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宗教研究>> 综合研究>>正文内容

信仰挑战宗教(论纲)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6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李向平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信仰挑战宗教(论纲)

  ——当代中国宗教-信仰变迁的基本趋势

  李 向 平

  宗教社会学的一个研究特点,就是把宗教视为一种社会现象,把宗教研究作为认识社会变迁的一个概念工具。为此,研究当代中国宗教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通过当代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宗教的基本变化,认识把握中国社会的基本变迁。所以,本文通过对当代中国宗教-信仰基本演变趋势的总结和讨论,试图把握今后中国社会、中国政教关系、中国信仰的主要走向。

  一.宗教工作社会化

  “宗教工作”,乃是中国政府管理宗教的一个基本术语。对于这一概念的基本理解,将涉及对中国宗教的基本特点的讨论。

  一般而言,宗教工作与宗教事务紧密关联。基于《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就是宗教与社会其他部门之间的公共事务。因此,宗教工作的基本定义就是,对于宗教与社会其他部门之间的公共事务的管理。

  目前中国宗教管理的行政化特征,随着社会变迁的进行,已具有逐步转向社会工作形式的管理方式,最后可能使宗教管理渐变成为社会公共管理。

  关于此问题的讨论和处理,可以使宗教工作从比较简单的宗教的行政管理模式之中解脱出来,使宗教工作类似于社会工作。其结果将使宗教工作去行政化,进而使宗教工作社会化。

  宗教工作社会化的结果之一,将使宗教问题逐步“脱敏”,演变成为社会问题,使中国政府的宗教管理工作依据固有的法律架构,把宗教问题与其他问题如政治、出版、民族、治安、安全、刑事等等问题分离出来。

  二.政教关系的实践模式

  中国社会的政教关系,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宗教关系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之中,往往是依据具体的实际需要来处理政教关系。

  在制度层面,这是政教关系的统战模式,即把各宗教领袖人物及时地纳入统战体制之中,安排他们在人民大会,或政协会议之中担任人大代表或者是这些委员,从而建构了一种政治主导型、“职责分离而功能整合”的政教关系模式。

  在教别关系层面,不同的宗教在政教关系层面,则会具有不同的政教实践模式。相对而言,佛教道教民间宗教方面,政教关系之间的张力比较小;基督宗教层面的政教关系则张力比较大。上层的政教关系比较制度化一些,下层的政教关系则依据个人的身份和场域来决定。

  三.信仰挑战宗教

  C.K.Yang曾经提出的中国社会中存在的“扩散宗教”与“制度宗教”的两大现象,继续存在于当代中国社会之中。不过它们的存在形式已经发生了相当的改变。扩散信仰成为“私人信仰”,制度宗教变迁为“体制宗教”。为此,宗教在当代中国社会表现为一种私人信仰与体制宗教的对应、甚至是对立。

  此处的私人信仰,即是那种没有组织归属的宗教-信仰现象,特别是那种活跃在体制宗教之外的信仰现象。民间信仰、神秘信仰、私人化的宗教信仰等等,只要不是在体制宗教内的信仰现象,均属于这类现象。

  它们的社会特点是:宗教无法完全吸纳信仰,宗教难以完全满足人们的信仰。所以,信仰停滞在宗教体制之外。

  为此,宗教场所和宗教组织之外的信仰方式,实际上是中国信仰的最普遍现象。老板基督徒、老板佛教徒等等,均属于此类信仰者。另外一种信仰现象,就是碍于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即使是选择了宗教信仰,却也无法表达、无法实践自己的信仰。这种信仰,即是自给自足式、自我满足式的信仰方式。

  今后中国信仰的方式,可能是传统信仰的变迁,朝着公民信仰与公民式的宗教信仰的方向发展,有些进入体制宗教,更多的信仰方式则继续存在于体制宗教之外。

  四.宗教活动出离“活动场所”

  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组织,是中国宗教管理的两大基本抓手。

  因此,“第三教会”;老板办教会;老板建寺庙等等宗教现象,就已经出离了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组织的管理方式。这是中国当代宗教在“核心教会”(nucleus church )之外同时出现的宗教现象。特别是在一些民营企业之中,利用企业和公司的组织制度,进行一些信仰的实践和表达,甚至把企业和公司的某些制度视为信仰实践和信仰者团契的平台。它们类似于一种“延伸教会”(extending church),近似于一种“职场事奉”。同时也是“信仰”挑战“宗教”的一种社会形式,宗教难以吸纳信仰的一种中国现象。

  此点最为值得注意。它们可能会严重影响到中国宗教及其信仰方式的变迁。

  它们至少说明,中国宗教的转播方式已经出现了新的形式。

  五.宗教财产明显增加

  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经济搭台,宗教唱戏。这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当代中国宗教发展的一个基本渠道。

  在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时间里,中国佛教道教和民间宗教,从中获益不少,甚至是与经济的发展同步发展。在现有的社会福利条件之下,宗教财产的明显增加,也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现象。关键是这些宗教财产的获得与使用,直接地影响到宗教本身的发展质量。

  聚财容易,散财困难。对宗教而言,这也是一样的道理。

  还有一些基础性的问题,就是宗教经济的合法性问题,比如佛教和道教的寺观归属问题,它们作为社会所有的财产方式,使寺观的财产管理问题一直悬置起来。这样,宗教财团法人的制度就难以建构起来。

  宗教经济实力的增加,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还有可能成为宗教利益集团。而且这些利益集团,同时也渗透了社会上面其他利益集团的利益和关系,使宗教经济现象更加复杂。

  宗教资本的经济化变迁现象,及其经济资本的宗教化。

  六.民间信仰宗教化

  民间信仰一直是中国人的一大特点。虽有组织,却无制度。缺乏制度化的信仰性状,往往还能得到国家权力的认可。

  近年来,民间信仰也采取了宗教组织的方式来建构自己的信仰表达方式,从而使许多民间信仰渐渐地具备了自己的组织结构。当然,这些民间信仰,混杂着儒道佛等等宗教的因素在内。

  它们的重要性,将随着它们组织化倾向的日益增强而渐渐强大,日益显得重要。它们已经成为中国“草根社会”的基本社会资源,人际交往的主要路径、甚至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价值支持。

  七.“文化宗教主义”的冒头

  利用传统宗教抵制西方宗教。学界和社会舆论之中,已呈现一种议论,即呼吁以中国传统或者本土化的佛道教、民间宗教,以抵制来自西方社会的基督宗教。加之,国家政府对于传统佛教道教、民间宗教的青睐,常常会给中国人一种暗示:传统宗教更利于社会和谐、社会进步。

  可是,文化本位主义、传统信仰等等,特别是民族国家对于传统宗教文化因素的利用方式,其间的问题如果不梳理清楚,时间长了,则会导致很大的麻烦。

  这种现象,与全球化背景之下的文化传统主义、民粹主义的冒头,在很大层面是一种彼此整合的权力-信仰现象。它们之间的关系,不但直接影响到中国公共权力的合法性的证明方法,同时亦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中政教问题的处理模式。

  八.有神论与无神论的直接交涉

  中国共产党“十七大”之前,曾经有一份政改报告,提出政党信仰与宗教信仰的相互开放的问题。这一提法非常重要,应当为中共建国半世纪以来第一次提出这样的问题。虽然这没有引起很大的注意。然而,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好兆头。

  清明时节的各种国祭、公祭,实际上也是对于信仰方式一种最大的开放。至少这说明了,无神论和有神论在一定程度之上,已大致可以展开直接的交涉。尽管其中还有些功能主义的意识形态特征,但它们毕竟能够公开相处了。

  奥运会的时机,给“天佑中华”,“神赐圣火”等等字眼提供了最好的表达机会和舆论空间。这些字眼,已经能够正式出现在报纸地头版头条上面。

  特别是2008年中国汶川的“5·12”大地震,又一次最大限度地激活了中国人的传统信仰,各大宗教对于救灾行动的积极投入,从而使中国社会再度感受到了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力量的活力和价值。

  这些现象表明,中国社会中无神论与有神论之间的二元对立关系,在意识形态已经呈现多元化的情况下,它们之间已经发生了直接的互动与交涉。基于中国社会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经历,中国社会已经走出了姓“社”与姓“资”、姓“公”与姓“私”的争论,接下来的可能是一党与多党、有神与无神的直接交涉与互动。它们之间的交涉与互动,将直接影响到今后中国社会的走向和发展。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