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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严法师:法鼓法音 心六伦 族群伦理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4日
来源:   作者:圣严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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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严法师:法鼓法音 心六伦 族群伦理

 

  族群伦理

  观念

  「族群伦理」的意涵,就是对不同族群、文化、语言、习俗、宗教等的尊重与包容。

  族群的定义,可大可小。一般所谓的「族群」,有民族的族群、宗教的族群和地域性的族群,这是属于较大的范畴。有这种现象是很自然的,在自然界的生态或者动物的生存,类似这种族群的形成,处处可见。比如天上的飞鸟、荒原上的狮子、老虎,也是各有各的地盘。在某一地域之中,经常只能有单一族群的聚居,其他族群不可越界。甚至于在同一地区的同一种鸟类之中,也会为了地域之争,而掀起家族与家族之间的地盘争夺战。

  法鼓山在美国的纽约上州,有一处禅修中心—象冈道场,在那里四季可见鹿群的踪迹。一群一群的鹿,互不妨碍,但是不同的鹿群,不会在同一地点出现,这一群在这里,另一群不会靠近;那一群在那个位置,这一群也不会过去,自然形成不同的族群。

  族群之大,有民族、宗教、文化等族群;而小的族群,则如民间团体中的妇女、工商、学界、艺文、退伍军人、政治等团体。在这些团体中,又有更小的团体,比如同一个政党之内,又有不同的派系,而各个派系各有自己的理念、想法和作法,也算是一个族群。小团体的族群,由几个人组成;几个小团体的结合,便成一个中团体;几个中团体的结盟,则是一个大团体。反过来说,一个大团体中,会有若干的中团体;中团体里面,也会有好几个不同的小团体,这是每个社会正常的现象。

  ·修正种族偏见

  目前国际社会较棘手的族群问题,多半来自宗教和政治上的差异。当今世界已是一个多元文化社会,同一国人民即是同一族群,其间不应有种族、肤色、语言之别。然而在比较落后的国家或地区,仍存有种族偏见,这种偏见应当要修正,否则除了无法融入世界体系之外,作茧自缚的结果,本身也会被整个大社会所扬弃。

  台湾是一个多元族群的社会,在这块土地上,各族群之间向来和平相处,和乐共荣。可惜近年来少数政客为了选举考量,把族群的差异性当成吸票的利器,大肆挑拨这块土地上人民原本融洽的感情,影响所及,台湾宛如两个家园,对立的双方互相仇恨,互看不顺眼;甚至于同一家庭之中,也因族群议题的争执,导致家人情感破裂。这种平时不存在的问题,到了选举前夕就被拿来炒作,一旦选举过了,则又烟消雾散,这是非常糟糕的选举文化。实际上,台湾并没有族群的问题。

  近年台湾社会另一个快速增加的族群,是外籍配偶与其所生的「新台湾之子」。这些新族群到了台湾以后,除了有水土、语言及文化上的适应问题,他们也承受了来自社会上某些歧视的眼光,不免过得辛苦。事实上,外籍配偶、新台湾之子已是台湾社会的一份子,外籍配偶是台湾的媳妇,而她们所生的孩子是台湾的公民,是将来台湾社会的主人翁,这是可以预见的事实,怎么还可以歧视他们呢?此外,我们的社会尚有某一群人,因疾病或者其他因素,无法过着与一般人相同的生活,因此遭受外界异样的眼光,这也是属于族群问题的一种。

  ·求同存异,尊重多元

  纵观人类的历史,一个社会因有多元族群的相互激荡、互助合作,往往会激发更丰富、更精彩的文化风貌,这不是历史的偶然,然而,其先决条件,一定是要不同族群之间拋弃对立,相互包容,才能求同存异。因此,族群伦理便是站在尊重多元的立场,让每个族群都能发挥自己的特色,同时也要思考、照顾到其他的族群,使他们一样受尊重、被保护,如此才能展现多元社会的丰富与可贵。

  因此,我们讲族群伦理,一定是把个别的族群,置于大环境、大范围之中,是归属于其中的一份子,并且想办法照顾整体族群的利益、健康、幸福与和平,这样,才能扎下社会和谐的基础,才有世界和平的希望。

  实践

  ·制定相关保护措施

  在人类来讲,族群的形成也是自然而有。比如在台湾这块土地上,最早有原住民,其次是福建人、客家人,后来则有中国大陆各省人士的到来,若再加上早期曾统治台湾的荷兰人,则族群更显丰富。

  另一方面,早期客家人与闽南人之间,曾经水火不容,除了互不通婚,械斗的情形也很严重。在经过磨合期之后,双方已打破藩篱,结为亲家,和平共处。晚近这几十年来,台湾不再有族群冲突的问题,尽管人口居于少数的原住民,有其居住地偏远的弱势,但政府为了照顾原住民,已有相关保护措施,并没有因此排斥原住民。至于社会是否给予原住民一如平地人相同的待遇,则可能还有距离,但至少不会歧视、排斥原住民。例如美国,是世界族群的大熔炉,但在美国宪法的保障下,所有族群一律平等。

  ·以「地球人」身分自居

  抗日期间,国民政府将临时首都迁至四川重庆,称为「陪都」,当时全国各省人士,纷纷从日军占领区移往重庆。在重庆当地人的感受上,这些突然而至的外省客,与他们乃是不同的族群。另外,小的时候,我从江苏到上海,在我还没有学会上海话之前,上海人一听我的乡音,也把我归为另一个族群,便是外地人、乡下佬。

  一九四九年,国民政府播迁来台,大陆各省人士纷纷跟随,形成台湾的另一个新族群,我也是其中之一。到现在,我到台湾已将近六十年了,我自认为自己是个台湾人,但也许仍然有些人认为我是外省人;而我到大陆访问,大陆的人也不认同我,认为我是台胞。在这种情况下,我真是个两边都不受认同的人,那么我到底是哪里人呢?

  我自己界定我是个「地球人」,我去到哪里,就属于哪里,而不会说我一定是属于哪个族群的人。而且,不论别人的眼光怎么看我,只要我认同台湾这块土地,我就是台湾人。

  ·保有各自成长的空间

  就好比一只橘子,有许多子囊,子囊中有不同的细胞群。其中,橘子是族群,子囊是族群,细胞群也是族群。族群的功能是什么呢?以自然界的例子来说,族群的功能不在于斗争,而是相互保护,促成繁荣;相互支援,互通有无;小的族群支援大的族群,大的族群保护小的族群,如此整体才能健全。

  人类社会也是这样,许多的族群在一起互动,互相支援、互相包容、互相保护,共同促进社会的繁荣共生。这样一来,不论族群多寡,对社会都是正面的帮助,而不是只准单一的族群壮大,其他的族群则非斗倒不可。如果一只橘子的所有子囊,彼此斗得你死我活,试问这只橘子还能有成熟的一天吗?一定是子囊之间和谐共生,互相支援,各有成长的空间,

  最终才能结成一只饱满、鲜美的橘子。

  ·建立全球伦理

  近年我正在提倡一项「全球伦理」,呼吁全世界各不同族群,彼此间要有一套共同遵守的规范,大家在规约的范围之内,相互尊重包容,通力合作,共同为全人类的福祉而努力。

  我们希望这项「全球伦理」,从每一个人开始,到每一个种族、每一种宗教、每一个国家,都能共同来遵守。当国际之间、种族之间、宗教之间发生任何的争执、冲突时,都能够马上回到共同的伦理基准下,来商讨问题如何解决,否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同的宗教各自引据自己所信仰的圣典,来解释所谓的「公义」与「神圣」时,名词虽然一样,但是诠释不同,正由于诠释不同,所以纷争不已,战争不断,杀戮无有止尽。这对世界人类来讲,是非常悲哀的一桩事。

  因此,我们要呼吁,从最小的族群,到全球共同的族群来看伦理,伦理的基础都是相同的—站在本分的立场来奉献、服务、照顾与包容;不同族群之间,彼此相互合作,共同促进繁荣,这就是所有伦理共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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