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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报苦受皆系前缘——面对不平和冤屈的观照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1日
来源:不详   作者:传心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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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报苦受皆系前缘——面对不平和冤屈的观照

  这世上所谓的不平事很多,也许我们都遭遇过或轻或重的冤枉与被冤枉的情况。任劳易、任怨难,这是人的天性,没做过的事被冤枉,不是自己的过失被责怪,这是平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而大到或由于疏忽或由于人为制造的冤案自古就有之。只要观察历代王朝的建立和权利整合过程中那些所谓的谋反案就可见一斑,汉刘邦时的“韩信”谋反案、汉武帝时的太子谋反案、唐高宗时期的高阳公主谋反案、长孙无忌谋反案、宋岳飞谋反案、明袁崇焕谋反案,以及唐武氏政权、明东厂时由酷吏制造的冤案,在那些时候,真相并不重要,权利斗争的目标或集权的结果对制造者才最为关键,而且在君主专制的时代,这冤案就不可能只造成一个人的冤死,而是一大批人的共同罹难,反而那些真正谋反成功掌握政权者都会在青史上为自己找到名正言顺的理由而正名。缩而小之到历代由官吏或昏馈或无奈或为利益驱动而制造的千古冤案更不知有多少,再想想我们平日里受的一点小小冤枉又算得了什么呢?打破“理”执、善识因果做为佛弟子应该怎样面对这些境遇?该如何来调平自己的心?当然从依教奉行走向证悟实相、智慧具足而于诸法自在、随缘化度是每个佛子所追寻和必经的,但过程中的我们、这些佛法的熏修者而非通达者该如何面对诸等世间法?首先,我们要知道,我们之所以面对各种不平境界会怀难以忍受,是因为我们总是执着于所谓的“道理”,而超越自己的心就必需要先打破这种“理”执。稍有佛学知识的就会知道,今天我们投生在这娑婆世界,本身就是一种业力牵引下的果报,共业和别业感得我们共同的人身和不同的际遇。万法因缘生、万法因缘灭,在幻起幻灭中,三世因果律才是总规则,而只有这种因果律和从众生心相中产生的幻境游戏规则才是道理,所以善法界遵循善的游戏规则,而娑婆世界在幻境中并非属善的法界,而是善恶混杂的,就算有时有理可讲也要看限度,最终还是归于弱肉强食、势大于理的浊世,在这里受生是一种业报,而且从本体上说,是幻境一切诸法皆空相,也本无所谓善恶垢净增减,就算从暂有的幻相来说,掌握规则、任运自在的也只有通达一切诸法实相的觉者方能做到。所以,如果我们今天被人所冤无非是在承受过去的业报,泰然自处、勇于面对一切结果,从这一刻起随缘消旧业、不再制造轮回冤业心相,因为怨恨委曲、寻机报复的结果就是因果酬偿、轮回不已。确实,这对于世间人来说很难实现,人们总希望采取些积极的方式去澄清,当然如果这样做能产生效果的话、在我们的境界还没达到堪忍时也并非不可,但我们要知道,世上有很多的事是我们扭转不了的,至圣如佛也是不昧因果的、有定业不可转的时候,而且愤怒和怨恨都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我们可以尽量用一颗平常心去努力,怀着一颗宽容的心去对待危害自己的人。而当自己真能视一切人、一切事如常、于一切境中都于第一义不动,过往所经历的一切境界反而都可看成是应当感念的、成就自己的境界。洞悉众生心 随缘种善因其实,只要仔细观照一下我们就会明白,众生都怀着一颗深重我执的心,哪怕是最残忍和冷酷的行为也不外乎是为了所执的这个“我”的利益、为了让自己过的更好,故而会对其自身产生阻碍、或只是自己感觉有阻碍、或对强于自身及有可能强于自身者的一种痛苦难忍的不适与不安之感,于是就不停的造作,再生生世世不停的受果、辗转相还。换个角度,如果我们身居官位,明知陷人冤枉时应该怎么做?我们都知道清朝康熙帝除鳌拜的故事,当苏克撒哈被杀时康熙明知他是冤枉的,但由于时机不够成熟,为了麻弊敌人他选择了争取时间,代价是牺牲了一个无辜者。(当然不管康熙帝是否出于一已之私利,总的来说他始终算是被历史承认的贤明君主。)所以很多情况不是可以一概而论的,有时站在国家和民族的立场上来说可能要有所牺牲,但如果是为了自己的官位、利益或摄于威协而屈服的就决不可取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种以陷人冤情代价得来的不义财我们是受不起的,要加倍偿还的。而非已所愿、被迫屈从权势时更要恒量事物的轻重,用可能失去的官位同一个人的生命一起恒量,必竟是人命大如天。当然也许有时就算我们牺牲位置可能也挽救不了什么,但我们可以无愧于心了,对我们无力改变的只能随顺因缘了。反过来,如果我们遭受冤屈时,对那些主事者也不必生报怨之心,也许他们有他们的不得已和无奈,其实他们跟很多挣扎在世间的人一样好不容易才走到今天,他们也不是菩萨圣贤,我们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人为我们牺牲一切呢?要知道,众生于不善分别的分别心中对诸幻相产生强烈的执着本身就是轮回心的根源。(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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