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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地震救灾中涌现的公民社会组织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1日
来源:不详   作者:张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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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四川地震救灾中涌现的公民社会组织——张利伟

  关于非政府组织参与的一项研究

  一、导 语

  发生在今年5月12日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给我国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共有近8万人死于这场史无前例的地震,另有1万8千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达800亿元。在这场巨大灾难面前,我们的政府反应迅速,温家宝总理当天下午就赶到地震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人民军队表现可圈可点,10万多部队官兵被调往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新闻界全力以赴,迅速透明地报道灾情,同时也把可歌可泣的抗震救灾故事传遍四面八方。

  更加令人动容的是全国各地源源不断的志愿者大军热情高涨,涌向灾区,他们带着医疗药品、食物、水、捐款等,及时给于灾区支援。南京企业家、被网友称为“中国首善”陈光标先生在得知地震消息当天,依靠自己多年房屋拆迁的经验,迅即调派60部大型工程机械和120人组成的工程队,于当日下午18时前星夜兼程赶赴四川灾区。这次志愿者反应之迅速前所未有,许多志愿者象陈光标一样,震后数小时之内就赶往灾区。许多志愿者开着贴有“志愿者”字样的私家车来到灾区,提供各种帮助。

  志愿者来自各行各业,有农民、市民、学生、公司职员等,展现了可贵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志愿精神。根据四川省团委提供的数字,截至2008年6月21日,奔赴灾区的志愿者达一百三十万人(金和王,2008)。根据媒体报道情况来看,他们主要通过以下渠道:1)中国志愿者协会、中国红十字会、共青团等半官方机构;2)各类非政府组织;3)自我组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后两个渠道在参与本次抗震救灾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更是史无前例。

  社会各界对这次地震灾害的捐款热情高涨,截至2008年7月10日的统计数字,捐款数达到569.25亿元。这场地震也深刻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态度和思想。据中国青年报与搜狐教育频道联合开展的一项上线调查显示,88%的人表示地震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态度;82%的人表示会更加珍惜生命;71%的人表示回奉献更多爱心,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这次抗震救灾中激发的志愿精神把我们的目光投向了公民社会的话题,同样这种现象也引起了知识界和非政府界关于国家和社会关系的讨论。有人认为“抗震救灾催发了公民社会的成长。”(郁建兴, 2008)更有人认为抗震救灾标志着“新生公民社会开始趋于成熟。”(同上)那么中国是否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中国公民社会现状如何?未来发展方向如何?

  要回答上面的问题,我们还需要做许多实证性研究。但是本文将以爱德基金会的四川救灾例子为出发点,讨论其中的成功和努力的经验,来阐述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情况。

  二、中国背景下的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是个外来语,也是一个新的概念,甚至在中文语境里有不同的词汇来表达这个概念。英文原文是civil society,它被翻译成“市民社会”、“民间社会”和“公民社会”。“市民社会”是经典译名,传统上把他等同于资产阶级社会;“民间社会”最初是台湾学者的翻译,为历史学家青睐;“公民社会”是近来所用的新译名,强调其政治学意义。

  根据英国伦敦经济学院公民社会中心的定义,“公民社会指围绕共同利益、目标和价值的自愿集体行动领域。理论上而言,其机构形式有别于国家、家庭和市场,但是实际而言,国家、公民社会、家庭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往往是复杂的,他们之间的界限也是模糊不清的。公民社会包括不同的空间、成员和机构形式,它们的正规性、自治性和权力也各不相同。公民社会组织包括注册的慈善组织、非政府发展机构、社区组织、妇女组织、宗教组织、专业协会、工会、自助团体、社会运动、商业协会、联合体和倡导组织等。”这个定义较完整地反映了公民社会的内涵和外延,也是本文所采用的定义。

  公民社会往往被看作一支制约国家公权力的力量,机构的自治是公民社会的重要标志。但是在中国的社会政治环境下及目前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复杂情况,上述两个标杆不至于来概括中国公民社会的全貌。

  尽管“公民社会”是个外来概念,但是中国非赢利组织发展的早期历史同中国的慈善事业和慈善捐赠一脉相承,深深地根植于中国的道德和哲学传统之中(L. Zhang,1998)。台湾学者梁齐子(Liang,1997)梳理了明清两个朝代的2,615个有关慈善的历史文献,他认为,这些慈善组织强调善行,帮助民众,但并不关心自己的得失。他发现当时的慈善组织通过行善来教化民众,宏扬儒家、道家和佛教的价值观。同样,西方早期的慈善组织也起源于行善积德的宗教理念。中国的慈善组织不同于18、19世纪西方的慈善组织,中国仍然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不必面对穷困的工人阶级,无须直面社会变化。相反,明清时代的慈善组织是维护了当时的社会现状。所以,创新中国社会福利体制从来就没有成为现实。

  中国历史上,即使是在中央集权极盛时期,中国社会中除了国家和家庭外,也存在着某种公共领域,如在17世纪的清朝早期,中央政府决意限制文人的影响。但是地方慈善组织曾繁荣一时,政府和慈善组织、政府官员和慈善组织成员互相依赖,解决社会问题,教化民众。当然他们之间关系会因为赋税而紧张,但是政府也会利用这些慈善组织来缓解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19世纪以来,由于欧洲国家思想和制度的影响,包括民主和公共领域在中国并非完全陌生,但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国家与社会分离的组成模式,迄今未在中国生根;“而中国源于儒家政治哲学的一些国家组成原则,一直延续至今。”(R. B. Wang, 1997)

  根据Ma Qiusha论述,中国1949年以后的社会组织经过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变化:1)1950-66年的社会主义改革阶段;2)1966-76年的文化大革命阶段;3)1970年代末到现在的改革开放阶段。在第一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实施,由于公有制与私人慈善的意识形态冲突,社会组织被认为同社会制度不相称。政府成为全能政府,负担起了所有的社会的责任。随着集体化和国有化的进程,只有一些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生存下来,如共、青、妇及红十字会等,大多数社会组织就从社会中消失了。文化大革命阶段更是极端时代,所有的组织都停止了活动。

  1978年中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以后,中国的公民社会组织逐渐恢复活动,行政分权和私有经济的出现表示,中国政府欢迎解决社会问题的新途径和方法,并愿意同其他部门合作来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由于社会需求的增加,而政府部门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民众需求,许多公民社会组织逐渐出现,来弥补政府的不足,满足民众的需求。直到1990年中期,“公民社会”这一概念受到重视,学术界开始研究这一新的社会组织,人民大众也开始认识和接受这个新概念。

  1995年的世界妇女大会是中国公民社会发展历史上的里程碑,它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从此以后,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农村发展、环境保护、艾滋病、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项目的公民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根据中国民政部2007年的统计,中国的公民社会组织达到了35.8万个,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公民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引起了中国政府的关注,1998年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局更名为民间组织管理局,监管公民社会组织的发展。同年,规范公民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包括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理。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理修订出台。其中,最令人关注和引起最大讨论的是文件中的双重管理体制,即登记管理机关和义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制度。这个双重管理制度导致许多公民社会组织,特别是草根公民社会组织无法获得法律地位,从而不得不在工商部门登记。

  我们从上述的简单梳理可以看出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待公民社会组织的暧昧态度。一方面,中国走上了市场经济道路,根据这样的制度安排,政府已不再是服务的唯一提供者,政府也逐渐成为一个“小政府”,政府认识到它已不能象计划经济时代那样提供所有的服务功能,逐渐把服务转交给公民社会组织。政府认为,一个受到严密监控的公民社会组织对国家和人民有利。

  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对公民社会组织的作用和功能保持警惕。目前而言,大多数的公民社会组织是在改革开放以后30年中成立的,公民社会组织的概念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宣传,政府对于公民社会组织的态度是“充分利用人民团体和协会的自治性,根据它们各自不同的宗旨,独立开展工作,最后人民群众将根据法律自己管理自己(J. Zhang, 1990)。”这些法律法规的最终目的是将公民社会组织的活动纳入到国家体系之内,这是一种工具性的态度,而上述的双重管理体制就是这种心态的表露。

  我们在讨论公民社会的时候,一般有两种模式:托克维尔-普特曼模式和欧洲自由主义模式。前者是一种经典观点,即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的中介,后者认为公民社会是一种“政治意识现象”,是对国家的对抗(夏,1999)。本文不去讨论良种模式的孰是孰非,但是根据我们的观察,中国的公民社会组织基于中国的社会政治背景,更接近与前者。有的西方学者指出,中国的公民社会组织具有强大的政府背景,同西方的公民社会组织相比,缺乏自主性。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密凯拉?拉伯把这些现象称为“有中国特色的非政府组织”。(Hsia,1999)

  尽管如此,中国公民社会组织的兴起和发展为公民在国家体制之外参与公共活动提供了空间。这些公民社会组织的项目活动常常是“拾遗补缺”,有别于政府的项目活动。通过各种各样不同的项目,公民社会组织倡导弱势群体的权利,鼓励公民参与,推动多元化,为解决公共事务提供了一个新途径。正如Ma Qiusha指出的那样,“与其我们来判断中国的非政府组织没有多少自主性,我们还不如采取积极态度,看到中国公民社会组织所取得的进步,它已成为国家体系以外的一支活跃力量。”

  本文拟以爱德基金会在四川地政抗震救灾中的救援活动为分析对象,为审视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一个新视角。

  三、爱德基金会

  爱德基金会是中国基督徒发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民间团体,旨在促进中国的医疗卫生、教育、社会服务和农村发展工作。

  1949年以后,宗教被看作是封建主义和殖民主义的象征。在文化大革命中,所有的宗教活动都停止了,宗教场所大部分被毁。文化大革命以后,中国的政治经济逐步解放,产生了巨大影响。中国的意识形态也从极左转变为消费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思想意识形态(Liu, 1993; Yong, Li & Lau, 2007)。物质主义未能填补实施市场经济以后产生的思想和精神空白。人道主义概念被提出来,用于提高民众的道德水平,其标志性的事件是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旨在为残疾人提供所需要的服务。高速发展的经济也带来了巨大的贫富差距和城乡差别。社会问题不断突显,弱势群体的权利不断受到侵犯。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多社会团体应运而生,他们并没有照搬明清时代的传统,宏扬政府的意识形态以实现社会和谐,他们也没有挑战国家权力,而是选择解决不同社会问题的发展工作。中国的社会政治变化也为中国的基督徒参与社会提供了空间,这也正是爱德基金会成立的时代背景。

  爱德成立之初就同地方合作伙伴建立了良好的伙伴关系,同时也得到了海内外合作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国内和国际的网络联系让爱德有机会与不同的社会部门和不同的人群开展项目合作。爱德强调深入农村社区,帮助“草根发展”;爱德也强调“公众参与”,鼓励地方民众参与项目活动;爱德强调“能力建设”,通过教育和培训项目赋权民众。通过这些理念传播和项目活动的实施,爱德旨在培养一种文化,使收益人群自己承担起领导作用和责任。通过这些活动,爱德也促进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

  四、爱德的四川抗震救灾工作

  爱德基金会是最早到达地震灾区的民间组织之一。灾后一周,爱德基金会就承诺5百万元,用于紧急救援工作。爱德的工作包括四个方面:1)分发救援物资;2)心理咨询;3)社区重建;4)宣传筹款。在每个方面的工作中,爱德的志愿者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1)分发救援物资

  在受灾后的一周之内,来自南京和香港的爱德员工和志愿者就奔赴灾区奋发救援物资。根据爱德简讯报道,爱德的紧急救援行动受益群众多达12万人,涉及了北川、汶川、彭州、都江堰、绵竹和什舫等地区。在不长的时间内,爱德就筹得2400万元救灾款,并在短时间内就分发了650万元的紧急救援物资,包括彩条布、大米、食用油、饮水、方便面、被子等物品。

  2)心理咨询和辅导

  地震发生不久,爱德基金会就组织了有7人心理咨询辅导小组奔赴灾区,他们分别来自南京相关大学的心理学系和社会学系以及具有专业背景的志愿者。该小组作为调查小组,以便观察当地灾民的心理状况,同时给予适当的帮助。他们访问了分布在70多个帐篷内的1,300多人。考虑到大部分心理咨询的志愿者集中在大的灾民安置点,他们有意到分散的小型灾民安置点或无人顾及的村落提供帮助。

  3)社区重建

  社区重建项目的重中之中就是搭建灾民的临时住所或永久住所。爱德经过慎重选择,选定了绵竹市的窝云村作为项目点。该村有2,500人左右,在地震中,90%的房屋全倒或严重受损,爱德计划为该村修建935户灾民房。今年7月,爱德派出7人工作小组,在绵竹建立灾后重建办公室,负责灾后重建工作。在筹备工作中,来自香港的志愿者—专业建筑师同爱德员工一起深入灾区考察,评估当地村民的需求,共同探讨灾后重建计划。

  4)宣传筹款活动

  地震发生后,爱德立即启动宣传计划,在南京开展了多项宣传筹款活动。地震次日,爱德就同江苏城市频道的“早安,江苏”专题节目合作,现场直播灾情及灾难带来的各种损失。爱德还招募志愿者,赴四川实地勘察灾情,参加各类宣传筹款活动;爱德与先锋书店合作举办了四川地震大型图片展览,向民众展示灾情和呼吁大家关心帮助灾区;南京大学的学子同爱德合作,在校友中倡议募捐活动;在南京的留学生发起街头演唱会,为灾区人民募捐;8月22日,地震发生后100天,南京的一位名叫Cai Yinxuan的中学生和她的同学一起发起钢琴演奏会,把筹得款项交给爱德,用于支援灾区。

  五、公民社会的成长:爱德经验的讨论

  爱德项目运用参与式方法,让受益人群得到充分的信息并参与到决策之中。当地社区的居民举办培训班、讨论会和各种会议,讨论发展模式,找到最适合自己社区的发展方式。这一过程采取民主的方式,民众参与到这个过程中,同爱德一起参与到项目工作之中。由于中国的社会政治体制,基层群众很少有机会参与到决策的过程,而是被动地接受别人为自己作出的决定。公民社会组织的角度和方法往往不同于政府,有时直指官方体制的缺陷,从而有些公民社会利用自己的优势,修正原来的做法来实施项目。通过这一过程,爱德传递的信息是受益人群有不同的选择,并为发表不同的意见提供了平台。爱德小组在灾区给予心理咨询和辅导的时候,发现小的定居点没有得到及时的心理干预和帮助,有些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辅导人员给予灾民不恰当的指导。爱德小组及时调整策略,通过访谈倾听灾民的需求,帮助小的居民点,并给予当地志愿者及时的培训。正如伦敦经济学院公民社会中心的定义所言,爱德在实施项目中努力反映“基于共同利益的集体行动”。

  爱德的发展工作运用合模式,爱德同地方合作伙伴共同合作,充分发挥地方合作伙伴的积极性。爱德的地方合作伙伴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民主党派、教会、妇联、科协、学校、福利院、非政府组织等。至少从三个方面可以说明这个模式的优势:1)地方合作伙伴深深根植于当地的社区,他们对个方面的情况了解透彻,当地民众对项目就没有陌生感,他们的参与就更加容易和自然。2)广泛的地方网络也可以充分利用资源,以免浪费资源,并能根据当地的情况及时调整项目进程。3)合作的过程也是相互了解和学习的过程,可以用来培训地方合作伙伴,因为他们有机会接触非政府机构的理念和民主程序。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非政府组织的项目工作让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界线变得模糊不清。地方合作机构的工作人员由于长期同非政府组织合作,为非政府组织的机构远景所影响和鼓舞,成为当地项目的极力推动者。有个地方的合作伙伴对笔者说,“我们项目办的主任到北京争取更多的中央资金的支持。爱德资金来之不易,爱德员工给我们地方带来好处,我们钦佩你们的精神。我们希望我们可以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来开展项目工作。”另外一个例子是,四川地震发生以后,爱德云南项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长途跋涉,于5月23日到达四川灾区,帮助爱德在四川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爱德的云南项目办公室同爱德合作十多年,云南又是自然灾害多发省份,他们同爱德合作中接累了丰富的项目工作经验,可以将这些经验运用到四川灾区。

  爱德的志愿者工作也为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爱德成立只初就注重宣传工作。这样的宣传不是一般意义的宣传,而是利用宣传工作将项目区的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主张传达给人民大众,伸张一些特殊人群的权利,号召大家联合起来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爱德自办有爱德简讯(中英文版)及网站,及时把爱德的项目工作进展和成绩告知关心爱德工作的海内外人士。同时,爱德还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吸引民众关心和实地考察爱德项目工作,关注社会里的弱势群体。其中之一就是“爱德之友”网络,通过组织不同的活动,让大家关注和关心爱德的工作,为社会中的爱心人士和需要帮助的人群搭建了一座桥梁。

  六、结 论

  儒家中有“忠”、“孝”两个概念。“孝”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忠”则将君主作为家长来对待。根据这个逻辑框架 ,四川地震发生以后,作为炎黄子孙,成千上万的中国表示出了对灾区弟兄姊妹的关爱之心,表现了前所未有的从事慈善事业的热情,不仅是中国五千年历史所没有的,也是当今世界罕见。地震中表现出来的志愿精神和爱心超越传统的忠孝概念,强调了大众参与去帮助“陌生人”。而在前现代,乐善好施往往局限在大家庭中。这种乐于帮助陌生人心态奠定了现代慈善的基础,同时也奠定了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基础。

  当然,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是否会一帆风顺,这是值得大家讨论和深思的问题。政府从四川地震的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看到了公民社会组织的力量,但是对于公民社会组织发展的具体政府政策却是摸棱两可的。事实上,灾后重建项目反映了政府的强势。由于公民社会组织获得资源及远景各不相同,它们的自治性也各不相同。除了政治敏感性外,资金是关乎公民社会组织生存的要务。实用主义原则在公民社会组织中非常普遍,公民社会组织为了同政府、企业和学术界合作以获得资金支持,公民社会组织常常会改变自己的组织日程,牺牲自己组织的远景。公民社会组织的最终目标—希望对政策产生影响的目标也因为其实用主义策略而消失无影无踪。

  中央政府关于四川地震灾后重建计划指定了全国各省市的对口支援方针,例如江苏省被指定为支持绵竹市的对口支援单位。在政府强势的情况下,似乎公民社会组织没有多少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的余地。媒体报道,上海慈善基金会筹得的慈善捐款被要求上缴上海市财政,一同用于上海对口支援单位 市的灾后重建工作。碰巧的是,爱德基金会也选择了绵竹市窝云村作为项目点,而绵竹恰是江苏的对口支援点。

  政府根据公民社会为民众提供的服务和帮助将公民社会视作政府和人民之间的桥梁,政府也用了不同的词汇来描述公民社会组织,如“中介”、“非政府组织”、“非赢利组织”等。去年下半年开始,政府又用了另外一个新名词“社会组织”来统指公民社会组织。这也许说明政府把“社会组织”看作是国家、社会和市场三角关系的一分子。这个转变也同中央政府的新政策相关,因为政府提出了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目标,本人认为,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的主体。

  处于强势的公共部门迫使公民社会组织处于拾遗补缺的作用,鉴于中国的社会政治体制,这种情况将继续持续下去。但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供求关系,无论在数量上和质量都有很大差距,所以外包公共服务的政策、去集体化和某些公共服务的私有化将不可避免。未来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取决于政府如何看待政府、社会、市场的三角关系。但是,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部门的改革,政府职能的改革,即政府如何从社会的管理者转变成社会的服务者,需要建立政府、社会、市场的合作伙伴关系。这种伙伴关系不会自然来到,需要三方坚持不懈的努力。

  文/张利伟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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