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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生态智慧与科学发展观——胡绍皆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0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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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宗教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而且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并把它落实到宗教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

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十分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简言之,就是要做到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那么,在宗教工作中究竟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呢?我认为,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深入挖掘宗教中蕴含的深刻的生态智慧,借鉴宗教重视生态保护的实践经验,发挥宗教界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建设生态保护型的社会,从而实现“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一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

一、深入挖掘宗教思想中蕴含的生态智慧,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

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言之,就是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我国五大宗教的教规教义中,有许多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论述,可以为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

譬如说,佛教的缘起论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人和自然之间,是共生共荣、相互依存的关系。佛教的慈悲思想主张“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力戒杀生。佛教的平等观不仅强调众生平等,而且还强调众生与“无情”——草木花卉,山川大地的平等。充分反映了佛教对自然界万物的敬重、悲切和摄护。尤为重要的是,佛教还认为,生态危机的根源在于心态危机和心灵污染,主张通过净化人心来净化环境,以实现人间净土。

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它继承和发展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一体、和谐共生的思想。它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强调“道法自然”。人与万物在道性上是平等的,人应该对万物利而不害,参赞化育。道教主张“仙道贵生”,敬重生命是其教义要旨。道教还要求人们把慈悲之心扩大到自然物上,慈心于物,不伤生灵。所以,当代著名物理学家卡普拉说:“在伟大的诸传统中,据我看,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善的生态智慧。”

伊斯兰教是一个珍爱和平与生命的宗教,它的生态智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对象性的关系,人类不能离开自然而存在。二是强调以仁爱之心爱惜生物,合理开发自然。伊斯兰教把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当作一项“善功”,把它作为衡量人(大地的代理者)是否认真履行自己代理权的标准。三是主张人类作为大地的代理者,在享有开发和利用自然权利的同时,必须肩负起保护大自然的义务。总之,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伊斯兰教坚持中道的立场:既要改造自然,又要顺应自然;既不屈从自然,也不破坏自然;既不禁欲,也不纵欲,而是要通过真主的光辉来净化人类的灵慧之心,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基督宗教(在我国指天主教和基督教)作为反映西方文明价值观的宗教,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缺少佛教、道教、伊斯兰教中那种“天人合一”的思想维度,强调主客二分,把人看作是大地和万物的管理者甚至是主宰者。但是,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情况发生了变化,譬如说,美国基督教福音派环保组织发起人考尔·德·维特认为,耶稣基督之死,不仅仅是为了救赎人类,也是为了救赎整个世界。还有人提出,上帝的创造不是任意的,而是有其美好的目的,人类应该像上帝对人那样去对待上帝的创造,爱护好地球,当好上帝的管家。近年来,基督新教和天主教内的自由派越来越认识到,人必须与自然和谐相处,结成伙伴,人类毁灭自然就是毁灭自己。一些人还努力从《旧约圣经》中寻找基督教对自然的平等态度,以此否定人类中心主义,并逐渐发展出了一种生态人道主义的思想,甚至还发展出了一种新的神学——“生态神学”。

从上述各宗教中所蕴含的生态思想来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反对人类中心主义,主张尊重自然、善待自然。这是一种富有深邃哲理的生态伦理观,对于完善现代生态平衡理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启迪意义。其中的许多思想,如果加以进一步的阐发与强调,有利于人们在心灵深处树立起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从而对落实科学发展观起到有益的作用。

二、大力弘扬中国宗教重视生态保护的优良传统,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吸取可资借鉴的实践经验

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有赖于思想认识的提高和观念上的转变,但更为重要的,则是要有起而行之的勇气与实践。我国各宗教,尤其是佛教和道教,在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成功的实践经验,可以为我们今天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益的借鉴。

以佛教来说,在漫长的历史中,佛教有着一整套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免受戕害的修持方式和实践方式,具体来讲,包括素食、不杀生、放生、植树造林、美化寺庙及周边环境等。千百年来,无以数计的佛教信徒,践履着佛教众生平等、共生共荣的生态伦理思想,在日常生活与修行实践中身体力行,精心维护着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再如,道教徒遵循着天人一体,道法自然的原则,把慈爱和同,不伤生灵,保护动植物作为宗教修持的重要内容。道教不仅向往神仙天国的理想境界,而且也致力于营造现实的人间仙境,努力把自己栖身学道修仙的场所建成道教的洞天福地。如今遍布于祖国大地的道教洞天福地,就是道教珍爱自然,含育万物的有力见证。

目前,我国已有30处自然景观和文化遗址被列入联合国《世界遗产名录》,其中,有13处与宗教有着密切的关联。它们是:大足石刻、龙门石窟、莫高窟、庐山、泰山、武夷山、承德避暑山庄和周围寺庙、青城山和都江堰、武当山古建筑群、峨眉山和乐山大佛、拉萨布达拉宫和大昭寺、云冈石窟以及云南西北部的“三江并流”自然景区。这13处世界遗产,是中国宗教重视环境保护与文化传承的具体体现,其中凝结着我国宗教界致力于自然与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值得很好地总结与发扬。

最近,胡锦涛同志再次强调,要继续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保护生态环境,扩大国际合作,保证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充分保护和适度利用,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我认为,在继续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中,自然也包括要弘扬我国宗教的生态智慧和自古以来就形成的重视生态保护的优良传统,吸取其中有益的实践经验,以更好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 充分发挥宗教界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一支特殊的社会力量

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推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需要动员广泛的社会力量,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我国当代宗教界继承了重视生态保护的优良传统,积极投身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实践,并且把这种实践活动和弘扬各宗教的生态保护理论结合起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为全社会提供了良好的示范作用。譬如说,在去年防治SARS的斗争中,我国宗教界除了积极投身抗SARS的斗争外,还从宗教的角度作出了反思,呼吁人们以SARS为戒,转变观念,以自然为伴,与自然为善,永续生存与发展。

近年来,我国各宗教组织和不少宗教界人士,通过讲经说法、发表文章、出版书籍、举办摄影展以及开展国际对话等形式,大力弘扬各宗教的生态理念,唤起人类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为保护环境和促进生态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如2002年10月,在汉城举行的中日韩三国佛教友好交流会上,三国佛教界共同举办了佛教与环保摄影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1995年,中国道教协会应世界自然保护基金会(WWF)的邀请,派团出席了在日本和英国召开的“世界宗教与环境保护会议”,并在伦敦会议上作了《发扬道教精神,保护生态环境,福利人类》的发言。2000年8月,原中国道教协会会长闵智亭道长参加联合国宗教与精神领袖世界和平千年大会时,代表中国道教界作了《热爱自然,珍重生命》的发言。2003年9月,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张继禹在哈萨克斯坦召开的世界宗教大会上,对道教与环境保护问题作了专题演讲。今年6月,中国道教协会又在成都举办了主题为“自然、生命、和谐、发展”为主题的首届道教文化节,取得了圆满成功。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北京教区傅铁山主教把宗教社会作用概括为“四化”,即“圣化”、“净化”、“善化”和“美化”。而所谓美化,就是指教徒不仅要心灵美、语言美,而且还要行动美,其中就包括亲自动手,创造和保护美好环境。

俗话说,滴水折射珍珠光。我国宗教界积极投身于环境保护的善行义举,见证了中国宗教重视环保的优良传统,体现了中国宗教界对于环境保护的承担与追求。

对于我国宗教界注重生态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我们必须积极的肯定、引导和支持,这不仅有利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升“相适应”的层次与内涵,也有利于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一支特殊的社会力量。

作者:胡绍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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