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佛学杂论>>正文内容

台中讲经语录华严之部(第48期)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1日
来源:明伦创刊   作者:自民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师曰:不知法界,不足以度化众生。故十行品云:「为知一切法界故而行精进。」法界
无边,约为事理四种。此句总说,行菩萨道须学无量法门。大如虚空,小如芥子,悉当知之
。使有一法不知,即是一大障碍。此下三句,别说四法界,皆为精进求知之的。经云:「但
为知一切佛法根本性故而行精进,但为知一切佛法平等性故而行精进,但为知三世平等性故
而行精进。」知一切法根本性者,事法界也。自度度他,皆是佛法之根本,皆须入事法界,
自度以净信为本,度他以慈悲为本。知一切法平等性者,理法界也。事有万殊,理实平等。
动植矿物有差别者,由众生心不平等也。万法唯心,法之平等与否,系乎心之平等与否。金
刚经云,无我人众生寿者相。凡夫虚妄分别,始有四相,不得平等。此入理法界,故学一切
佛法平等性。知三世平等性者,事理无碍,事事无碍法界也。疏云:「三世之事即平等理性
也。事随理融,义含事事无碍。」此二义合言之,万法皆有生灭,生灭即是变化。由变化之
相观之,互为障碍。此说无碍者,例如法有体相用三分,体平等而相互异。冰热为水,水再
热,则化为汽。冰水气三,相各不同,是如三世。然洞观三世,悉皆平等,相变而体未尝变

                   第48期 公元1975年11月15日发行

标签:华严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上一篇:不昧因果
下一篇:唯识心要略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