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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网文摘:小事一桩何必生气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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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网文摘:小事一桩何必生气

 

  本性法师

  佛教把贪、嗔、痴名为三毒,三毒于人乃致命的三害。

  此中,嗔,就是指动不动生气、愤怒。

  生气乃至愤怒,是很有害身心健康与灵性修炼的,也无益于工作、学习与生活。

  我们常说: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所谓“火烧功德林”,此火指的就是嗔火。

  佛教以“慈悲”“空”“忍”等法门治嗔。慈悲心广大,便不会生气。认识到荣辱等的空性、人事的空性、宇宙的空性,便不会生气。这“慈悲”“空”的方法是自觉的。能忍便能耐,便自安,也不会生气。而“忍”法是被动的。有人爱美,你告诉她生气会变丑,她便不生气了,但她不是真不生气,而是不敢生气,忍着来的,这种不生气法,虽非上策,但至少也非下策。

  很多时候,人的生气,非为大事,而是为芝麻小事,或为一句损人的话,或为一下无意中的相碰,或为几元钱。而生气的结果,却是互相打架、杀人,甚至战争。想想这些,实在不值得。有人会说,那是为了尊严、为了工作,或为了什么。其实,不见的。尊严、工作无须也无法用生气去扞卫与保障,不生气难道就不能扞卫尊严保障工作了吗?

  清代学士张殿英在京为官,有一天,收到一封家书,诉说邻居把院墙向他家方向扩张了三尺,双方争议,相持不下,请张学士做主。张殿英回信说: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尚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宋代有个法演和尚,奉命掌管磨坊,一切收入,统统上交寺院,有人对此不满,就到方丈和尚处诬告法演整天饮酒食肉,把公家的钱花光了。法演知道后,也不生气,就真的买肉沽酒,故意悬挂于院内的显眼处。一天,方丈和尚忍不住了,问他怎么回事,他也不争辩。方丈生气了,要他走人。他平和地说:好,待我把帐结清。不日,他向方丈辞行时,向寺院奉上磨坊的收入30万贯,一分不少。方丈这时醒悟,法演是受小人陷害,便予挽留,命为首座和尚。

  佛教把爱生气的人,比作阿修罗。阿修罗的暴怒与难于自我克制在佛教中是有名的。谁愿作阿修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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