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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文化的概念及其功能探微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彭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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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文化的概念及其功能探微

  作者: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 彭无情 2009-01-18 期刊名称:《新西部》下半月刊 期刊时间:2008年10月

  【摘要】宗教文化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具有多方面的功能。本文试图较为全面的揭示宗教文化的概念,并探讨宗教文化的解释功能、规范功能、整合凝聚功能、调控功能和生活习俗功能。

  【关键词】宗教文化 ; 功能 ; 探微

  一、宗教文化的概念

  人类的文化是多元的,宗教文化就是其中之一。

  宗教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宗教的产生本身就是人类文化活动的结果,是人类文化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环节。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宗教。宗教是以异化的方式反映现实生活而被实体化了的一种社会体系和文化生活方式,这便是宗教的文化属性。这种具有异化反映方式特征的宗教文化,“并非一种孤独的思想游魂在空中飘来飘去,它总要附着在某种文化实体上,通过一定的文化系列在社会生活中发生实际的作用,例如通过宗教道德、宗教哲学、宗教文学、宗教艺术、宗教习俗、宗教典籍、宗教活动,影响人们的思想情趣,成为社会精神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

  人类在远古时代创造了石器文化和火文化,但这时远未形成一种丰富多彩的文化体系。只是到了中石器的氏族社会时期的原始宗教出现以后,人类的文化才形成了一个异彩纷呈的体系。可以这样说,原始的宗教文化是原始人类唯一能够具有的整体文化体系,它包括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解释,并以此来规范原始人类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以及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促使氏族社会的发展。

  宗教文化大致包括器物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方面的内容。宗教的器物文化包括庙宇、寺院、教堂、圣像、圣书、圣地、供品、祭品以及其它一切进行宗教活动所需的用物、工具和场所。这些宗教器物是宗教意识的物化现象,是宗教得以确立的物质基础。宗教的制度文化包括宗教的组织结构、教阶制度、宗教礼仪、宗教法规、宗教习俗、修持方式、宗教经典等构建宗教活动的一切形式和方法。这些宗教制度是宗教意识的结构性表现,是宗教得以建构的组织力量。宗教的精神文化包括宗教经典、宗教教义、宗教神学、宗教人生观、神谕神启、宗教神话、宗教艺术、宗教文学、宗教音乐、宗教伦理等一系列宗教意识活动及其形式。这些宗教精神文化都是宗教意识的多样性表现,是宗教器物文化和宗教制度文化的核心内容,没有宗教精神文化的导向也不会有宗教器物文化和宗教制度文化。器物文化和制度文化是宗教文化的外壳,精神文化则是宗教文化的内核。

  在原始时代、古代和中世纪,宗教文化在人类文化史上处于主导地位。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世俗文化逐渐取代宗教文化而居于人类文化的主导地位。并且宗教文化受世俗文化的影响愈来愈大,促使宗教文化向世俗化的方向发展。

  宗教文化往往与民俗文化融为一体,成为古代民族和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宗教文化的功能

  宗教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其中包括解释功能、规范功能、调控功能、整合凝聚功能、生活习俗功能等等。这些宗教文化功能都是在整个人类文化发展变化进程的实践中体现出来的,发挥了其特有的社会作用。

  1、宗教文化的解释功能

  探索、研究和解释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精神现象,是人类文化领域中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宗教文化在这方面担任了前科学的解释功能这一特殊的历史性任务。当人类难以用理性和实证方法来解释世界现象时,宗教文化就通过其特有的直观性、猜测性的幻想方式来填补这个“真空”。因此,宗教文化在人类文化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历史作用。在宗教文化作为原始社会人类的总体文化时,宗教是原始人类唯一可能的一种思维方式,宗教文化的解释功能得到最为充分的发挥。如,原始人对变化多端的自然现象不了解,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但是人类是富有创造性的,正如恩格斯所说:“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用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原始人类通过把自然现象异化、对象化,从而作出种种不同的解释,虽然这种解释是不科学的、不客观的,但是宗教文化的这种前科学的解释功能,对于科学的发展具有萌芽性的启示作用。

  到了近代的工业时代,科学有了自己独立的理论体系和实验体系。这样,宗教文化的解释功能在许多方面又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所取代。但即使是这样,宗教文化依然在科学无法完全把握的人生问题、伦理问题和心灵问题方面,保留着解释功能,只不过这种解释功能随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被科学所替代。

  宗教文化的这种对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精神现象的解释功能,使相关人们对很多问题都有相同或类似的认识,这无疑有助于他们之间的相互认同。

  2、宗教文化的规范功能

  人类创造的宗教律法、宗教道德、宗教伦理等反过来影响人、塑造人、约束人,对人们的行为发挥着强大的规范功能。这一功能能通过宗教教义、教规和宗教戒律的神圣性来实现。

  宗教伦理、道德在长期渗透、潜移默化中已成为人类自我意识的一部分,也是世俗伦理、道德的重要来源。宗教文化的规范功能往往与民族特性联系起来,对于规范民族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对于增进民族认同,起着非常大的作用。

  3、 宗教文化的整合凝聚功能

  宗教文化的整合凝结功能,具有使社会的不同个人、群体或使各种社会势力、集团凝聚成为一个统一、一致的整体的作用,并且能促使其内部的团结。

  宗教文化的整合凝聚功能是宗教意识、宗教组织和宗教礼仪这三大宗教构成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各种群体、个人与社会集团,形成一个具有共同意识的宗教文化共同体并进而产生组织上的整合。在此基础上,在宗教文化共同体内唤起一种强烈的认同意识,从而增强和促进共同体内部的团结与一致。

  宗教文化具有认同的特性,对于相同或相似宗教文化认同,人们往往通过宗教意识、宗教伦理道德、宗教规范、宗教表达方式方法等获得。正是在宗教文化认同的基础上,体现出强大的整合凝聚功能。宗教文化的认同对于民族文化的认同和归属有着巨大的作用。

  宗教文化不仅仅是一个人们的信仰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而且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一个与民族共同体密不可分的民族心理和民族意识问题。宗教文化的民族整合凝聚作用主要体现为促进民族的共同心理、共同习惯、共同文化传统的形成,促进民族内部的融合,以及民族之间的融合。宗教文化的整合凝聚功能在不同的情况下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从而一定程度上对民族演变产生不同的影响。

  4、宗教文化的调控功能

  调控是一种主动的掌握,一种人类的自为行为方式。宗教文化的调控功能从本质上说就是为了调控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与其他族群文化之间的关系。这里仅分析调控其中的两种关系。

  首先,调控个人与族群的关系。人们通过宗教文化来规约族群与个人的关系,使每一个人都与自己的族群处于最佳状态,如通过信仰宗教文化中的祖先崇拜、图腾崇拜、神灵崇拜等造成族群的的归化感和认同感等。宗教文化对每一个族群成员与族群关系的调控,不仅使个人对族群具有更强的认同感,同时也使族群具有更强的凝聚力。

  其次,调控与其他族群宗教文化的关系。宗教文化有排它性特点,对于其它宗教文化的宽容一般都有一个度,那就是不危及自身宗教文化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而在一定的宽容度内,宗教文化自身有其自动的调控能力,如吸纳不同的宗教文化或其它形成的文化为自身宗教文化发展和创造服务等。然而,一旦超越了一定的“度”,那么就超越了宗教文化调控的弹性范围,只能由国家权利或政治介入,给予强行的规范。宗教文化的调控功能如果朝着不良方向发展,就可能造成不同宗教信仰族群之间的文化冲突。

  5、宗教文化的生活习俗功能

  宗教的教义、教规和礼仪,通过祈祷、禁忌和节庆等形式,转化到教民的婚生、丧葬、服饰、饮食和娱乐等等必不可少的日常生活中去,这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宗教习俗文化。这种把宗教生活和日常习俗融合在一起而形成的宗教习俗文化,对于保持宗教文化的稳定性与持久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生活习俗本身就是人们在具体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长期约定俗成的社会惯性系统。

  人们的婚生丧葬的礼仪形式,最初是包含着人们的情感因素和对生命的意义的认识并借助于宗教的神圣庄严性,把崇拜神明、祝福自己、娱乐民众结合为一体的宗教节庆,在这方面因具有更大的开放性和娱乐性,从而丰富了人们的习俗文化生活。宗教禁忌的生活习俗虽然具有狭隘的教派性,但由于它基于一种神圣教义的内涵而得到教民的认同,并成为它们宗教生活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有些宗教生活习俗在长期的生活演变中,逐渐脱离宗教仪式,成为一种民族风俗。这些生活习俗既体现了宗教的神圣性和庄严性,又化解为民族惯常的生活习俗,成为该民族文化生活的特殊标志。宗教文化的功能远不止这些。仅从以上所述就可以看出在人类历史上宗教文化曾发挥过的重大作用。宗教文化作为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民族形成、发展及民族演变有着十分深刻的影响。

  当然,宗教文化的上述功能并不是绝对的。宗教文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民族和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宗教文化的地位和作用正在不断弱化。

  [参考文献]

  [1] 牟钟鉴.中国宗教与文化[M].成都:巴蜀书社,1988:5.

  [2] 陈麟书,陈霞.宗教学原理[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3:139.

  [3] 恩格斯.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17.

  作者简介:彭无情,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讲师,哲学硕士,主要从事宗教学、民族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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