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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预防贪污的秘笈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7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李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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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家预防贪污的秘笈

  李炳时

  官员贪污伏法,伏之不尽,奈何?

  所谓“拚死食河豚”,明知贪污是玩火的玩意,照贪,皆因贿金吸引。本来,大家都是好人,但又不是圣人,谁都是“可能的”贪污犯,就看谁“唔好彩”,被白花花的银子,击碎脆弱的意志防线。

  友人有此妙问:“有没有一种培训,可以令人拒绝诱惑的呢?”

  有。

  儒家孔孟说,人性本善,为仁由己。做好事?不难,一声“我愿意”即可,不假外求。这个思想,立意纯正,提倡一个人“应做好事”。但“应做好事”,无形中承认事实上有人做坏事,或者可能做坏事,否则,那个“应”字,变成多余。因此,必须加一个“能”字――“能做好事”,这样,“应”字方有着落也。因此,一个人,如何“能做好事”,“能不做坏事”?这个问题,非同小可,不可不答。后来,另一大儒王守仁,接住孔孟未完成的功课,提出“致良知”一说,认为一个人实现自己的良知,必须透过静坐和实践的工夫,“不使那一念不善潜在胸中”(《传习录》卷下)。不善的念头既不存在,不善之举,即无由而生也。王氏本人,即是一位静坐潜思的大行家。

  而王守仁的思想,及其修练之法,深受佛家禅宗影响。找徒弟,不如找师傅。怎样止息歪念,拒绝诱惑,“廉”身自爱,还需佛家作答。

  佛家指出,首先要建立有智慧的人生观,最基本的,是知因识果。善恶到头,终有果报。若能持此信念,必视诱惑为火团,避之尤恐不及也。因果观的阻吓力,远超法律。害怕法律制裁的人,一旦自以为“过到骨”,便甚么事都做得出。害怕恶有恶报的人,深知即使侥幸逃过法律一关,也绝逃不过报应的降临,而且惨烈之程度,甚于法律千万倍,所以,非三思四思五思六思不可。从积极一面说,廉洁不贪,留下清白之身,善举也,日后必有洪福,何乐而不为呢?

  按佛家思想,从因果来说,贪污属偷盗之一种,恶因也,其自食之恶果,“从轻发落”者,亦散失钱财,贫穷苦楚,虽得财物,也得而复失。最重的报应在地狱,有一“大号叫狱”,“偷盗客”落在里面,被大火烧身,大声惨叫不绝。另有“肉山地狱”,受刑者的背项状如大山,长满肉埠,被百千只铁狗口中伸出铁钉,从头顶剥皮,直剥至脚跟。其它如寒冰地狱、铁鹿地狱、刀剑花大地狱、火山大地狱和穿鼻大地狱等,受刑者置身其中,亦多被剥皮削骨,利器穿心,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凄惨至极。反之,一个人面对不义之财,能坐怀不乱,节操坚定,非但不受以上恶报,更冥冥中可得强力护佑,增福添寿。

  诚然,面对贿赂,难免欲望高涨,心猿意马。为此,佛家再提供一重保险:禅定。“禅定”发掘人的心灵潜能,产生高超“定力”,将欲望化解于无形。其方法不是对欲望强行压制,而是如同笔者在《百试不爽排忧法》一文介绍那样,将心神收摄,对欲望引起的强烈感受,加以专注、平静的观察,使之渐渐平伏。

  佛家防贪之法,既有告诫性的正面价值熏陶,又有操作性的“心灵配方”,为个人提供了一张从理性到感性的超级防贪之网,从中透视出一种生命自觉的深厚力量,不仅有助预防贪污,预防任何非份之举,更有助升华人性,善化社会,实大可参详之,力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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