显示孝子之愚诚。可见,设胜供即是借世间之种种香花而庄严自己之福慧特。

  所以,设胜供贵在“竭力尽心”,并不在所供物之多少与好坏。宗密说:“富贵则尽世所有,有即须求;贫贱则尽力所及,及则须觅。即知不定少多之物,但在竭尽其心。亦类彼‘享于克诚,馨于明德’。”藕益云:“富则罗天下之珍奇,贫乃竭一人之力量,惟诚惟恳,无惜无悭。”

  在如法设供方面,宗密说:“据经本意,但以可受用物供养大德之僧,不必雕镂金玉、剪割缯彩、高耸栏架等也。故三藏云‘汝须物华四事,盆美八珍,历十方而运想,澄一心而供养。’”而藕益说:“于四事中,略不言医药;于五尘中,略不言音乐及散名华,准《寄归传》亦应有之。”总之,所供之物不外乎“香花灯涂果,茶食宝珠衣”也。

  但在这里要强调的是,不论自己供物之多少,若能依“一即是多”之原理而运观想,犹一个太阳可以普照万物也,这样则法界无遮、微尘不隔,清净海众咸集此盆会中,现前供物遍同尘刹,无碍庄严,重重无尽也。

  戊四、赞胜田

  当此之日,一切圣众,或在山间禅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树下经行、或六通自在、教化声闻缘觉、或十地菩萨大人、权现比丘,在大众中,皆同一心,受钵和罗饭,具清净戒,圣众之道,其德汪洋。

  [当此之日]即指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日、佛欢喜日。

  [山间禅定]禅,即静虑的意思。定,“摄心为戒,因戒生定,由定发慧。”定与禅定是两回事,禅为定之一种。广义言,“那伽常在定,无有不定时”。搬柴运水,迎宾送客,行住坐卧都是定。禅宗曰般若禅,参禅须有最高的智慧,否则不可能明心见性。明心见性的功夫,完全是最高智慧的表现,纯粹的般若。定,由戒而生,制心一处曰定,即心不动。故禅与定,字面上稍稍有差别。此言“山间禅定”,为修禅之一种方法,不一定山间可修,如果心不受世间五花八门的诱惑,即是禅定之功夫。

  [四道果]即《金刚经》所谓的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道也。前三为果,第四称道。初果须陀洹,此云“入流”,是见道位,断三界内,见惑八十八使,能见真谛之理,预入圣人之流,故名入流,尚须进断思惑,天上人间,七番受生。

  二果斯陀含,此云“一往来”,并第三果,是修道位,断三界内,思惑八十一品。三界九地,每地九品,九九合为八十一,欲界五趣杂居地九品,初果六生天上人间,断前六品,方证此果,当须一生天上人间,断后三品,方出欲界,故名一往???。

  三果阿那含,此云“不来”,以欲界九品思惑尽,生色界五不还天,进断上八地思惑,七十二品,再不还来欲界受生,故曰不来。以上三果,是有学人。

  四果阿罗汉道,名无学道,有三义:“无生”、“应供”、“杀贼”。阿那含在五不还天中,断上八地思惑尽,超出三界见思,是见思二惑,为三界内生死因,见思断尽,因亡果丧,证阿罗汉道。此云无生,再不还来三界内受生。

  [树下经行]为头陀苦行之一种,即树下宿,粪扫衣,日中一食。据《梵网经》可知,行头陀行一年有二期,即正月十五日至三月十五日,八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此二期中为印度当时之旱季。其实,佛陀时代比丘们饭后林间经行,乃是一种行禅,如中国丛林之饭后绕道念佛回向一般。

  [六通自在]六通即天眼、天耳、他心、神足、宿命、漏尽等六通。六通虽三乘同有,但不无胜劣之分,如天眼,二乘人见三千大千世界,菩萨见百千界等。此当指菩萨六通,较胜二乘,自在解脱,故能教化声闻缘觉,令其舍小入大,涉俗利生也。

  [教化]梵语“阿含”,译曰教。教者,圣人之言,被于下者。在心云法,法发于言云教。这里教化,即是依圣人之言教育感化,含有统领大众的意思。

  [声闻]梵语声闻之义有三:一、就得道因缘而释,闻如来所说之言教而悟解,故曰声闻。《地持论》云:“从他闻声而通达,故名声闻。二、就所观之法门而释,如《地持论》所说,我众生人等,唯有名而无实,故目之为声;观此声(即我众生等)而闻解无我无众生之义,谓之闻。三、就化地之佛说而释,佛所说一乘之法旨为声,众生闻而悟解名为闻。《法华经》所谓“以佛道声,令一切闻”是也。总之,声闻生逢佛世,因闻佛说四谛的音声而悟道,断见思惑而入涅槃者,故名之声闻。

  [十地]这里指大乘经所明大乘菩萨之十地,即一欢喜地、二离垢地、三发光地、四焰慧地、五极难地、六现前地、七远行地、八不动地、九善慧地、十法云地。

  [菩萨大人]是梵语“菩提萨埵、摩诃萨埵”的简称。“菩提萨埵”旧译作“道众生”,新译曰“觉有情”。“摩诃萨埵”,旧译作“大众生”,新译曰“大有情”。即求道果的众生,名为道众生——菩萨。又因求道果者通于声闻、缘觉,为简别彼故更曰“大众生”。又因菩萨有高中下诸位的不同,但为特示地上菩萨故更曰“摩诃萨”。可见,菩萨与声闻的区别,只在于发心的大心,所以有此二名。故这里的“菩萨大人”,华梵并举,即凡是欲发无上菩提心自利利他者皆可称为是“菩萨大人”也。

  [十地菩萨大人]即欢喜地乃至法云地,分证法身,破无明,得中道之大菩萨也。应本同流九界,广度众生,虽六道四生,无不示现。初地菩萨便能于百界现身作佛说法,八地菩萨便可达到无功用行的境界。

  [权现比丘]为护正法故,菩萨大人运大悲心,权巧方便,示现作比丘,即所谓“内秘菩萨行,外现比丘身”者,以利生益物故。大法东来,历朝帝王皆设千僧大斋,就是为了能有权现圣僧的赴会应供,如宾头卢尊者发愿不入涅槃,常住世间,赴约应供,天上人间,广种福田。

  [在大众中]藕益云:“通指山间树下之贤,禅定经行之侣,自利利他之士,若权若实之俦,总集于自恣大会之中也。”

  [皆同一心]宗密云:“皆同一心,是意和合。谓受供时皆同运惭愧殷重心、慈悲报恩救济心,人虽位有凡圣德有优劣,而所运心一而无异,故云同也。”藕益云:“怜愍施主,无着无贪,美食恶食,不生增减,故名一心。”

  [受]领纳于心曰受,意谓比丘应供须以平等心受食,不分食物之好恶。

  [钵和罗饭]宗密云:“钵和罗饭者,钵中饭也。梵云钵多罗,此云应量器。和字讹也,今时但云钵者略也。经题云盆,即是钵也。译时随俗,题之云盆。盆之与钵皆是器故,故三藏释题,翻为救器。”藕益云:“梵语钵和罗,自誓经言‘钵和兰’,只是梵音轻重。此翻自恣食,谓七月十五日,设食供佛及僧,名钵和罗饭,即前文所列胜供也。”

  [具]这里作动词,具备的意思。如孟浩然之《过田庄》中“故人具鸡粟”的用法同。

  [具清净戒]事戒道戒,悉皆无犯,三业清净,皎如冰霜。一般来说,比丘有二百五十戒,比丘尼有三百八十四戒。可谓“三千威仪,八万细行”也。

  [其德汪洋]其,指示代词,即指三乘道德汪洋,犹如沧海,浩渺无涯。以上“山间禅定”是定学,“教化声闻缘觉”是慧学,“具清净戒”是戒学。既三学具足,故其德汪洋。若供养如是大德之众,其功德岂思量之所能及哉?

  章旨

  这段文是“赞胜田”,文分三段而会:初二句约人赞时之殊胜而总标,正明七月十五乃上善聚会之胜时也。一切圣众,德本汪洋,但此日之前各自安居,此日之后游行无定,惟此嘉会,海会云集,倍觉殊胜也。末后二句以戒德赞人而总结,以突显“圣众之道,其德汪洋”之胜田之相。中间之句人法有其五对,但文不次第:谓处则山间、树下一对;证则四果、六通一对;行则自利、利他一对;学则戒、定一对;人则大小、权实一对。又中间之句,总束之不出人法也,意谓三学三乘对也。三学者,如“或在山间禅定,或得四道果”等句是定学,“或在树下经行,或六通自在,教化声闻缘觉,或十地菩萨大人、权现比丘,在大众中”等句属慧学,“皆同一心,受钵和罗饭,具清净戒”等句属戒学。三乘者,即声闻、缘觉、十地菩萨大人也。所以,约人不外乎声闻、缘觉、菩萨三乘人也,约法不外乎戒、定、慧三学也。

  其实,这段文是对“定胜时”之文的进一步说明,正是说明为何在七月十五日举办盂兰盆会的特殊意义,原因是此日乃上善聚会之时,不能以平常之日而论也。

  上段之“设胜供”是表相,而此段之“赞胜田”是发自内心的随喜赞叹、真实供养。为令行人能真心实意地赞胜田、设胜供、发胜意心,故经中处处显胜,如“山间”、“树下”,略举其所依,足显头陀胜处;“禅定”、“经行”,略明其修相,足显精进胜功;“得四道果”,略明其断惑,足显自利成就胜果;“六通自在,教化声闻缘觉”,略明统理大众,教其弟子,足显利他成就胜业;“十地菩萨大人,权现比丘”,略明其应化示现,足显度生慈悲胜心;“皆同一心,受钵和罗饭”,略明其意和合,谓受供时皆同运惭愧殷重心、慈悲报恩救济心,人虽位有凡圣,德有优劣,而所运心一而无异,足显应供胜禅悦;“具清净戒”,略举其戒相,足显执持禁戒胜德;“圣众之道,其德汪洋”,结赞其威仪,足显圣众胜道也。之所以处处徒显一个“胜”字,无非是为令行人能发自内心深处地赞叹僧宝之种种胜田,从而择胜时、发胜意、设胜供也。

  这里要强调的是,“十地菩萨大人,权现比丘”之句,藕益注释此句云:“十地菩萨大人者,欢喜地乃至法云地,分证法身,破无明,得中道。应本同流九界,广度众生。虽六道四生,无不示现,以比丘是住持僧宝,关系佛法,每权现之。如地藏菩萨以声闻像入大集会,世尊广叹功德胜利,超过一切诸大菩萨不可称计。既赞叹已,说《十轮经》,遗诫末世。不得于出家人,轻贱毁辱,以剃发染衣即是圣贤幢相。虽破戒乃至无戒,舍身决堕地狱,犹为人天福田,况复具戒,况复证果!故菩萨大人为护正法,往往示作比丘混入庸侣,逆顺纵横,随机设化,俾增上慢人及无信之辈了知圣凡难测,不敢以牛羊眼观视出家弟子而取重愆。以此方便,令僧宝种性不断,佛法赖以久存也。”

  还有“具清净戒,圣众之道,其???汪洋”之句,藕益注释云:“具清净戒等者,结赞胜田之相。圣众虽权实不等,总以戒为其体。佛灭度后,以戒为师,依戒而住。禅定经行、四果六通,固自因戒生定,因定发慧。内秘菩萨,外现声闻,尤必执持禁戒,严护威仪。倘戒不清净,名曰无惭。受此信心胜供,不啻铜汁铁丸;若戒根清净,虽未证果,亦称圣众,以登坛时所得。如法清净律仪,即是无漏戒身,直至成道,无别体故。如此圣德,如云普集,谁能测其涯涘哉!”

  凡为真发胜意心、设胜供拔济历生父母者,应此二段文处领会其真旨。

  戊五、获胜益

  其有供养此等,自恣僧者,现世父母、六亲眷属,得出三涂之苦,应时解脱,衣食自然;若父母现在者,福乐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华光。”

  [其]指示代词,代指能供养者。这里,专指目连一人,广指一切能供养者。

  [此等]指受供养者,即自恣僧。

  [现世父母]谓现生之世已逝父母,对下文七世父母而言。

  [六亲眷属]这里,泛指现世之已故六亲眷属。六亲,谓父母兄弟姊妹。又父党六亲,谓伯叔兄弟子孙;母党六亲,谓姑姨姊妹女孙。眷属,谓夫妻婢妾,及一切表里姻戚等。

  [三涂]指地狱、饿鬼、畜生之三恶道。

  [应时]《说文》、《尔雅》中,应即当也。这里的“应时”,即是“当时”、“当下”的意思,意谓供养自恣僧时,即是六亲眷属解脱之时也。

  [解脱]即远离三涂之苦趣。

  [衣食自然]略举人天乐事。若充其致,则有惭愧衣、如来衣,禅悦法喜食、第一义食,皆悉自然。

  [自在化生]诸天不由胞胎故,自在化生。若充其致,则三种意生身,皆悉自在。

  [人天华光]即妙华光明,诸天快乐之相。若充其致,则万行为华,般若为光,第一义为天,三德秘藏以为安宅,是名入天华光。

  章旨

  这段文字主要阐述供养如上之“山间禅定”、“树下经行”、“得四道果”、“六通自在”、“教化声闻缘觉”、“十地菩萨大人,权现比丘”等如是自恣僧所获之利益,其目的无非是为令行人坚信其供养自恣僧的不可思议功德。此一唱说,经分两意:前一半段文说明以悲愿力而拔苦的利益,后一半段文说明以慈愿力与乐的利益。出三涂、得解脱,乃拔苦之明证;“衣食自然”、“福乐百年”、“入天华光”,乃与乐之明证。

  其实,这段经文道出了佛陀宣说此经的目的,就是为令一切行人因赞胜田故,而择胜时、发胜意心、设胜供,以福荐亡者、薰资现在,乃至拔济七世父母、六亲眷属同皆离苦得乐也。并且,据此一文可知,供养此等自恣僧,不惟度于父母,并及六亲眷属;不惟拔济饿鬼,悉使永离三涂;不惟荐度亡者,亦能利益现在。可谓供佛斋僧功德宏深,不可思议也。

  丁二、教众僧受供之仪

  时佛敕十方众僧,皆先为施主家咒愿,愿七世父母;行禅定意,然后受食。初受食时,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众僧咒愿竟,便自受食。

  [时]即如来刚说完教孝子献供之法之时,此时即是如来开始宣说教众僧受供之仪之时。

  [佛]指释迦牟尼佛。

  [十方]约空间而论,即东西南北四围上下也。

  [佛前]这里的“佛”,单指当时在世之释迦佛,泛指随是何等佛像。意谓佛在世时,应安食于佛前,或随是何等佛像前。

  [塔]边国讹语,正云“窣堵波”,此云“高显处”。此中意通殿塔,塔安

  舍利,殿安佛像。

  [寺]即寺庙,供佛像之殿阁。《广韵》云:“寺,汉西域白马驼经来,初止于鸿胪寺,遂取寺名,创置白马寺。”

  [塔寺中佛前]泛指浮图及殿堂中之一切佛像。

  [咒愿]以真实心向佛祷祝,希望顺遂或表示心愿。

  章旨

  施主设供,本为父母,故佛敕十方自恣僧,受食之前,先须咒愿施主家,并行禅意,然后方可受食,这一敕令便成了千古芳规,如今之丛林中僧人每当受食前,先念供养咒、食毕再念结斋偈,以回向施主家。

  这段文前半段,说明受食者应如法如律地接受施主的供养,以此确保自己的身口意三业清净,如“先为施主家咒愿,愿七世父母(离苦得乐)”,是口业清净;“行禅定意”,乃摄心观想,凝虑澄神,是意业清净;“然后受食”,是身也清净。而后半段文是说明具足三宝重要性,令施福圆满也。如“初受食时,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具佛宝,“众僧咒愿”是法宝,“便自受食”确指僧宝。

  总之,这段文说明佛敕十方自恣僧如法受食的目的与意义,如法如律从他受食以清净自己之身口意三业,先供佛咒愿而后自食以具足三宝令施者欢喜,福慧双增也。可见,佛世时比丘之乞食乃为众生种福田,亦是为成道业而受食也。

  说文

  佛陀慈悲告示目连说:“十方三世一切众生,在年年七月十五日,僧众解居自恣举过发露忏悔的时候,应该为自己过去世之七世父母,并其现在处于厄难中的生身父母(离苦得乐)故,须尽心备办世间各种甘美百味珍饭盛放盆中、新鲜五果供品罗列盘中,并及盥洗盆器、敷床卧具等亦可摆置盂兰盆会中,焚香点烛散名华,以(美好音声赞叹)供养十方自恣大德众僧。要知这一天,一切圣众,海会云集,不管是在山间修学禅定者,还是在树下经行者,或得证四果罗汉者,或得六通自在着,或得大自在而教化声闻、缘觉二乘者,都会前来赴约此盂兰盆会接受供养,甚至有已破无明的十地菩萨大人为令正法久住故,权巧方便化现为比丘混同大众中,以平等不二心如法如律地欢喜接受十方众生所供之钵和罗饭;这些大德众僧皆因自恣举过发露忏悔故,具足清净戒行与庄严威仪,其福德道行有如汪洋大海之不可思议也。如果有人能尽心供养这等自恣僧,现在父母并其六亲眷属等,皆能脱离三涂(地狱、饿鬼、畜生)之苦厄,及时得以解脱自在,衣食自然丰足;如果父母健在,为其设供求福,则自然是现世福乐安康,长寿无病,百年后得生天上;如果七世父母,已经过去,承此孝心设供,功德之力亦得超生天上,自在化生,入于天界妙华光明之中享受自然之快乐。”

  适值饭时,佛陀就敕令嘱咐十方大德自恣僧,即将受食之前先须为施主家祝祷祈愿求福,愿他们的现世父母福乐百年,愿他们的七世父母皆能离三涂苦而得自在乐,接着让(十方僧众)凝虑澄神,运心观想,然后以慈悲平等心如法如律地用饭。于是,十方僧众遵从佛敕,在受食前将施主家所供之饭食安供在佛前、或塔中舍利前、殿堂中佛像前,大家一起为施主家祝祷祈愿求福毕,然后接受供养,才独自受食。

  会意

  这段文是正宗分的核心内容,是如来正示法要,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如来先教孝子献供之法;其二、如来敕众僧受供之仪。凡献供者,须择七月十五日僧自恣之胜时,发真实胜意心,尽心设胜供,并赞叹大德僧众之胜田,如是献供方能拔济七世父母、六亲眷属出三涂得自在,并且薰资现世父母、六亲眷属福乐百年、长寿无病也。同样,凡受供之僧众,亦须先清净自己之身口意三业,供佛咒愿施主家毕,方可如法如律地独自受食。若不如是受食,不啻铜汁铁碳。故佛制比丘食存五观云:“一、计功多少,当思来处;二、忖己德行,全缺应供;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五、为成道故,方受此食。”此五观法,佛为未成道果之比丘而制。今佛敕十方自恣僧,多得道果,为世福田,故教受供(即盂兰盆供)之仪。

  如来之所以如是而说,其原因是希望献供者以“欲度父母,报哺乳之恩”故,从而如法如律地供佛斋僧,若能一一施舍达三轮体空,则不但能报答自己累劫父母哺乳深恩,亦能使自己而成就出世道业。这样,实则是因报答父母而种出世善根,这样更能显示、发挥如来宣说此经的根本意义,亦使孝顺之道得以提升。同样,受供之僧众亦须怀惭愧殷重心、慈悲救济心而如法如律地受食,这样不但能为施主家咒愿,亦使自己因受此食故而成就法身慧命也。

  所以,孝子献供之法须依佛说,众僧受食之仪亦须谨遵佛敕,这样献者则法喜充满,消业得福;受者则增长慧命,成就道业。我佛如来作如是说,则有一箭双雕、一石双鸟的良苦用心也。

  鉴赏

  这段文字读来还是很流畅的,但译人多用印度说话风格,在语句上多倒语,如“当为七世父母,及现在父母,厄难中者”等。其实,倒句没什么不好,亦能引发行人的逆向思维。

  当然,在叙说中,文句不当次第者亦有之,如“床敷卧具、尽世甘美,以着盆中”,宗密指出云:“着盆中者,译经讹错,如何床等可置盆中?应云‘着盂兰盆供会之中也’。”又如“或在山间禅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树下经行、或六通自在、教化声闻缘觉、或十地菩萨大人、权现比丘,在大众中,皆同一心,受钵和罗饭,具清净戒”之句,宗密认为期间文无次第。又“皆先为施主家咒愿,愿七世父母”之后文略,藕益认为“咒愿者,愿其父母离苦得乐,今文略也。”在翻译方面,虽有如是之遗漏,但从文义方面仍然可以贯通,并不影响正示法要之内容。

  但这段经文有三处地方甚为重要,应文义贯通才是。如“具饭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锭烛、床敷卧具、尽世甘美,以著盆中,供养十方,大德众僧”之句,先以“具饭”二字总标,然后一一各别列举所应供养之物,其供养之物不外乎饮食、衣服、卧具,文略医药,在五尘中惟无声尘,但藕益准《寄归传》认为亦有散名华与音乐之供养。可以想象的到,其罗列盆、或盘中之供养,皆是人人所能办得到的素食、盥洗盆器及敷床卧具等,并未提及宝、珠等昂贵之物。又香表吉祥,灯表智慧。物华四事,盆美八珍,焚香点灯,若运心观想,则重重无尽之华藏界自现眼前矣。这种先总标、后别举之叙事手法,正符合“一多”法界之圆融无碍之理,亦是译文之高手眼。

  又“当此之日,一切圣众,或在山间禅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树下经行、或六通自在、教化声闻缘觉、或十地菩萨大人、权现比丘,在大众中,皆同一心,受钵和罗饭,具清净戒,圣众之道,其德汪洋”,这段文以几个“或者”的连用,说明了当时的赴供嘉会之殊胜景象。特别是“十地菩萨大人,权现比丘”一语封锁了后人之七嘴八舌,警告后人献供应始终一如地必恭必敬,且莫怀轻视、怠慢之心也。原因是,菩萨示现人间,跟凡人举动无别,这正显示了生佛平等之理。

  特别是佛敕众僧受食之文,更令人感觉到佛陀之慈悲伟大也。就“初受食时,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众僧咒愿竟,便自受食”一句,此中三宝具足,意谓施主供佛斋僧请僧咒愿,其实就是依住持三宝而开显行人即心本具之自性三宝也。所以,众僧如法受食固然重要,而施主如法设供更为重要也。

  这段经文,好比丹青在描绘一幅大德高僧赴供聚会图似的,其山间树下之禅定经行者好比天上之白云,槛前之绿水,令人景仰;十地菩萨大人的权现比丘,呈现出了五彩缤纷之大千世界的玄妙。法会中罗列的种种甘美饮食、五果、香、灯、卧具等,好比大地之花草树木,点缀了大自然风光的壮丽。施主家的如法献供,僧众们的如法受食,皆同一心,共遵如来之敕教,活跃于字里行间矣。

  引证

  为令行人深悟供佛斋僧之真实意旨故,今引一案如下:

  据说佛世时,有一无闻比丘出门乞食,被一女居士请到家中供养。饭食毕,女施主行礼请法,正当女施磕下头去之时,那比丘因自己无法可说而内心感到苦恼,便脱口而出一“苦字,就乘女施主不注意变偷偷溜跑了。可女施主就因这一“苦”字而触发了自己生前之种种苦心事,因此入苦谛三昧而证初果。又因抬头不见说法之比丘而入空谛,顿证四果无学位。于是,寻比丘至佛所而致谢,无闻比丘惭愧不见,佛令见之,因过分之惭愧亦使无闻比丘而得证四果。

  这则典故,充分说明设供须真心。发心胜,则获益亦胜。

  料简

  问:今日之寺院,七月十五日多以焰口施食为法事,不大注重修盂兰盆供,该如何设供?

  答:末法时至,一切不堪论说。各大寺院亦无结夏安居、解夏自恣之仪式。但一般寺院还是上午佛前上盂兰盆供的,不过僧托钵用食者不多见了。所以,这天应尽心以鲜花、干果、佳馔、香、灯等物置盆或盘中先供佛前,午时打斋饭僧。有能力者,这天可以举办千僧大斋。不论设供之丰盛与否,但究其竭力尽心而已;不论僧众受食如法与否,但若斋主能虔诚如法设供,则自有不可思议之功德利益也。

  点评

  这种献供受食之法仪,流芳千古,乃如来金口亲宣。大法东来,在梁武帝时,每年七月十五日,由朝廷举办盂兰盆会,其影响甚大。后来的千僧大斋,亦是受此经之影响而创设的。但这段经文,五处皆突显一“胜”字,即定胜时、发胜意心、设胜供、赞胜田、获胜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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