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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己及人与慈悲众生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7日
来源:不详   作者:朱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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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善是儒家对人性的主流看法,性善论与佛性论有许多相通之处,儒家的“涂之人可以为禹”与佛教的“–切众生皆有佛性”如出一辙。但是,儒家思想是即世间的,其关注点始终在于人类社会、在于人类自身,不出六合之外;而佛教思想是出世间的,佛教以无限时空为背景而展开自己的理论,佛教孝道所及,是整个三千大千世界的有情众生。佛教所谓的“众生”指人类,也包括一切有情识的生物,这就使佛学比儒学具有更宽的理论视野,相应地,佛教孝道也呈现出比儒家孝道更开阔更深远的境界。儒佛孝道对于行孝主体和行孝对象上的不同看法,就是这种分别的反映。

儒家认为,孝道是做人的根本,是人优异于动物的独特之处,而佛教认为包括动物在内的众生都具有孝心,都可以成为行孝的主体。儒家突出人的价值,强调“唯人,万物之灵”(《尚书》),认为道德是人的属性,“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只有人不仅有气、有生、有知,而且有仁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所以,孔子、孟子在讲到孝道中所蕴含的“敬”的内涵时,都把“敬”视为人与禽兽的区别。孔子讲:“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孟子说:“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可见,儒家认为孝道是人所特有的道德行为,是人和动物相揖别的标志之一,不忠不孝的叛臣逆子被贬称为“禽兽”。“有知而无义”的动物即使偶尔有“报答”亲恩的行为,也只是一种本能,如乌鸦之反哺、羊羔之跪乳。

佛教则不然。从缘起、平等出发,佛教认为有情万物皆有佛性,孝是包括禽兽在内的众生共同的本性。因而,佛教将孝道由人而扩展到动物,六道众生都可以成为行孝的主体。《大方便报恩经变相》中就记载了鹦鹉采谷孝敬盲眼父母的故事。 孝的对象是父母,这一点是儒佛孝道的共识。区别在于儒家孝道所指向的只是自己今生今世的父母,佛教的孝则延及到多世父母。

儒家没有三世因果的观念,所关注的只是现实的社会和现实的人生,所以儒家孝道也是针对父母此生的孝事,“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奉养敬事、祭祀缅怀,这由生到死的整个过程,都是对父母今生今世而言的。

佛教则超出了血缘关系的链条,把孝道扩展到佛法所及的整个有情世界:由孝顺自己的父母到孝顺众生的父母,由孝敬今世的父母到孝敬过去以及未来多世的父母,佛教把孝道普及到三界六道无量众生,上报四重恩、吓济三途苦,为我们展现了一片更为广阔的时空。佛教孝道的意义不限于对今生今世父母的报恩,而是对多生多世、生生世世父母的报恩,是对有情众生的报恩:“非但一世父母,而多生父母皆报。不惟一身父母,而法界父母皆度。”(《念佛正因》)所以,“菩萨应生孝顺心,救度一切众生。”否则,“便是不孝罪人”。佛教的慈悲心是对有情众生的孝心,对一切生灵的慈悲行为,就是对多世父母行孝。佛教主张吃斋食素、不杀生,为了避免伤害前世父母,“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佛教的放生活动,以及“走路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罩纱灯”的惜生行为都是为救度有情,同样是惠及众生、泽披万物的孝心的表现。

儒家也阐发了推己及人、推人及物的仁爱思想。孔子强调“孝为仁之本”,把孝作为仁的根本和践行仁的出发点。孟子也提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以孝为原点向外“推恩”,即把对自己父母的孝敬之心由亲及疏、由近及远普遍地施加于他人和万物身上,由孝敬父母而仁爱天下的百姓,进而呵护自然界的一切生命。北宋张载对此进一步发挥,把天地自然视为父母、把整个宇宙视为一个人家庭,形成了“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思想,主张人应当以诚挚的孝心去爱天地、爱百姓、爱万物。这里,儒家孝道由家庭而扩展到整个社会、自然界,由对父母的孝而珍爱天地间的一切生命,让万物都沐浴到仁爱的恩泽,表现出厚德载物、泽济天下的博大情怀。

这里,儒家孝道与佛教孝道仍然表现出境界上的高下之别。儒家是把孝与仁爱联系起来,孝是仁爱的根本;佛教则是把孝与慈悲联系起来,孝是慈悲心的自然流露。儒家的仁爱与佛教的慈悲是不同的。仁爱是有差等的,“仁者人也,亲亲为人”,由亲亲而仁民,由仁民而爱物,仁爱有一个由己及人、由人及物的“推”恩过程,这种爱是有先后之分、厚薄之别;佛教的慈悲是建立在众生平等基础上的“同体大悲”、“无缘大悲”,是无执著、无分别、无计较的,孝作为慈悲心的自然流露和体现,不是由自己的父母而推及众生,更不是居高临下的同情与施舍,而是对有情众生平等的、诚挚的、一视同仁的报恩。从这个意义上说,佛教孝道比儒家孝道表现山更恢弘的气度和更博人的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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