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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居金仙夙缘何在——弘一大师与亦幻法师的因缘(五)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秦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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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居金仙夙缘何在(五)
  ——弘一大师与亦幻法师的因缘
  秦启明
  六
  通过上述追溯探究,我们已对弘一大师何以归敬地藏一清二楚。原来早在首居金仙寺之前,出于对亡母的追思怀念,大师便已归敬地藏,勤修法门,竭尽归信之诚,历时长达十二载。一言以蔽之,大师与地藏法门早已结下因缘。因此之故,一九三O年十月十二日大师首次抵达金仙寺,便因寺方约请静权宣讲《地藏菩萨本愿经》当下作出二项反应。
  一是改变原定的参访“暂住”计划,决定留居金仙寺聆听静权讲经。一九三一年一月二日大师就此函告刘质平云:“余现在此间听静权法师讲经。将来或在此间过年,或返法界寺过年,未能定也。”
  二是因居地无地藏菩萨圣像,故于抵寺第三天,大师即写信函托刘质平去上海佛学书局代购大张地藏菩萨圣像惠施寄下。
  待刘质平寄来地藏圣像,大师便在寮房至诚奉事,每天焚香礼佛,归敬有加,故当天台静权法师莅寺宣讲《地藏菩萨本愿经》大师满怀法喜,随侍经筵,历时尽管长达一月半,但大师始终按时入座,未缺一席。
  《地藏菩萨本愿经》共分十三品:
  忉利天宫神通晶第一,
  分身集分品第二,
  观众生业缘品第三,
  阎浮众生业感品第四,
  地狱名号品第五,
  如来赞叹品第六,
  利益荐亡品第七,
  阎罗王众赞叹品第八,
  称佛名号品第九,
  校量布施功德缘品第十,
  地神护法晶第十一,
  见闻利益品第十二,
  嘱累人天晶第十三。
  斯经虽有十三品之分,但各品旨趣皆彻佛的遗教—报恩尽孝,盖因佛将涅槃,犹念母恩未报,特往忉利天,为母说法,行孝尽愿,以报生身的恩德。复又发大重愿益众生,同报父母劬劳之恩,吩咐闻法者依愿行布。因此全经各品内容皆奉孝义为本,字字句句皆出孝字胳络。反之,凡是不孝父母者,则被经斥为第一等大罪,理当坠入地狱,经受无尽的苦难,故《观众生业缘第三》云:“若有众生不孝敬父母,或至杀害,当坠入无间地狱,千万化劫,求出无期。”
  有鉴于此,静权在金仙寺宣讲此经,自始至终紧紧把握“演孝”宗旨,把报恩尽孝奉为佛家强调的首要大德。然后在演绎经义时,结合实例反覆说明,从佛菩萨到诸宗祖师,从唐末高僧到近代大德,没有一个不孝敬父母,不恭敬师僧三宝,一次静权还以灵案为例,说明《地藏经科注》等之由来,也得助于经旨报恩尽孝。清代高僧灵杰,自幼夫奉慈母,稍长便外出游学,及至省悟迎侍,慈母业已化去。悲叹“临风徒戚,欲养奚从?”为了弥补这一终身遗憾,灵杰发愿撰著《地藏经科注》六卷,《地藏本愿经纶贯》一卷,又集《地藏经开蒙》三卷,目的是“显我佛之悲心,昭地藏之本愿,补法门之阙典,启初学之孝思。”然后告闻法者,报答父母劬劳之恩,是每个出家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许是灵灵身世与弘一有相近之处,许是静权的演绎句句说到弘一心上,因此话音刚落,在场闻法的弘一大受震撼,想到生母悲苦的一生,既为自己念母心切而感慨不已,也为自己未能报恩尽孝而感到惭愧内疚,终因怜愍亡母,感性失控,当众呜咽,涕泣如雨,举座惊愕,经延暂停。目睹大师感情失控,亦幻赶紧扶师离座。返回寮房,大师便幡然警悟,振笔书录漓益大师警训,作为座右铭,发愿“改过自新”内云:
  “内不见有我,则我无知,外不见有人,则人无过。一味痴呆,深自惭愧,劣慢智心,痛自改革。
  庚年十月居金仙寺侍静权法师听《地藏菩萨本愿经》,深自悲痛惭愧,誓改过自新,教书灵峰法训,以铭座右。”
  弘一大师的此情此景,也使在场目击的亦幻从中受到感化。回顾出家以来,每每以“俗累”为理由,疏忽对慈母日常生活的关心。打这以后,亦幻在致力弘法办道之余,也想方设法腾出精力,开“始悄悄注意到她的耆年生活。 ”更为难得的是,为报答亡师月祥剃度出家之恩,亦幻还去月祥俗家代为抚慰亡师孤苦无依的八十三岁老母。可惜大师的这一软化功德,本人始终无从了知。(待续)
  摘自《十方》第20卷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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