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佛学杂论>>正文内容

凡夫名相分别和世间极成真实何以为妄为倒?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7日
来源:法音   作者:陈兵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依名、相分别而建立,同类众生共认的世间极成真实,在同类众生共同的世俗认识范围之内,相对于错误的认识如错觉、幻觉、认南为北、认男为女、认驴为骡、认杌为鬼之类,可以说是真实的。这种常识范围内的真实,是人们日常进行思虑、交流思想、展开各种社会活动的基本素材,人们对其真实性通常确认不疑。然而,只要用理性对这种真实及其认识方式进行考察,便不难发现它不但有相对性、局限性,而且有虚妄性。对其相对性、局限性、虚妄性缺乏觉知,习焉不察,是障蔽慧目、生起烦恼,导致生死流转苦果的根源。于是,世间极成真实及凡夫名相分别的虚妄,便为佛法所力说,《金刚经》佛言:“凡一切相,皆是虚妄。”《楞伽经》云:“施设众名,显示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把凡夫以名言概念分别的诸相称为妄想。《涅槃经·迦叶菩萨品》说凡夫认世流布想为真实,如于牛仅作牛想,于马仅作马想,是名“倒想”——颠倒的认识。

  凡夫名相分别和世间极成真实何以为妄为倒?中观学从名相形成的缘起关系分析说:名相之生、认识之形成依赖根、识而生,依能认识的主体与所认识的境相之互相作用而成立,非不依于他、本来面目直接呈现者,故非实有(绝对的真实),具相对性。《大智度论》卷十五说:“若诸法实有,不应以心识知故有,若以心识知故有,是则非有。如地坚相,以身根身识知故有,若无身根身识,则无坚相。”问曰:不管身根身识知之与否,而地的坚固相法尔如是,常恒不变,这难道不足以证明其坚固相乃实有吗?答曰:若有人能知地为坚相,即使他当时并未直接以身根身识感知,也是依以前触觉感知的经验而知,或间接从别人处听说地为坚相。如果没有能知的心识及身根之感觉机制,根本就谈不上对地的认识乃至有无地这件事,更谈不上地为坚相。对名相之感知分别不能离能感知分别的主观心识,依缘而生,故非实有,非实有者即非绝对的真实,具相对性。执相对者为绝对,认非实有为实有,是名颠倒,是名妄想。

  玄奘大师当年在印度曲女城无遮大会上所立的“真唯识量”:“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便以色之名相不能离主观的眼识而立宗(论点),赴会的印度外道、内道,无一人能破。今天,也许有人会说:“未有人类以前,地球的相状如何,科学已做出了令人信服的描述,这不是确证地球的相状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而客观存在吗?按中观学的方法,应当反问他:科学对未有人类以前地球相状的描述,是否能离心识的名相分别?设若能离,那就请您不用任何名相,包括手势、表情等,描述一下未有人类以前地球的相状:您若描述不出,那就证明:离认识主体无认识可言,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法相唯识学进一步对认识的形成和心识的结构作了细致分析,论证名相何以虚妄不实。《解深密经》所立三自相中的遍计所执相、依他起相,便分别论析名、相之非真不实。

  依他起相,谓依缘而生的相,指前六识对境现量所得的色、声、香、味、触、法等相,即心理学所说感觉经验。《密严经》云:“相是依他起”。《大乘入楞伽经》云:“分别迷惑相,是名依他起”。相的生起,大略须经根、尘、识三缘和合,《楞伽经》说:“三缘和合,幻相方生。”六识中眼识所得色相的生起,还得有光明等缘。心识并不能象镜子映物一样,直接映现境相,必须由感觉器官(五根)接受外境信息(五尘),由外界信息与感觉机制的共同作用,在自心中变起一个“影像尘”,心识对此影像尘进行分别,才形成对境相的现量。影像尘是心识直接分别的对象,相对于外境本质尘名“疏所缘缘”而言,叫做“亲所缘缘”。《宗镜录》卷五五释影像尘云:“影者流类义,像者相似义,即所变相分是本质之流类,又与本质相似,故名影像。”影像,即是影子和画像,虽然依本质而有,相似于认识对象,但既经根识之变现,便非认识对象本质尘之实体,也非全同于本质尘的原样,是一个带有主观性的东西。佛典中有时说五识现量缘实境所得相为真实,如《华严游心法界记》云:“眼等识亲证是真,意识妄缘为妄。”这只是从世俗谛、世间极成真实的角度,与第六意识分别影像尘而起的名言分别相较而言,只是世间极成意义上的真实、因明的真实,非真实当得起“真实”二字的绝对真实。凡夫常认此世间极成意义上的相对真实为绝对真实,以为六识所见相即是境相实体的原样映现,把“用我这双肉眼看来那个东西是红色”的事实错误地简化成了“那个东西是红色”,因而被佛说为妄想、倒想。

  根境识三缘和合而变起一个带主观性的影像尘这件事,可谓世间的第一奇事,其中的机关奥妙,非轻易而可弄明白。佛经中常将此事比喻为“幻”,称六识所取相为幻相。“幻”亦称“幻化”,是古代印度不难见到的一种方术,藉神通念力或符咒的加持,将一物变为另一物,如将石头变为黄金,令人眼见为真金;如《西游记》所描写的孙大圣之七十二变、白骨精等妖怪的变化等。幻变之相在凡夫眼里虽然真实不虚,但其实体并非象凡夫眼见耳闻的那样。认幻相为真实,是要吃苦头的。肉眼凡胎的唐僧,因识不破妖怪的幻变,吃了不少苦头,孙悟空火眼金睛,能识破妖怪的变化,而他的变化,终躲不过二郎神第三眼的洞察。没有火眼金睛和第三眼的凡夫,被自己感官所得色声香味等幻相所骗,于幻相起贪爱执爱,便难免生死流转的苦果。佛陀为此而力说相之虚幻不实,以唤起众生对自己认识活动的反省。

  《大智度论》早就说过,如凡夫肉眼所见地之坚相,若用天眼观来,则见其为微尘聚合之相,佛教圣者用慧眼观之,则见其空无所有。近现代科学不断在为这一说法提供证据。据物理学的微观学说,在人肉眼中为坚固硬挺的地,分析到电子、质子层次,便如宇宙中行星绕恒星转动,大部分已是空了,若再往深层分析,则电子已带波粒二象性,有何坚固相可言?人肉眼所见的不同颜色,其实体其实是波长不等的光波的电磁震荡;人耳所听到的各种声音,其实体其实是声波在空气中的幅射。运动着的微观粒子或带波粒二象性的东西何以在触觉上现为坚硬相,电磁震荡何以在视觉中现为颜色相,声波何以在听觉中现为音声相,虽然生理、心理科学可提供外界信息刺激感官后在身内神经系统所引起的物理、生理、生化的变化,但最后何以在心识中形成影像,还是说不清。既然根识所得相不同于外境实体,岂非如同幻化?与幻术变石头为黄金有何本质的不同?

  近现代诸家心理学,几乎都承认了感觉经验的主观性,认为它是外境信息刺激感官后所形成的主观映像。西方多家哲学,利用科学成果,对感觉经验的形成及其真实性进行了严密分析研究,主张感觉经验提供给人们的只是一束有关境相的“事素”,不把它等同于外境实体,甚至不武断“事素”在主观认识之外。在今天,不要说练功得天眼,就是利用人造的视觉延伸工具,也不难领悟感觉经验之不实。如被古人形容为“滑若凝脂,柔若白荑”的美女肌肤,只要用一个七八倍的放大镜去看,便会发现汗毛挺立有如草原,肤摺纵横有如沟壑,有何凝脂、柔荑相可得?若再通过X光透视机去看,则无论多美的人,都只见一具骨架。不难设想,若有人具天眼能直观分子,则他眼里的美人,便会是堆微尘的堆砌,若更能直观电子、质子,则美人在他眼里又成了另一种光点闪烁生灭的图象。

  同一境相在不同的根识中现为不同的相,说明依他起相具相对性。这被唯识学作为悟入唯识的重要方便。《大乘阿毗达磨经》偈云:“鬼傍生人天,各随其所应,等事心异故,许义非真实。”意谓如同一江河之水,在人看来是水,掉进去有被淹死的危险;鱼暇却以为窟宅,有如人视空气一般,在其中优游自在;在饿鬼看来是脓血,在诸天看来是甘露。又如阳光,在人眼中和在猫头鹰等动物眼中所见相必有不同,人粪在太感觉中臭秽不堪,猪狗、屎壳郎等却以为美餐。即同属人类,对同一境相的感觉亦不无差异,如同一红色,在色盲人眼中会成为灰紫等色;奶酪羊肉等,许多人以为上味,有的人却见而恶心,难以下咽。古希腊新怀疑派哲学家阿勒悉底姆斯(Aenesidernus),便曾以感觉因动物而异、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等十条理由,论证感觉经验的不真实。至于依感觉经验而生的美丑等更带主观性的感受,在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就更大了。古人常形容美人“沉鱼落雁”之姿,但庄子早就说过,就是被公认为绝色的毛嫱西施,鱼雁见了她会惊惶逃走。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被他(她)的情人视为最美的人,在别人眼里很可能是丑八怪。《阿含经》中便曾说过,如一美女,凡夫好色者见而贪爱,诸同夫者见而生嫉,与她有仇怨者见而生憎,清净离欲之人见她污秽不净,无美可言。

  凡夫的感觉还各有其生就的局限性,能知的范围有限。人的肉眼远不如鹰隼,人的嗅觉和听觉远不如狗,蛇鼠等的视觉远不如人。佛经中常说,人的肉眼不能见实际存在的微细众生微虫和微细四大所成的鬼、中阴身、诸天、佛菩萨报身,及地狱天宫净土等。现代科学虽然尚未发明能见鬼、中阴、诸天等的仪器,但在显微镜下,已证明佛所言肉眼不见的微虫确实存在。科学还发现了人不能感知的X光、红外线、紫外线、超声、次声等的实有,发现在宇宙电磁光谱中,人肉眼可见的光带,只是其中很小的一段,还有大段的不可见光存在;在宇宙声波中,人耳能听到的频率,也只是其中很小的一段,还有大段不可闻的超声波、次声波存在。见有为无,难道不是虚妄颠倒?

  三自相中的遍计所执相,指凡夫依相而起名言概念,执此名言概念所表即为绝对真实。《密严经》云:“名为遍计执”。《解深密经》云:“云何诸法遍计所执相?谓一切法假名安立自相差别。”《大乘入楞伽经》云:“相中所有名,是则为妄(遍)计。”遍计,谓周遍计度,执一切名言概念所表之相为真实,如认地绝对为坚相、水绝对为湿性、众生绝对为众生等。在佛法看来,这是不符真实的错误执着,为障蔽慧眼、产生烦恼的更为直接的原因。

  名言概念,是人们日常进行思维、交流思想的工具,其不真实性,较感觉之不真实更易于理解。般若经》称名言为“假名”,假,为假借之义,意谓名言为一种用以表示六识所得相的人造符号,而非所表事物之本身。《大智度论》解释说,因缘所生之法,在人们认识中用名词概念来表示,此名言不过是假名而已,真实情况是因缘之和合。如五蕴和合,假名为众生,于五蕴和合中,觅“众生”之实体,了不可得;又如各种零件集合为车,于零件中觅“车”之体,亦不可得。真实只是因缘和合。因缘和合之法,皆生灭变易而不决定如名言所表,如水为湿性,遇寒则结为固态的坚冰。

  法相唯识学进一步分析了假名之非实,一、名非是实,名字并不是实体本身,只不过是人们创造的认识符号,有如今电脑输入信息用数字代表词语。如果名即是实,则说“火”之时,口应被烧,说“饭”之时,腹应能饱。二、名后于相。从认识过程看,心、境相接的最初刹那间,六识现量,得所了别境的影像,后一刹那,才由意识起分别,生起名言,形成概念,这时前一刹那所见的境相已灭,新的境相出生,但意识中却以为后念形成的名言概念所表即是最初刹那六识所现见的实境。

  现在看来,名言概念,纯属人的意识所假设,为人类文化活动、社会活动的成果,婴儿及人类形成的初期,未必有语言。同一事物,在不同语言中便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即同一汉语中,各地方言的区别便已不小,还有一物多名的现象,如同一种植物,便有“玉米”、“包谷”、“棒子”、“苞米”、“仙麦”等称呼,世上同名同姓的人更是多不胜数。名言概念在其形成过程中,经过了人意识的舍象与抽象,如“人”这一概念,便舍弃了每个人之间的千差万别,只抽取了一切人共具的特征。语言文字为假借之符号,非具体之真实,虽然不难理解,但人们由于认识的习惯,恒常执着假名为真实,总以为叫什么便是什么,只知借名言去进行认识活动,不知离却名言去体证绝对真实之本面,故佛法力说假名非实、遍计是妄,以警觉世人反思假名之非实。

  关于凡夫对真实的认识,佛经中有个盲人摸象的譬喻,极为形象贴切:有一群生来即盲的人,想弄清大象是什么样子,只有用手摸,结果摸到象鼻的说大象象杵,摸到象腿的说大象象石柱;摸到象腹的说大象象鼓,摸到象尾的说大象象绳子,谁也无法说清象的全貌。大象喻真实,盲人喻凡夫,凡夫通过有局限性、相对性的感觉机制所得感觉经验(依他起相),就象众盲人各自摸到的象鼻、象腿等,虽不离大象而不能说即是大象;凡夫依假名的分别,执假名所表为实(遍计所执相),就象众盲人各自认象如杵、柱、鼓、绳等,离大象的原样更远。如何使盲人得见大象的原貌?那只有令其盲目复明;如何使凡夫得见真实之东西?那只有超越分别名相有限认识方式,修得能现证真实的慧眼。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