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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中阿含》(卷五十七)~C 三、鞞摩那修经(209)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1日
来源:   作者:界定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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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中阿含》(卷五十七)~C 三、鞞摩那修经(209)

 

  三、鞞摩那修经(209)

  说法地点:祇园精舍

  参加人员:异学鞞摩那修

  经中大意:本经叙述佛陀诃责异学鞞摩那修,说他并不自知最胜之色,而自乐于五欲功德,而不发最上最胜之愿求。异学就憎佛、谤佛,说佛不知世间之前际后际,而记说得究竟智。佛说已知,置世前际,置世后际,设不忆一生。如有弟子质直老实,而从佛教化如是之行的话,必定可得知道正法。说此法之时,异学遂生法眼,而从佛出家学道。

  本经所叙述的,是有关“最色”的话题。什么叫“色”呢?广义之色,即“物质存在”的总称;狭义之色,即眼根所缘取之境。此处之色,应理解为广义之色,即包括物质、声音、色彩等具有窒碍性的自然存在。当然,广义的“色”是否包含我们观念上的一些具象物或抽象物,尚有争论。一些虚幻物体,自然属于“色”之范围,比如说水中月,镜中花。水中自然无月,镜中也不可能生花。然而,作为一种具象,它们却真实存在;其次,眼根所取之色,在我们的脑海中不可能立马消失,它总有留驻一段时间,甚至与我们终生相伴。那么观念上的具象,是真实存在呢,还是根本就不存在呢?再次,一些经过我们重新组合、创造过的形态抽象物,有时候虽说六根难以察觉,然而它们对我们思想观念乃至行住坐卧的确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比如鬼神、法律规范与道德伦理,它们有时候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它们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却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因此我个人以为,用“物质存在”来囊括“色”,是不完全,也是不具备说服力的。因此我对“色”的定义是:所谓色,它是一切自然存在(物质的、观念的、精神的、伦理的等等具象物或抽象物)的总称。

  那么什么叫“最色”呢?即最好之色,最上之色,最妙之色,最为殊胜之色。至于“最象”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所指,我想每人有每人的理解,佛家有佛家的观点,外道有外道的认识,不能一概而论。

  在本经中,一个叫鞞摩那修的异学,有一天兴致勃勃地跑到佛陀那里,请教佛陀一个问题:“瞿昙!最色最色,瞿昙!最色。”

  佛陀听了后感到莫名其妙:“加旃(即鞞摩那修)!何等色耶?”——你所说的最上之色,究竟指的是什么样的色呢?

  鞞摩那修:“瞿昙!若色更无有色最上、最妙、最胜,瞿昙!彼色最胜,彼色最上。”这位鞞摩那修的回答,竟十分有意思。他说,如果有一种色,如果任何色都没有比它更好的话,那种色就是最好的色——他等于什么都没说,因为他根本就说不清楚什么叫“最色”。

  其实佛陀也知道鞞摩那修心里没底,因此佛陀在列举了一番譬喻之后,呵责鞞摩那修道:“……迦旃!而汝于萤火虫光色最弊最丑,说彼妙色最妙色,彼色最胜,彼色最上,问已不知。”说是说,你鞞摩那修心里连个“最色”的概念都没有,还奢谈什么最上之色?

  那么在佛陀的眼中,什么才是最上之色?佛陀作如下分析:

  “有五欲功德,可喜、意、念爱欲相应乐:眼知色,耳知声,鼻知香,舌知味,身知触。迦旃!色或有爱者,或不爱者。若有一人,彼于此色可意、称意、乐意、足意、满愿意,彼于余色虽最上、最胜,而不欲、不思、不愿、不求,彼于此色最胜、最上。迦旃!如是声、香、味、触。迦旃!触或有爱者,或不爱者。若有一人,彼于此触可意、称意、乐意、足意、满愿意,彼于余触虽最上、最胜,而不欲、不思、不愿、不求,彼于此触最胜、最上。”

  佛陀在这里,首先分析了所谓的“五欲功德”(功能),认为我们的五根(眼、耳、鼻、舌、身)所感知到的所有欲乐,既有乐的成分,也不非乐的成分。我们往往执着于其中的某一乐,终不知厌离,深陷其中而无力自拔。比如说,当前流行网络游戏,有些青少年沉迷于在虚拟空间里打打杀杀,换取虚幻的成就感与自尊感。此时,这些青少年便会认为打游戏是天下最开心最快乐的事情,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事情,(读书、工作、家庭、婚姻等),哪怕是外出旅游、娱乐、探险等事情,都是毫无意义的,微不足道的。他们为了得到片刻的虚幻的精神渲泄,不惜去偷窃,甚至做违法的事情。有些人觉得世间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刺激他们,于是去服食摇头丸,去注射毒品,他们认为只有在毒品的麻醉下,才会提起精神,才会重获激情,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有意义。可是结果呢?沉迷于网络游戏,或服食毒品,哪个会有好下场?所谓苦中作乐者,实在是大苦特苦,自寻死路也!

  佛陀的观点是,世间五欲之乐在佛家看来,实在是白隙过驹,极其短暂,毫无快乐可言。我们欲追寻永恒的、最上的、殊胜的快乐,就必须要克制自己对五欲世俗之乐的贪著——这是一个根本前提,否则得最上之乐将是一句空话。问题是我们在思想观念上,完全可以意识到五欲的过患,但是一联系(落实)到实际生活之中时,往往立马走形——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说时容易做时难”。比如说我们常常说,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可是一到节骨眼上,比如说请他给灾区捐个万儿八千的,就马上找出种种主客观理由,加以搪塞推诿。不要说别人,就是出家师付们也是这样,他们教导弟子们,要舍得,要放下,要布施,所谓“有舍方有得”、“放下是解脱”、“布施获大福”。有时候,弟子们做到了,为师的却做不到。就像金庸小说《笑傲江湖》里的岳不群,教导大弟子令狐冲如何如何做,可是当师父的私下里去尽干些见不得光的勾当。我个人观点是,我们不要“说得比唱得好听”,而要“做得比说得好听”。

  在这一点上,还是知名学者闻一多先生高明。他有一句名言,叫“人家说了再做,我做了再说;人家说了也不一定做,我做了也不一定说。”佛教先宿太虚大师也说:“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把人做好了,做圆满了,着实不易。有人叫嚣说,太虚大师说得不对,“人成”岂能“佛成”?人道离佛道还差得远呢。我的观点是,说此话的人是十足的书呆子!“人成”与“佛成”,又有何本质区别?“人成”尚做不到,有什么资格去谈“佛成”?真是痴人说梦,颠倒错乱!

  少说漂亮话,做好本份事。若如此,则既能独善己身,亦能群济天下,岂不美哉?此即为当今现世之“最色”。 (界定,09.10.08,南海普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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