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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界法师:修习止观坐禅法要(七)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2日
来源:   作者:净界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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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界法师:修习止观坐禅法要(七)

 

  丁三、弃盖第三 分三:初正明弃盖之法。二、问答释疑。

  三、叹德劝修。

  戊一、正明弃盖之法五

  ‧ 诃五欲者,为针对外在的五尘(色声香味触法),即诃斥内心所缘的境界。弃五盖者,即诃责能缘的心。

  ‧ 弃----思惟过患而弃舍;盖----盖覆内在的善心(此处指止、观)的烦恼;五盖----五种盖覆善心的烦恼。

  ‧ 修习止观的过程中,有五种烦恼会盖覆善心:1.贪2.瞋3.睡眠4.

  掉悔5.疑。

  己一、弃贪欲盖

  所言盖者:五盖也。

  一弃贪欲盖:前说外五尘中生欲,今约内意根生欲。谓行者,端坐修禅,心生欲觉,念念相续,覆盖善心,令不生长,觉已应弃。所以者何?如术婆伽,欲心内发,尚能烧身,况复心生欲火,而不烧诸善法,复次,贪欲之人去道甚远。所以者何?欲为种种恼乱住处,若心着欲,无由近道。如除盖偈说:

  入道惭愧人  持钵福众生  云何纵尘欲  沉没于五情

  已舍五欲乐  弃之而不顾  如何还欲得  如愚自食吐

  诸欲求时苦  得时多怖畏  失时怀热恼  一切无乐时

  诸欲患如是  以何能舍之  得深禅定乐  即不为所欺

  ‧ 诃五欲主要诃责外在的五尘,而弃五盖主要针对第六意识(内意根)止欲。

  ‧ 修止观可分为二种:

  1. 历缘对境修:于佛堂外,待人处世,与五尘接触之时修止、修观此时必须思惟诃责五欲之过患(诃五欲,针对五尘)。

  2.静中修:于佛堂中,息诸缘务,于内心之第六意识(独头意识)修止、修观。此时独头意识会生起串习的烦恼,必须诃责除盖(弃五盖,针对意根)。

  ‧ 修行者,息诸缘务,端坐修止观,由于凡位之众生,难免会不自主的忘失所缘,内心生贪欲等不善的觉观(心生欲觉),念念相续,如乌云遮日(覆盖善心),令止观之功德不能生长,因此必须觉照思惟其过患,弃舍贪欲。

  ‧ 由于凡位之众生,内心仍有烦恼,不可能熄灭“心生欲觉”,但必须在心生欲觉之时,马上思惟其过患,转念念佛,断除妄念。

  ‧ 贪欲有二种过患:

  1.     世间:【大智度论】佛在世时有一在家人名术婆伽,为一大户长者之奴隶,爱着主人的女儿,并利用种种手段想夺取主人的女儿,终于欲火内发而,烧身而死。由此可知,欲火尚能烧身,何况止观之善法,亦一并烧之。欲火不利身体,故道家养身之道,必先清心寡欲。依佛法而言,世间有色法及心法;色法(色声香味触法)属无明了性之法;心法则有明了性,色由心生,烦恼火触动业力火,而创造果报火。故【楞严经】指出,地狱火是由众生之烦恼火,念念成就而成,即使当下烦恼火并无表现出来,但其功能念念都会保存为将来的地狱火,故当众生的贪烦恼生起时,地狱之果报火即念念成就。

  2.     出世间:贪欲之人不易与清净圣道相应,欲为种种恼乱依止处,故欲望强者,由于内心躁动不安,不能久居寂静的山中,若心着欲,无由近道。

  ‧ 除盖偈说:【大智度论】

  1.     总标 ---- 『入道惭愧人,持钵福众生,云何纵尘欲,沉没于五情』修学圣道(趋向法身般若解脱之道)必须内心对善恶之业果有坚定的信心,依止此信心,心生惭愧,诃责恶法,尊重随学善法。放下世间尘劳,一心一意修学圣道,福利一切众生,不但外表现出清净之相,内心亦不放纵于五欲,不攀缘五情。

  (五情----五尘落现于第六意识之影相,即法尘,为第六意识所缘之境界,而非眼、耳、鼻、舌、身所缘之境界)。

  ‧唯识学认为惭愧之生起有三:

  一、自增上:尊重自己的身份,自已告诉自已为“入道惭愧人”,不应起种种的烦恼,否则不能自称为入道惭愧人,依止自增上,诃责自己的烦恼。

  二、法增上:依止正法,于法中用功,而内心生惭愧,

  防非止恶。

  三、世间增上:宇宙间有众多佛、菩萨、天人、鬼、神,此等皆有他心通,若不能调伏烦恼,则会被他们讥嫌、诃责依止世间的讥嫌,而内心生惭愧,防非止恶。

  此偈颂之所“入道惭愧人”是指“自增上”而言。

  2.     别明----将五欲之过患分为不净、苦二方面。

  一、不净:『已舍五欲乐,弃之而不顾,如何还欲得,如愚自食吐』。初出家受戒,于十方三宝前,誓愿断恶修善度众生,弃舍五欲乐,而来到僧团,于寂静处修止观,怎能又攀缘所弃舍五欲?此种情况就好比愚痴之人,食入不净的食物,吃了善知识所给的药,而将不净的食物吐出,但由于愚痴,又食入所吐出的食物。

  二、苦:『诸欲求时苦,得时多怖畏,失时怀热恼,一切无乐时(处)』。龙树菩萨将追求五欲之过程,分为三个阶段:1.追求时;想得到五欲,追求的过程彼此竞争,既劳心又劳力,故不快乐;2.得到时:到中、晚年时,虽得到五欲,但却害怕失去所获得的五欲,因得失心重,而内心挂碍、忧虑,亦不快乐;3.失去时:失去五欲时,内心热恼,有何快乐而言?根据台湾经济发展指数,与离婚率、犯罪率及自杀率成正比,可见获得五欲之过程,不论追求时、得到时或是失去时,都不快乐,由于众生内心之颠倒,非乐即乐。

  3.     结劝----『诸欲患如是,以何能舍之,得深禅定乐,即不为欺』。由于五欲有以上之过患,如何才能弃舍五欲?必须初禅以上,得禅定的三昧乐之后,才能将躁动不定的五欲乐弃舍。禅定乐为心一净性之乐,不论身心如何喜乐,内心仍处于寂静。故欲弃舍五欲,除内心惭愧诃责外,仍要修习戒定慧,才能真正的弃舍五欲。最好内心有法宝(例如佛号、大悲咒…..),一心皈依,以法宝为所缘,才能将过去串习(熟境界)之五欲弃舍。

  己二、弃瞋恚盖

  二弃瞋恚盖:瞋是失佛法之根本,坠恶道之因缘,法乐之怨家,善心之大贼,种种恶口之府藏。是故行者,于坐禅时,思惟此人现在恼我,及恼我亲,赞叹我冤;思惟过去,未来亦如是,是为九恼。故生瞋恨,瞋恨故生怨,以怨心生故,便起心恼彼,如是瞋恚覆心,故名为盖。当急弃之,无令增长!如释提婆那,以偈问佛:

  何物杀安稳  何物杀无忧   何物毒之根   吞灭一切善

  佛以偈答言:

  杀瞋则安乐 杀瞋则无忧 瞋为毒之根  瞋灭一切善

  如是知已,当修慈忍,以除灭之,令心清净。

  ‧智者大师说明瞋之过患:「瞋是失佛法之根本,坠恶道之因缘,法乐之怨家,善心之大贼,种种恶口之府藏」。

  ‧总说----瞋是「失佛法之根本」。经论指出,贪烦恼虽有种种过患,但不会使人退失信心;而瞋恚心则会破坏信心,因此不能精进、念、定、慧,可见瞋恚心则会使人丧失佛法的根本。

  ‧就身业而言----瞋是「坠恶道之因缘」。当瞋恚心生起,则易伤害他人,而造诸恶业,因此而坠恶道。

  ‧就意业而言----瞋是「法乐之怨家,善心之大贼」。内心与佛法接触因而产生法乐,若发动瞋恚心,则法乐及善心皆不复存在。

  ‧就口业而言----瞋是「种种恶口之府藏」。府藏,即仓库。瞋恚心发动之时,则口出恶言,造诸口业。故发脾气时,最好不要讲话。

  ‧ 由此可知,瞋是失佛法之根本,平时积功累德所创造的功德林,可为瞋火一烧而尽。

  ‧ 是故修行者,若于坐禅时,思惟此人现在1. 损恼我,2. 损恼我的亲人,或3. 故意赞叹我的冤家,皆会引生瞋恨心;思惟过去,未来亦如是,是为九恼。由此而生瞋恨心,若不以佛法的智慧化解,则瞋恨心生怨恨,由怨心而造做身业、口业以恼害对方,如是瞋恚覆心,故名为盖。

  ‧ 过去有一修道得初禅之仙人,于坐中有一位女众常来扶侍他。一日,国王来到山林,将此女众带回皇宫。此仙人发现后,便下山欲向国王取回此女。国王曰:「你既是仙人,则不应有女人。」仙人曰:「我需要她为我烧饭、打扫!」国王仍不愿意将此女归还。此仙人由是心生瞋恨,并告知此女:「今晚,皇宫将会有大灾难,你必须不断地意念我的名号。」说了便回山中禅坐。由于己得初禅,故内心之堪能性非常强,发动作意,此时皇宫便天落硬石,将所有人物尽毁。此女由于忆念此仙人的名号,故幸免一难。由此可知,修行人心力强,一但发动瞋恨心,则所害及之人物,亦远超一般人,所造之罪业亦无比广大。

  ‧释提婆那,以偈问佛:

  「何物杀安稳,何物杀无忧,何物毒之根,吞灭一切善?」什么东西被消除后,可令我们的内心感到安稳?什么东西被消除后,可令我们的内心感到无忧?什么是最毒的东西,会吞灭一切信、进、念、定、慧之善法?

  佛以偈答言:

  「杀瞋则安乐,杀瞋则无忧,瞋为毒之根,瞋灭一切善。」若可以种种法门,将瞋恨去除,则我们的内心感到安稳、无忧。一切身口意之毒,皆由瞋而起,破坏一切善根。

  ‧ 因此,应当修慈悲、忍辱,以除灭瞋恨,令心清净。

  ‧ 依照经论“慈忍”可分为二方面修持:

  1.     从世俗谛思惟(业果):「随缘消旧业,更莫造新秧」。虽然此人损恼我、损恼我的亲人、或故意赞叹我的冤家。要思惟任何事皆有其因缘,必定过去有如此的业力,才会有今日之果,因此必须承担自己的业果(当偿债想)。

  2.     从真谛思惟:观察空观,有粗分、细分二种。

  粗分----即观无常,「逆境来时莫动瞋,西方佛子等殊亲,我今暂做娑婆客,不久莲池会上人」。人世间虽苦恼,恶人诸多,但此仅暂时之因缘,发愿此期生命结束后,不再投胎,往生极乐世界。试想,任何事情将会烟消云散,争执有何意义?心断“常见”,了解此皆是无常的因缘,故烦恼不易发动。

  细分----即无我观,观察「觅心了不可得」,不安之心在何处?缘生无心,当体即空。现前明了之心,亦剎那剎那地生灭,其间并无一真实的“我”。此人恼“我”,此“我”是谁?是虚空?还是此肉团心之“我”?如是观察“我”不可得,消除内心之瞋恨。如此消除人、我对立,即可入「无诤三昧」,无论此人如何恼我,我内心无我、无我所,不会与此人起诤。

  ‧ 佛法强调自我调心,而非与他人诤执。不论遇到何种境界,内心必须保持平静、无诤。

  ‧ 欲在短时间内消灭罪障、生起智慧,逆境为不可缺少的最佳助缘。逆境愈大,内心愈有智慧,由于逆境的冲极,才能激发强大的智慧。缺乏逆境的刺激,则难将语言文字的佛法,转化为正念。缺乏逆境,则顶多获得语言文字道理;若能发心担任别人不愿做的执事(吃力不讨好之事),于人我是非中,将经论的语言文字,转化为内心之正道,则如炼顽铁,不断地摧击,打掉杂质,终必炼成钢。故成长的过程中,最好有逆境磨炼,接受境界的刺激。【法华经】提婆达多品,佛陀开迹显本中提及,提婆达多生生世世为佛陀之冤家,但由于提婆达多,佛陀才修得四无所畏、十八不共……等无量无边的神通三昧。若无提婆达多之逆缘,佛陀无法成佛。

  ‧ 经常打坐者,较容易发现自己的贪瞋烦恼,并加以调伏,使令贪瞋烦恼淡泊。

  己三、弃睡眠盖

  三弃睡眠盖:内心昏暗,名为睡;五情暗蔽,放恣支节,委卧睡熟,为眠;以是因缘,名为睡眠盖。能破今世后世,实乐法心,及后世生天及涅槃乐。如是等法,最为不善,何以故?诸余盖情,觉故可除,睡眠如死,无所觉识,以不觉故,难可除灭。如诸佛菩萨,诃睡眠弟子偈曰:

  汝起勿抱臭尸卧   种种不净假名人

  如得重病箭入体   诸苦痛集安可眠

  如人被缚将去杀   灾害垂至安可眠

  结贼不灭害未除   如共毒蛇同室居

  亦如临阵两刃间   尔时云何安可眠

  眠为大暗无所见   日日欺诳夺人明

  以眠覆心无所见   如是大失安可眠

  如是等种种因缘,诃睡眠盖,警觉无常,减损睡眠,令无昏覆。若昏睡心重,当用禅镇杖却之。

  ‧ 睡眠的定义:失去明了心,而内心昏沉,名为睡;眼耳鼻舌身(五情)被黑暗遮蔽,无法控制身体而失威仪(放恣支节),弯曲身体(委)卧倒熟睡,为眠;平日睡眠过多,及修行时昏沉,皆为睡眠盖。

  ‧ 睡眠的过患:破坏今世或后世之法乐,及后世生天之果报及涅槃乐。可见昏沉为内心与法之障碍。

  ‧ 睡眠最为不善,何以故?贪欲盖及瞋恚盖生起时,由于明了心尚在,故可觉察而除之。而睡眠时,失去明了心,犹如死亡,无所觉识,故难除灭。譬如心中有贼,而不知有贼,故不能除贼。

  ‧【大智度论】诸佛菩萨,诃责睡眠弟子偈曰:

  1. 总标:「汝起勿抱臭尸卧,种种不净假名人」你应当快速清醒,这念心(能抱)所抱的色身,其实是不净之假名人。

  2.不应睡眠之理由:

  ‧就苦谛而言(果)----「如得重病箭入体,诸苦痛集安可眠,如人被缚将去杀,灾害垂至安可眠?」三界之色身,犹如有毒箭穿入而生重病之身体,一切之苦(果报),皆由色身而起,由这一期之果报累积种种的痛苦。故修行者应追求无生,避免痛苦,如何能睡眠?有果报之众生,譬如被众苦束缚将被杀之人,步步迈向死亡,道业未成,灾害将至,如何能睡?‧就集谛而言(因)----「结贼不灭害未除,如共毒蛇同室居,亦如临阵两刃间,尔时云何安可眠?」内心之烦恼尚未消除,犹如与毒蛇同住,毒蛇(烦恼)随时都有可能发动伤害,真妄交攻(临阵两刃间)之时,正念与烦恼接触之关键时,如何能昏沉,随它去呢?

  3.     结劝:「眠为大暗无所见,日日欺诳夺人明,以眠覆心无所见,如是大失安可眠?」睡眠使人处于暗中,无所见,打坐或念佛时昏沉,则内心不能与法相应,日日如此串习,终被昏沉欺诳,犹如失去明了性之臭皮囊如何能用功呢?故睡眠多者,内心愚痴无所见,失去修习佛法之功德,如何能眠?

  ‧ 因此必须诃责睡眠盖,警觉无常,生命短暂,如人被缚将去杀,故应减损睡眠,于用功时不令昏沉。若昏睡心重,当用禅镇、禅杖打之,或起身拜佛,下定决心对治昏沉,不使昏沉相续。

  ‧ 修行者若内心有目标,则不易昏沉,若心无目标,一日复一日,则易出现昏沉。故修行者,必须自定修行的进度,一心一意达到目标。

  己四、弃掉悔盖

  第四弃掉悔盖:掉有三种:

  一者「身掉」:身好游走,诸杂戏谑,坐不暂安。

  二者「口掉」:好喜吟咏,诤竞是非,无益戏论,世间语言等。

  三者「心掉」:心情放逸,纵意攀缘,思惟文艺、世间才技、诸恶觉

  观等,名为「心掉」。

  掉之为法,破出家心。如人摄心,犹不能定,何况掉散?掉散之人,如无钩醉象,穴鼻骆驼,不可禁制。如偈说:

  汝已剃头着染衣  执持瓦钵行乞食

  云何乐着掉戏法  放逸纵情失法利

  既失法利,又失世乐,觉其过已,当急弃之!

  ‧掉,摇动不停;悔,后悔,有二种:1. 不应做而做,2.应做而末做。又掉又悔合成为盖。

  ‧ 掉的定义 ----- 掉有三种:

  一者「身掉」:修止观者,心不安定,喜好出外游走,或现诸相状引人发笑,坐不暂安。

  二者「口掉」:喜好吟诗,辨论诤竞是非,与佛法不相应之无益戏论,世间语言等。

  三者「心掉」:较前二者微细。心情放逸,纵意攀缘,思惟文艺术、世间才技、五欲等之诸恶觉观等,名为「心掉」。

  ‧掉的过患 ----- 「掉之为法,破出家心。如人摄心,犹不能定,何况掉散?掉散之人,如无钩醉象,穴鼻骆驼,不可禁制。」掉举之人,平自喜好走动,共人谈话辨论,虽表面上看起来并无大错,但由于掉散之串习,无法摄心,则渐渐使人与法不相应,破害道心。譬如喝醉之象、无束缚的骆驼(掉举之身口意),不可禁制。

  ‧ 【大智度论】诃责掉举偈曰:「汝已剃头着染衣,执持瓦钵行乞食,云何乐着掉戏法,放逸纵情失法利。」出家修行人剃头着染衣,现出清净之相,放弃世俗之名利,万缘放下,一心行道,执持瓦钵行乞食,接受供养,如何能放逸此清净身口意之相,使之纵情,失去佛法之功德?

  ‧ 由此可知,出家放弃世间之五欲乐,因掉举而失去出世之法乐,既失世乐(五欲乐),又失法乐,故应察觉其过失,当急弃掉举!

  ‧ 初修行者,必须处于寂静,若急于攀缘,则心如狂象,无法调伏,无法获得法利。一切佛法之修持,皆于有赖于寂静之心,躁动之心,只能修得有漏的福报。无量无边戒定慧之清净功德,亦必须于寂静心中生起。若不能调伏身口意之掉举,即使做再多的佛法事业,也仅限于有漏的福报,并且往往有诸多过失。

  悔者,悔能成盖,若掉无悔,则不成盖。何以故?掉时未在缘中故。后欲入定,方悔前所作,忧恼覆心,故名为盖。但悔有二种:一者,因掉后生悔,如前所说。二者,如作大重罪人,常怀怖畏,悔箭入心,坚不可拔。如偈说:

  不应作而作  应作而不作  悔恼火所烧  后世堕恶道

  若人罪能悔  悔已莫复忧  如是心安乐  不应当念着

  若有二种悔  若应作不作  不应作而作  是则愚人相

  不以心悔故  不作而能作  诸恶事已作  不能令不作

  如是等种种因缘,诃掉悔盖,令心清净,无有覆盖。

  ‧掉生起于散乱心,而非在修止观(缘)当中生起,故掉本身尚不能成盖,必须在修止观当中生起“悔”,后悔自身不应掉举,此时忧恼覆心,覆盖所缘心,故成盖。

  ‧悔有二种:

  一者,如前所说,因掉后于修止观当中生悔。

  二者,如作大重罪人,害怕因此罪业而入三恶道,虽忏悔,但后悔箭深入心中,坚不可拔,于修止观当中,常怀怖畏,不能专心修止观。

  ‧龙树菩萨偈说:

  悔有二种:1. 不应作而作(掉举、罪业),2. 应作而不作(应

  作之善法)于修止观当中,被后悔优恼之火所烧,使

  令身心急躁(现世),后世堕恶道。

  ‧后世堕恶道之因有二:

  1.     因所作之罪业而堕恶道

  2.     因悔恼之心而堕恶道。悔恼之心,务必要令其消灭,否则会滋润过去之罪业,成为罪业的增上缘,而令起现行,故印光大师云:临命终时,内心要起善念,绝对不能有悔恼之心,务必要解开。

  ‧ 罪业之悔:「若人罪能悔,悔已莫复忧,如是心安乐,不应当念着。」造了罪业,如法忏悔,即得清净安乐,不应再忧悔。因此各式各样的方便忏悔法,必观「罪性本空」,罪是因缘生,本性空,可被破坏,如是心安乐,故忏悔不再忧悔。若不观罪性本空,认为罪性真实存在,则忏悔后仍会忧悔,不能清净。

  ‧ 掉举之悔:「若有二种悔,若应作不作,不应作而作,是则愚人相,不以心悔故,不作而能作,诸恶事已作,不能令不作。」若于修止观时后悔应作不作,或不应作而作,此皆是愚人的想法,修止观时应修止观,内心追悔有何意义?未作之事,不会因后悔而作,已作之事,不会因后悔而不作,悔恨无济于事,应断此相续心,一心修止观。

  1.     重点提示:

  1.     正中分所有偈颂(具五缘、诃五欲、弃五盖…….)

  2.     智者大师出家、弘法自利、利他之因缘为何?

  3.     止观的体性为何?(止观的定义;止:以善缘心,心一净信……;观:抉择,如所有性,尽所有性……止观的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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