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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载沉吟:新世纪的佛门女性思维──宜兰社区大学讲座摘记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0日
来源:不详   作者:昭慧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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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载沉吟:新世纪的佛门女性思维──宜兰社区大学讲座摘记

  时  间:民国92年5月18日﹙日﹚

  地  点:宜兰县立文化中心

  讲  者:释昭慧

  纪录整理:姜富贞

  由我今天的演讲主题“千载沉吟”,大家应该就可了解,历经千载却依旧令人沉吟,其中必有不平之处。所谓“不平则鸣”,所以我在佛门中面对男女不平等的问题,不管对内对外,从来不肯缄默,自甘为众矢之的,这可以说是时势使然,起自一种不公平、非正义的现象存焉。不管是社会的人士看待佛门女性,或是佛门中的比丘看待比丘尼,普遍存有不平等的问题,所以我忍不住出来讲些不中听的话,很自然的就会造成某种紧张和对立,接着就会引来某些人对我的“关切”,当然,也带来一些正面的影响。

  在台湾,比丘尼因为素质好、形象佳,在慈善、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有重大贡献,表现非常杰出,所以深受社会尊敬,由天下杂志所做的民调显示“台湾人民最信赖的人是证严法师”就可获得证实。但是台湾的比丘尼其实是世界佛教的异数,是佛教女性族群的特殊现象。回顾漫长的汉传、藏传与南传佛教史,甚至追溯到佛陀灭度后的印度佛教史,女性是受到歧视和打压,卒至在某些地区完全绝迹的。今天全世界只有汉传佛教(指传到中国、日本、韩国、越南等地之佛教系统)还有比丘尼硕果仅存,至于藏传佛教和南传佛教(指分布于斯里兰卡、缅甸、泰国、寮国等地之佛教)早已没有比丘尼了,一般人所看到剃发的女性(西藏名为安尼,南传国家名为八戒女与十戒女),并不具足完整的出家身份。

  佛门女性受到歧视由来已久,不只是在教内,社会人士对佛门女性也是无情的。就以“尼姑”这个带有羞辱意味的称呼来说,我已和这个名字缠斗了十几年,希望大家能改称为“尼师”或“比丘尼”,正如原住民不喜欢被人称做“番仔”一样,我们也只是希望获得基本的尊重。但还是有人认为叫一声“尼师”会被占便宜,因为那不是他的老师。奇怪的是,为什么“牧师”大家可以叫得很自在,尼师就不行?归根究底,还是歧视的心理因子在作祟,不愿意给佛门女性一个礼貌的名词。

  汉民族社会对女性早已存有歧视,而对佛门的出家女性,其歧视则往往更是加倍。这是因为,以儒家为主的家族文化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只要不结婚,就是家族文化所建构的社会秩序的脱轨人士,自然应予歧视与谴责。“老处女”就是对这种人的羞辱称呼,谁叫她脱离了社会秩序,不甘愿成为别人的好媳妇、好太太,所以要用难听的名称来为她烙印上记号,让她一辈子无法摆脱这种羞辱。同样的家族文化,对比丘尼也有憎恶之情,因为这群人也是不结婚的,所以要叫她们为“尼姑”,给她烙印上比“老处女”好不到哪儿去的记号,让她终生带着被歧视的记号,如影随形而不得超生。

  歧视其实是无所不在的,别说像比丘尼这种长期受到歧视的族群,就以这次肆虐台湾的SARS风暴来看,连昔日被人捧得高高的医师,和被称做“白衣天使”的护士都被当成煞星,这个社会何其残酷!以前只要认识医生,就感到与有荣焉;见到护士如见到活菩萨。如今看到医生和护士,却是避之唯恐不及,甚至连医护人员的家属都受到歧视与排斥。

  于是我们会发现:歧视是人类和平与正义的重大负担,而且无所不在。有时候表面上我们只不过是在伤害一个与自己无关的族群,但只要歧视存在,自己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歧视心态的受害人。从本次SARS风暴可以证知:即使只是打一个喷嚏,多咳嗽几声,都有可能使我们在公共场合受到排斥与谴责。我们不知道何时会成为下一个被歧视的对象,在歧视无孔不入的情况下,没有人是安全的;我们的亲人、朋友也随时有可能成为被歧视的对象。SARS其实是我们的严师,提供我们省思的机会,让我们了解:任何一种歧视,本质上都是恶质的心态。

  相对于教外,教内对女性的歧视更为严重──我必须再次强调,在台湾的比丘尼是一个特例。因为她们在弘法利生方面,确实交出了亮丽的成绩单,并赢得了社会的信赖,而且很多社会人士是因为被比丘尼的志业之所感动,而成为佛教徒的;证严法师一个人的力量,就可以摄受四百万以上的慈济功德会员,就是最好的证明。这些人过去可能对佛教只是一张白纸,甚或不排除有些恶感,但是他们转而接受佛教,就是因为证严法师以一介比丘尼的身份,让他们感受到仁慈与智慧的品德。在台湾,无论是男众还是女众,对比丘尼都是较为尊敬而信赖的。

  此外,女性温柔慈悲、忍苦耐劳、谦让合群的特质,也是比丘尼在台湾闯出不只“半边天”的原因;反观男性,各自出头,很难共处,而且出家后又被拱得高高地,一些粗重的杂役不屑一为,道场经济很自然的就由女性撑持。我在争取佛门男女平等的过程中,发现女性柔顺、不与人争的特质常使女性吃亏,所以一些教会的理监事选举,女性都只是投票部队,甚至有些教会还明订:理事长只能由比丘担任。也就是说,女性的温柔敦厚,不与人争,原是良好的品德,但有时候却反而会成为助长男女不平等的原因。幸好现在情况稍有改善,有长老尼告诉我:受到我“佛门两性平权运动”的鼓舞,去年在中国佛教会理监事改选时,为比丘尼争取到了两席常务理事,这是一大进步。

  会开始从事这个运动,是因为我看到太多令人困惑的不平等现象:年轻比丘不会礼让年纪、资历足以当他祖母或师公的长老尼,吃饭坐上座,行路走前面,照相坐中间,理所当然的事事抢第一,就因为他是“男性”吗?修道者不是应该更加谦虚的放空自己才对吗?但我却处处看到男尊女卑的阶级意识。然而慢心的滋长,又岂祇是针对女性而已?出家人认为自己地位高于在家人,比丘认为自己地位高于比丘尼,比丘尼认为自己地位高于沙弥尼……。歧视的本质是一样的,只要你承认它的正当性,它就可能在任何情况下出现。于是这种阶级意识,不但害人,并且害己,让这些修道人活在虚矫傲慢或自卑自贬的两极化情愫之中,自己既不健康快乐,更不能带给人健康快乐。由于这种种原因,我义无反顾挺身而出。

  有人质疑我是在为自己身为女性的利益着想,其实事实正好相反。因为我过往曾为护教或护生做一些事,使得长辈、朋友们很爱护我,而且我还曾高票担任过中华佛寺协会常务理事(只比理事长少两票),如果我真想到自己的利害得失,大可不必发起这个运动,否则得罪了一竿子比丘,我下次还想被选上吗?

  要更正一个扭曲已久的现象,不是光喊口号或吵一吵、闹一闹就好了,我往上追溯,务求斩草除根,才能正本清源。在佛教源远流长的历史中,规定出家女性要对比丘行八种敬法──也就是“八敬法”──这就是佛门的男女不平等条约。我在两年前发起“废除八敬法”运动,由于保守封建的佛教中人主张“八敬法是佛制”,使得这些歧视条款成了不得被挑战的神圣权威,爱护我的朋友往往劝我不要碰触“佛制”,以免引起争议,但我偏是要从学理来证明:八敬法大有问题。

  在介绍八敬法前,我要先说明一下当时的背景。佛陀是男性,出家后第一批跟随他的弟子也是男性,他们在环境恶劣、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到处行脚苦修。后来佛陀的姨母大爱道皇后率领一群贵族女性,恳求随他出家,但佛陀考量当时的主客观环境因缘,无法答允所求,最后在阿难的仗义请求下,佛陀才应允了。但是经典到此却告诉我们:佛陀的答应是有条件的──女众必须行八敬法。这虽是经典所载,但我偏是要质疑:怎么可能在那时就出现八敬法?大家只要听完我的分析,就可明白我为何这么说。

  首先,比丘尼必须“二部僧中受戒”,这就是说,当女性要出家时必须先经过比丘尼僧团的10人小组做资格审查,然后当日再送到比丘僧团的10人小组覆核。我们可以理解当时比丘尼僧团成立不久,资历太浅,所以请比丘帮忙把关,可是,这是义务,不是权利,如今比丘尼僧团已成立将近两千六百年,经验丰富,自己有独立审核的能力,就更是没有劳驾比丘僧覆核的必要。

  第二,“比丘尼不行八敬法要严格受到僧残罪(第二严重)的惩罚。”(在僧团中,最重的惩罚是赶出僧团)这也很奇怪,因为佛教的规矩一向是“随犯而制”,意即,必须是比丘尼僧团已成立了,而且有人犯戒,才有可能制定这个罚则,怎么可能会未犯先制呢?而且由经典来看,即使不行八敬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用第四类、第五类的罚则就够了,何必用到第二类的重罚?还有,同样不行敬法,在戒经中也只是波逸提(第四类罚则),连罚则都不一致,可见是后来有比丘藉此加重惩罚,严格管教,以达成控制并压抑女众的目的。

  第三,“虽百岁(指出家受戒一百年)比丘尼,见到新受戒比丘,都应该恭敬顶礼。”大家想像一下:红楼梦中,贾宝玉年满20岁出家,若贾母80岁,已经出家50年了,见到小孙子贾宝玉,反过来要向他顶礼,这是不是岂有此理?这该如何解释?应该是当年大爱道贵为皇后与佛陀姨母,率领贵族女众出家时,佛陀把对她们的教育工作交给比丘来承担,但因为怕这些女众还保有贵族气息与阶级意识,所以佛陀交代大爱道,要不计过往的尊荣,把这些比丘当成“老师”来礼敬。两者之间建立的是师生关系,而不是男尊女卑的关系。但时过境迁,这样的条文早已不适用,而且遗害甚大。

  因为比丘要负责教导比丘尼,所以接下来几条都和教诫有关:四、“比丘尼每半个月要请比丘来教诫”,比丘尼要主动请比丘来僧团教导,这也是义务,不是权利,但很多比丘认为比丘尼就是应该受他们管制,于是将此视作支配或凌驾比丘尼的权利了。五、“比丘尼安居的时候不可离比丘太远”,原来古修行人是到处行脚参方,未必能定点安住的;后来佛陀规定:每年有三个月要定点安住来专力修行,这就是“安居”制度。定点修持的时候,是僧教育的良好机会,所以佛陀要求女众,安居的时候不可离比丘住处太远,以利求教。六、安居结束后,还有个良好制度,就是让大家坦然发露彼此的过失,让自己有改进或说明的机会,这叫做“自恣”。本法规定:在比丘尼僧团行自恣完毕,还要到比丘僧团中行自恣。总之,这以上数条教诫条款,可能是因为当时比丘尼出家时日尚短,教法、戒律各方面,都需要经验丰富的比丘给予指导,有些问题也要请教比丘,才能解惑。但我还是必须再次强调:这些其实都是比丘帮助尼众的义务,为什么却全变成了比丘掌控尼众的权利?

  接下来:“比丘尼不得说比丘过,但比丘得说比丘尼过。”这不是很荒谬吗?有过失应该互相劝谏,连总统做错事都会挨骂了,但比丘却是人们说不得的,那他的习性如何消除?修行又怎会进步呢?我非常怀疑这条是后人伪造的,因为我在律典中看到:大爱道曾向佛陀举发言行不检的比丘,佛陀不但不阻止她,反而将犯过的比丘责备了一顿。由此可证,佛陀并未说过“比丘尼不得说比丘过”。另外,在比丘的戒律中有二条“不定法”,允许可信的女信徒举比丘罪;何以女信徒可以说,比丘尼却不准说,显然这是在压制和歧视比丘尼。最后,“比丘尼不得骂谤比丘”,这也是非常莫名其妙的一条,因为在佛教的戒律中,本就规定比丘和比丘尼都不能骂人,这条规定岂不显得有些多余?

  其实佛陀对女性是宽大慈悲的,但是跟随他的比丘却不是人人如此。受到印度文化极度男尊女卑(比中国更甚)的观念影响,许多比丘看不惯女众竟可获得出家身份,与他们平起平坐,所以在佛陀灭度后,立刻对阿难展开秋后算帐,责备他怎可帮女众争取出家;他们想辨法压制这些女性,除了制定越来越多的比丘尼戒严格管控外,还不断对女性洗脑,说女性天生业障重、善根浅,甚至说女性出家会令“正法只能住世五百年”等,让女性自惭形秽。当所有经典的集结权、解释权都掌握在比丘手上时,我们就不难想像比丘尼的艰难处境了。所以自佛灭后,比丘尼僧团就逐渐萎缩。尤其甚者,我认为八敬法中的“二部僧受戒”,是造成比丘尼消失的最大主因。只要握有生杀大权的比丘有默契,不让女性通过审核并予授戒,比丘尼就会自然消失,到最后仅剩汉传佛教还有比丘尼存在。

  虽然在藏传与南传佛教,还可以看到一些不僧不俗的女性(八戒女或十戒女),但她们经常形同比丘的女佣,地位卑微。反观台湾,由于社会民主而开放,女性能在正常的情况下,发挥自己的才能,因此佛教女性(特别是比丘尼)表现杰出,正好颠覆了上述对女性不利的种种说法。尽管如此,至今八敬法依旧存在,我之所以用“千载沉吟”当做主题,正是因为,对敬法的质疑,这是大爱道在二千五百多年前就已提出的老问题,我只不过是踵继其后而已!也因此我发起废除八敬法运动,并且在一个研讨会上,以撕揭八敬法条文的方式,正式诉求佛门两性之平权。当然,后来免不了又引来许多人对我的“关切”。

  在我提倡废除八敬法时,也有比丘尼表示反对,她们认为顶礼比丘可以调伏慢心。但即使她调伏了自己的慢心,实际上却助长了比丘的骄慢,于心何忍?只知自利而不愿利他,这也不符合佛陀的教诲。谦卑和自卑不同,谦卑是来自对佛法的体悟,深深了解所有成就皆来自众缘促成,不敢伐善施劳;而自卑却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与人较量的结果。往上比,我不如人就谄媚之,往下比,人不如我就欺压之。修道应该是要去除自大、自卑,要有观照缘起的智慧,而自然产生谦卑的美德。

  曾有人怪我将家丑外扬,但这就是我的用意,我不希望废除八敬法运动变成茶壶里的风暴,我希望把它摊开来,让社会人士用现代的社会标准一同检视它的公平性。我也不认为这只是佛教的问题,事实上全世界的宗教都成立于父权时代,也都有相似的问题,我们何不坦然面对?这个运动只是一个分水岭,代表台湾的佛教界更进一步,正式向两性间的不平等条约宣战。我深知世间没有一劳永逸的事,这个运动也不会立见成效,但至少我很欣慰的看到,已经开始有缓慢而渐进的改变。

  这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战争,作战的对象既是根深蒂固的文化力量,又是藉助“圣言”的权威力量,任一者都顽强而绵密,让人无从抵抗了,更何况是文化与圣言之两者双管齐下呢?所以这场战争,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但我不会遗憾,因为,只要我曾经奋斗过,在那一刻我就活得很有意义了。

  九二、七、十七 修订于尊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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