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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宗教自养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4日
来源:不详   作者:黎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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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宗教自养 黎砚光

  自养是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方针的物质基础,是切实加强宗教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宗教自养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引导宗教整合和运用自身资源,进一步拓宽自养渠道,积极发挥宗教的经济、社会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是一个十分迫切的时代课题。因此,近年来,笔者对积极引导扶持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自养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宗教自养工作经验,对探索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自养工作的新途径,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抒以管见,供同行们参考。

  一、做法及特点

  遂宁市位于四川盆地中部,涪江中游,辖三县二区,105个乡镇,是一座具有1400多年观音民俗文化历史、充满生机的丘陵城市。全市五大宗教俱全,经批准正式登记的宗教场所有87处,佛学院1所,爱国爱教团体5个。据调查,遂宁市宗教场所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信徒的捐献、旅。游门票收、入、宗教节日和宗教法事活动收入、经营或投资的停车场、工厂、政府财政;支持等。经济支出方向:寺庙重建和扩建、寺内文物修缮、维护和管理、救灾扶贫、僧人消费、办宗教学院及其他。87处登记场所中,自养有余的31处,占35.6%;自养基本平衡的有30处,占34.5%;自养较困难的26处,占29.9%。

  各宗教场所在各级统战、宗教部门的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独立自主自办,自收自支自养”的方针,坚持农禅并重,艰苦创业,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兴办了严批生产、服务和公益事业,各寺观教堂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党政大力支持,改善寺庙环境。近年来,遂宁市、区县党委、政府充分考虑到宗教场所在自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政策上和行动上切实为各场所排忧解难。一是把宗教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统战、宗教部门领导坚持经常深入宗教场所调研,了解宗教界人士生活状况,听取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宗教场所自养工作方案。二是帮助改善场所周边环境。市委、市府引资上亿元修建广德、灵泉两寺庙上山沥青路面,兴建寺前广场、商业步行街、园林绿化、休闲娱乐等设施;各区县也积极为宗教活动场所解决行路难、用电难、用水难、用地难、经营难等问题,宗教活动场所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对宗教场所自养事业给予优惠政策。在统战、宗教部门的协调下,政府对宗教团体出台了优惠政策,税务、工商、国土等部门减免了有关税费,积极支持宗教场所自养事业的发展。

  (二)依靠特色资源,兴办自养产业。近年来,寺观教堂依靠本教派的特色资源或“祖传密方”,发展了一批特色产—业,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蓬溪县高峰山道观利用山上独特的水资源、阳光、气候,采用道家秘传配方和传统手工工艺,精酿窑藏而成的“豆豉”油润光滑,味香回甜,酥软化渣,已成为我国四大名菜之一的川味荤、素菜肴独特的主要烹饪佐料。高峰山道观充分利用这一特色优势,先后投资近20万元,兴办高峰山“道缘豆豉”生产厂。目前已形成年产10吨豆豉的规模,产品远销省—内外,供不应求,年创收8万余元;安居区老君宫是地处偏远农村的道观,老君宫当家郑百福利用师傅所传的“观音膏”及内服、外用药酒等“秘方”,看病卖药,兴办药厂,仅此一项,年收入就达10万元以上。

  (三)发挥旅游功能,广辟自养财源。遂宁市宗教历史悠久,宗教文化资源丰富。广德寺、灵泉寺是中国观音菩萨大姐、二姐修行的地方,广德寺内藏着闻名天下的“镇寺五宝”,即:明代圣旨坊、宋代善济塔、宋代九龙碑、清代玉佛和宋明敕赐观音珠宝大印;蓬溪县宝梵寺珍藏有誉满海内外的宝梵壁画;安居区毗卢寺是传说中济公出家的地方。各大寺庙充分利用宗教旅游资源,开发以自然景观、宗教景观、人文景观为一体的宗教旅游胜地,吸引游客前来观光旅游,提高自养能力。同时,各寺庙为了方便游客、香客,办起了素食部、小卖部、茶园、客房部、蜡厂、纪念品专卖部等,增加寺观自养经济收入。

  (四)发展种养殖业,参与帮扶助困。近几年来,各宗教场所开拓思路,因地制宜,通过发展种养殖业、房产租赁、开展宗教活动等渠道增加收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自养中存在的困难。如射洪县圣弥寺、蓬溪县高峰山种植有油菜、花生、黄豆、各类蔬菜,保证了四季都有新鲜蔬菜上桌。射洪县三兴寺种植有10亩果树,年收入4000元以上;金华山养殖生猪,走科技致富之路,基本上满足场所日常所需;市基督教堂、天主教堂位于城区中心地带,每年出租房屋收入达4万余元。各宗教场所在努力实现自养的同时,也积极发挥宗教服务社会、造福大众的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济困、捐资 助学、 修桥 铺路、 抗击 “非典” 、印度海啸等方面共计捐款、捐物400余万元。2006年灵泉寺还成立了慈善基金会,将所有捐款用于支持失学儿童就学,支持农村贫困户,帮扶助耕,发展农村经济,抗灾救助等公益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问题及原因

  各宗教场所根据自身条件兴办了自养事业,增加寺观教堂收入,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教职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但总体上看,经营项目单一,产业规模较小,生产自养的经济发展方式还比较原始,僧人的主动积极性发挥不够, 自养能力整体较弱。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宗教界人士认识有误区。有些宗教界人士认为自己是出家人,应该无欲无求,对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认识不到位;二是部分干部对宗教场所自养工作重视不够。各级相关部门对引导扶持宗教场所自养问题未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特别是个别基屋干部在新村建设、城市建设中对宗教场所考虑较少,把宗教场所边缘化;三是对开展宗教活动自养的做法有异议。各职能部门对开展宗教活动顾虑太多,认为大量信众聚集.在一起不安全,存在不稳定因素,担心被邪教利用,在工作上不积极引导、主动协调。

  (二)地域环境有差距。一方面,地处城市周边及风景区内的大中型宗教场所由于香客、游客多,经济收入高,自养情况良好;另一方面,地处农村和交通不便的小型场所,环境相对较差,人才缺乏,又无宗教资源特色,除了能卖一些香蜡纸钱、素餐外,基本上没经营项目,收入较低,自养较为艰难。

  (三)经营理念较陈1日。由于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普遍偏低,年龄老化,经营管理知识、经验缺乏。一是主观安于现状。有些宗教场所虽然能够自养,但自养产业规模较小,即使产品供不应求,也不想办法扩大规模,只想守住现有的简单作坊。对未来的发展没有完整、长远的规划。二是缺乏创新精神。大部分寺观教堂除了守住传统的自养业或销售少量的香蜡钱纸外,基本上没有开发新的经营项目;有些宗教场所为了扩大规模,吸引游客、香客,在既无历史文化背景,又无实力的情况下,举债修建房屋,塑造宗教造像,在如何培养僧人、发展生产、将宗教文化融入社会文化等方面,思考得不多。三是合作意识不强。凡是涉及到宗教场所的景区建设,宗教界人士就认识不统一,认为景区的发展会损害宗教场所的利益,会淡化出家人的信仰。所以,宁愿守住清灯苦修,也不愿与景区合作,共同发展。

  (四)宗教资源较分散。由于历史的原因,90年代初期修建小庙太多,虽经多次整治,至今仍保留了部分。小庙太多不仅增加了宗教工作者管理的难度,而且分散了宗教资源,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形成了未开放的小庙与合法开放宗教场所“抢饭吃”的状况,影响了合法开放宗教场所的宗教活动和自养收入。

  三、思路及建议

  提高宗教场所自养能力,是宗教生存、发展的前提,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推动宗教自养事业的发展,结合遂宁实际,提出了“1234”的工作思路及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围绕一个中心。邓小平说: “发展才是硬道理”,各宗教场所应坚持以发展经济为中心,拓宽自养收入渠道,实现以寺养寺,是各宗教场所生存的必由之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宗教组织在坚持“三自”的原则下,发展经济,提高自养能力,是提高自身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必然选择,是宗教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社会的基础条件,是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的重要内容。历史上宗教界有“服务四化重发展”主张,佛教祖训“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启发教徒和信众因地制宜,耕种多种经济作物,鼓励教徒勤劳致富,提高各宗教场所的生存能力。

  (二)搞好二个规划。一是搞好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划。针对小庙建设太多的现象,各级党政部门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全面清理、分类处理、合理布局、分布实施、依法管理、严禁新建、考核奖惩”的工作思路和“属地管理”原则,把清理非法小庙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逗硬奖惩。二是搞好宗教自养生产发展规划。引导各宗教场所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制定好自养产业的规划,做到既有短期效益,又有长远规划,实行优存、劣死的原则,坚持各宗教场所至少要打造自身实际的一寺一品,增加寺观教堂的收入,促使宗教自养事业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抓住三个重点。一是抓好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众的教育。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宗教管理人才培养。改进培训方式和内容,改善用人机制,培养一批既有宗教学识,又懂经营管理,与时代同步的综合型的宗教教职人员。同时,要引导宗教界加强教规教义教育,克服诸如信仰淡化、教风不正、戒律松弛、世俗化等倾向,增强自律意识。二是抓好宗教场所的生产发展。引导各宗教场所根据自身条件,突出特色,把宗教文化与人们休闲、社会文化融合在一起,依法开展自养生产,力争形成一寺一个品牌。三是抓好宗教场所和宗教事务的管理。宗教自养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扩大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巩固三自爱国运动的成果、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团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有利于宗教文化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发展服务行业、拓宽就业门路、开展慈善事业;有利于宗教职业者融入现代社会,不断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各地宗教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自养工作作为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宗教自养工作的宣传教育,积极扶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

  (四)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思想上教育引导。各级统战、宗教部门要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引导他们既要念经,又要发展;既要信仰,又要小康,克服和改善一些落后的思想观念,积极营造干事业的良好氛围。同时,发挥爱国统一战线的作用,鼓励宗教界代表人士对教规教义做出符合社会发展的阐释,以此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到寺观教堂自养生产的行列。大力宣传宗教自养事业典型经验,使宗教界人士更加积极主动参与自养事业。二是坚持政策上优惠扶持。宗教自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支持宗教场所自养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与宗教自养事业有关的旅游、房管、国土、税务、工商、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应该从贯彻落实宗教政策的大局出发,在寺观教堂基础设施、生产发展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和提供资金、技术、信息等优质服务,支持宗教自养事业的发展。三是坚持工作上排忧解难。各级统战、宗教部门要深入宗教场所调研指导,加强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沟通,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宗教自养工作的具体困难,特别是要帮助贫困地区的宗教团体和场所搞好自养。四是坚持管理上依法办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宗教自养经济必将增强。各宗教场所要严格按国家《宗教事务条例》办事,加快发展,规范管理,增强自养实力。在资金管理上除维持其生存和发展所耗之外,富余资金怎么流?流向何处?各级统战、宗教管理部门应引导各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制,加强财务监督管理,避免重复建设,避免资金流动的盲目性,以便发挥宗教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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