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宗教研究>> 佛教与社会>>正文内容

评邓子美先生的(论中国佛教的主要社会功能)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侯 杰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评邓子美先生的(论中国佛教的主要社会功能)
  侯 杰(南开大学教授)
  姜海龙(南开大学硕士生)
  发表于《普门学报》第八期的邓子美先生的(论中国佛教的主要社会功能),读来深受敔发,因此,笔者愿意在此不揣浅陋略作一浅薄的评述。
  上个世纪的八〇—九〇年代,海峡两岸兴起了文化热潮。在这股汹涌的潮流之中,社会学的闱释方法被纷纷吸收采用,至今风行不衰。在宗教学领域,德国著名学者马克思·韦伯与法国著名学者涂尔干的有关宗教学理论方法的学术成就备受学术界关注。马克思·韦伯在其经典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别有洞天地考察了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精神气质的形成与加尔文新教的内在血缘关系。韦伯在书中所表达的具体观点也许见仁见智,会有争鸣,但他所开拓的宗教类型与社会发展的宏大视角却被人们普遍接受。涂尔干更足以《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宣告宗教社会学的诞生,从此,人们对宗教的认知超越了以信仰为绝对核心的范式,开始探讨宗教的社会功能,宗教与社会互动的关系、模式等诸问题。本文作者显然是受此影响,开宗明义地阐明写作本文的目的就在于“借鉴现代宗教社会学的功能主义方法论,深入研究中国佛教的主要社会功能,纠正韦伯所提出的宗教类型学方法的不足,并批评某些涉及佛教根本的论断”。在功能主义视角的指引下,邓子美先生全文共分五个部分探讨了中国佛教的“治心”社会功能、“教伦之效”社会功能、“济世之穷”社会功能、“经忏与巫术污染之弊、佛教社会功能的转型。纵观全文,议论有据,分析得当,基本突现了中国佛教的总体社会功能。
  作为与基督教、伊斯兰软并列为世界三大宗教的佛教,随著其逐渐融入华夏文明的体系之内,儒家、道家、佛家就成为古代中国经典文化的代表。而在儒、道、释之中,又以佛教比较关切人的心灵。因而,佛家在古代中国所扮演的第一重要社会功能就是心理调节与心理支撑的功能。首先,佛教作为一种系统性的宗教信仰,净化人的心灵是其作为宗教信仰的基本功能,世界上任何一种制度型的宗教莫不具有此项功能。其次,佛教本身特有的指涉内心的气质也是其能够成为芸芸众生心理寄托的重要原因。中国本土的儒家文化主要关照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世之路,相对于命运多舛的个体人生来说,显然缺少一些指引、超越与终极关怀。佛教的传人并植根于中国文化,正好填补了受儒家思想影响过于注重现实人生而留下的一些空白。诚如作者所言,无论是官员、农民还是商人、手工艺者,古代中国的社会各阶层都将佛教作为心理支撑与心理调节的共有文化资源,尽管他们对佛教的认识与理解可能大相径庭。官员,生活在皇权的情绪化支配之中,居庙堂之高与处江湖之远的巨大心理落差该如何解决?在最失意、最落魄的时候,凭著什么力量坚强的活下去?佛教,往往在此时随风而至,舒缓了他们内心的焦急与冲突。从唐诗宋词的心灵唱和之中,可以窥见那些既是官员又是文人的知识份子的内心受佛教影响、浸润甚至是支配之深。农民,以土地为生,祖祖辈辈脸朝黄土背朝天,如韦伯所说:他们的命运受大自然的强大支配。因而,如来与观音这些具体的佛教圣贤就成为他们心灵中的庇护者,能够为之避邪消灾,能够为之祈福了愿。
  佛教在心理调节与心理支撑方面的功能,具体而言,第一,补儒、道之不足,进而转化人们的心态。如邓先生在文中所言,佛教不仅成为官场失意的士大夫、遭受人生挫折的平民百姓的精神归宿处,而且解决了这些人的生存问题,防止了社会的越轨行为。佛家的“无我”可以从精神上使人摆脱暂时的困境,获得心理的解脱,亦可以为那些厌世者提供隔绝现实的空门之地,从而对社会有二正的积极意义。第二,在安抚乃至消解社会不满情绪,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在传统中国社会中,不平等似乎是绝对的,平等只是相对的。由于等级制度的严密、阶级社会的稳固,所以这种不平等更是社会的普遍现象。佛家的禁欲克制的思想对于居于社会上层的人们来说,意味著尽量减少贪欲,多施仁政。对于处于社会下层的普通大众而言,意味著尽可能地放弃各种欲念,满足现状,忍受痛苦,不要采取暴力反抗、武装斗争的形式,来表达自己争取经济或者政治权利及要求。从而减少阶级、阶层之问的矛盾冲突与对抗,从而有利于社会的整合与稳定。
  按邓先生所言,佛教除了心理调节与心理支撑的社会功能之外,尚有“教伦之效”与“济世之穷”的社会功能。在佛教传人中土之后,佛教就与儒、道共同起到了建构并维护社会伦理的作用。在中国古代宗法社会中,性善论、孝亲观等基本伦理规范为儒、佛所共有。但是若与儒家伦理加以比较的话,不难发现佛教在许多地方有不尽相同之处。这就使得佛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儒家伦理的不足,即教伦之效。具体而言,首先表现在节省社会资源上,佛家提倡无我,提倡六和僧团集体创作,因而占有和使用社会资源较少,佛家的节俭观念一旦为社会所认可,也可以带动社会去奢尚俭,维护社会稳定。一七五〇至一八五〇年问,中国人口增长迅速,造成社会资源严重短缺,而佛家的有关主张与实践,无论在人口的生产,还是在消耗社会资源方面,无疑都非常有益于社会资源的节省。其二,佛教彻底的慈悲心,是从人出发,进而关爱众生,发展出一整套的寺院慈善事业。扩及有情众生,则发出保护动物、保护生态的先声。其三,彻底的业报论,在作者看来可以在社会经济方面阐述为出一分钱拿一份报酬的合理分配机制,在社会关系方面,因为强调多做好事,可以改善人际关系。其四,对于大乘佛教徒而言,四摄六度的遵守,则是符合更高伦理要求的。
  儒家的社会观基本上是以“尊尊”、“亲亲”为核心的,因而在社会慈善福利事业上多局限在宗族内部,族田义庄的设置就是这种社会福利观的具体而突出的体现。相对于儒家而言,佛家的社会福利观则超越了宗族血缘的囿限,面向的是受难的众生,因而正可济儒家社会福利观之不足。从古代佛教东传以来,大量的寺院的确起到了避难与收容所的作用,每逢灾荒或战乱年代,施粥、施衣、施棺、施住成为寺院义不容辞的神圣义务。即使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超越家族、宗族的狭小范围的众多社会化的民间公益事业,如修桥铺路、开挖沟渠、植树造林等,也往往是由寺院出面主持进行的。寺院要想有能力从事这些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就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对于寺院经济来源的考察,对于寺院物资的消费途径的考察,对于解答这些问题无疑是有著一定的学术价值与意义的。事实上,中国寺院经济在某些朝代是非常发达的,实力相当雄厚。也就是说,寺院在普度众生的宗教情怀下,也在古代中国部分地承担起社会保障的责任。换而言之,寺院明显地具有社会保障的功能。
  当然,佛教流行于古代中国社会,其社会功能也并非全部都足具有积极意义的正功能,也有其消极的负功能一面。邓先生认为“经忏”与巫术污染之弊就使佛教的社会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消极的一面。所谓“经忏”,是指佛教在中国本土化的过程中,与中国历史悠久的祖先崇拜结合在一起。明清之际,由于二条鞭法”及“摊丁入亩”等政策的实施,寺院的经济收入急剧减少。为了维持寺院的基本生存,“经忏”作为一种追念祖先、哀悼亡灵的超度仪式,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成为僧尼的一种纯粹的谋生方式。原始佛教的教义本来并不承认有灵魂的存在,出家更意味著要彻底割断各种血缘联系,因而不应该,也不可能有“经忏”的出现。但是当僧尼的社会地位急剧下降,以至于沦落到与乞丐不相上下的地步时,“经忏”便成为一种比较重要的谋生手段。因此,“经忏”对社会的消极影响也越来越大。邓文认为僧尼参与“经忏”的负面社会功能则在于浪费了社会的资源,更不利于社会的整合。因为在作者看来,自末以降,汉民族屡次为综合实力远逊于自己的少数民族所征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整合度不高、阶层之问离心力过大。佛教作为一种系统性的宗教信仰本应与儒家思想一起承担起社会高度整合的功能,实际上却没有完成这个重任。至于巫术污染之弊,邓文认为则是佛教适应中国民间文化的需求而背离数义的嬗变。作者承认了佛教巫术化的积极意义,列举了谢重光对闽西、赣南等地客家族定光佛信仰的研究,并指出其在增进经济与社会联系,打破家族与血缘关系的障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作者也认为佛教巫术化的积极意义比较有限,从长远角度而言,佛教过度巫术化还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妨碍社会联系的扩大。
  在佛教社会功能转型这一部分,邓文首先针对韦伯的宗教社会学理论进行了相关论述。韦伯认为虽然世界各大宗教都有把现存社会秩序神圣化进而稳定社会结构的功能,但是,只有西方的新教才具有适应、促进社会变革与新秩序建立的内在精神。对此,作者持批判的态度。他认为,佛教的内在精神也包孕著变的因素,所谓“无常”即具有调整自身与促进社会变革的功能。“无我”一方面意味著摆脱主观性、随意性,一方面意味著利益社会。只不过佛家的社会观中不存在西方新教那种激烈的“俗世与神”的对立,因而不大会引导信徒进行激进的改造社会的行动。韦伯强调救赎方式对形成合理的生活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作者认为佛教不存在救赎方式的问题,佛教信仰的关键在于对核心信仰——“空境”的体验深度。进而,作者对韦伯把神秘主义与拒世的苦行作为东西方宗教根本差别的论断提出质疑。作者承认在佛教中存在著神秘主义的倾向,但是,不能把佛教的真正慧觉与此混为一谈。以佛陀为例,佛陀达到慧觉是经过遍访明师、尽取所学,通过长期的积累和理智分析,最终由禅定的激发,才豁然洞见诸法缘起本相。也就是说,佛教讲究理智的积累与神秘体验的结合。因而,也可达到韦伯所说的参与“任何理性的目的与行为”。综合以上三点,作者以为不同类型的宗教完全可以有相似的社会功能。
  如果说西方新教引领了社会的转型,那么,佛教显然没有起到此种作用。近百年来,随著社会转型的不断展开,佛教的社会功能也开始转型。邓先生在文中提到:由传统的积德行善转向建立现代的社会公益事业,从传统的维护现存秩序的禁欲伦理转向积极促进社会整合与社会发展,乃佛教社会功能转型的主要表现。而人间佛教就是将数义著重确定于此,并把传统的心理调节仅有的安抚功能提升为心理激励等功能。我们认为,佛教的社会功能转化还可以进一步深化,譬如古代佛教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是密不可分的,在现代社会中,佛教可以利用自身组织上的优势建立富有文化意味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公益慈善制度。古代佛教对人们心灵的安抚完全可尝试著改造成为现代的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因为起源于西方的现代心理学的文化资源无疑是西方的,作为东方的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系统必须有适合东方人的文化资源,佛学以其独有的普度众生的气质应该可堪此大任!
  受邓文的启发,笔者还想进一步来谈一谈与宗教相关的一些问题。宗教,除却功能学派视野下的社会功能的主体之外,其核心本质仍然是:信仰。人类作为一种智性与情感的物种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上,从一开始就经历著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各种痛苦。每种宗教也许存在著教义不同、文化背景相异等实际问题,但是共同之处是对人本身的终极关怀。从《圣经》中的“约在日落时分,王就死了”到佛陀在菩提树下苦思天问到彻悟,莫不体现出人类在痛苦与智慧中不止息的踊跃。至于中国的民间信仰,即从生活中开始,也在生活中永远拥有生命力与创造力。没有信仰的存在,人类就不可能得度过去的漫长岁月。即使在科学昌盛的今天,科学也不能取代一切,宗教与科学并非截然对立;即使在社会科学经历现代与后现代眼花缭乱的视角演变之际,宗教,她不变的本质仍然是:信仰。没有信仰,就没有宗教的尊严。在我们以各种方法展开对于包括佛教在内的各种宗教问题的探讨时,从信仰出发、从信仰著手无疑是必须的和必要的。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