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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究竟是谁所诠释的“佛陀”?(中)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昭慧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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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究竟是谁所诠释的“佛陀”?(中)
  昭慧法师
  3、“复古”前提之谬误:
  “新诠”设定了一个好像不容置疑的前提。它反复告知读者:观净比丘的“新诠”,是为了要“复归佛陀的教导”、“重现佛陀的教导”。
  要知道,“复归”与“重现”的前提,已经就大可诟病,而非不容置疑的自明真理。服膺“缘起性空中道义”的学者,深知谨守基本原理(契理)而善能通权达变(契机)的重要,他们不会接受这种“复古”气味浓厚的说法,因为这较诸 “观文”所贬抑的“教条式的圣典至上主义”,只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差而已。
  “观文”所指“新典范”的印顺导师,就明确地说:“我不是复古的,也决不是创新的,是主张不违反佛法的本质,从适应现实中,振兴纯正的佛法。”为何如此,因为他认为:“佛教创始于印度释迦牟尼,乃释尊本其独特之深见,应人类之共欲,陶冶印度文化而树立者。”
  笔者认为,对于“陶冶印度文化”的部分,由于早已时移境异,我们可以放在历史脉络之中,同情理解其阶段性功能,但没有理由硬生生将其“复归”与“重现”于现实生活中。因此,除非“观文”竟能大胆坚称,原始经律中完全没有“陶冶印度文化”的成份,否则吾人没有理由将其视作“原貌”或“实态”,而予以全盘兜收。
  由于笔者正是研究原始经律的一介学者,对于其中“陶冶印度文化”的部分,一向甚感兴趣,但是为了节约篇幅,兹先略去此诸例证不谈。如果“新诠”竟然一口否认原始教典之中存在着“陶冶印度文化”的成分,那时笔者将会负起举证的责任,让读者知道:将原始教典等同于当代可以“复归”或“重现”的“佛陀教导”,是多么粗糙而不切实际的说法。
  4、文献采证上过度粗糙的谬误:
  “观文”说:“‘经’与‘律’正是判断‘什么是佛陀的教导’的方法与标准。佛陀所说的‘经’与‘律’,正是后代佛弟子集结的南北传佛教的‘经藏’(尼科耶、阿含)与‘律藏’(毘奈耶),它们呈现出‘释尊在世时期的佛法实态’。”
  然而笔者以为,纳入南北传之原始教典而作“新诠”,虽已较诸南传学者对文献之取材,来得更为宽广,但这样是否就等同于“复归”与“重现”佛陀的教导,等同于呈现出“释尊在世时期的佛法实态”?这可就另当别论!
  “观文”数数提及诠释学。依诠释学(Hermeneutics),无论是左派理论还是右派学说,都脱离不了“文本”。然而佛教文本的诠释学,若不加入教典文献史的考量,则一切经典的宗依者,各自宣称其是“佛说”,大、小乘教必将回到传统的判教路线,争吵不休。如果加入了教典文献史的考量,那么,事情就更复杂了。
  原来,即使是原始教典,都在其自身之记载中,透露了一个讯息:在结集之初,即已面对着保守派与开明派的路线之争;尔后面对源源出现的“佛说”,更不得不依“三法印”或“四大广说”的标准而去取其间。南北传佛教的“经藏”(尼科耶、阿含)与“律藏”(毘奈耶)中,有众多的传说、偈颂、本生、譬喻,更是被说一切有部直指其“或然不然”,“不可为依”。
  因此,即使是抛开大乘经,锁定原始教典,依文献学来看这个连声闻学者处理起来都颇为棘手的问题,要说原始教典等同于“释尊在世时期的佛法实态”,这实已犯了文献采证上过度粗略的严重谬误。
  5、过度简化问题之谬误:
  依于“复归”或“重现”所谓“佛陀的教导”之前提,“观文”将源远流长而面向深广的大小乘学派之争,归纳为“三选一”的命题:“究竟要追随佛陀?或是要追随导师?还是要追随传统中国佛教?”试问:每一个人生命中对于真理的寻寻觅觅,跌跌撞撞,可以简化为“究竟要追随谁”这样的命题吗?
  更且这样的命题,实已深陷在自性见的泥淖中,将“佛陀”、“导师”或“中国传统佛教”的语词与该三语词所指谓的对象,作了定型的必然联结。
  首先,“佛陀”究竟是谁所诠释的“佛陀”?这就是一个令人头大的老问题。姑不论“人间佛陀”还是“泛神倾向的佛陀”这些已被谈到泛滥的老问题了,从“性别平等”的当代普世价值以观,如果这位“佛陀”,竟只不过是保守封建的男性结集者所勾勒出的“佛陀”影像——竟然以种种恶毒言词来丑诋女性,竟然认定女性有“五种不能”,竟然作了“女性出家导致正法早灭五百年”的错误预言,竟然要求尼众严行男尊女卑之“八敬法”,竟然要求比丘可说尼过,尼不得说比丘过,竟然要求百岁尼应顶礼刚成年的小伙子比丘……那么,包括所有洞烛男性沙文主义之罪恶的两性佛子以及教外人士,不但会拒绝“追随”这种“佛陀”,甚至可能会对这样的“佛陀”之慈悲心与正义感,予以严重的质疑。
  在这方面,最起码大乘经典中活跃的天女、胜鬘、龙女、“入法界品”中的诸位女性善知识,以及“传统中国佛教”之诸位杰出女禅师,特别是“新诠”所欲解构的“新典范”印顺导师(印公曾对女性之修证潜能持以肯定态度,对“八敬法”之公正性予以审慎质疑,对千百年来佛教掌握在男性手里所产生的男尊女卑论予以解构),都算是在男性沙文主义的氛围下,善尽了“典范转移”之责。观净比丘自诩为“典范转移”的“新诠”方法,面对着占有世界一半以上人口的女性,倘若未能提出更为开明且更符合“缘起中道”义的“一个说法”,吾人凭什么认定“新诠”口中的“佛陀”,是较诸“导师”或“传统中国佛教”乃至大乘经中的杰出女性,更值得追随的人?
  其次,把学佛简化为“追随佛陀”,这未必是“重现佛陀的教导”,反而悖离了佛陀的教导。佛陀教导弟子,不是要他们“追随佛陀”,而是要他们学习掌握证悟真理的要领,佛陀认为,信服一种学说,切忌流于盲从,一定要经过理智的审慎思维;即便是对他所传授的法义也不例外:
  “无论何时,只要你自己发现……‘这些东西是不好的、可斥责的、受智者所谴责的、不能适当接受的,以及导致伤害和痛苦的’,你就应当放弃它们。……无论何时,你自己发现‘这些东西是好的、无可斥责的、受智者所赞赏的、能适当接受的、并导致利益和幸福的’,若你已经获得这个,就应当保持。……不要由于传言、传统、传闻,或圣典上的言辞、逻辑推理的结果、观念上的容忍、表面上的相似、对师长的仰慕,而接受任何东西。”
  “如同智慧的人把金子用作试金石來烧炼、琢磨一样,你们这些比丘,应该研究之后,再接受我的话语,而不要因为尊敬我就接受。”
  因此,把佛弟子寻寻觅觅、跌跌撞撞以追求真理的过程,简化为如上“三选一”的命题,并反反复复以西方权威学者的言论来证明“佛陀”的权威性,拿他人之鸡毛来当己宗之令箭,用以贬抑中国传统佛教或“新典范”,这不但是依自性见来操弄着“谁更具有权威性”的文字游戏,而且早已严重违反了“新诠”自身的根本前提——“复归佛陀的教导”。
  因此,“观文”说是“新典范拥护者的批判与反弹,应该可预期”,不客气地说,这是过度高估了“新诠”,也过度矮化了质疑“新诠”的所有对手。难不成笔者批判“新诠”,是因为笔者是“印顺导师的拥护者”,是“追随导师而不追随佛陀”吗?不然!“依法不依人”,笔者不是任何“人”的无条件追随者,只是“因爱真理而敬吾师”的一介真理寻觅者。笔者虽在部分细节或重要议题上,间或有不同于导师的看法与想法,但并未因此而自命为“新诠”或“新典范”,因为导师本诸“缘起、性空、中道义”的佛法智慧,“学尚自由,不强人以从己”,这种包容精神,就已足以海纳百川了。
  如果批判印顺导师思想的“新诠”,完全符合“缘起、性空、中道”的正理,笔者当然愿意“追随”这种“新诠”(即使它不符合任一学派所勾勒的“佛陀”影像)。同理,如果印顺导师的说法不符合“缘起、性空、中道”的正理,笔者不但不会“拥护”,反而会加入批判反省的行列。笔者这种随时不排除“自我解构”之可能性的一贯立场,正是源自“诸法无我”精神,以及印顺导师“学尚自由”典范的感召!但依“观文”以视“新诠”,在一个“法住智、涅槃智”的小小议题上,就捏捏弄弄了半部书,笔者实在看不出它在诸项旧议题与新局面上,符合“缘起中道”义的功力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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