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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内心活动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1日
来源:明伦创刊   作者:Ueh.Dr.H.SADDHATISSA 译者:郑振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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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西元前六世纪佛陀降生於印度的时候,讨论人类和宇宙本质的思想学说,派别繁多而
莫衷一是。大家沈溺於细微的争论,论辩术变得非常精明。长阿含经曾描述有六十二种思想
派别,代表唯心论丶多神论丶泛神论丶享乐论和唯物论。
佛陀驳斥所有关於心灸的理论,以及其他毫无裨益的空谈,因为它们被认为与证悟是背
道而驰的。佛法不迷信,不崇拜偶像或仪式,只讲因果律和自我体现。轮回被说成因果律的
条件组合;也就是说,所有众生依其善恶业而生而死。
个人可以分减两个部份。第一部份是精神方面的,包含受丶想丶行丶识;第二部份是身
体方面的,包括地丶水丶火丶风四大。这两方面合起来,便是所谓的五蕴,由五蕴而造成我
们通常所称的男人丶女人丶动物等等。若依佛法适切地分析,将发现并没有这些实体。实际
上,上面所讲的五种因素,因缘会合时便称为主;它们的存在称为生命;他们的解体称为死
,它们的重新组合称为轮回。
由於宇宙间质量的磁力作用,所有此种因素不断地动,而此种动物的形式产生力量,虽
然在颜色丶体积丶范围方面各有不同,但所有的因素都是互相依赖的。它们的影像倾向产生
精神或身体的动作,称为作用;重复这些动作,作用便成了习惯,习惯又区别出个人的性格
,在佛学上称之为业。
此种过程事实上又是如何进行的呢?最先必须强调的是,人类精神力量比起其他动物或
有情众生要来得敏锐。当我们的六种感官(眼丶身丶鼻丶舌丶身丶意),与其各自相对的外界
事物接触时,便产生意识;例如,若某一感觉被认为是适意的,便表现出对那个感觉来源有
所倾慕,而希望延长此种感觉。但假如某一感觉被认为是不适意的,便起退却的心理,而希
望结束此种感觉。於是,产生了欲望或憎恨。行为可约略分为善的或恶的。起於贪丶絈丶痴
的行为称为恶业,反之则为善业。所有行为都和每一个人的自私欲望有关,其结果便是天下
共通法则的运用。因此,人是前生和今生种种业力的结果,除非「业」变成枯瘠不起作用,
人是注定要一次又一次地被生下来,有时是在比较高的层次,有时是在比较低的层次。在即
将死去的那一刹那,最後的业力被抓住起了作用,就好像是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一根稻草。在
精神方面,最後停止活动时,死亡便正式来临。下一生被称为「再连续的意识」,自自然然
地受过去行为和最後的业力所影响。暂时不发作的欲望,和潜伏的痴念,不仅存在於轮回,
而且确是轮回的基本原因。在轮回的过程中,移转的并不是永恒不变的实体,而只是「能」
的移转,就像电可以感觉到却看不到一样。体悟精神教义之不可触摸性的人,确须抛弃许多
欲望和自私。
大部份的宗教劝诫我们行善去恶,以保证有一个理想的来生,但佛教却告诉我们常流不
息的轮回是不好的。要想避免所有的欲望,必须先力图获得永久的幸福-涅槃。

                    第13期 公元1972年9月20日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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