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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僧伽生活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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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僧伽的生活
  佛教僧人的生活,是依著「四依法」的原则,所谓四依法是:(一)常乞食;(二)穿粪扫衣;(三)住树下;(四)陈弃药。因此,出家人依行乞过日子,身穿粪扫衣,坐卧树荫下,只用陈弃药。如果佛教徒要捐赠给僧团和比丘个人,仍可以收下使用,依佛陀的看法,居士们相信施舍或捐赠,可让自己得到福报,为了不让对方失望,也不必拒不接受。
  但是佛教传到中国,首先是它剃发染衣、割爱辞亲的作风,与中国固有的伦常及孝顺的美德冲突,再来便是劳动生产的问题。印土戒律里规定比丘要以乞食为生,不得垦土掘地,以免杀死地下的生物,所以比丘不能自行耕种,连挖地、种树、种菜也被禁止。而中国古来社会重视劳动生产,很难接受一个群体可以与尘世脱离,可以不尽军事义务、不受王权监管,于是便讥嫌不从事生产的比丘是「乞丐」、「流浪汉」、「寄生虫」。这样的讥嫌使比丘无法获得生存空间,既
  没有生存空间,弘法度生还谈得上吗?
  在衣服方面,戒律规定每位比丘最多只能拥有三衣,那是在印度气候下的衣著,到了中国,三衣怎够抵御寒风?而且偏袒右肩露出臂膀,根本不被礼仪之邦的中国所接受,在当时的汉朝,袒露出左或右的胳臂,还是一种有罪的刑罚。如此,在中国寒冷的气候及大社会文化使然下,僧人衣著转变是必然的趋势,也是僧人立足社会弘法的开端!
  关于住的方面,佛教传入中国时,中国已有了高度的建筑艺术,当初接待第一批到达中国的僧人──摄摩腾、竺法兰的地方,就是后来号称中国第一座佛寺的白马寺前身──鸿胪寺,所以从一开始,中国的僧人就已住进寺院。又因气候的关系,住在树下亦是不符合现实需要的。
  中国僧人为了适应中国的风土民情,以佛制的「随方毗尼」作为教导原则,调整僧伽的生活方式。于是中国的僧人不向人乞食而自行耕作,自给自足。从马祖道一禅师以下,开创出农禅的丛林制度,一千多年来,影响著整个东亚地区僧人的生活。
  不但饮食、居住的环境改变了,衣服也从只有法服的形式,增加了常服的样式,使得三衣由御寒、蔽体的实用功能,转变成只有在佛事、法会等隆重仪式中才穿著的功能,而常服却在中国俗服的影响下逐渐转变,在唐朝时还曾与俗服混同,使得义净大师感慨地说:「所有著用并皆乖仪。 。。。。 只支偏衫裤之流,大圣亲遮。」而今日僧人所穿的罗汉褂、短褂之类还是民国以来改良过的,可见中国僧衣依然是一种「活」的服装。  审视过去中国僧伽生活方式改变的历程,它可说是佛教中国化最现实的基础,而在二十世纪末将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佛教如何现代化?僧人的生活是否仍要主张农禅方式?这是现代僧伽不能不思考且接受挑战的课题。
  二、农耕、素食、禅僧
  饮食,是生物维系色身的要件之一。一般人每日尘劳奔忙,最低限度的目标便是求得衣食温饱,如果能吃饱穿暖后,最好还能吃得好,穿出地位;对出家僧人而言,要能专心办道,首先也是必须安顿色身,但佛陀教导比丘将食物视为「药」,只是以食物治疗饥病,滋养色身,长养慧命,不可恣意贪食。
  原始佛教时的僧人以乞食为生,在律藏中关于「食」的规定非常多,都是佛陀依著当时的情境而加以制定的。佛教传入中国后,为适应民情风俗,中国僧人食物的来源、形式与内容,就产生了另一番新的风貌。
  ◎农禅生活 自耕自食
  佛世时,比丘们身披袈裟,手持著钵,四处乞食游化,只有在雨季里,才回到精舍或固定的一处结夏安居,此时不再出外托钵。对僧人而言,「乞食」蕴涵著深远的意义──一方面是降伏骄慢,不贪美味,毫无选择,专心修道;另一方面则是藉著乞食因缘与居士接触,给予布施种福田、说法的机会。所以,乞食是僧人的正命,垦土掘地、种植蔬果以致伤害生命,这是原始佛教所不许的。
  佛教初传中土,中国沙门仍然坚守著佛陀的遗教,后来僧人逐渐放弃托钵乞食的方式,最早可见的记录是东晋安帝义熙元年(西元四○五年)道恒的〈释驳论〉中指出当时沙门「或垦殖田圃,与农夫齐流」,可知当时僧人已开始耕种了。
  为什么中国僧人无法再过乞食的生活呢?这与中国的民情及僧团在中国的发展有关。
  在中国的文化里,「乞讨」是卑贱的行为,何况在普遍重视劳动的大社会,僧人乞食,被视为「不事劳作,不事生产」,难以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同与尊敬;其次僧团人数不断增加扩大,寺院又位处偏远,端赖托钵乞食有实质的困难。在此情况下,自南北朝以降,皇室贵族以赐田与舍田的方式供养僧人,不再直接布施饮食;相对地,僧团也必须自行组织生产的方式,以便自给自足。
  到唐朝时,马祖大师创建丛林,百丈禅师立下清规,正式开启中国僧伽生活新型态,僧人开始过著「昼而农、夜而禅」自耕自食的农禅生活,百丈禅师「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身体力行的高风亮节,成为后代僧人效法的榜样,在作务中修行也成为僧人奉行不渝的信念。
  ◎菜根香,佛门悲心长
  比之原始佛教的饮食,中国佛教最突显的是「素食」。在佛世时,僧人既是乞食,居士供养什么,比丘就接受什么,因此佛陀并未禁止僧人食肉,除了象肉、马肉、龙肉、人肉不得吃,其余肉类,只要不见杀、不闻杀、不为我杀(三净肉),皆可接受(见四分律)。
  而大乘佛教是严禁肉食的,〈梵网经菩萨戒本〉即指出「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涅槃经〉中也说「食肉者,断大慈种」。以慈心戒杀素食,正是悲悯众生、长养大乘慈悲的表现。
  中国僧人素食也和笃信大乘佛教的梁武帝有莫大的关系。公元五一一年梁武帝召集诸沙门立誓永断酒肉,并以法令公告,违者严惩。由于帝王的推动,加上中国寺院自耕自食,广大的庄园提供素食来源,这项教团改革,收到极大的成效,直至今日中国佛教僧团仍坚行素食。
  以往的寺院经济普遍贫困,加以僧人勤俭,腌酱特多,每日斋饭,除中午一餐吃饭外,多半食粥,佐以陈年腌菜。现今台湾拜经济成长之福,僧人的饮食也随著转变,诸如素食人口快速增多,素食馆相继设立,素食制成品种类多样化了。近几年更刮起回归自然之风,清淡的生食、素食自然成了新时代的宠儿,从健康的角度来看,它已渐渐脱离了宗教的素食了。
  ◎二时过堂 食存五观
  「过堂」,也是中国丛林中特有的仪制,它在僧伽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早、午斋的过堂,是出家人五堂功课中的两堂。
  当云板响起,大众搭衣鱼贯进入五观堂,依序就坐,向上问讯后维那起腔,大众齐唱「供养偈」,供养十方三世一切诸佛,面对充饥养身的食物时,僧人再度提醒自己,不忘上求佛道、下化众生,要追随先圣先贤。早斋唱「粥有十利,饶益行人,果报无边,究竟常乐。 」午斋则唱「三德六味,供佛及僧。。。。 若饭食时,当愿众生,禅悦为食,法喜充满。」
  接著维那师呼僧跋后,大众便开始用斋。丛林过堂多使用碗盘,少数寺院使用钵,碗盘皆有一定位置,不得恣意摆放,添汤加菜由行堂服务,也不得出声、恣动。在饭食中须心存五观(一、计功多少,量彼来处;二、忖己德行,全缺应供;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五、为成道业,方受此食。)并摄心用功,或持佛名号或参「吃饭的是谁」。末了,大众唱结斋偈「。。。。 所谓布施者,必获其利益。。。。 当愿众生,所作皆办,具诸佛法」,感念信
  施护持,回向众生皆得圆满。
  整个过堂是一个安静的用食过程,住持和尚如有事便会在此时向大众宣布,称为「表堂」。每月初一、十五或特殊节日便加菜劳众,或有居士斋僧布施也加菜。
  中国佛寺通常在大殿外右侧会设个小小的施食台,体恤饥困的众生。它是根据佛经中「旷野鬼神众」及「罗刹鬼子母」的典故而来,大众过堂时,都由一僧人负责出食,将七粒米或指甲许的面条,透过观想及大众的加持,施食给众生,愿他们同得饱满并去除悭贪。
  简朴的丛林用斋,象徵的是高远的智慧与宽广的情怀。
  ◎持午不易 提供药石
  佛制僧人日中一食、过午不食,中唐以前中国僧人皆严格持午,渐渐地,也如同乞食一般,经过时空的演变、适应而被放弃了。因为中国地理的南北幅员广阔,加上僧人的自耕自食,劳动量大,僧人终于放弃传统的佛制,寺院正式提供晚餐,称「药石」,药石皆吃粥,也称「晚粥」。
  而禅堂禅七期间,整日皆有活动,打坐、跑香交替用功,体力耗损甚钜,所以一日用餐达四、五次,除早粥、午饭外,下午吃午粥(点心粥),晚上八点还吃一餐,也是吃粥或馒头,称为「放参」。
  另外,还有出外求法的行脚僧,在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因缘下,吃饭时间和食物没有保障,不受过午不食的限制,可以说什么时候得到食物,就什么时候吃,不过,当他们到禅堂挂单时,就必须随众,百丈清规附旦过堂规中,就针对云水僧这么规定:「一近午到,午饭随众;近晚到,晚粥随众;时过始到,补吃;晚到一宿,次日午饭即行。」
  中国僧人既不能严持过午不食戒,须用何种心态用药石呢?明朝莲池大师所著的《沙弥律仪要略》提到「必也知违佛制,生大惭愧,念饿鬼苦,常行悲济,不多食、不美食、不安意食」,说明了僧人用药石时须心存警惕,具足惭愧和慈悲。
  ◎香积厨中出祖师
  中国僧人必须自行炊煮,负责僧众饮食的执事人便因应出现了,在百丈清规中记载了以下的执事:
  一、典座:职掌大众斋粥一切供养。
  二、饭头:负责煮粥饭。
  三、行头:于斋堂中执劳役。
  四、火头:负责烧饭锅。
  五、水头:负责大寮茶房及各堂缸水,常令盈满清洁。
  六、菜头:负责煮菜。
  七、桶头:负责洗净斋堂菜桶、饭桶。
  八、磨头:负责磨米麦、作豆腐。
  其他尚有炭头、茶头、锅头不等,各寺院因时因地而设,并不统一。
  中国寺院丛林并有严格的厨房规约、库房规约,注明各执事的职掌及应具备的知见,如「寸薪粒米当知来处之艰难。。。。 更当思调和夫众口, 酸咸适味、香软得宜,慎重烹饪,勿生轻忽,以供养为怀。。。。粥饭三时,不得一朝失误。。。。 」作为僧人领执的指南,在执事中培养奉献喜舍的精神,更要反观自己的用心处。因此古来许多伟大的祖师皆出自大寮(厨房),如雪峰禅师当过饭头,沩仰禅师当过典座。。。。「莫谓执事之外,更无所营,须知运水搬柴,无非佛事;舂米作饭,正好参求。」虽然中国僧人不再出外乞食,却在执事,尤其大寮执事中,互相护持,滋养色身、慧命,开辟了另一个成就道业的最佳坛城。
  ◎结语
  从印度到中国,经历了悠久的时间与广大的空间,僧人「食」的来源、形式、内容、时间、次数乃至执事人,已有了改变,但小小的一钵里,盛满的永远是十方的护持与僧人的自省,在一粥一饭、一饮一啄间,不断地提醒著每个时代的僧人。
  【参考书目】
  一、元.沙门德辉重编,〈敕修百丈清规〉,《□续藏》一一一册,页二三六──二八九。
  二、清.沙门仪润注,〈百丈清规证义记〉,《□续藏》一一一册,页二九0──四三七。
  三、释广化,〈不非时食〉,《沙弥律仪要略集注》,页七0──七五,佛教出版社,民国七二年十月。
  四、释圣严,〈佛教的饮食制度〉,《佛教的制度与生活》,页一0七──一五二,东初出版社,民国七七年十一月。
  五、南怀瑾,《禅宗丛林制度与中国社会》,老古文化事业公司,民国七七年五月。
  六、释续明,〈关于不非时食〉,《律宗思想论集》(现代佛教学术丛刊第八九册,张曼涛编),页一四七──一六六,大乘文化出版社,民国六八年一月。
  七、黄敏枝,〈宋代寺田的来源与成立〉,《宋代佛教社会经济史论集》,页十九──二三,台湾学生书局,民国七八年五月。
  八、郭明,〈梁武帝与佛教〉,《中国佛教史》,页八一──八五,福建人民出版社,一九九0年四月。
  九、魏承思,〈中国佛教僧侣的生活方式〉,《中国佛教文化论稿》,页二七一──二七九,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九月。
  十、HOLMES WELCH,《近代中国的佛教制度》(世界佛学名著译丛第八二、八三册,蓝吉富编),华宇出版社,民国七七年六月。
  十一、曹世邦,〈中国僧史所载持午的实践和面对的难题〉,华冈学报第六期,中华学术研究院佛学研究所发行,民国七七年七月。
  十二、颜尚文,〈皇帝菩萨的缘起缘灭──梁武帝的生命历程〉,法光杂志第五十一期,民国八二年十二月。
  三、中国僧服知多少
  剃除须发,身著染衣是佛教僧侣最显著的标志。
  剃除须发的出家仪式,自佛世至今二千多年来都没有改变,但是在僧服却依佛教传布地区气候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化。尤其中国幅员广阔,南热北寒,佛教流传时间最久,以致中国僧侣的服装在时代中变迁很大,与印度原始佛教僧侣的服制比较起来,不论在形式、颜色及功能等各方面都相差很远。
  ◎原始佛教僧人穿著粪扫衣
  [去除贪心、拣别外道
  在僧团成立的初期,佛陀和他的弟子们都穿粪扫衣──一种用破布制成的衣服。这些破布或来自墓地,或是在大街上、垃圾场捡来的。后来佛陀也允许信徒供养僧伽布料,不过要先把它剪成几块,然后缝在一起,为的是要减低它的价值,减少僧人的贪染。穿这样的衣服除了表示僧侣过的是一种简朴的宗教生活外,还有拣别外道的用意。因为当时其他教派的苦行者,有的穿著树皮或草制成的衣服,有的穿用毛、羽绒或鹿皮制成的衣服,甚至有的人一丝不挂(在印度至今仍有这样裸形的苦行者)。佛陀不仅不主张纵欲的行为,也不提倡上述极端的苦行,因为他从经验里得知这种苦行对解脱并没有任何助益,而粪扫衣能够去除比丘对外在物质的贪欲,又足以达到遮蔽身躯、保护身体,防御冷、热、蚊、虫、风等的功能。它毋宁是当时一种最好的、最简便解决穿衣问题的方法。
  佛陀反对苦行,也反对奢侈,所以规定僧人只能拥有三衣──安陀会、郁多罗僧和僧伽黎。安陀会是五条布缝成的中宿衣(下衣),郁多罗僧是七条布缝成的入众衣(上衣),僧伽黎是九条乃至二十五条布缝成的大衣(注一)。三衣之外加上僧只支(覆肩衣)和涅槃僧(裙子)则成五衣。
  [以「点净」或「染净」破坏衣色]
  这些衣服除在缝制、数量上有所规定外,在颜色上也规定要先「坏色」,不许用上色(注二)或纯色,如黄、赤、青、黑、白五大色就不许著用。佛陀教导比丘们从树根、树皮、树汁和花提炼染料,破坏衣色的整齐,免除对衣服的贪著。
  平常我们所说的「袈裟」就是「染色」、「不正色」的意思,在佛世时只有指出那些颜色是不适当的,到佛灭后,由于各部派所持的律有所不同,对如何是「坏色」也有不同的看法,大抵分为二种──「点净」或「染净」,「点净」是在新衣上有一处点上另一种颜色,「染净」则是将新衣染成坏色,不论是「点净」或「染净」,法定有三种坏色──青(青而黑的色)、黑、木兰色(赤而黑的色)(注三)。
  [袈裟颜色随部派规定有所不同]
  西元二、三世纪时,印度的佛教在戒律上分为五部,为标帜自己的宗派,三衣便有不同的规定,如后汉安世高译《大比丘三千威仪》中便举出萨婆多部著绛袈裟,昙无德部著皂袈裟,迦叶维部著木兰袈裟,弥沙塞部著青袈裟,摩诃僧只部著黄袈裟。现在东南亚各国的僧人都著黄色袈裟,正是摩诃僧只部的流传,虽然五部的衣色不同,但原来的赤色袈裟却在五部通用。
  西元七世纪时,义净法师传来的说一切有部的律制,谈到僧服的颜色是赤色的,而玄奘大师旅印时所见那揭罗曷国保存佛陀的僧只支是黄赤色,梵衍那国阿难弟子商那和修的九条僧只支是绛赤色,可见有部的僧衣是赤色的。
  ◎中国的僧服分为法服、常服二类
  中国天气较印度寒冷,仅仅三衣不可能御寒,所以三衣之外需有其他衣服。因此中国僧侣的服装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常服,就原有的服装稍微改变式样而成,为御寒之用,是僧人日常穿著的;一类是法服,就是只在法会佛事期间穿著的三衣。
  [紫袈裟、朱红袈裟为尊贵衣]
  佛教传入中国以后,有部僧侣到中国弘法的人最多,汉末牟融的《理惑论》中说:「今沙门被赤布,日一食,闭六情,自毕于世。」可见当时的僧服是赤色的。唐武后时,沙门法朗等九人翻译大云经,武后依唐代三品以上服紫的规定,赐给他们紫袈裟(见《唐书》)。从那时起至宋代僧人以受赐紫衣为荣,一时之间,穿著紫色、绯色衣蔚为风尚,完全不按戒律的约束。
  袈裟的颜色随意选用,特别是随著常服的颜色而任意改变。如常服有缁、黄、褐等色,袈裟也有著许多颜色。在《酉阳杂俎续集》中就曾形容僧人的法衣形状如稻,颜色如莲;又说如赤麻白豆,若青若黑。虽然中国僧衣的颜色如此多样,一般还是以朱红袈裟为最尊贵。但是古代所谓「赤衣」是红而兼黑或红而兼黄的颜色,并不是纯赤色。
  僧服颜色混乱的情况,一直到了明代洪武初年制定僧侣的服色才得以统一。那时规定的服色是──禅僧(注四)茶褐色常服、青色腰带、玉色袈裟;讲僧玉色常服、绿色腰带、浅红色袈裟;教僧黑色常服、黑色腰带、浅红袈裟。而现在僧侣的常服大多是褐、黄、黑、灰四色。
  [「缁衣」成为僧人的专称]
  僧侣的常服在最初时是与俗人相同的,只是在颜色上有所分别,如缁衣之类,它究竟是什么形式,什么颜色呢?
  缁色是黑色中带点红色,如果黑色再多一些,就会近于黑色了,这种缁色可能与有部的赤衣(黄赤色)有关。东晋和石赵时,僧人便有「缁衣」或「缁流」的称号,如刘宋时孔凯称慧琳为黑衣宰相(见《通鉴》)。齐初荆州竹林寺僧慧与玄畅被称为黑衣二杰(见《高僧传·僧慧传》),可见「缁衣」久已成为僧人的专称了。一直到清代,僧人也仍著缁衣。
  「缁衣」和「白衣」是僧俗的对称,如果说到在家与出家,通常会提到「缁素」、「缁白」这些名词,为何在家人会被称为「白衣」呢?那是因为当时一般人多穿白衣的缘故。原本在汉朝时,平民多穿青绿色衣(注五),到了三国时,由于天下历年荒乱,人民更加困苦,所以穿白衣成为习尚。正在这时期僧侣增多,衣服尚缁,才造成「缁素」的说法(注六)。直到唐代,一般百姓仍穿著白衣。
  但是僧服也不一定一直是缁色的,北周武帝时曾因「亡高者黑衣」的谶语,下令僧侣改穿著黄色衣(见《僧史略》)。从此以后僧人常服的颜色便五花八门起来了,如有黑色、赤色衣,也有青黄间色衣、褐色衣。
  [僧人以方袍为常服]
  僧侣常服的式样在最初与俗服相同,直到东魏法上法师时僧服的样式才有规定(注七)。经过隋末的丧乱,僧侣的服装又与俗服混同起来(注八)。唐朝义净法师在《南海寄归传》中提到唐时僧尼著用禅袍、襦、衫、□裤(有裆的短裤)等类衣服(注九),还有特制的如偏衫(注十)和方裙二种衣物。
  其实那些亵衣、襦、衫等未必有所规定,仍是随著时代与俗人的衣服一样。汉魏的俗服是常常变更的,有时广领而大带,或作垂胡袖,或长裙曳地,或短衣蔽脚。僧人的外衣为与俗服有区别,所以才有「方袍」(另一名称为「海青」)的出现。「袍」是长衣(长至足上,有表有里)的统称,一般人都穿著长袍,僧俗袍衣的差别是在裙与袖作法不同,「方」是对「曲」而言的,汉朝时的江充就曾穿著曲裙单衣去见汉帝(注十一),可见俗服是曲裙而僧服是方裙的。而且方袍的衣袖也是采取方的,不像俗服的袖管作窄而圆的垂胡式,这应当是「方袍」
  名称的由来。
  在宋元明三代,僧人也穿著「直裰」,如明朝莲池大师就曾在《沙弥律仪要略》中告诫新学的沙弥,在入厕前要「于竹竿上挂直裰,摺令齐整」,可见当时的僧人常服即是直裰。直裰是一种比较宽而又大的长衣,背的中缝直通到下摆,所以也称为「直身」,是宋代士大夫阶层平时所穿用的服式。
  僧衣的另一名称是「衲衣」。衲是补缀的意思,因为袈裟是由多数碎布补缀而成,所以译作衲衣。在《长阿含经》中曾提到迦叶尊者著衲衣去见佛陀。《大智度论》中也有说五比丘曾问佛陀:「当穿著何种衣?」佛告诉他们:「应披衲衣。」这都是指袈裟而言,但是后来僧侣的常服,也常是破旧经过补缀的,衲衣于是成为僧服的通称。由于穿著衲衣的缘故,所以比丘也常自称老衲、衲僧、衲子,僧众就称为衲众。
  ◎结语
  中国佛教与印度原始佛教的僧团生活,基本上有很大的差距,佛制三衣是为让比丘遮身和御寒之用,所以三衣不可一刻或离,例如若不穿安陀会就会成为裸形外道。但是在中国,三衣只有课诵、佛事、法会时才会穿著,与原制相差甚远。直到现在,中国的僧服仍是分为常服、法服二类,只是连方袍也成为佛事法会时的服装,而平常所见的就是短褂、罗汉褂、长衫等衣服了。
  中国僧服的演变,使我们看到僧人受到各种社会风尚的影响,而不断改变僧服的颜色与样式,或许有人会以为僧人如此就是同于流俗,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们可以发现正因为这种根植于本土的改革,不但使僧人生活的基本所需得到安顿,更创造了属于中国的穿衣风格,才使僧人于中国继续生存下来,而不受限于印度的原制,这种渐次转变的过程,或许可以做为中国佛教迎向时代的一面借镜。
  【注释】
  注一:「僧伽黎」是大衣,专供外出如进入王宫及城镇村落时穿用;「郁多罗僧」是上衣,供僧人礼诵、听讲、布萨时穿用;「安陀会」是中宿衣,供僧人日常作业和睡觉时穿用。
  注二:《摩诃僧只律》卷二十八:「比丘不听著上色衣,上色衣者,丘□染、迦弥遮染、俱毗罗染、勒叉染、卢陀罗染、真绯、郁金染、红蓝染、青染、皂色、华色,一切上色不听。应用根染、叶染、华染、树皮染,下至巨磨汁染。」
  注三:参阅印顺法师,《教制教典与教学》,页六七。
  注四:明代的僧人分成禅、讲、教三类。禅,指的是参禅;讲,指的是禅门外的其他宗派;教,指的是为人念经拜忏的「经忏僧」。
  注五:《汉书·成帝纪》:「承始四年诏:青绿,民所常服,且勿止。」
  注六:参阅周叔迦,《周叔迦佛学论著集》下册,页七一八。
  注七:《续高僧传》卷十《法上传》:「自(法)上未任已前,仪服通混。一知 纲统,制样别行,使夫道俗两异,上有功焉。」
  注八:《续高僧传》卷十八《慧休传》:「荒乱之后,法律不行,并用铜盂,身御俗服,同诸流俗。」
  注九:《南海寄归传》中提到:「且如神州只支偏袒,覆缚方裙;禅裤袍襦,咸乖本制。」又说:「东夏诸尼衣皆涉俗,所有著用并皆乖仪。。。。。只支偏袒衫裤之流,大圣亲遮。」
  注十:《释氏要览》卷上引竺道祖《魏录》:「魏宫人见僧袒一肘,不以为善,乃作偏袒缝于僧只支上,相从因名偏衫。」
  注十一:《汉书·江充传》:「充衣纱□单衣曲裙。」《何并传》师古注:「□愉,曲裙单衣也。」
  四、白云深处古刹多
  「住」是人类生活中重要的一环。翻开历史,从最早的穴居,到今日的大厦公寓,居住条件与环境一变再变,不但空间分配与运用大不相同,日常起居更随之而异,不再像古代只是单纯为了避风雨寒暑及野兽侵扰。同样的,佛教经过二千五百年的时间变异和万千公里跨山渡海的空间转换,僧人居住的品质,不管是居住条件、空间分配乃至起居习惯都发生了相当大的变革。
  ◎佛世比丘依树下住
  [少欲知足,精进办道]
  佛陀成道之后,开始说法济生的工作,席不暇暖地在恒河两岸教化。随佛出家的弟子们跟著佛陀过著游化的生活,白日游行乞食于村落,暮时禅修止于「阿兰若」(远离人群喧闹的寂静林野),或息于冢间(适合修不净观),或住于树下(见树叶颜色转变,易生无常之想),或露地坐,不管那一种,皆为舍离对自身的爱著,思惟正道,过著少欲知足的生活。其中以住于树下最为普遍,是比丘「四依法」之一。而所谓的「住」,是「但坐不卧」,为的是让比丘破除对色身的执著,时时保持警觉,专注修行。
  然而印度五月至八月是暴雨急骤的雨季,在这段时节里,游行与树下住皆诸多不便,不仅所著的衣物常淋得既湿且重,携带吃力,行走疲劳,甚至人也有被大水吞噬的危险。更何况这是草木生长的时期,路上处处都有虫蚁,此时出游难免践踏生草伤害虫命,所以佛陀将每年雨季定为「安居期」,比丘可以在有覆盖的固定处所夏安居,平时才住在树下。
  [僧伽蓝的缘起]
  随著出家僧人增多,集会需要一定的场所,每年雨安居时更需要有专门的住处,加上信众要求供僧,因此便有伽蓝的产生,伽蓝即是僧院,指的是僧众居住办道的宅舍。
  第一位供养房舍给僧众的居士是频婆娑罗王,他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林内建造了「竹林精舍」,佛陀的行脚才有了驻锡之所。后来又有给孤独长者、只陀太子在舍卫城花园中,修建了可容三百人的大室、禅房静处六十三所,以及冬室夏堂、厨房、浴室、洗脚处及大小圊厕等各种设备,这就是有名的「只树给孤独园」,与竹林精舍,并称为佛世最初的两大伽蓝,佛陀驻足其中说法多年。
  佛陀并制定了营造伽蓝的基本法则,佛弟子如大迦叶尊者等,都曾亲自带领建造僧舍。当时的伽蓝只是众僧集体居止修行的处所,佛陀曾对诸比丘说:「若用居止房舍、床褥、卧具,非为利故,非以贡高故,非为严饰故;但为疲倦故,得静坐故也。」从早期的树下住到住僧院,比丘住的方面仍以维持色身所需,以便修道为原则。
  除大伽蓝外,尚有小型的小屋,称为「兰若」,须建于离村落三里的僻静地方,为少数或个别僧尼的修行所。另有在山林中开凿的石窟,亦为僧人的住处,一般是开凿岩窟成一长方形,入口处开有门窗,窟内中间大厅为僧人集会、经行之处,两边排列著僧房。
  ◎佛灭后,塔与石窟的兴起
  佛入灭后,佛弟子为纪念佛陀,开始建塔,早期的伽蓝,那怕是一所用树叶建造的茅蓬,只要那里有座塔,有人经常说法,四方僧众即可入内洗足安床,自由来去。而一所完备的伽蓝则另有一些特点,譬如门前有一座建筑名叫「门前水阁」,是一个以泥壶藏水的地方,主要是供信众在入寺之前净面及洗手足之用,这个特点在传入中国之后,演变为寺院前的蓄水池、蓄水缸等。
  石窟则始自于阿育王时期,有两种基本类型:一为礼拜窟,造有塔及佛像等供人瞻礼,是众人聚集礼拜的场所;一为禅窟,为僧众禅修和居住的地方。礼拜窟的构成是一长方形前室和一圆形内室,前室为讲堂,左右开凿许多小型石室,仅可容纳一人,以便僧人住在里面坐禅苦修;内室为圆顶建筑,是全窟的中心,室中刻有一座象徵佛陀涅槃的塔。印度早期的礼拜窟没有佛或菩萨的像,而晚期的石窟则除了塔之外,佛像随处可见。
  这些石窟在佛教传入中土以后,对敦煌、云冈等石窟产生了深厚的影响,只是中国僧人绝大多数住于僧院,并无住在石窟中的传统。因此中国石窟一般很小,没有集会讲经的讲堂,大抵都是雕像画佛,作为观像之用,而在洞窟的前面或旁边另建寺院,作为僧众居住和集会的地方。
  ◎中国佛寺院落式格局,空间功能丰富
  [第一座佛寺──白马寺]
  东汉明帝年间,印度高僧摄摩腾、竺法兰应邀来到洛阳,住于鸿胪寺(朝廷接待外宾的机构)。朝廷在洛阳雍门外另建一座精舍供他们居住和安置佛像经典,称白马寺,是佛教传到中国后的第一座僧伽蓝。后世沿袭,便将僧人的居所称为「寺」,又称「院」。
  [早期以佛塔为主体]
  佛教传入中国,早期建筑以塔为主,塔建立在寺院的中心。院庭有廊围绕,正中院庭的前面有殿堂,房院为僧房。北朝时王公大臣施舍邸第为佛寺成为一时的风尚,这些寺院因原系私人住宅,很少重新造塔,而以正厅供奉佛像代替佛塔。大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汉式佛寺布局已基本定型,采用中国传统世俗建筑的院落式格局,院落重重,常有数十院之多,层层深入,回廊周匝,廊内壁画鲜丽,
  琳琅满目,引人入胜。
  [后期以佛殿为主体]
  隋唐时代,佛寺建筑就逐渐改变过去以佛塔为主体的布局,而以佛殿为中心了。许多寺院无塔,即使建塔,也另辟塔院,置于寺前、寺后或两侧。按照中国的营造法则,在南北中轴线上为主要建筑物,在东西两侧为附属设施,布局对称。
  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如唐百丈怀海禅师创立禅寺的僧居,称为「丛林」,却主张不立佛殿,《景德传灯录》卷六〈禅门规式〉说:「不立佛殿,唯树法堂,表佛祖亲嘱受当代为尊也。」故深山的一些寺院,最初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寮舍等建筑,并不设佛殿,与佛世伽蓝的风格最为相近。法堂是代表住持说法的地方,是当时寺院中最重要的地方。
  北宋以后,所有寺院都建立了佛殿,因禅林规模日趋庞大,僧众与信众日渐增多,为接引信众及应檀信要求作佛事,只有住持说法的法堂是不够的,建立佛殿是必然的趋势。丛林寺院遂逐渐形成诸宗大体一致的规制格局:寺院主体建筑一般按「川」字形布列,包括供佛、菩萨、护法神像的三门殿、天王殿、大雄宝殿、观音殿、地藏殿、伽蓝殿;安置法宝藏经的藏经楼;供祖师的祖师殿;供讲经说法、集会、坐禅、传戒用的法堂、禅堂、念佛堂、学戒堂;供僧众起居、接待用的方丈、茶堂(方丈接待室)、客堂、僧寮、客寮、廷寿堂(养老之处);容四海云游僧的云会堂;藏舍利、骨灰的佛塔、塔院、海会塔,置钟鼓的钟楼、鼓楼,及放生池、莲池、亭台园林等。
  明代以来,最常见的「伽蓝七堂」的建筑格局,一直沿袭至今,七堂为佛殿、法堂、僧堂、库房、山门、西净、浴室。另设转轮藏殿或藏经楼,便于僧众习读之用。「西净」又作东司净房,即是厕所。此外在佛殿、法堂两侧分建祖师堂(西侧)、伽蓝殿(东侧)。而整个寺院由多层院落组成,形成僧众独特的宗教生活区,也形成信众礼拜游观场所、僧俗学修道场及园林、佛塔等集于一体,具中国特色的综合性佛教设施。今日我们走入佛教寺院,多能见到这般具有丰富空间语言的建筑特色。
  台湾由于土地面积限制,寺院建筑规模均较狭小,配置则承袭传统。而式样方面,多模仿早期中国传统建筑及唐式建筑格局。因应现代的弘化,也有教学大楼、讲堂、教室、图书馆等现代建筑,其中以台南开元寺最为完备。
  [白云深处古刹多]
  中国寺院绝大多数建于山中,或依山而建。东晋慧远大师居卢山东林寺,与隐士二百余人结白莲社,同修禅净,从此开启山林佛教,佛寺多建于山水之间,名山、古刹相得益彰,历代诗人作了无数佳句吟咏。如唐僧灵一的「僧院」有这样的描述:「虎溪间月引相过,带雪松枝桂薜萝;无限青山行欲尽,白云深处老僧多。」僧院筑于山水之间,一来在远离尘世的纷扰,僧人较能专心修行,与佛世比丘选择寂静阿兰若处,是相同的道理;二来山区面积广大,可建造完整、宽广的寺院,僧人也在大自然的薰陶中,体悟真理、蕴育道业。
  [共修共住,陶铸身心]
  中国丛林有严格的共住规约,如:不得窜寮闲谈、不得闲游各处,无故不得三人聚论及大声喧哗,有事外出或回寺须告销假,其余生活各事,如沐浴、洗衣等,也都各有规定。因丛林的生活强调的是「共修共住」,过的是团体的生活,须随众作息,任何作息以不扰众为原则。对自己而言是收摄身心,不令放逸,藉由团体的砥砺,陶铸身心。金山江天寺共住规约即记载:「。。。 务在安定学者之身心,不得放逸,而后能究明己躬下事,至悟心法源底。」对团体来说,则是道风的维系与建立,故祖师大德莫不以住丛林、守清规为要。又凡衣钵戒牒俱全的游方僧到寺,都可挂单,暂住于云会堂,须遵守共住规约。过一段时日,经住持同意,亦可留下,成为该寺的僧众。
  除了丛林共住规约,僧人生活举凡洗手、登厕、沐浴等等皆须以佛法提醒自己,起正念、发广大心,如「以水盥掌,当愿众生,得清净手,受持佛法」、「洗浴身体,当愿众生,身心无垢,内外光洁」,这些相应的偈颂所制成的标语,在寺院各角落随处可见。
  结语
  空间会影响人的行为及生活形态,僧人居住的空间及空间内提供的内涵,与僧人的修学息息相关。从住树下到住寺院,在不同的居住空间里,僧人所面临的挑战或许不尽相同,在居住的品质已提升的今天,如何在物欲上淡泊,又配合现代的居住设施,提供良善的空间与内涵来推广佛法,应是现代僧人所要努力的方向。
  【参考书目】
  一、方立天,《中国佛教与传统文化》,桂冠图书公司,七十九年六月。
  二、李涛,《佛教与佛教艺术》,水牛图书出版公司,八十一年六月。
  三、褚柏思,《佛教的文化思想与艺术》,新文丰出版公司,七十年九月。
  四、佛日,〈寺院建设漫谈〉,《法音》月刊,八十一年三月。
  五、李玉泯,〈印度支提堂之渊源及发展〉,《佛教艺术》杂志,七十五年五月。
  六、圆慈,〈锡兰的寺庙〉,《法音》月刊,八十一年十二月。
  七、释印顺,〈律制与教内对立之倾向〉,《初期大乘佛教的起源与开展》,正闻出版社,七十八年十月。
  八、王景琳,〈别具一格的衣食住用〉,《中国古代寺院生活》,陕西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十一月。
  九、魏承思,〈中国佛教僧侣的生活方式〉,《中国佛教文化论稿》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九月。
  五、一瓶一钵越千山
  清晨,天未亮,九位僧人穿好袈裟赤足从寺中走出,沿著山路,鱼贯而静默地走向山下村落。他们脚程不慢,然而仍需二个多钟头方能抵达第一户人家,开始今天的托钵。沉默著没人开口,因为托钵的过程中是不可说话的,街道市集绕了一圈,走走停停好几次,钵中的食物刚满一餐的份,便又默默地转出村落,走回原路。
  回程太阳□光高照,虽然每天走过这么一回,上坡路段还是让人微微喘著气,抵达寺里满头汗水,挥挥汗、洗洗脚或冲个凉,略事休息之后已十点多了,大家围坐,在静默之中,进食这天唯一的一餐。餐后便依各自的习惯,在树下禅坐、经行或讨论佛法。
  这是现今南传佛教国家中,僧人行脚托钵的真实景况,他们仍维持著佛世时僧人赤足步行的传统。
  ◎步行与修定
  [安步当车]
  佛陀与弟子们游历恒河两岸传法,皆以双足步行。在那个时代,人们以象、马、驴、骡、骆驼及牛做为骑乘,而佛陀为了培养弟子们的慈悲心,规定他们不得为了快心恣意而畜养六畜车舆。并告诉他们步行的五种好处:能走路、有力气、除睡意、饭食容易消化而不生病、易得定。
  但是对于老病比丘,佛陀慈悲地准许他们骑乘,只是不能骑坐雌畜,而应坐雄畜。若一定要乘车的话,则必须由净人驾车才可乘坐。
  在行走时,则要注意行步威仪,不能跳著走、叉腰走、摇身走,更不能左顾右盼、边走戏笑。托钵时,脸色必须和悦,眼、耳、鼻、舌、身、意诸根均应静定,还要注意衣服的整齐及脚步的次序,这样才不失威仪。
  [经行修定]
  在佛陀教导比丘步行的五种好处中,提到步行易得定,那就是一种以步行为主的修行方法──经行。于树下或露地选一个静僻处,在一定的距离内来来回回地行走。这时,不得晃动身体,也不得太低头,要收摄诸根,心不外缘,直直地行走。
  经行通常配合著禅坐来修行,坐久了容易昏昏欲睡,因此禅坐与经行交替练习,是一种很好的修行方法。义净法师西行求法,在他走访印度鹿野苑及王舍城等圣迹时,还曾看到佛陀经行的步道。在斯里兰卡和泰国,亦有寺院在经行步道尽头筑一小屋,置放直立的人骨,以帮助比丘观想修定。
  由于气候与风俗民情不同,中国僧人的禅修多在室内进行,而室内空间有限,加上共修的僧众人数众多,所以中国禅堂发展出另一种经行方式──绕佛、行香与跑香。绕佛是印度的古礼,右绕佛像三圈、七圈或千百圈以表示对佛陀的尊敬。在禅堂里,以燃香来计算时间,一次坐完一炷香,称为「坐香」,随后僧众排班在禅堂内绕佛,称为「行香」,用以振奋精神,约莫半炷香的时间,若大众的步伐稍快则称为「跑香」。
  ◎行旅前的准备
  [必备用品]
  僧人为了种种原因,离开常住的地方,四处旅行。旅行途中,必须携带六物──三衣、钵、卧具及滤水囊。滤水囊用来过滤生水,排除水中的虫类,以免伤害生命;走在草原上,则须用拂尘扫开蚊虫,用手杖拨开蔓延到路上的草。另外还要带伞,骤雨来时不沾衣,炎炎热天可招凉。
  唐朝贯休法师有首诗:「一瓶一钵垂垂老,千水万山得得来」,就是以瓶与钵来指云游僧的生活。两者各挂在两肩,义净在《南海寄归内法传》中特别说明:带子不必太长,刚好穿过两臂挂于腋下,若交挂在胸前,会令人气急。
  唐朝时,僧人参游行脚还须带著度牒──是僧人的身分证明,上注德号、隶属寺院,外出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观念态度]
  除了准备随身物品外,僧人行脚前也要作好心理准备,莲池大师在《沙弥律仪要略》中就提醒想要参方的沙弥,应先随师受教,实在不宜远行,如果真要远行,也必须要有良朋为伴,不得与恶友往来。
  另外,须确定参方是为寻师访道,追求真理,绝不是要去观山玩水,好向人夸耀自己的见识,如果这样,只有徒增我慢心,对明了生死大事并没有什么助益,倒不如蛰居本寺,拜佛阅藏。
  ◎行旅的目的
  [弘法利生]
  「弘扬佛法、度化众生」一直是僧侣的志业,因此学业告一段落之后,他们多为弘化而旅行。佛灭百年,阿育王派了大批传教师,分赴各地弘法。所到之处包括今天的克什米尔、孟买、苏库尔、阿富汗、尼泊尔、缅甸及斯里兰卡等地。经过这些佛弟子的努力,佛教跨出印度,成了世界性的宗教。
  佛灭后六百年,汉明帝年间,摄摩腾与竺法兰两位僧人由印度携经书与佛像至洛阳,是汉地初传佛法的开始。历代从印度及西域等地来的僧人不可胜数,除了携入大量经典之外,更从事传译的工作,佛教才得以在中国流传受。
  唐代以后,更有许多僧人东渡,将佛法传入日本与朝鲜。如监真和尚于日本创建「唐招提寺」,寺中长传《四分律藏》,又设立「律学院」,并传授菩萨戒法,从此日本佛教的律仪渐趋严肃,整个佛教为之改观。
  [寻师求法]
  师能授业解惑,高僧传中,有著许多千里寻师的动人故事。智(岂页)法师从著名的律师受学,二十岁时已精通律学,想进一步习禅,但那时南方鲜少有修禅观的人,当他听说北方有位著名的慧思禅师,便不顾当时陈齐边境战线的兵荒马乱,而前往习禅。
  神会禅师出家之后,听说慧能在广州传法,于是千里迢迢地到南方参问,衣裂足跛,都不改其志。法显法师二十岁受具足戒,常自慨叹律藏的不足,立誓寻求经论,于是在东晋年间,以六十五岁的高龄,横渡沙漠,西行求法。
  玄奘法师早岁曾游历各地,参访名师,但对当时摄论、地论两家所说法相各异,无法获得解答,所以生起去印度求《瑜伽师地论》以会通一切的想法。他冒著九死一生的艰难辛苦,才到达那烂陀寺跟随戒贤长老修学。
  [为国出使]
  僧人东渡日本,除了弘法之外,还曾负有政治的外交使命。元世祖两次远征日本,都在一夜之间全军覆没。他听说日军上下服膺佛法,并有南宋高僧在幕后策动,力主抗元,于是改变策略,放弃以武力征服,改取外交途径。本想派遣外交使节,但有鉴于以往派遣六次使节都被日方斩决,因此改派佛教僧人前往,一面观察日方实际情势,一面以禅宗说服日本,于是有一宁等十三人负著双重使命,东渡赴日。
  [避兵祸天灾]
  中国曾经充满著各种乱事,僧人也为了避兵难及教难而行。东晋道安法师在河北立寺传教,遇北方五胡十六国大乱,又有天灾旱蝗,寇贼横行,于是便率众人栖居深山,数百人衣粮无著,以草木充饥。最后道安法师在自己颠沛流离的经历中,深切体会要弘法就须广布,于是分遣徒众前去各地,这个措施,对于佛教以后在江南等地的发展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北魏太武帝下诏普灭佛法,所有佛像经典全部焚毁,沙门不分老少皆活埋处死,远近听到消息的僧人多逃亡藏匿,得以免杀身之祸。北周武帝下令并废佛道二教,于是僧人有的寄迹幽谷,有的逃窜南地,有的隐于聚落。明朝的智旭法师自从明朝灭亡之后,便隐逸山中,不愿与清朝政界交往。
  ◎行旅的限制
  唐朝的律令对僧尼有许多限制,在行的方面,规定僧尼午后不可出寺院,外宿的日数也有设限制,如须参游行脚,必须先由住持开具,然后报告僧官,再由僧官报告有司,颁给通行公文后才能出行。
  度过边关,也必须申请通行公文。唐太宗贞观二年,玄奘法师正式上书向朝廷提出赴印度取经的申请,未获批准。第二年,长安一带闹饥荒,朝廷准许僧俗到丰收的地方去谋食,玄奘乘机随大批灾民离开长安,踏上了漫长而艰苦的西行求法之路。到了凉州,由于玄奘未持公文,凉州都督便阻止他出关。当时慧威法师为其求法精神所感动,便派遣两个弟子将他秘密地送出凉州,昼伏夜行,到了瓜州,捉拿的访谍也到了,玄奘匆匆逃离,此后便孑然一身,孤游沙漠。
  ◎行旅的障碍
  史籍传记里,僧人行旅常常遇到种种困难。如果没有坚毅的决心,无法突破这些自然或人为的阻碍。
  [穷山恶水]
  法显法师为西行求法横度沙漠,当时的艰辛,有这样的记载:「沙河(漠)中,多有恶鬼热风,遇者皆死,一无全者。上无飞鸟,下无走兽,极目遍望,欲求渡处,则拟无所知,只以死人之枯骨为标帜。」攀越山路艰危、壁立千仞的葱岭,徒行数万里,在路上走了六年才到达印度。此时同行的人中,或死或留,只剩下法显一人而已。
  昙无竭法师受法显横越印度的壮举所激发,发心前往佛国。与同志僧共二十五人攀葱岭、度雪山,遇到瘴气千重、层冰万里。下面的河水急流如箭,只有在两山之间系索为桥,他们约定一个人过到对岸,便燃烟做记号,后面的人看到烟就知道他已顺利度过了,如果久久没看到烟,那么必定已被暴风吹落江中。三天后到了大雪山,悬崖壁立,没有脚踏之处,只好一人拿著四个木桩,插入壁中,先拔下桩,手攀上桩,辗转相攀。到了平地,发现同行者丧失十二人。
  鉴真法师赴日弘化,他五次开缆,都遇海难而折回,或遭海贼,或遇飓风,或被陷入狱,或因漂流航向错误,终于在第六次出船时,成功地到达日本,在日本设立第一座戒坛,并为天皇、皇后受戒。
  [饥寒交迫]
  见月法师发愿远赴江南求戒,一路荒凉,不见人烟,常常一天只能吃一餐,甚或全天断炊,但是他还是每天行程不减地走七、八十里。从云南入贵州,要渡过盘江时,突然暴风雨大作,雨水从颈项直下股衣,两脚举步好像跨在浮囊之上,寒彻肌骨。到了冬天住在止水庵,天天下大雪,他借到了庵中一部法华知音,每日精勤抄写,所住的屋子很空旷,北风容易灌入,他只穿著一件破衲,缩颈就案,虽然手指都冻僵了,也不曾稍停。
  玄奘法师离开瓜州孤游沙漠之时,也曾经受了四夜五日无滴水沾喉的断水之苦,几近死亡,最后才遇水得救,历尽艰难辛苦。
  [身体病痛]
  僧人在行旅当中,不仅会遇到自然地理与气候的障碍,身体的病痛也是一项严革的考验。
  见月法师在求法的过程中,曾步行于砂石尖锐的衢道上,鞋底磨穿了,就赤脚走了数十里,到晚上歇宿时,足肿至踝,好像火炙锥刺。第二天,仍勉强上路,一开始仅靠脚跟点地而行,渐渐拄杖跛足而行,走了五、六里之后,两脚麻木了,且已皮破血流,仍然不改前行的目标。法师求法的决心与毅力让人不得不为之动容。
  ◎挂单止宿云水僧
  行脚僧又称云水僧,为了参谒诸方善知识及寻师访道而四处旅行。当他们游方到寺暂住,称为「挂单」。「单」是指寺院中僧众的名单,平时寺中僧人的衣钵就挂在名单下的钩子上,云水僧入寺,要在上面贴上名字,并把衣钵挂上,这就叫做「挂单」。
  [挂单的时间]
  每年从正月十五日(冬安居结束)至四月十五日(夏安居开始)、七月十五日(夏安居结束)至十月十五日(冬安居开始),是云游求学期。在这六个月里,比丘在自己原住的寺院外,得到他寺挂单,寻师参道,各个寺院也只有在这六个月里,才接待前来挂单的云水僧。
  [挂单的规矩]
  任何受了戒的比丘都可以在任一个十方丛林中挂单。当他来到寺院,首先知客法师会问他的法名、剃度师的德号、受戒的处所、最近的行止以及许多其他应问的问题。若他所答有任何疑点,知客可要求看他的戒牒及钵。来果禅师在高明寺的客堂规约中规定:「江湖混杂之辈,不可留单。」又说:「如知有邪知邪见者,不许入堂。」这个作法的主要目的是为确定此云水僧确实是位良善比丘,而非他类,以维护常住的清净与安宁。
  知客问完问题后,便会问往后的打算。如他只想住一两夜,他便说「打扰常住」,若他希望住一段较长时间,便说「亲近常住」,不论如何回答都是希望能够「留单」。知客打算留单后,必对他作一番说话,并让他知道寺规,最后「送单」,领他到云水堂止宿。
  云水僧志在云游各方,因此他们在寺中停留不会多过几天或几星期。但也有在寺中挂单已久,希望正式在寺中居住下来,寺中僧众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也认为可以与之共住,这样,就要为云水僧举行「安单」仪式,他便正式成为寺中的一员了。
  ◎现代弘法的足迹
  古人参方,为寻师访道、究明心地、抉择生死,所以越山涉水,不以为苦。而现代僧人假科技发达、交通方便之赐,出外参学的机会增加,外出的难度也降低了,范围更可以大大地向外扩散。
  就举南洋各地来说,民国以降,有泉州转道法师到新加坡弘法,在他的主持、影响下,新加坡先后创建了龙山寺、普觉寺等二十多座佛教寺院;性愿法师到菲律宾弘法,扩建了大乘信愿寺,并先后邀请多位僧人前往菲律宾助化;圆瑛法师则曾住持马来西亚槟城极乐寺。
  一九六二年,宣化禅师赴美传教,在美国西部建立了万佛城。最近在美国拥有许多信众的西来寺,则是星云法师努力的成果。圣严法师也在纽约创办了禅中心,定期举办禅七,并到各大学举办讲座、讨论会,将中国禅法弘扬到美国。
  ◎结语
  佛法能流传至今,广布世界各地,就是由于二千五百年来佛陀及佛弟子们不停地在地球上奔走,或游行托钵,或弘道传法,或寻师求道。不论是耸入云霄的山峰,或急流澎湃的江河,都不能阻止他们奔走不息的脚步。斗转星移,寒来暑往,佛陀觉悟的纶音于是年年月月、朝朝代代地绵衍流传到我们的手中。
  【参考书目】
  一、来果禅师,《高明禅寺规约》。
  二、释东初,《中日佛教交通史》,中华佛教文化馆,五十九年六月。
  三、马洪路,《行路难》,台湾中华书局,八十二年九月。
  四、王景琳,〈别具一格的衣食住用〉,《中国古代寺院生活》,陕西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十一月。
  五、Holmes Welch著,包可华译,〈近世中国佛教制度〉,《狮子吼》杂志,第十二卷,第十一、十二期。
  六、黄运喜,〈国法与戒律之间〉,《狮子吼》杂志,第三十一卷,第十一期。
  七、熊琬,《高僧传》,时报文化公司,七十六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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