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佛学杂论>>正文内容

重印《百法明门论口述记》后记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重印《百法明门论口述记》后记 
  近十年来,除了在佛学院的正常教学之外,我还到外边进行过多次讲演。因为我的专业是唯识与因明,所以我在外边也仅只讲自己的专业,对专业之外的经论绝少涉及。在佛学院里边讲课,因为是经常性的、连续性的,每一部经论拉的时间都很长,讲得也就很详细,但在外边的讲演就不同了。可是,大概是时间长的缘故,学僧们就疲了因而熟视无睹,倒是在外边的短期讲演,无论是效果还是气氛,都比佛学院要好,令我高兴的是在外边的讲演都留下了录音甚或录相带,可惜的是,我只会说一口标准的河南普通话,所以使得带子只能私底下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流传而已。
  现在这个《百法明门论》要再次印行,有几句话要简单说一下。
  《百法明门论》是我第一次在外边讲演所讲,距今已经八年了,当时就被热心的听众给整理成了文字,曾在九华山佛学院的《甘露》杂志上连载过,我现在记不清是连载了多少期,反正时间不是甚短。现在想来,中间因为在说心法时提到了《八识规矩颂》,当时只是说对于《八识规矩颂》的作者有异,而没有详说,这会儿稍微补充一下:
  我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找见过在明代以前与《八识规矩颂》有关的资料。比如说常用的藏经中,《大正藏》中所收与《八识规矩颂》有关的著作仅一部,就是明朝普泰法师的《八识规矩颂补注》;在《卍续藏经》中收入与《八识规矩颂》有关的著作十部,分别是:明普泰法师作于正德辛未年(1511年)的《八识规矩颂补注》、明昱法师作于万历己酉年(1609年)的《八识规矩补注证义》、正诲法师作于万历己丑年(时为1589年,此年代为序言中的年代,若按跋中的年代则是1593年)的《八识规矩略说》、真可法师(1543-1603)的《八识规矩颂解》、德清法师作于天启壬戌年(1622年)的《八识规矩颂通说》、广益法师的《八识规矩纂释》(此文后有两个说明,一个是方远写于天启二年,即1622年,另一个是程开裕写于崇祯四年,即1631年)、智旭法师(1599-1655)的《八识规矩直解》、清行舟法师的《八识规矩浅说》和《八识规矩颂注》(康熙十一年,即1672年)、清性起法师论释门人善漳法师等辑录的《八识规矩论议》。这十部著作中,年代最早的是1511年的《八识规矩颂补注》,玄奘法师是生于六百年,寂于六百六十四年,也就是说,与《八识规矩颂》相关的著作是八百多年以后出现的。这八百多年的空档拿什么来填充?怎么填充?没有办法。在这十部著作中,晚出的皆说是玄奘法师所作,但观最早的普泰法师在序言中所说,并不能绝对地理解为玄奘法师所作,中间的“其八识颂实出于斯”,“其”可以理解为玄奘法师,后边儿说,“……为注之人不书其名,往往皆抄录之本,故不无三豕之讹,今但义缺字讹者,补而正之……”如此,很有可能是我们的理解出了失误,佛教中人云亦云者太多、作假太多,所以,虽然后几部著作干脆有的就署名是玄奘法师所作,我仍然怀疑。其实最重要的原因应该是《八识规矩颂》在法义上的缺憾,比如说其中把现量、比量、非量并为三量,玄奘法师译出了汉传因明的两部根本论典,绝不会出现这么一个明显的疏漏。还有识与境的关系的说法、心识生起现行时把四缘中的等无间缘丢掉等都不是甚严谨,当然,别人在讲解时给打了圆场是另一回事儿。至于有人说把难陀论师等称为愚者这个理由我倒不以为然。
  另外,我还发现一个《八识规矩颂》不可能是玄奘法师作的旁证。在《瑜伽论记》卷五中有这样一段话:“数错乱:谓醫眩者于一月处见多月像者。此中景释:眼根识同取多月,以是错乱,故非现量,是故五根、五识,有量、非量,不得皆是现量所摄。今解:眼识及同缘意识,俱取一月,而不明了,故后寻求意识错乱取多月,眼识等虽不明了而实缘一,是故五识,但是现量……”这段话中的“景”是指惠景。这段话中告诉我们,当时的惠景法师认为五识并不一定只是现量,但《瑜伽论记》的作者释遁伦法师说惠景法师的解释是不对的,五识只是现量。
  惠景法师乃唐代人,在那时候就提出五识不是只现量的说法,我们知道,《八识规矩颂》中关于前五识的第一句颂文就是“性境现量通三性”,若这《八识规矩颂》真是玄奘法师写的,怎么可能出现惠景法师提出另外的解释法而引起遁伦法师反驳呢?
  我要说的就这几句话,韩老师说还得加几句对整理录音者诸君等表示感谢,我说算了,我没有感谢的习惯,虽然说这不是一个好习惯,但我不改,我只希望读者读了本书之后能有收获。
  灵山比丘刚晓
  二千零三年五月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