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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间的对话与和谐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7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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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对话已经成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宗教间处理相互关系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当今世界各式各样的对话中,宗教对话无疑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当代著名神学家、宗教哲学家、“全球伦理”和“宗教对话”的倡导者孔汉思(Hans Küng)有言:“没有宗教间的和平,就没有国家间的和平;而没有宗教间的对话,就没有宗教间的和平。”我国各宗教自古以来就有和谐与合作的优良传统,为我国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世纪,面对全球范围内日益兴起的宗教对话浪潮,我国各宗教有必要深入挖掘自身优良传统,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宗教间业已存在的和谐与合作,为推动社会繁荣发展与世界和平进步作出贡献。

宗教对话与世界和平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王志成


如今的世界处境已经不同以往,不同宗教的信徒不可避免地生活在同一星球上,从经济、政治、生态、人类苦难、文化沟通、世界安全、社会正义诸方面看都越来越关联在一起。没有一个宗教可以独立于其他世界宗教之外。神学家保罗•尼特(Paul Knitter)要求各个宗教之间进行有效的合作,尤其在人类苦难和生态苦难这两个领域彼此携手。 由于人类已经进入信息社会,人类的沟通方式和生存方式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我们不可能再以以前的方式生活。人类不同个体、群体、民族、宗教和文化之间的关联方式可以预示人类文化形态有可能发生一场范式的转变。神学家尤尔特•卡曾斯(Ewert Cousins)认为我们正进入他所称的“第二轴心时期”(The Second Axial Period )。在这一新的轴心时期,世界各大宗教传统需要发生一场意识的转变:从个体意识转向全球意识(global consciousness)。这种全球意识需要在不同宗教之间的两个维度上形成:第一是水平维度,各个宗教在同一平面展开对话与合作,而不是隔离与对抗。第二是垂直维度,各个宗教在水平维度的沟通基础上需要在垂直维度上发展,从而形成真正的全球意识。 在第二轴心时期来临之际,世界各大宗教自身如何参与?各个宗教之间如何重新建立新型的关系?保罗•尼特最近在《诸宗教之神学导论》一书中向我们展现了基督教和世界不同宗教之间关系处理的不同模式:置换模式、成全模式、互益模式和接受模式。置换模式的代表人物是卡尔•巴特(Karl Barth),互益模式的代表人物是卡尔•拉纳(Karl Rahner),互益模式的代表人物是约翰•希克、雷蒙•潘尼卡和保罗•尼特,接受模式的代表人物是乔治•林贝克(George Lindbeck)、马克•海姆(Mark Heim)、弗朗西斯•克卢尼(Francis Clooney)、詹姆斯•弗雷德里克(James Fredericks)。 这些模式也同样适用于分析世界诸宗教之间的关系。互益模式和接受模式显然更适应第二轴心时期的全球意识,在学术上也为越来越多的人所主张。但在实际生活中,上述四种模式都有不少坚持者。由于宗教本身的复杂性,也由于历史的原因,诸宗教要全面参与到第二轴心时期之中还需要很长一段时期。但毫无疑问,不同宗教内部、不同宗教之间不断加强的对话可以促进宗教自身的转变。这种转变不是外在强加的,而是从宗教内部进行的。它是宗教作为一个生命的自我新陈代谢过程。 各个宗教在历史中都形成了各自的教义体系,这些教义体系从各自历史看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有一个产生、强化或者弱化的过程。一个教义的产生、维系、发展和消失如果是从内部进行的,就不会被视为一种无理由的强加。但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每一个宗教的命运都和整个外在世界联系在一起的,世界的改变必然影响宗教自身的发展。基督教在历史上发生过多次重大的变革。上世纪60年代的梵二会议就是天主教历史上最近的一次重大变革。而像雷蒙•潘尼卡甚至已经要求召开“第二次耶路撒冷会议”了,认为基督教可以超越亚伯拉罕传统,它需要更加开放,需要有一种宇宙-神-人共融的超历史意识。 潘尼卡指出,宗教对话分两类:一是宗教内对话,它要求每一个宗教为其他宗教预备一个空间;二是宗教间对话。一般人讲的是后者,很少谈论前者,但他认为前者更基础、更根本。因为,如果没有前者,宗教间对话就很难有实际的效果。 在走向宗教对话的道路上,潘尼卡认为我们需要克服两种态度:一是认为只有一种宗教是对的,其他宗教最终服从于该宗教,这种宗教优越感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会成为宗教霸权主义,成为宗教战争的借口,而世界并不会因此变得更加和平与公正;二是认为所有宗教都是一样的。潘尼卡认为这同样不对。不同宗教之间的差异应该得到足够的尊重,宗教对话不是为了消除诸宗教之间的张力,相反,我们需要在诸宗教之间保持张力,在张力中彼此互动、彼此对话,其中既有辩证的对话(智性的对话),又有对话的对话(心灵的对话)。 对话给各个宗教之间了解、交流和沟通带来了真正的可能性。只有通过对话,才能消除彼此的误解,才能真正容纳不同的“他者”。也只有通过对话,诸宗教才能在差异性中推进彼此的完善和成长。宗教之间的矛盾和分歧,不可能通过对抗解决,而只能通过对话、通过扩大意识,尤其第二轴心时期的全球意识来实现。孔汉思(Hans Küng)说,没有各宗教之间的和平就没有各民族的和平;没有各宗教之间的对话就没有各宗教之间的和平。我们可以补充说,没有各宗教的全球意识就没有各宗教之间的真正对话。 中国儒佛道之间关系的处理方式受到像希克、尼特等许多宗教哲学家和神学家的肯定,我认为中国各个宗教处理彼此之间关系的方式应该得到进一步的研究、继承和发展,使中国这个古老的文明之邦在处理宗教关系上的理念和经验可以服务于当今中国各个宗教,可以为世界各大宗教之间的关系处理提供新的洞见。

发扬伊斯兰教的包容性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 陈广元

伊斯兰教是讲求和平的宗教,也是富有包容精神的宗教。1、包容精神是伊斯兰教的教义精神之一。《古兰经》云:“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49∶13)人类同源,是一个大家庭,那么,由不同形态构成的社会就是一个互相关联、互相容纳的网络。所以对他人持包容态度是伊斯兰教所倡导的,正如《古兰经》云:“如果你们饶恕他们,原谅他们,赦宥他们,【真主就赦宥你们】,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64∶14)所以包容思想是作为虔诚穆斯林重要的修养环节,是获得善报的重要方面。伊斯兰教不仅在为人处世中坚持包容思想,而且在信仰上也予以包容,绝不强迫,正如《古兰经》云:“对于宗教,绝无强迫;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2∶256)这说明 ,伊斯兰教是倡导宗教与宗教之间理解与对话,教导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互相宽容的。 2、处世包容是穆斯林行善的表现。伊斯兰教主张,无端伤害他人、敌视他人,就是不分善恶;不尊敬他人、诋毁他人、背谈他人,就是恶压倒善的结果。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经常以善行对待他人,甚至包括对方的恶行,从而消除彼此之间的仇视,这就是行善,正如《古兰经》云:“善恶不是一样的。你应当以最优美的品行去对付恶劣的品行,那么,与你相仇者,忽然间会变得亲如密友。”(41∶34)伊斯兰教将具有包容精神作为行善的方式,要求穆斯林依此要求自己、完善自己,并且把它作为穆斯林的高尚追求。 3、对人包容是穆斯林的一种美德。伊斯兰教认为,具有包容意识是圣贤的品行,是义者的德性,只有那些明智者才具有这样的美德。穆罕默德圣人的道德懿行为穆斯林树立了典范。当时穆罕默德圣人不仅对穆斯林表现出了谦虚、自律,而且对于非穆斯林,甚至敌人也表现出了包容、忍让、善待的风度。在他光复麦加的时候,对那些曾经加害于他的人们不但没有以牙还牙、怨怨相报,反而对他们说:“你们都去吧!你们是自由的。”穆罕默德圣人的这一高尚的包容品德化解了各种对立的关系和矛盾。他的这种博大胸怀及包容精神是伊斯兰教的基本要求。对他人没有包容的意识是伊斯兰教所禁止的,属于恶行。包容精神就象人与人之间的桥梁,它将心与心连接起来,被包容者会感到灵魂的震动。如果穆斯林对他人不具有包容心,也就不会得到他人的谅解,正如穆罕默德圣人曾说:“谁不仁爱他人,他也得不到仁爱。” 4、发扬伊斯兰教的优良传统是我们的目标之一。中国各宗教间历来是讲求包容的,正因为各宗教间的包容性,才能够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不排斥、互不侵犯,所以国内从未发生过宗教战争。和平相处、平等相待、互相包容、与人为善,这些美德和意识不仅是伊斯兰教对穆斯林的嘱托,也是任何一个社会的愿望。在平等相处、互相包容的基础上进行有益的和平对话,是我们每个穆斯林的责任。事实证明,任何一个宗教如果拒绝接纳其它文化,拒绝和其它文化沟通,不具有包容精神,那么,这个宗教是很难立足的。 为了弘扬诸如爱国爱教、孝敬双亲、为善合作、和平团结、仁爱包容等伊斯兰教的优良传统,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做了一些相应的工作,比如大力推广讲新“卧尔兹”活动、成立教务指导委员会编写适合社会需要的“卧尔兹”。通过编写和讲新“卧尔兹”积极引导穆斯林群众对伊斯兰教的认识,以爱国主义精神鼓舞人,以团结进步、积极向上的教义思想引导人,以高尚的道德情操教育人,特别是教育我们的阿訇、伊玛目、毛拉要经常以伊斯兰教所具有的仁爱、包容、中道的精神去引导穆斯林群众,使伊斯兰教的优秀道德得以发扬,促使我国的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总之,伊斯兰教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宗教,包容是伊斯兰教义精神,是伊斯兰教得以发展的前提,也是伊斯兰教进一步适应社会、适应时代发展的基础。不拒绝任何有利于社会和民族发展的文化、思想和意识是伊斯兰教的特点。这一特点也就决定了伊斯兰教是可以和任何宗教进行和平对话的,并完全能够做到正确对待不同文明、不同宗教信仰的差异,达到互相尊重,共同发展。

道教:主张慈爱和同的宗教

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 黄信阳

道教是植根于中华沃土的土生土长的中国人的传统宗教,其形名虽诞生于东汉张道陵,但其思想精髓却渊源于中华上古厚重淳朴的原始文明,直承于中古之末博大精深的老、庄哲学。道教主张“慈爱和同”,在道教经典中,“重包容”、“重和谐”的思想十分丰富。充分挖掘和弘扬道教中的这些思想资源,对于开展宗教对话,促进宗教和谐,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和平、进步和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譬如说: 道教主张:“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道德经》第七章),这是提倡立足于天地的大公,大爱与无私。 道教主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道德经》第八章),这是提倡善美的自然和谐性。 道教主张:“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道德经》第二十七章),这是提倡至公无私的真爱之性。 道教主张:“知常容,容乃公。”(《道德经》第十六章)这是提倡虚怀若谷、博采众长、海纳百川的宽广襟怀。 总之,“道”有无限的包容性。近二千年来,中国道教在坚持和发扬《道德经》博大精深思想的同时,也广泛吸取各种文化思想的精华,形成极具中国特色的,充溢着人类真、善、美、容、和美德的道教义理文化。道教的这种义理文化,无疑是中华民族传统心性的真实体现,故而鲁迅先生曾言:“中国的根抵全在道教。”诚不虚也! 中国道教在萌生、发展、健全的过程中,宋、元时期道教全真派和全真思想的应运而生,在道教发展史上具有着里程碑的意义,得以使中国道教真、善、美、容、和的思想内涵更加光耀凸显。时至今日,仍具有着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 道教全真派虽创生于宋、金时的王重阳祖师,但其思想精旨远承老、庄,中继钟、吕祖师,光大于全真七子,尤其是全真七子之一的长春真人丘处机。 “儒门释户道相通,三教从来一祖风。” “心中端正莫心邪,三家披来作一家。” (以上是重阳祖师《全真集序》) 全真之教义,即提倡儒、释、道三教合一,丘处机为弘扬全真之巨擘,于此身体力行。其修真养性,取道家之清静;其观察事物,入佛家之空谛;其化导世人,本儒家之伦理。《全真清规》中明言:“祖师设教,仙圣度人,开大乘之门径,通众妙之要津。”开大乘门,以通众妙,即不拘守一家,贯通三教之道,以求得大圆满。这不仅是包容、和谐,且是三教上乘的心灵对话。 全真思想的精旨认为:人生不能脱离国家,故必遵儒家忠孝之道;人生当修己以教,故采取佛家之戒律;人生当顺性命之理以善其生,故采取道家善养性命之旨。主张此三家之道,人生所履行程度不齐,但皆不能偏废。实可谓发自真善之心,入情入理。 进入现代,中国道教步入世界,道教全真思想更得光大之机,力倡人类和睦共处,视各教唯亲,共存共荣,祝愿祖国早日统一,民族亲融,国泰民安。一如既往地弘扬真、善、美、容、和的美德,加强对外交往,接受新观念,吸取新知识,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作出应有的贡献,是中国道教的当代责任。

佛教的包容性与宗教对话的原则

苏州戒幢佛学研究所研究部主任 宗 舜

佛教是一个具有极强包容性的宗教,这种包容性来源于佛教的基本理论,即“缘起和平等”的思想。 所谓缘起,佛教指一切事物(有为法),皆因种种条件(即因缘)和合而成立,世间的一切,都是相互依存的,所以在佛教经典中强调,“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见《杂阿含经》三五八经)当然,佛教的缘起理论并不仅仅只是说明宇宙世界的现象依存关系,根本在于揭示社会、人生、命运的关系,进而指示出一条“解脱道”。但不论如何,由于佛教肯定了世界上一切事物的相互依存关系,就给包容其他宗教乃至提倡宗教的多元性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 所谓平等,是指在本质上并无分别。为“差别”一词的对称。佛教在印度传播之始,佛陀即倡导“四姓平等说”(见《杂阿含》卷二十),彻底否定印度吠陀以来之种姓差别制,而主张婆罗门等四姓平等无优劣。这就是社会意义上的平等义。在有的人看来,佛教的佛陀是高高在上、受人膜拜的。但是,佛教经典中却明确地说心、佛、众生三无差别(见晋译《华严经》卷十),并在经典中有很多与“平等”有关的词汇,如:佛是“平等觉”,自性法身是“平等法身”,显示仅有一乘法的佛之智慧是“平等大慧”,无差别之爱为“平等大悲”,等等。 以佛教常用的“平等心” 为例,佛法之悟,是悟到一切法平等的真理,于一切众生不起怨亲等差别见解之慈悲心。《金光明最胜王经疏》卷二末说:“‘直心以何为本?’答:‘以于一切众生平等心为本。’”这就是说,对于一切的冤家仇人的态度,要和对待自己的亲人完全一致,心生悲悯,而不能有分别,这样的发心,才叫“平等心”。这就是宗教意义上的平等义。将这样的平等观推广开来,在宗教间的交流乃至处理宗教与宗教之间关系的时候,自然就会运用包容的心态和圆融的手法来处理好。 近年来,中国佛教界积极发挥自身的影响力,在开展宗教交流、促进宗教团结、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诸多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近年来中国佛教协会会同其他兄弟教会,致力于揭露、反击邪教“法轮功”、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的宗教信仰自由、反对“藏独”分子分裂祖国、促进两岸和平统一等事业,成为新时期宗教团结、宗教包容、宗教共进的典范,所取得的成绩,是世人瞩目的。 在世界政治格局复杂、政治风云多变的今天,如何正视世界范围的宗教冲突,积极发挥中国佛教在促进世界和平、消除宗教对立等方面的作用,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深思的重要课题。笔者以为,我们不仅要提倡宗教对话和宗教交流,更要为宗教对话和交流确定一些基本原则,使之更富有成效: 第一,倾听的原则。在宗教对话和交流过程中,我们首先要做一个倾听者,尊重对方的话语权。而不能热衷于向对方灌输自己的宗教观点,却拒绝了解对方的宗教诉求。 第二,理解的原则。在宗教对话和交流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倾听,更要“善解人意”,将对方的宗教观点弄懂,而不是粗暴的加以曲解,甚至用误解践踏对方的宗教感情。 第三,尊重的原则。在宗教对话和交流过程中,要尊重对方的宗教信仰、宗教理论和宗教习俗。消除那种非此即彼、非正即邪的机械态度,反对以狭隘的宗教感情替代理性的宗教智慧。 我们还要看到的是,宗教和宗教之间,毕竟存着差异。在某些方面,这个差异还相当大。对于宗教差异的问题,我们要有清醒而理智的头脑。我们既反对无限夸大宗教差异,自高自大、目空一切的做法,也反对不辨差别,强作解人、简单“会通”。所以,我们主张,宗教与宗教之间,本身就是有同有异的,那么,在对话的时候,就必须要求同存异。在宗教内部,要多讲一些各自宗教“异”的方面,以凸现自己所信仰宗教的殊胜,以坚定自己的宗教信仰。而在宗教与宗教之间,则要多强调宗教与宗教“同”的方面,引导宗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为人民的生活幸福美满,为世界的安宁和平贡献我们的力量!

宽容和解:中国天主教的呼吁和主张

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秘书长 马英林

宗教就其本质来讲,大都以圣化人灵、净化人心、善化社会,引导帮助人们追求人类真正幸福为目标。虽然教派不同、教义有别、崇拜礼仪各异,但都负有对善化现世的神圣责任和对未来世界的无限渴望。因此各宗教为了世界的和平和人类的福祉必然要加强彼此的对话与合作。 但翻开世界的历史,我们却也看到了一些令人遗憾的伤痛和教训。直到二十世纪初叶,基督新教各教派首先发起的“合一运动”,人们才在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间,以及不同宗教间,开始信仰的反省和沟通,并因此产生了世界性宗教间的对话。 起初,天主教对“合一对话”的态度十分谨慎和冷漠。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天主教对这一运动越发重视和积极。1962年召开的“梵二”会议更将这一事业推向新的阶段。教会不仅提出自我的革新,并在全世界政治与社会事务上开放自己,也为基督徒的大公合一运动开辟了道路。大会通过的《大公主义法令》郑重声明:“我们不能不尊重活跃在东正教与各基督教会或团体中的圣神。不久前我们称他们为裂教、誓反教,现在我们称之为‘分离的弟兄’。”教会并首次公开承认自己应分担教会分裂支离的过错,并恳求分离的兄弟们的宽恕。不仅如此,教会更改变过去人们心中“合一”即是“皈依”到天主教会怀抱里的错误思想。指出合一是共同的行动,双方的自我检讨自我改革,一起归向福音,才能在主基督内聚首,恢复圆满的合一。大会还发表了《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指出“教会绝不摒弃这些宗教中的真的圣的因素,并怀着诚恳的敬意,研究他们的做事与生活方式以及规戒和道理。这一切虽然与天主教所坚持和教导的有所不同,但往往反映着普照全人类的真理之光”。梵二的文献和思想反映了天主教会对自我的深刻反思,以及对合一对话的真诚回应。 然而,合一与对话并非易事,瞻望新的世纪,人类仍然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孕育了中华文明对不同种族、不同文化和不同宗教的接纳开放、包容并蓄的胸襟,创造了中华民族追求和平、向往“和合”的精神和理念,为各宗教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沃土。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实行各教平等。五大宗教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旗帜下,本着“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和睦相处、彼此尊重、爱国爱教、共同进步。各宗教团体和宗教领袖带领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祖国的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共同关注社会问题,举行和平祈祷,慈善募捐等善举。并在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合作共事中建立了友谊,得到了发展。 五十年来各宗教发展壮大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将我们的教会置身于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之中,并努力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时,我们的教会才能得到理解尊重和支持;只有我们吸收民族优秀文化的滋养,努力与所处的历史文化、社会制度相适应,才能得到生存和发展;只有我们各宗教和睦相处、相互学习互相借鉴共同进步,才能创造出我国宗教友爱祥和、社会安定的良好局面,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也就能够为世界宗教界所瞩目,赢得尊敬和赞赏。 傅铁山主教在2000年联合国召开的宗教与精神领袖世界和平千年大会上指出:“在今日中国,宗教和睦相处更是生动的现实和实践。在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之下,五大宗教享受着全面的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各教地位平等、相互尊重,自主地开展教务,我国的五大宗教正处于健康发展的黄金时期。”傅铁山主教代表我国宗教界的领袖们向大会和世界所有宗教领袖们提出了“高举和平旗帜、提倡宽容和解,创造不同文明和宗教信仰和睦相处的世界新开端”的呼吁和主张。表达了中国宗教界对世界和平的无限渴望和对全球宗教界为促进人类和平与进步的崇高使命的极大关切,道出了我国数以亿计的宗教徒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心声。 我们不能不看到,当今世界仍不太平。造成战争、暴力、恐怖、灾害和贫穷的因素仍然存在。打着宗教旗号、冒用宗教名义、利用宗教感情,进行分裂祖国、危害人民、亵渎宗教的事端仍在发生。因此,我们更应紧密团结,加强合作,开展对话、建立互信,共同促进我国宗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对话是基督教得以发展的前提

金陵协和神学院 严锡禹

众所周知,在当今世界,对话已经成为人们处理各种问题的一种基本方法。无论是在国家之间,还是在人与人之间,对话的态度已深入人心。可以说,对话已经成为现代人的一种存在形态。我们相信,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对话的理念会更加广泛、深入地渗透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宗教自然也不例外。 对话本来是指日常生活中两个人间的交谈,后来被用于贸易双方的平等谈判,近十年来又被运用于国际事务,并进而广泛地运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宗教界一些有远见卓识的人也摈弃了门户之见,展开宗教间的对话。由此可见,对话这一概念已经不再被简单地理解为你一句我一句的语言交谈,而是相互包容、相互尊重、相互影响的平等态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对话的概念古已有之,因为任何一个事物的发展都不会是孤立进行的,一定是在吸取它事物的优点并不断克服自身缺点的前提下进行的。林则徐常用的一副对联中有这样一句话,“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基督教之所以发展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就是因为在过去两千年的历程中,它不断地与其所处的时代、文化和宗教积极对话的结果。 基督教诞生之日,就身处多元文化的环境。公元之初的巴勒斯坦地区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而深受犹太文化、埃及文化、叙利亚文化、希腊罗马文化等的影响。基督教的先驱们就是在这样的处境中开始他们的宗教生活的。新约圣经的作者们在诠释耶稣的生平和教训时,大胆地与希腊文化对话,引入了“逻格斯”(道)的概念,用这个希腊哲学的重要概念来解释耶稣,称其为成为肉身的道。诸如此类的例子在圣经中还有不少。 进入第二世纪以后,基督教已经在罗马帝国境内得以广泛传播,但是,当时的教会领袖和神学家们并没有故步自封,而是积极地与当时、当地的宗教、文化对话,吸取这些文化中的优秀成份,充实和丰富基督教教义。这些为基督教的巩固和发展立下汗马功劳的教会领袖和神学家们被后人尊称为教父,意思是教会的父亲。他们在忠实于基督教信仰的前提下,不拒绝与希腊和拉丁文化对话,形成了教会历史上两类重要的教父,一类是用拉丁文写作的拉丁教父,另一类是用希腊文写作的希腊教父。正是由于这两类教父的共同努力,才使基督教教义发展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纵观两千年的基督教史,我们不难发现,什么时候教会以开放的胸怀、包容的态度与所遇到的文化、宗教对话,认真地从中吸取养分,什么时候教会就会得到发展,就会成为社会发展的一股积极的力量;反之,什么时候教会夜郎自大、唯我独尊、排除异己,什么时候教会就会变得封闭、落后,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 生活在当今这样一个多元化的时代,基督教更应该继承和发扬教会历史中崇尚对话的积极精神,摈弃那些极端、狭隘的看法。从事神学研究的人应当从对话的角度重新审视基督教的神学。就中国基督教而言,目前正在进行的、由丁光训主教倡导的神学思想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这种对话精神的体现。我们正在以对话的眼光审视中国教会过去一百多年所接受、传播的神学,去伪存真,以期达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目的。 无论从基督教历史的角度、神学的角度,还是从教会所处的现实处境的角度出发,我们都没有理由拒绝宗教间的对话。基督徒相信,上帝所创造的一切都是美好的,而世界上的一切都不在上帝创造之外,宗教也是如此。既然是美好的,就是有价值的;既然是有价值的,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拒绝与它们对话,学习它们身上优秀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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