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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两岸民间信仰文化往来及其现实意义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5日
来源:不详   作者:苏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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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台两岸民间信仰文化往来及其现实意义

  苏振芳

  民间信仰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在民众中自发产生的一套神灵崇拜观念、行为习惯和相应的仪式制度。民间文化是一种典型的大众文化,是文化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承传传统的价值。作为中华民族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闽台民间信仰文化,以其多样性、多种类、复杂性体现了闽台文化的特点。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中国大陆的改革开放和台湾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闽台文化的交流越来越频繁,台湾宗教与民间信仰团体也不断组团到福建朝山进香、参观访问、探亲旅游,与福建宗教与民间信仰团体加深了相互了解与友谊。促进闽台两岸文化交流,推动两岸交流沟通,民间信仰文化可谓功不可没。本文主要探讨闽台两岸民间信仰往来的特点及其对两岸关系带来的影响。一、闽台两岸民间信仰的特点

  闽台是一个有着广泛宗教与民间信仰基础的地区,台湾的宗教与民间信仰大多是从大陆的闽、粤两省,尤其是闽南地区传入的。这种以闽南宗教与民间信仰为根基的台湾宗教与民间信仰,有如下几方面的特点:

  1、宗教与民间信仰的人数比例大。据台湾“内政部”1994年5月30日统计报告,台湾的总人口约有2100万,其中半数人是宗教信徒。有些学者认为,这一统计未包括台湾的民间信仰。若将台湾民间信仰者也计算在内,台湾的宗教徒几乎占总人口的90%,约1800万,而其中民间信仰的信徒人数高达750万人(参见《台湾教会公报》)。2、宗教与民间信仰的神灵种类繁多。在台湾,民间信仰所崇拜的神灵种类可谓多如牛毛。如果把它们归类起来,属灵魂崇拜的有195种,属自然崇拜的有20种,属庶物崇拜的有1种。在这众多的神灵崇拜中,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为仙人崇拜,第二类为先人崇拜,第三类为乡土崇拜。据1959年台湾“省政府文献委员会”调查统计,奉祀于两县市以上寺庙之神有19种共计3445尊。3、宗教与民间信仰的寺庙分布广。据1960年台湾出版的《台湾省寺庙教堂调查表》的记载,台湾共有4220座寺庙,其中绝大部分为民间信仰的寺庙。另据1981年余光弘《台湾地区民间宗教的发展——寺庙调查资料之分析》一文的统计,近十几年来,台湾民间信仰的寺庙越来越多,仅列于前十名的民间信仰的寺庙,就有3879座。4、宗教与民间信仰大多与福建闽南有密切联系,具有很强的相似性。台湾各地的妈祖,其祖地均在大陆。但因来自大陆不同的地方,故称呼各不相同,如来自福建莆田湄洲的称为“湄洲妈”,来自福建泉州的称为“温陵妈”,来自福建同安的称为“银同妈”。据有关资料记载,台湾的关帝崇拜是郑成功收复台湾时,由福建闽南(南安)传到台湾的;保生大帝也是由随郑成功去台的军民,从当时的福建同安白礁乡迎请到台南学甲的慈济宫。台湾民间崇拜肖太傅的大多是泉州籍人士,据调查,它源于泉州的富美宫、“省府王爷”。台湾民间信仰的开漳圣王是明末清初漳州人士移民台湾时带来的;三山国王是广东移民供奉的神灵,相传是潮州杨阴县的独山、明山、中山一带的保护神;台湾的广泽尊王又称保安尊王,祖庙在福建泉州府南安县,主要是南安籍人士供奉;台北霞海城隍庙,在道光元年由福建同安移民奉请赴台。5、民间信仰与佛教、道教相互混杂的比较普遍。在台湾,仅从宫观里供奉的神像来判断教派往往很难,除少教庙宇外,儒、道、释及民间信仰中的神明几乎都可以供在一个庙里。台湾的宗教与民间信仰,往往是三教合一。所以,台湾的道教宫观里往往前殿是祀道教的神仙,而后殿则祀儒家的先人或佛教的菩萨。台湾民间信仰与道教、佛教相互混杂表现在如下几方面:一是有许多佛教、道教的神灵成为民间信仰的神明;二是民间崇拜的形式往往借鉴佛教和道教的仪式;三是民间信仰的神与道教、佛教的神供奉在同一寺庙,只是主祀神属民间信仰;四是有的民间信仰则把纯粹的佛教、道教的神作为主祀之神。比如,把佛教的观音菩萨作为民间信仰的主祀神加以供奉,把道教的真武玄天大帝推崇为民间信仰的上帝公。

  二、宗教与民间信仰在闽台两岸交流过程中的作用

  1987年,台湾当局迫于各方压力解除了“戒严令”。自此,台湾民众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大陆探亲热。随着海峡两岸民间往来的日益扩大,两岸的宗教与民间信仰交流也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因地缘、神缘、人缘、语缘、庙缘等关系,闽台两岸宗教与民间信仰交流有着鲜明的特点:(一)是人数多、范围广。早在1988年期间,已先后有台湾盛满法师和瑞源法师访闽,比丘尼参观团一行29人访闽,传孝法师、法成法师等访闽,宽彻法师访闽。据福建省道教协会会长林舟道长统计,1988年至今,福建道教宫每年接待台湾各地道教进香朝圣团100团组以上,人数20多万人次。来闽的宗教与民间信仰团体涉及的范围很广,各代表团都有很广泛的代表性,都是来自台湾宗教与民间信仰组织的不同区域和寺庙的人员。(二)是交流形式多样。在台湾召开的“两岸宗教文化交流”学术研讨会上,有人提出了两岸宗教与民间信仰交流的6个模式,大都涉及闽台,如妈祖模式、星云模式、惠空模式、学术研讨模式、证严模式以及第三地模式。此外,各种教派还有自己独特的交流形式。如佛教有资助福建僧教育、修寺院、佛教文物展出等形式。(三)是以朝拜进香为内容的宗教交流与学术研讨相结合。一方面朝拜进香,一方面学术交流。这类活动规模大,场面隆重,人数多,涉及面广,研讨内容丰富。道教访问团经常在福建祖庙定期召开学术研讨会,同时邀请在闽台的相关分庙代表参加。佛教在泉州召开以弘一法师为主题的研讨会,台湾有关信众一方面前来膜拜,同时也撰写论文参加研讨。

  (四)是用闽南语交流让台湾信徒有亲切感。如泉州赴台进行道教交流人员,在台用闽南语行法事活动时,因语言相同,观者甚多,倍感亲切。

  由于台湾宗教与民间信仰与大陆的宗教与民间信仰联系密切,因而在海峡两岸民间交流过程中,宗教与民间信仰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其具体表现在:

  1、宗教与民间信仰作为中介和桥梁,对海峡两岸民间往来产生了积极的作用。1949年国民党退居台湾后,两岸之间民间往来被隔绝了30多年。直到80年代初期,这种隔绝才被冲破。在冲破这种人为隔绝过程中,两岸民间信仰的往来起了积极的作用。从80年代初到1986年,到福建湄洲岛朝圣旅游的台胞从秘密到公开的有1千多人。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回大陆探亲之后,大批台湾妈祖信徒蜂拥到妈祖庙朝圣,仅1989年10月8日,就有3000多位台胞参加妈祖羽化升天纪念.据统计,1988年请去了上千多尊妈祖神像,1989年1月1田至4月15日又被请去了529尊。进入90年代,两岸妈祖信徒的往来更是络绎不绝。1997年1月24日至5月4口,湄洲祖庙妈祖金身出游台湾,在台湾掀起一股新的妈祖热。最近几年,这种迎神拜祖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范围覆盖两岸的主要城乡。2.两岸宗教与民间信仰往来,对推动两岸宗教与民间信仰的学术交流,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宗教与民间信仰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在两岸民众中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如何引导这种宗教与民间信仰的发展,探讨其中的内在规律,已成为两岸学者共同关心的问题。许多专家学者来往于两岸之间,对两岸宗教与民间信仰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走势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许多富有学术价值的理论观点。有关学术研讨会也促进了海峡两岸宗教与民间信仰研究的学术交流。

  3.海峡两岸宗教与民间信仰往来,体现了两岸同胞渴望祖国统一、骨肉团聚的文化心态。台湾当局开放赴大陆探亲政策之后,通过宗教与民间信仰交流的人数日益增多,各种宗教与民间信仰交往的范围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明白了“血浓于水”的道理,普遍成立了宗教与民间信仰交流团体,通过各种渠道回大陆进行宗教与民间信仰“省亲”,有的则借宗教与民间信仰交流的机会进行谒祖访亲,修谱续流,投资家乡,建设故里。实际上,海峡两岸的宗教与民间信仰往来已超越了其本身的涵义,它所反映的是台湾同胞对闽台同一文化区的认同,体现了海峡两岸同胞渴望祖国统一,骨肉团聚的文化心态。总之,两岸的宗教与民间信仰交往首先打破了台湾当局阻挠“三通”,屡屡率先冲破禁区,打破僵局,对两岸人民的交流产生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增加了对祖国大陆的认同感,为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做出积极贡献;消除了两岸人民的误解,培养了互信,加深了台湾同胞对祖国的热爱;促进了大陆部分地区的公益事业,激发了台湾同胞建设祖国和家乡的热情;提升了宗教文化的品质,增强了宗教文化的传承与交流。闽台的宗教交流交往成为两岸思想文化交流最活跃的领域之一。三、正确对待闽台两岸宗教与民间信仰往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1.要充分认识两岸宗教与民间信仰交往的长期性。宗教与民间信仰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已形成一种相当强大的习惯势力和社会力量,具有保守性、稳定性和相对独立性。海峡两岸的宗教与民间信仰,由于具有语言相通、先祖相同等特点,已成为两岸文化中难以分割的组成部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两岸的宗教与民间信仰交流还将长期存在下去。

  2、要充分认识到宗教与民间信仰是两岸民间交往的重要渠道。海峡两岸宗教与民间信仰交往,是党和政府团结、教育两岸宗教与民间信仰信徒的桥梁和纽带。党和政府通过民间信仰组织及其领袖人物,在不同信徒之间开展联系、增进了解、沟通感情,促进合作,加强团结,使他们更好地了解祖国、热爱祖国,使宗教与民间信仰的人士在爱国主义的基础上统一起来,这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早日促进两岸的和平统一。

  3、要充分认识到宗教与民间信仰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可以成为信徒精神寄托的场所。两岸宗教与民问信仰往来,可以使信徒消除精神空虚、慰藉心灵、减轻痛苦、稳定情绪,这对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人们的安居乐业具有积极的意义。宗教与民间信仰中的某些戒律、道德观念中所包含的一些内容,如惩恶扬善、维护和平等等,可以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助力。宗教与民间信仰对某些人还起着陶冶品性、净化灵魂的作用,所以宗教与民间信仰中的许多信徒的日常生活一般比较严肃规矩,能够遵守社会公德,敬老爱幼,互助友爱。

  4、要充分认识到两岸宗教与民间信仰交往,在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做出了一定贡献。两岸宗教与民间信仰恢复交往以来,当某些地区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对,许多宗教与民间信仰组织积极开展募捐援助活动。有些宗教与民间信仰团体还组织信徒进行修桥、铺路、栽树、保护古建筑和自然环境事业。还有一些宗教与民间信仰组织举办学校、培训班、开办医院和诊所、开办孤儿院、养老院等,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一定贡献。

  5、要充分认识到,两岸宗教与民间信仰交往作为一种社会力量,具有两重性。在两岸民间信仰交往过程中,既有看到其积极作用的一面,也要看到其消极作用的一面。从总体上看,积极的方面占主导地位。但是,也要看到,宗教与民间信仰作为一种“颠倒世界观”,对人们起着唯心主义的麻醉作用,与科学真理是背道而驰的,常给封建迷信活动以可乘之机,无节制地滥建宫庙和举行各种宗教与民间信仰赛会,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影响了社会的文明建设,因此必须予以疏导和依法管理。(作者系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责编:钟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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