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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群法师:佛教在商业浪潮中的反思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人世间》第三期   作者:济群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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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群法师,1984年毕业于中国佛学院,随后至福建佛学院、闽南佛学院参学任教。多年来,教书育人,学修并重,为沩仰宗第十代传人。现任戒幢佛学研究所所长,闽南佛学院研究生导师,并受聘为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厦门大学宗教研究所高级顾问、客座教授。长期从事唯识、戒律的研究及讲授。

这是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稍稍不慎就会被社会淘汰出局。由此而带来的危机感,使得人们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浮躁,甚至在未及思考之际,就被整个时代拽着往前跑了。究竟有多少人知道自己在奔向哪里呢?我们不能否认发展的意义,但如何发展却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在世人的心目中,寺院乃红尘不到之地。事实上,在这个开放的时代,寺院要保持自身的神圣性和纯洁性并非易事。所以说,佛教也同样存在着何去何从的抉择:是与时并进,还是闭关自守?由此还衍生了更多的具体问题:从寺院经济的来源和使用,到僧人对待财富的正确态度等等。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安隐采访了济群法师。

一、商品经济与寺院清净

本刊记者: 在今天,发展经济几乎成了一个人人关心的话题。法师长期从事通俗弘法,对社会问题始终非常关注,您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的呢?

济群法师: 今天的社会是一个商品社会,虽然民众生活因此得到了改善,但一味发展经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包括生态环境的破坏,社会道德的下降,纯朴民风的失去。而所有这些,无论对于社会还是个体都非常重要,同时也是金钱无法取代的。所以,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我更多的是感到忧虑。我并不否定发展经济的作用,但更关心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我希望社会能够全面而和谐地发展,而不是单一的、片面的,甚至是以付出巨大的代价为前提。

本刊记者: 在人们的心目中,寺院是神圣而清净的,它不仅是僧人的修道之地,也是民众的精神家园。那么,在商品经济的浪潮中,寺院这样的宗教场所是否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济群法师: 寺院不是世外桃源,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自然也会受到经济浪潮的影响。尤其是国内的寺院,多数已成为旅游点。而政府又将旅游业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举措,这也在客观上带动了寺院的经济发展。这些年来,寺院的生活条件普遍得到了改善,但宁静的环境和纯朴的道风也在逐渐失去。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商业化的倾向,这是让我最为担心的。

本刊记者: 法师曾将佛教发展中存在的误区现象总结为鬼神化、来世化、哲理化和学术化,作为一种新的发展动向,商业化是否也会对佛教的健康发展构成同样的危害?

济群法师: 北京有位居士读到《人生佛教在当代的弘扬》(发表于《人世间》创刊号)之后,对我在文中总结的这几点误区现象深表认同。他在来信中还提到:目前,教界原有的问题尚未解决,更出现了商业化的现象。可见这一问题已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我认为,佛教走向商业化,其实就是走向世俗化的表现。在发展经济的大气候下,很多寺院从发展旅游到发展各项服务行业,甚至连经忏佛事也演变为明码标价的贸易活动,带有强烈的商业色彩。长此以往,佛教主体的神圣性将越来越淡化,最后可能就和世俗没什么区别了。如何避免佛教的商业化和世俗化?是当今教界应该探讨的首要问题。本刊记者: 如果寺院也走向商业化和世俗化,我们就将失去最后一片净土,这既是佛教的不幸,也是社会的不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寺院应如何保持自身的纯洁?而僧人又应如何自处?

济群法师: 我觉得主要应从两个方面着手进行:首先是把握好开放的尺度,其次是加强僧众乃至整个僧团的自身建设。

作为出家人,和社会的接触要保持一定距离。现代社会的诱惑太多,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红尘滚滚,所以现代人修行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难。在过去,一道围墙就能保障寺院的清静;而今天,电视、电话、网络都能突破围墙的阻隔。除非具备很深的定力,否则单靠个人力量,的确很难抵挡世俗的冲击。而一个如法的僧团,就是抵挡尘世的一座堡垒。所以生活在僧团中,远比独自居于精舍更有利于修行。

而作为僧团来说,想要完全封闭起来,显然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学佛的目的不只是为了自身解脱,同时还要利益社会,这就必须与社会保持沟通。但在面向社会的同时,要把握好开放的尺度,尤其要加强对电视和网络的管理,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地点内对僧众开放。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道风建设,通过戒律和禅修来提高僧人的自身素质。只要信心道念坚定了,就能明确作为出家人的本份和职责是什么,自然也就有能力抵制社会的种种诱惑,从而自觉维护个人乃至僧团的纯洁性。而这一点,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二、关于寺院的经济来源

本刊记者: 寺院是个特殊的团体,少至几人,多至几百人。要维持数百人的生活,必须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作为保障。那么,寺院的主要经济来源靠什么?

济群法师: 在早期的佛教僧团,僧人们以乞食为传统,物质生活非常简朴。

而中国传统的寺院,经济来源主要靠信徒的布施。同时,寺院早晚普佛,为信徒消灾或超度,也能获得一些供养。除此而外,部分寺院还拥有作为寺产的土地,尤其是禅宗寺院,地处山林,僧人通过农业生产自给自足,农禅并重。百丈禅师“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名训,便是禅家生活的典范。

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地处名山大川的寺院都成了游览景点,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寺院的经济收入。除经忏佛事和信徒供养比以往更丰厚之外,又增添了门票和服务行业的收入。寺院收入因此有了一定的稳定性,并获得了经济自主权。即使没有信徒的供养,也能维持寺院的基本开支。

本刊记者: 法师刚才提到门票收入,关于这一点,曾经有不少人提出疑问,并以教堂不收门票作为例证。那么,寺院为什么要收取门票呢?这么做是否会伤害到信徒的宗教感情?

济群法师: 寺院收取门票的确是中国社会的特殊现象,但其中涉及到历史遗留问题。十年浩劫中,只有一部分寺院作为名胜古迹保留下来,并转入文物和园林管理部门,成为养活许多职工的国家单位。因此,收取门票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宗教政策落实以来,寺院虽被教界逐步收回,但大部分又作为旅游点而开放。这就需要招收大批工人以维护环境卫生及管理方面的工作,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而寺院大多为古建筑,每年都需要大量的维修资金。仅这两项,没有门票收入就无法维持。否则,寺院的旅游业恐怕也就无法展开。事实上,不仅是佛教的寺院,包括道观、清真寺等宗教场所,往往也同时是开放的景点,也都在收取门票。

作为寺院来说,如果能够将这样的收入合理支配,除保障寺院维修等各项基本开支外,将多余部分用之于慈善和弘法事业,以此造福社会,那么门票也算是用得其所。从另一方面来说,到寺院的有相当部分是游客,大多还没有支持公益事业的觉悟,买一份门票也可作为间接的参与。

本刊记者: 因为旅游业的开展,寺院也成立了相关的服务行业,如小卖部及素菜馆等等。作为出家人来说,是否可以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

济群法师: 服务行业是旅游点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寺院所特有的。宗教政策落实之初,寺院刚从有关部门接收过来,管理工作尚未到位。于是部分寺院便让僧人直接参与服务工作,这种现象至今还没有完全杜绝,尤其是在一些内地寺院。如果僧人长期从事服务工作,僧宝的形象能建立起来吗?而频繁接触社会,自身修行更会受到一定的干扰。因此,僧人直接从事服务行业,绝对是不合适的。

如果从方便大众的角度出发,寺院成立一些相关的服务行业,由在家信徒来从事经营,倒也未尝不可。同时,寺院也可将此作为弘法的一种方式,如以素食馆来推广素食,以佛经流通处来普及佛法,但决不能单纯以盈利为目的。

本刊记者: 宗教用品是神圣的,《梵网菩萨戒经》明文规定“不得贩卖佛像佛经”。之所以这样要求,就是为了维护宗教的神圣性。可现在很多寺院都设有佛经流通处,把佛像、佛经当作商品一样流通。这种做法是否违背了经意?是否有损于它们的神圣性呢?

济群法师: 传统的经书流通方式主要是捐款助印和结缘流通。佛像代表着佛宝,佛经代表着法宝,自然不能以世间的金钱来衡量,更不能作为商品来买卖。但捐款助印和结缘流通毕竟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基本只能面向教内的信徒。设立佛经流通处,可以使更多的人有缘接触佛法;而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也可以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经书流通。再者,现代人有这样的心理,对于免费赠送的法宝往往不知珍惜。所以现在的佛经流通,除免费赠阅的传统外,也开始采取有偿流通的方式。对有些人而言,佛经通过结缘的方式才能保有它的神圣性;对另一些人而言,唯有花钱请来法物才认为是有价值的。所以,我觉得关键不在于免费还是收费,而是看出发点在哪里,看采用哪种方式的弘法效果比较好。只要目的不是为了盈利,不妨两种方式都用。

本刊记者: 以通常的标准衡量,经济独立是个人或企业能否立足于社会的重要标志。那么,僧团的经济独立,对于佛教的健康发展而言,究竟是不是一件好事?

济群法师: 寺院的经济独立,在一般人看来似乎应该是件好事。有了稳定的收入后,出家人就不必为衣食操心,能够安心办道,寺院也有实力从事弘法事业。但我们应该认识到,经济独立并不是凭空而有的,而是付出了相应的代价。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僧人必须忙于应酬、接待、管理等各种相关事务,不仅影响到个人的修学,也影响到整个僧团的精神面貌。

另外,寺院的经济独立,也使得僧团摆脱了对居士的依赖。在以往经济不独立的情况下,僧团与社会乃是施主与福田的关系,这就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并促进了佛教的健康发展。台湾教界之所以能将弘法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甚至大有竞争之势,经济不独立也是原因之一。只有弘法活动开展得好,寺院才能吸引更多信徒;而信徒多了,供养丰厚了,又能促进弘法活动的开展。相反,大陆的很多寺院经济非常独立。因为寺院拥有独特的人文及自然资源,所以通过旅游及服务行业来获得经济收益,显然要比开展弘法活动更直接、更简单。于是从事旅游及服务行业反而成了某些出家人的基本职责,从而忘却了出家人“弘法为家务”的本份。但需要警惕的是,长此以往,很可能使僧团失去教化社会的功能,从而丧失其不可替代的功用,成为一个世俗的团体。

本刊记者: 前面法师曾经谈到,佛教要避免世俗化的倾向,现在又谈到走向社会的问题。如何才能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呢?

济群法师: 走向社会与世俗化是两个问题。关于这一点,首先要明确的是,作为僧团的根本职责是什么。也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我们才能在走向社会的过程中避免世俗化的倾向,而在保持佛教主体性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僧人不仅要追求解脱,更要担当民众的精神导师。正因为如此,僧宝是人间福田。僧伽布施信徒以法,施主供养三宝以财,这就使佛法有更多的机会普及到民间。而僧伽在接受供养的同时,也是在提醒自己对社会负有什么样的使命。在南传佛教地区,佛教非常普及。过去我们总以为,小乘佛教只是自了汉而已,唯有大乘佛教才能普度众生。事实上,在泰国、缅甸等地,佛教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远远超过汉传地区。究其原因,应该和僧团依赖于民众的供养有相当关系。所以,僧团依赖供养而生存,对佛法的推广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

本刊记者: 说到供养的问题,是否所有僧人都有资格接受供养?社会有按劳取酬的规则,我想知道的是,僧人在接受供养方面是否也有某种限定?

济群法师: 在佛教中,比丘又名乞士,顾名思义便是以乞食为生:一方面是乞食以资色身,一方面是乞法以资慧命。而证得阿罗汉果位才为应供,即有资格接受供养的人。相比之下,凡夫僧为了资养色身,堪能办道,当以惭愧心接受供养。

从另一角度来说:只要是真正追求解脱的出家人,就可以接受供养,因为他们已放弃世俗追求而献身于觉悟之道。在早期的印度,各种宗教师大多奉行乞食的方式,而沙门乞食是倍受人们尊重的。但如果出家发心不正,不能住持并弘扬佛法,而又品德恶劣或贪著供养,这种人就没有资格接受供养。

本刊记者: 经忏佛事也是许多寺院的重要收入之一,和接受供养的不同在于,它往往带有明显的商业色彩。据说在某些地区,甚至有人假扮僧人从事此项业务,可见市场需求很大。不知法师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的?

济群法师: 经忏是诵经和忏悔的结合。佛教传入中国后,祖师大德们依据大乘经典中的忏悔法门编写了很多忏法,以此作为个人修行的前方便。因为罪业不曾忏净之前,修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障碍。其后因民众的需求,经忏也逐渐开始用于为他人祈福消灾或超度亡灵。这本是僧人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并非贸易关系,更非生财之道。

但随着这种需求的普及,经忏也逐渐变质。教界还出现了专门从事经忏活动的经忏僧、经忏道场,以此谋取利益。久而久之,不仅会荒废自身的修行和道业,还会在不知不觉中沾染商人习气,甚至由追求解脱转向追求金钱。经忏道场多半道风不好,僧人腐化现象也非常严重。所以说,将经忏作为明码标价的贸易活动,是违背佛教精神的。

三、寺院经济的合理使用

本刊记者: 现在的寺院显然比以往富有多了,那么这些财富的所有权应归属于何人?在经典中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

济群法师: 寺院的财物通称三宝物,也就是属于三宝所有,分别为佛物、法物、僧物。佛物是佛陀在世时信徒供养他老人家的,只有佛陀本人才有资格享用,现在则可用于庄严佛像;法物是用于佛法的流通;而僧物则是用于僧人的生活。在戒律中,又把僧物分为四类:一是常住常住,属于僧团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和土地,僧团中的任何僧人都有权享用;二是十方常住,属于十方僧人所共有,如衣服、粮食、用具等等,十方僧人都可以享用;三是现前现前,是指施主指定了供养范围的物品,只有在此范围内的僧人才可以受供;四是十方现前,也就是施主并未有具体限定,只要在场的僧人都可接受这份供养。中国的寺院也称为十方丛林,也就是说,僧团的财产属于十方僧人共有。只要你是合格的僧人,就有权参加任何僧团的活动,有权享用任何僧团的财物。但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寺院的财富,任何僧人都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都不能将之占为己有。

本刊记者: 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比如某位出家人通过个人努力修建了一座寺院,或是从师父那里继承了寺院,他们能否获得寺院的所有权?据说在海外,一些寺院就属于个人名下的财产,并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甚至因此而出现了买卖寺院的现象。不知这种情况是否如法?

济群法师: 无论通过什么方式建成的寺院,都应属于十方所有。个人以任何名义占为已有,都属于盗用常住物,罪过是很严重的。佛陀在世时度化了很多长者,他们信仰佛教后,将大量土地和精舍布施给僧团,供僧人修道之用。所以,作为僧团可以很富有,但它属于十方僧人,而不是某个僧人。过去,十方丛林的住持往往是定期更换的,三年或五年一任,或通过前任方丈指定,或通过十方选举产生,一般不会发生个人占有寺院的情况。

但中国除了十方丛林之外,还有一种子孙寺庙。寺院住持由师徒间代代传承,类似于古代的家族制度。而僧人继承一座寺院,或通过个人努力修建了一座寺院后,寺院财物似乎也成了寺主的个人财产,现在海外很多寺院就有类似的情况。如果有一天,寺主不想过出家生活了,甚至可将寺院通过法律程序出卖或转让。即使这种做法能得到法律的认可,但却严重违背了戒律的规定,绝对是不如法的。

本刊记者:虽然寺院财物不属于个人所有,但作为一个寺院的住持,是否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任意处理这些财物?换句话说,在使用财物的问题上,戒律中是否也制定有相关的原则?

济群法师: 如果是供养的财物,首先要考虑施主而不是住持的意愿。施主希望将其用于寺院建设,那么就应用于寺院建设;施主希望将其用来斋僧,那么就应用来斋僧。不可随意违背施主的愿望,如果确实需要作出一些调整,也要事先征得施主的同意。

财物的合理使用是一件大事,许多团体的矛盾乃至贪污腐化,都是因为财物分配不均引起的。佛陀深知众生的贪著所在,因而在戒律中就财物问题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比如在接受信徒的供养方面,哪些东西可以接受,哪些东西不能接受;而在财物的拥有上,僧团可以拥有哪些财物,个人可以拥有哪些财物等等。此外,僧团的财物要平均分配,“六和精神”中有一条是“利和同均”,说的正是这个问题。当然,僧团也讲究长幼次第,要优待年高腊长及德高望重的人,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差别。

本刊记者: 在企业中,财产主要用于维持企业的运转和再发展。僧团又是如何支配它的财富呢?是否也会涉及到再发展的问题?

济群法师: 僧团的财富首先应用于僧人的基本生活,如衣、食、住及医疗等基本保障;其次是寺院的维修及设施的健全。至于发展,我认为应当大力开展弘法及文化教育事业。佛教能否得到普及推广,能否健康发展,关键在于有没有住持佛法的人才。自解放以来,佛教人才就已出现断层,所以教界应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来发展教育事业;同时积极开展佛法普及工作,因为社会是提供僧才的土壤。在经济力量许可的情况下,还可以致力于慈善、环保等公益事业,协助政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本刊记者 但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一向都是僧团接受社会的供养。如果将僧团的财富用之于社会的慈善事业,是否符合戒律的精神?

济群法师 佛教有声闻乘和菩萨乘之分,两者身份不同,要求也不同。声闻乘所发的是出离心,以追求解脱为目标,少事少业为原则。所以在声闻的戒律中,比丘依乞食为生,身无长物,生活所需都来自十方供养。他们拥有的只是对法的追求,自然也不会有多余的财物布施给社会。而僧团的财物,都是施主供僧人修道所用,本身有明确的意愿,不便挪作他用。再者,供养出家人的财物,普通人也没有福报去消受。从这几方面来说,僧物的确不可用之于社会。

但菩萨所发的是菩提心,是以自利利他为目标。所以菩萨要多事多业,多希望住。在菩萨道的六度四摄中,都是以布施为首,包括法布施和财布施。以往寺院经济不能独立,自顾尚且不暇,自然也就没有救济社会的能力。而佛教存在的意义,关键还是以法布施,开示迷蒙,所以也就不鼓励僧团致力于财布施。长期以来,汉传佛教虽然弘扬的是大乘,但僧人的修行生活还是受到解脱道的影响。所以在很多僧人的观念中,总认为僧团的财富不应用于社会。但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僧团已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如果在维持僧众生活和开展教育、弘法事业之外,还有能力以实际行动救济社会,我认为,这么做完全符合大乘佛教慈悲济世的精神。

四、僧人的经济生活

本刊记者: 在《从戒律看原始僧团的管理体制》一文中,法师曾经谈到“僧人是无产者”的问题。过去有句口号叫做“无产阶级最光荣”,但改革开放后,仅仅是几年的时间,人们就将生活目标转向了有产阶级。对于僧人来说,为什么要自觉选择这种“无产者”的生活方式?

济群法师: 出家是对私欲占有的勘破,是对世俗生活的放弃。所以,僧团虽然可以很富有,但僧人本身还是要奉行简单的生活原则,这包括物质生活和人际关系两个方面。因为丰厚的物质生活和复杂的人际关系,都容易使我们产生染著的心理。所以,佛陀对僧人能够拥有的财物有一定之规:如三衣一钵,日中一食。虽然时代不同了,僧人的物质生活早已超过了这一标准,但还是要以简朴为原则。因为无产,也就不会有由此而来的牵挂和得失,避免了很多无谓的烦恼。

本刊记者: 据说现在有些僧人还为自己购买保险,这是因为“无产”带来的担忧吗?过去的僧人“一钵千家饭”,简单到几乎一无所有,为什么反而没有生存的担忧?

济群法师: 这多少也是受到社会的影响。社会从原有的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这种转型带来了竞争,带来了变化,也带来了压力。于是很多人纷纷购买保险作为养老保障,包括个别出家人,也担心将来生活没有保障,于是就有买保险、买精舍的现象出现。

是否现在的僧团已不能给出家人提供生存保障?或者说,出家人应以什么作为保障?过去丛林中有句话叫做“生归丛林,死归塔”,生死的归属都解决了,还有什么可以担忧的呢?从前的僧人虽然生活清苦,但他们真正关心的只是道业能否成就,因而不会有其他后顾之忧。所以,我认为,既然选择出家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就应以修学佛法为重,而不必像社会上的人那样考虑生计问题。当然,有些担忧是可以理解的,现在部分寺院对老年僧人照料得不够细致,难免使一些年轻僧人对未来产生担心。

本刊记者: 为了出家人能够安心办道,教界是否有必要建立一些相应的保障制度呢?

济群法师: 作为寺院来说,应尽力为僧人提供如法的修行及生活环境。此外,教界最好建设一些佛教安养院,既使老年僧人得到应有的照顾和医疗保障,也能为部分老年信徒提供服务和临终关怀。过去的寺院有如意寮,就是用来安置患病的僧人,使其得到应有的调养。

不仅如此,僧人在不同阶段还需要不同的关怀。对于年轻僧人,应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尤其是沙弥和新戒比丘,这关系到他们能否成长为合格的僧人。对于管理阶层的僧人,每年则应安排一段时间让他们退下来静修或外出参学,一方面能使他们调节身心,一方面也能使他们有机会提高自己。

五、商业经济中的信仰问题

本刊记者: 很多佛教徒都认为造大佛、盖寺院的功德最大,以致各地盖庙成风。法师又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的呢?

济群法师: 在十年浩劫中,寺院的建筑和佛像都受到毁灭性的破坏。所以在一定时期内,大力恢复寺院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但今后的任务应着眼于人才培养和弘法事业,这才是佛教的内涵所在。如果无视对佛学的继承,对佛法的弘扬,寺院就会成为没有灵魂的躯壳,道场就会成为旅游参观的景点。结果可想而知:寺院虽然越来越庄严,佛教却越来越世俗。

在经律中,明确规定出家众的根本是修行并住持正法,而修庙造塔则是护法居士的职责,以此培植福德。如果出家人热衷于福田,乃至发展旅游,岂非本末倒置?事实上,正是在这样的错误观念引导下,信众也往往只热衷于盖庙造大佛,而不重视对弘法事业的参与。所以,教界应对信徒和社会大众善加引导,让他们认识到开展教育和弘法的重要性。

本刊记者: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兴起了引进外资的热潮。据说此项举措已波及教界,也就是由企业参与寺院建设。当然他们的目的和信徒不同,只是作为一个项目来投资,希望以此获利。从寺院这方面来说,在募集资金困难的情况下,能否采用这样的方式来建设寺院?

济群法师: 企业投资盖庙,的确是新生事物。将修建寺院当作一种商业行为,大概也只有在今天,在这个一切都可以成为商品的时代才会出现。这种现象实在太特殊了,特殊到在戒律中还找不到相应的规定。自古以来,寺院都是信众无偿捐建的。他们基于对佛教的信仰,基于对三宝的热忱,捐资盖庙供僧伽用功办道。僧人生活在寺院中,只需专心修行或弘法,不必考虑寺院的收入是否可以收回投资。再者,寺院应属于三宝所有,如果有企业参与其中作为股东,他们又算是哪一宝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只想说两点:首先,商人投资盖庙,将其作为商业行为来操作,是对宗教神圣性的玷污;其次,作为教界,我们宁愿寺院盖不起来,也不能走这条路。所以,此风不可长!

本刊记者: 随着社会的多元化,人们对命运越来越感到难以把握,于是看相算命之风又卷土重来,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尤甚。由于民众对佛教的无知,使得许多人将出家人视为相士,的确也有些出家人乃至寺院都在从事这一行业。这种做法是否违背戒律?或者也是弘法的一种方便?

济群法师: 曾几何时,算命看相被斥为封建迷信活动而几近绝迹。但近年来,在民间大有复兴之势,很多人趋之若鹜。于是有些僧人便投其所好,将算命看相作为创收之举。事实上,佛经中明文规定出家人不得为人算命看相,尤其是通过算命看相来谋利,是属于邪命的范畴,即不正当的谋生手段。当然,若不是以获利为目的,而是将此作为弘法的方便,通过佛法来说明命运的前因后果,从而引导他人止恶行善,引导他人学佛,又另当别论了。

本刊记者: 现在来寺院烧香拜佛的人很多,但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带着个人私欲来祈求佛菩萨的保佑。用法师的话来说,就是和佛菩萨做生意。如果带着这样的功利心来礼佛,能否解决他们的问题呢?

济群法师:今天,生活中不确定的因素越来越多。过去能够影响生活的因素,可能只局限于人们所在的村庄。随着全球化的到来,世界任何角落发生的事情,都可能改变我们的生活。9·11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若是古代,远在美国发生的事情,对中国人来讲至多只是个故事。现在的情况却不同了,9·11事件对世界经济造成的影响是众所周知的,当然也包括中国。所以,今天的人对前途往往感到很茫然,于是希望在宗教中寻找依赖。拜佛烧香的人里,大多带着强烈的功利色彩,为了保平安、求发财,为了事业顺利、家庭和睦。当然,这种心情我能理解,可我不希望他们只是停留在这个层次上。

我们祈求菩萨保佑,得到的只是外在环境的改善,但一个缺乏智慧的人,即使改善了生活环境,一样还会有很多烦恼。所以,拥有处世智慧,提升心灵素质,才是最根本的。而佛法的作用恰恰就在于帮助我们提升心理素质,建立智慧的人生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我们不论生活在任何时空都能没有烦恼,都能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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