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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078V和S.1725V两件敦煌写本书仪的一些看法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吴丽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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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078V和S.1725V两件敦煌写本书仪的一些看法
  吴丽娱
  作者提供,原载《敦煌学与中国史研究论集——纪念孙修身逝世一周年》,甘肃人民出版社,2001年
  敦煌写本书仪是敦煌典籍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关于书仪的整理研究,近年赵和平《敦煌写本书仪研究》和《敦煌表状笺启书仪辑校》二书作了大量工作[1]。但是,由于敦煌写卷多为残本,故作者关于某些书仪的年代及定名似还有值得推敲和商榷之处。本文即拟对S.078V和S.1725V两件书仪的史事和年代提出不同看法,并对相关唐五代盛行之官场酬应书仪略作探讨,以就正于学者方家。
  一、关于S.078V和S.1725V两件敦煌写本书仪的史事和年代
  1.S.078V
  敦煌S.078写卷的背面,是一件失名书仪。残存文字共91行。楷书,字体小而工整清晰。计有书札22通,均属官场拜贺起居节候、求官求荐等内容。收书人有长官、仆射、著作、司马、判官、司空、太保、元帅令公、老丈、厶官、大夫等。此卷《敦煌总目索引》仅定名曰“书牍轨范”,赵和平《敦煌表状笺启书仪辑校》一书有录文。其题解据书札内有“厶谬叨宰邑”、“厶忝居宰字”、“厶忝命官于宰邑”、“遂忝微官于宰邑”等语,认为作者身份是某县县令,其地在河东太原府属下。至于年代,根据文中仅避“民”字为“ ”缺笔,但不避虎、治、显、龙(隆)等唐代诸帝讳的情况,认为属后唐通例(后唐庄宗同光元年闰四月立宗庙,定“(唐)高祖、太宗、懿宗、昭宗洎(后唐)懿祖以下为七室”,故太宗于后唐当避讳);又据书仪录文第51—60行文字有致书某“老丈”求荐,提到“厶前年中已随常调,导致参差,······去冬又至京洛,重下文书,首尾三年,当始判就”,认为后唐是五代唯一定都洛阳的王朝,“洛京”、“京洛”都是后唐人称洛阳的习语,故判定此卷作于后唐时。此外,其题解还提出录文4347行内“厶蒙恩旨授,伏蒙元帅令公台造,已赐指撝赴任”语中的“元帅令公”是后唐秦王李从荣。因李从荣“充天下兵马大元帅”在长兴四年八月辛未,本官是“守尚书令兼侍中”,同年十一月,李即遇害,故书仪年代可定为后唐长兴中,其全名为“后唐河东某县令撰书仪”。
  关于赵书所定书仪作者身份,笔者并无更多意见。可以补充的只是从书仪中屡见作者自言“右厶启丘下士,鲁国小儒”、“蹒跚莫进[于宦]途, 轲尚拘于尘土”、“及第多年,未离一尉”、“厶弃耕郑国,嗜学邹乡”、“卑吏爰从苦学,得继弓裘”、“出身已近廿年,入仕才经一两仕”、“偶随常调于铨衡,遂忝微官于宰邑”,知作者可能曾是在山东孔孟之乡求过学的儒生,进士或明经及第,但多年来仕途不顺,因此对仕宦之道看得极重,对上级长官也极尽哀求逢迎之能事。就书仪所道,其身份仅为地方一县令是可以无疑的。
  但是,关于书仪的年代如核诸其中史事却不无疑问。该件录文第71—74行有:
  伏惟 厶官风云间气,鸾凤殊姿;谦谦有君子之岁寒,耿耿禀大贤人之节操。分忧元市,能稗政事于万机;力副 梁王,并掌繁难于四镇。尚留藩屏,未驾朱轮;始期作 镇山河,岂止(竹)符治郡。
  受书的“厶官”是“力副梁王,并掌繁难于四镇”,“终期作镇山河,岂止(竹)符治郡”的州刺史级官吏。这个“梁王”和“四镇”,依据唐五代史料,则非朱全忠莫属。
  《资治通鉴》卷二六二昭宗天复元年(901):
  朱全忠奏乞除河中节度使,而讽吏民请己为帅;(五月)癸卯,以全忠为宣武、宣义、天平、护国四镇节度使。
  同书卷二六四天复三年:
  (二月)庚辰,加全忠守太尉,充副元帅,进爵梁王。
  朱全忠进封梁王的时间,《旧唐书》卷二十上《昭宗纪》和《旧五代史》卷二《梁太祖纪》或记作天复元年。又《旧史》同卷记天佑二年(905)十一月辛巳,复改封魏王。是朱全忠以梁王领四镇,不早于天复元或三年;而在天佑二年之前。作者编书仪若在后唐,则此信为朱梁事,应有避忌而删去,为何尚要保留如此宣颂之辞呢?
  更应予以分析的是书仪录文第35行下致太保的一封书状。辞称:
  右厶今月厶日得状探史佶状报,伏审太保天使到州,荣加 宠命,伏惟庆慰。卑吏忝伏事 阶墀,下情无任抃跃。 太保官荣二品,位重 三公,赤心匡辅于 吾君,竭节保存于 宗社。左擒右纵,勋高于汉代陈平;拓土尽疆,功盖于秦朝白起。故得编加 渥泽,曲被 皇恩;重驱斧钺于尧都,再受 丝纶于晋国。奸豪摄(慑)怯,推心禀廉蘭(蔺)之威,疲瘵讴歌,鼓腹贺龚黄之化。伫见追还 龙节,入拜凤池,长为梁栋之材,永作股肱之任。
  此书状,赵和平据“尧都”、“晋国”等词,认为“太保”是“在唐代河东道辖区的太原府作节度使的”。此推断或者不错。但是,这位太保是哪一位节度使呢?从书中得之,他其时不但官荣二品,位重三公,而且还是“入拜凤池,长为梁栋之材,永作股肱之任”了。凤池者,是唐代对中书省的美称,“入拜凤池”,按此太保之身份,是无异说已拜为中书令了。那么,谁是这位太保兼中书令呢?联系书中“左擒右纵,勋高于汉代陈平;拓土尽疆,功盖于秦朝白起”,则知此人势必是创有非凡业绩者。
  而如将“伫见追还龙节”与“故得编加渥泽,曲被皇恩,重驱斧钺于尧都,再受丝纶于晋国”等语相对研之,便可发现其中还另有深意。首先,“重驱”、“再受”是指两次重复而非一次,所以“追还”者,应是指节度节钺罢而复归。其次,“重驱斧钺于尧都”固然可认为是因重授节钺而还河东,但“再受丝纶于晋国”者却并非仅指节度官告。因“丝纶”一语在唐朝常常是指封爵而非官告。例如P3931书仪中指册命蕃王之事即有“先皇特降王臣,显颁册礼;雨露之恩尚湿,丝纶之诏犹新”之语。因此“丝纶”与“晋国”合观,只能是指封于“晋国”,也即爵封晋国公。查唐末被封为晋国公者,唯有二人,其一即统帅军队镇压黄巢的王铎,其二则是身为后唐开国之父的李克用。
  查《新唐书》卷一八五《王铎传》,“乾符六年,贼破江陵,宋威无功,诸将观望不进,天下大震。朝廷议置统帅,铎因请自率诸将督群道,帝即以铎为侍中、荆南节度使、诸道行营统帅,封晋国公。”王铎后因败贬太子宾客,分司东都。从僖宗入蜀,拜司徒、门下侍郎、平章事,加侍中,复以太子太保平章事。至中和二年,乃以检校司徒、中书令为义成节度使。王铎曾任太子太保,封晋国公,复拜中书令,但他的中书令只是官职提升,并非因“追还龙节,入拜凤池”,又据《旧唐书》卷一九下《僖宗纪下》,王铎以义成军节度兼滑州刺史、郑滑观察处置使,与“尧都”无关。故作为受书人的可能性似不大。
  但李克用的情况似有不同。《旧五代史》卷二五《武皇纪上》称:“中和三年(883)七月,晋国公王铎承制授武皇东北面行营都统”,进收京师。“七月,天子授武皇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左仆射,河东节度使。”《旧唐书·僖宗纪》也记同年五月,以李克用“检校司空,同平章事兼太原尹、北都留守,充河东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李克用以平黄巢功封河东节度使,这可以认为是他一入“尧都”。
  此后朝廷因宰相张濬之谋讨李克用,旧纪复记大顺元年(890)六月,“天子削夺武皇官爵”。同年十二月,李克用上表诉冤,左仆射韦昭度等议“克用在身官爵,并请却还,依前编入属籍”,制从之。二年“二月辛巳,李克用复检校太师、中书令、太原尹、北都留守、河东节度观察处置等使”,此可称是二入尧都。且官爵均复,亦可称是“再授丝纶于晋国”。所谓“追还龙节,入拜凤池”正其事也。李克用本为世居唐朝代北边陲的沙陀。曾与土浑赫连铎战争蔚朔之地,后率沙陀及鞑靼降唐,并为唐降黄巢,故如说其“拓土尽疆”、“赤心匡辅”并不算过誉。朝廷曾赐其父国昌姓李氏,故复官爵后又有“依前编入属籍”之说。而品味李克用的这些曲折经历,与“编加渥泽,曲被皇恩”看来也是相合的。
  唯一不符的是信中称“太保”,而史料记载其复官时是检校太师。然此其或史料有误记或失记,姑存疑也。又克用曾授行营都统之职,复爵后,乾宁中更“进太师,兼中书令,邠宁四面行营都统”,都统即元帅职,联系另一书有“元帅令公”之称,书仪作者既是太原节度下的属官,则此元帅令公不是李从荣而是李克用也是说得通的。
  故此王铎与李克用相比,李克用更符合受书者的身份。如所推不误,则此通书状的年代应在大顺二年(891)前后,这与前述“力副梁王,并掌繁难于四镇”的时间也是相近的。这就是说,此件书仪所载书状,多是唐末而非后唐。唐末是强藩争霸的乱世,儒士若求作官,不能不纷纷投靠诸雄以寻求庇护,唯其如此,才可以解释为什么朱梁与李克用会同时出现于一件书仪中。
  然如书仪所涉事多为唐末,则如何解释前所云“去冬又之京洛”之“京洛”语呢?《新唐书》卷十《昭宗纪》略曰:
  (天佑元年正月)戊午,全忠迁唐都于洛阳。(闰四月)甲辰,至自两都,享于太庙。乙巳,大赦,改元。
  《旧唐书》卷二十上同纪、《旧五代史》卷二五《武皇纪下》同记此事,由是知自天佑元年至四年朱全忠迫唐帝禅位之前,唐都应在洛阳。故称“京洛”未必是指在后唐。
  不易解释的只是此书仪出现的避讳问题。避讳与立宗庙有关。唐代后期宗庙常为九世十一室,凡有新皇即位,则其神主便依昭穆次序相次迁祔,而保持此一常数。根据“亲尽则毁”的原则,凡迁出之主例不再讳。但是太祖(虎)、高祖(渊)、太宗(世民)三代为永祧不迁之主。所以,虎、渊、世民等字终唐之世始终应讳。此卷避讳仅避“民”而不避“虎”字,确不合唐法,而比较符合后唐。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书仪史事在唐代而避讳却不符的情况呢?我认为一种可能是作者整理和汇集这些书状的时代较后,且虽在后唐本人却已远离政治中心,故不讳朱梁事。另一种可能是原作与抄件不是一个时代,原作作于唐末,而抄件则在后唐,且在敦煌地区,故能保持唐末史事风貌。然此两种解释或均未稳妥,故提出质疑,以待识者正之。
  2.S.1725V
  敦煌S.1725残卷的正面,是一件综合性的吉凶书仪。内有较详细的婚丧礼俗制度。赵和平《敦煌写本书仪研究》据其“礼及令”部分所载假宁令与开元假宁令相同,而该卷期字不讳的情况,断此卷应撰成于玄宗当皇帝的开元年代以前。谭蝉雪认为,其中丧服制反映的是初唐旧礼,姜伯勤也提出,该卷的“礼及令”体现了高宗显庆礼“其文杂以式令”的特色,从而肯定了此卷在开元以前[2]。
  S.1725的背面有两部分内容,前部为《释奠文》、《祭社文》、《祭雨师文》、《祭风伯文》的几件祭祀文程式和祭祀所用器物、人夫,以及一件对祭祀器物加以说明的“刘智刚牒”。另一部分则是倒书的书启。这部分书启现存8首,共35行。题目为《诸起居启》、《贺加官启》、《贺至岁启》、《贺破贼启》、《蒙奏改官及与上考不许谢启》、《蒙与物谢启》、《牧宰初授百姓故旧及名位相亚者起居启》、《有疾及马坠损起居启》等。从内容及字体看不出与前部祭文及卷子正面书仪有何关系。但自第一首书札第一行“名启”下注“至万福,与前启同”知道,这首书启前还有其它书札。赵和平认为,“从八首启文的内容来看,似表现了唐安史乱前中央政府对各地官吏有绝对影响的事实。如《贺加官启》云‘伏承天恩加荣命’;《贺破贼启》云‘伏承奏宣圣德,克震戎威’;‘蒙奏改官及与上考不许谢启’云‘伏奉某月日 敕,改授某官’等,均显示了皇帝对臣下的影响”。因此他提出此件书仪“反映的是八世纪中期以前的情况,即可能撰成于八世纪中期,约略和杜友晋书仪同时或稍早”。此外,还根据写本有省略语较多的情况,认为它可能是属于《书仪镜》一类的简本。
  但是,书仪的年代与性质是否如赵和平所说呢?仔细分析这个写卷的内容,我们可发现,八首书启中,虽然有几首提到“天恩”、“圣德”,但是致书的对象没有一首是皇帝或朝廷,而是全部上于上司、长官。例如第一《诸起居启》原文如下:
  名启:(注:至万福,与前启同。)名卑守有限,末由拜伏,下情无任驰恋。谨因(注:已下依前启。)
  内“名卑守有限”、“下情无任驰恋”,明显是下级问候上级的习用语。第二首《贺加官启》所说“天恩加荣命,下情无任庆跃。名卑守有限,不获随例拜贺,伏增战惧”清楚地说明其意在贺长官被皇帝提升。第三首《贺至岁启》的“伏惟某官公膺时纳佑”一语,同样说明了受书人地位远较自己为高。第四首《贺破贼启》是庆祝长官在“奉宣圣德”之下“克震戎威”。第五《蒙奏改官与上考不许谢启》虽说明是奉敕改授或蒙注上考,但“感戴”的却是“推荐”、“超奖”自己的“恩造”。“恩造”是荐拔自己、于己有恩的上司长官,同样不是皇帝和朝廷。至于第六至第八首的《蒙与物谢启》、《牧宰初授百姓故旧及名位相亚者起居启》、《有疾及马坠损起居启》也从书题到用语,无一不透露了“下级对上级(或百姓对长官)”的这样一种关系。由此可见,书仪所推崇和宣扬的主要不是皇帝朝廷的天威圣德,而是长官对属下的恩惠,和属下对长官的恭顺、惧服、谄敬。特别是,所谓破贼、牧守初授,至少是指州刺史一类官员,而“蒙奏改官”、“超次上考”更是只有节度观察等使才能有的权力。所以,与其说书仪反映了地方对中央的臣服,不如说是表现出地方长官职权之盛,而这种情况,显然不会出现于安史之乱以前。我们将在下面说明,本件书仪的内容所具,事实上是晚唐五代官场往来书仪的共同特点。
  可以对书仪年代作补充说明的还有书仪所用的贺节习语。该件书仪第二首《贺至岁启》云:
  名启:晷运推移,日南长至。岁云,元正启祚,万物唯新。伏惟 某官公膺时纳佑,罄无不宜。名卑守有限,不获随例拜庆,下情无任战惧。(注:无职任云,名不获拜庆,下情无任驰恋。以下与贺官启同。)
  注文中的“以下与贺官启同”是指下面还要附上“谨遣 某官姓名位 谨附启不宣 谨启”的结语。
  对照赵和平同书录S.6537V郑余庆《大唐新定吉凶书仪》《寮属起居第六》有《贺正冬启》云:
  某启:元正启祚,万物唯新,冬至云晷运推移,日南长至。伏惟 官位膺时纳佑,启(罄)无不宜。某乙限以卑守,不获随例拜贺,下情无任惶惧。谨奉启不宣。谨启 某月日具官衔姓名启。
  可知它们在内容、形式及用语方面均大体相似。而更重要的是郑氏书仪在其序言中曾提到:
  又观夫,冬至云[晷]运环周,今改云晷运推移也。
  这也就是说,将冬至贺语的“晷运环周”改作“晷运推移”是自郑余庆作书仪始。郑氏书仪作于元和六年(从郑和平考)。赵和平同书曾据此点证P.3900书仪中出现的“晷运环周”语是在唐前期,且指出无论是大中时期的张敖《吉凶书仪》还是五代时佚名的《新集书仪》,冬至用语都是“晷运推移”。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认为,S.1725V的书仪是作于元和六年以后的唐后期五代呢?我想这一点应当是没有疑问的。
  二、官场酬应书仪的扩大及相关类型与制作
  1.吉凶书仪中的官场往来文范
  以上两件书仪时代或皆属唐后期五代,然制作方式却显然并不完全一致。S.078V看得出是将实寄过的书信汇集而成,只不过是隐去了作者及收书人的真实姓名。而S.1725V则是完全规范、抽象的书仪制作,无具体收书人和致书人,是符合书信格式使用要求的范文。相比之下,前者更像是文集、而后者才更符合书仪制作的本来用意。但就内容而言,两者颇为相似,即均不出官场中求官求迁、候问长官僚属起居寒温及谢贺启状等范围。因此S.1725V和S.078V同样都应归入“表状笺启类书仪”。
  表状笺启类书仪是赵和平总结敦煌典籍中,除了吉凶书仪和朋友书仪外,所见第三大类书仪。此类书仪归类得名因其所用官文书形式。据赵和平指出,它们“既包含公务往来的表、状、笺、启,也包含朋友往来的书、启,又增加了牓子、朝见及公务往来的口头用语等,略去了吉凶书仪中门风礼教、节庆仪规等内容,是一种专门适用于公私往来应酬的文范或手册。”但笔者以为,此类书仪既是以公文形式,又是按照官场等级、仪制操作、演示的官私信函,所以若称之为表状笺启类书仪固无不可,而如从其内容出发,此处姑将之称为官场酬应、官场往来书仪,或简名为“官场书仪”,似乎更能切合本质。
  官场往来或官场酬应书仪在唐五代并不都是单独存在的,特别是在唐前期。敦煌所见《朋友书仪》,与之并无共性。朋友书仪重在写情物景致,风花雪月,离愁别苦,游子思乡;其意不在官场职事。但是在开、天以后的《吉凶书仪》中,这类内容却已逐渐出现。如将敦煌写本、题为杜友晋撰的《吉凶书仪》(P3442)、《新定书仪镜》(P3637)和不知撰人名的《书仪镜》(S329+S361)三件书仪相比,便可发现其中内容特点的变化。
  按照书仪的书体规格,《吉凶书仪》年代在另两件书仪之前是可以推断的。这一点前人也已有定论[3]。从今存残卷来看,《吉凶书仪》的主要对象是内外族亲属。如其内有《四海吉书仪》五首:《与极尊书》、《与稍尊书》、《与平怀书》、《与稍卑书》、《与卑者书》。《与极尊书》注致书对象是“同居继父、父之挚友、疏居属长、见(现)艺师、姑夫姨夫、族祖族叔”。《与稍尊书》注对象是“谓己所事,或官位若高、姊夫妻兄”,其中并无长官及亲友尊长的特殊区别。可见其“四海”者并非注重官场内容。唯一和朝廷仪节有关的是此类书仪内有《表凶仪一十一首》及《启凶仪四首》。表名为《国哀奉慰嗣皇帝表》、《山陵毕卒哭祔庙奉慰表》、《国哀大小祥除奉慰表》、《皇后丧奉慰表》、《皇太子丧奉慰表》、《皇后遭父母丧奉慰表》、《皇期亲丧奉慰表》、《百官遭忧奉答敕慰表》、《百官期亲丧奉答敕慰表》、《百官谢父母丧蒙赠表》、《百官谢期亲丧蒙赠表》,内容皆为皇帝与群臣遭丧相互慰问及群臣谢慰赠表仪,此类表当属据开元五礼丧服规定应上的“笺表”,是专给皇帝的;启名为《皇后丧慰皇太子启》、《皇太子有期亲丧奉慰启》、《百官遭忧奉答令启》、《百官有期亲丧奉答令启》,对象是太子亲王公主,亦属朝廷仪制,非属官场往来性质。其见于前期书仪还有P.3900,赵和平定为《武则天时期的一种书仪》,其书仪内有《笺表第二》,名为《庆正冬表》、《庆平贼表》、《庆封禅表》、《庆赦表》等,亦属礼仪规定的笺表内容。可见唐前期如有官场应用礼仪,其对象也主要是皇帝。
  但是年代略后的《新定书仪镜》即有所不同了。此书仪虽似乎仍以内外族吉凶书仪为主,并包括一定数量的朋友间往来书仪,如《屈燕书》、《借马书》、《遗物书》、《求物书》、《问马坠书》、《问疾书》、《霖雨书》、《雪中书》、《召蹴鞠书》等;但除此外,此卷还出现了诸如《重贺官书》、《贺正冬启》、《贺平贼书》、《贺及弟(第)书》、《贺加官表(书)》、《贺雨书》、《喜晴书》等一类总题为《四海庆贺书题》的吉书仪。其虽注明“内外族同”,但其中明显已以官场往来为主。与此相应,凶书仪中也已有了“吊起服从政”(即所谓夺情复官)之类的内容。
  变化更大的是《书仪镜》,这件书仪作者不详,而其内容虽有部分(主要是内外族吉凶书仪)同于《新定书仪镜》,却增加了许多后者没有的东西。诚如论者所指出,此件书仪中称为“四海”者最多。如《贺四海加官秩书题》、《贺四海婚嫁书》、《贺四海男女婚姻书》、《嘱四海求事意书》、《吊四海遭兄弟丧书》、《吊四海遭妻子丧书》、《四海奴婢亡书》、《四海平蕃破国庆贺书》和《四海书题》等。这个“四海”的表面含义虽然还包括朋友亲属,但不可否认的是,内中如《贺四海加官秩书题》等已是完全的官场迎贺问慰。更值得注意的是《四海平蕃破国庆贺书》全部是任职边疆的官吏间的往来书信,由于其中有“马麟”及平勃律事件出现,故荣新江曾推断它是一件“安西书仪”,且时代应在天宝中、后期[4]。而与此相应,是《四海书题》中有“重书”、“次重书”两种书信的不同规格。“重书”对象指明是“相国、左右丞相、御史大夫、中丞、侍御、六尚书、三公九卿、节度使、太守”,也即是给官位隆重者,“次重书”的收书人及署名人也同样说明是在官吏之间。因此,“四海”的真正含义已从主要是朋友(包括各地亲属长辈)向着官场的范围过渡。它所体现的已经是官本位之下,具有一定政治利益的社会关系。
  唐代后期,在吉凶书仪中所反映的这些官场往还痕迹仍然十分明显。可以注意到的是,杜友晋《吉凶书仪》中出现的因凶事臣下上皇帝的奉慰表及答敕慰表等在上两件书仪均已不见。但是在郑余庆《大唐新定吉凶书仪》中,朝廷仪制重又被突出。其书仪序目内有《年叙凡例第一》、《节候赏物第二》、《公移平阙[式]第三》、《祠部新式第四》、《诸色笺表第五》,就该件所记这些内容看,它们显然都是以朝廷令式和皇帝为中心的。但与此同时,这件书仪也有《寮属起居第六》及《典吏(史)起居第七》的内容。说明一方面朝廷威望得到推崇,另一方面僚属对长官的礼仪也得到明确规定。元和之际朝廷有着裁抑藩镇和加强中央集权的种种努力,但藩镇体制和地方势力的强大又是不能不面对的事实。书仪的两种规定正是应和上述政治现实的需要。
  晚唐五代吉凶书仪在表现官场酬应方面继承发展了上述书仪的特点。P.2646唐大中张敖《新集吉凶书仪》自称是在《元和新定书仪》基础上“采其的要,编其吉凶”而成。但他编撰的书仪已无上于皇帝的笺表,而只保留了僚属上于长官的启状部分。并且,这部分也从郑氏书仪原来只有《起居启》、《贺正冬启》、《贺人改官启及如(加)阶[启]》等增加为《起居启、寮属起居启状等》、《贺止(正)冬启》、《贺改官启》、《起居状》、《贺正献物状》、《贺端午献物状》、《谢赐物状》、《谢蒙问疾并赐药物状》、《边城职事遇疾乞替状》、《蒙补职事谢语》、《天使及宣慰使并敕书到贺语》等大量启状,及《贺四海朝友加官语》、《四海平怀参慰语并书跋》等类似前揭《书仪镜》的“四海”书题。同样,时代更晚些的《新集书仪》(见P.3691)也有诸如《官寮起居启状》、《贺正献物状》、《端午献物状》、《[冬至]献物状》、《边镇献土仪物状》、《相亚之类谢状》及《边城职事遇疾乞替[状]》等大同小异的名目。这类启状对象由于是从“上司”、“长官”到“四海朝友”,并是以前者为主,所以明显地脱离了“朋友”氛围,而充满着下属恭礼上级和官场内相互逢迎的特色。这除了说明围绕求官求职,官场往来已成为唐人生活主导之外,更说明唐后期在中央日弱、藩镇权力日强形势下,地方长官对僚属的任用支配增强,而地方的政治生活也围绕节度使府为中心以展开。这不但是边镇敦煌一地的特色,也是唐后期五代官吏生活的一个共同点。
  2.门的官场往来文仪及其实用性
  在吉凶书仪中已出现大量官场往来文范的同时,有一个趋势是值得注意的,这便是此类官文书范已被逐渐集中而独立化,如S.078V和S.1725V便是其中范例。业已发现的此类书仪年代均在晚唐五代,赵和平《敦煌表状笺启书仪辑校》收录有多件。
  如前所述,此类书仪的制作方式不尽相同,有些是实用过的书信集成,有些则是依照某种模式和习语制作的标准书范,规模大小、具体对象场合亦不一致(有些甚至仅是口头用语而非书写形式),但作为官场酬应、交往及应对各种官仪程式、处理各种政务关系的性质则万变不离其宗。因此,它们与主要以家族为中心,以婚丧礼仪为重点的吉凶书仪及表现朋友情谊的朋友书仪主旨有别。而从某些具体实例看,即或此类书仪间有吸收吉凶书仪与朋友书仪特点者,也只是作为陪衬。如赵和平定名为后唐《灵武节度使表状集》的P.3931卷书仪,内有朋友书仪常见的十二月景致用语,然而细研其中如“伏惟尚书 德冠标时,功名间代”、“伏惟厶官 望美官常,德光圣廿(世)”之类的内容,便知不过是按月起居的贺官仪。又如S.4374书仪分两部分,其一部分称为书题样,内有上大官的“大人书启”和给父、父母、贱者的书启封题,第二部分则完全是贺冬、贺正、贺端午上大官的“别纸本”,其以官场实用为主的性质也与前述吉凶书仪完全不是一回事。
  与综合性的吉凶书仪相比,此类专门的官场书仪针对性更强。由于某些书仪本身就是实用过的表状书启合集,所以取材现成,真实生动,便于模仿。而如果说我们从前揭《书仪镜》“四海平蕃破国庆贺书”中已看到开天之际因边境战争频繁骤增的将士来往书信及书仪制作趋势,那么后来的这类专集便更加证明了唐五代藩镇体制下对此种书仪形式的追求。并且与前期吉凶书仪、朋友书仪制作者多为大族名士不同,此类文集往往出自幕僚之手。这是因为中唐以后,随着中央、地方关系的复杂化,及彼此间政务往来的需要,所谓“朝廷章奏,临道书檄”[5]之作不但应运而生,也成为节镇“掌书记”的专职。韩愈《徐泗濠三州节度掌书记厅石记》曾就此而论曰:
  书记之任亦难矣。元戎整齐三军之士,统理所部之甿,以镇守邦国,赞天子施教化;而又外与宾客四邻交。其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与所部之政,三军之号令升黜,凡文辞之事皆出书记,非闳辨通敏兼人之才,莫宜居之。[6]
  掌书记之“文辞”既涉及诸多方面而如此重要,故亦被视为“节度之喉舌”[7]。而唐后期的文才之士便多有任掌书记之历史,且自地方升至中央,由掌书记而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诰,以至执掌中朝重权。唐后期宰相如杨炎、令狐楚、李德裕等即是其中的代表[8]。这种情况发展至晚唐五代,就不仅是中央人才多自藩镇出,而且藩镇竞相延聘、争夺人才的情况亦日趋激烈。尤其是唐末动乱之后。其如《旧五代史》卷六〇《李袭吉传》所说:
  自广明大乱之后,诸侯割据方面,竟延名士,以掌书檄。是时梁有敬翔,燕有马郁,华州有李巨川,荆南有郑准,凤翔有王超,钱塘有罗隐,魏博有李山甫,皆有文称,与袭吉齐名于时。
  形成以上状况虽有过程,但表笺书檄之作及相关掌记人才为时势所需却可见一斑。如此便不难理解为何这类“表状笺启”书仪文集都产生于晚唐五代。敦煌的表状文集亦不例外。其中如著名的刘邺《甘棠集》(P.4093)便是这类“唐季掌书记家之遗文”之一[9]。刘邺任官自藩镇掌记至朝廷宰相,该书仪文集的前三卷便多是他在被辟为摄陕州参军充观察巡官后,代陕虢观察使所作上皇帝及中书门下表状,及给宰相、仆射、御史大夫、翰林承旨、中书舍人、中尉、枢密等朝廷权要和各藩镇节度使的书启。第四卷为本人大中四年自左拾遗充翰林学士后,给皇帝、宰相和朝廷僚友表状书启等。刘邺之《甘棠集》,较多地反映了藩镇(陕虢)所极力维持的朝廷和藩镇关系,某种程度正是所谓“朝廷表状、临道书檄”的代表。类似性质的还有如“乡贡进士郁知言”的《记室备要》(P.3723)与“相州马判官”本的《新集杂别纸》(P.4092)。前者是为“护军常侍太原王公”所作,由于“护军常侍”即宦官节度监军,所以书仪的对象也是应和监军的需要。其中既有着属于南衙系统的太师、宰相乃至诸司要职及节度刺史以下的内外百官,也有着属于北司系统而为其它书仪所很少反映的宦官诸司诸使。后者的收书人是围绕相州节度使及后唐统治区域洛京、魏府及磁、邢、洺、镇、齐等州的官员,它所反映的是后唐时代地方节镇刺史及高级僚属所要应对的地域范围及官场往还圈。在这两件书仪之外,致书对象比较明确而值得提到的还有P.2537V,被拟名为《灵武节度使书状集》的一件书仪。这件书仪中收书人除了“沙州令公”外,又有如“前袁州司徒”、“西京太傅”、“青州侍中”一类给诸道节度及“朝要”的名目。以上书仪文集在反映唐五代朝廷、藩镇彼此间政务关系方面可谓是具代表性的,但唐五代藩镇体制下的政治关系毕竟是错综复杂而多元化的。正像韩愈已指出的,藩镇除了“赞天子施教化”和“外与宾客四邻交”之外,又有“所部之政,三军之号令升黜”之事。这就涉及到藩镇内部乃至所属州、县各级机构之中僚属与长吏的关系问题。在上述一些书仪中,已有此方面的内容。例如《甘棠集》中,即有刘邺作为观察官给使主高少逸及同院僚属的几件书启。《新集杂别纸》中亦不乏见到有如《不赴打猎状》、《打猎(迎)司空状》、《冬节司徒请不到衙》、《出孝送物》、《私忌回书》等明显属于僚属给长官(使主)的书状。以《私忌回书》为例:
  伏奉荣示,以月旦合申陈慰,不令专候门墙。既承雅怀,敢不遵禀,谨伏状陈谢。
  这是一件谢逢私忌而“月旦”不必祗候官衙参禀长官的书状,反映了衙属内的规矩,完全是下属奉上司的口吻。余亦同此。可见僚属对于长官,自应执一份恭敬之仪。当然就不同级别的官吏而言也有不同的面向和需要。所以敦煌表状笺启书仪之中,也不乏另有专为地方各级官吏制作的部分。如S.078V书仪作者身份仅为一县令,所面向者是作为上司的节度长官及“四海”朝友。所以适用于藩镇低级幕僚或令、尉之类的下层官吏。更为典型的是一件周一良先生在《敦煌写本书仪考(之一)》[7]中已作过研究的P.3449《刺史书仪》,内容专以应付刺史之需。其中面向皇帝和朝廷,既有刺史得官后的谢恩牓子、正衙谢状辞状,到任后谢上表,拜官后的谢恩状及卸任后的进朝见马状等;而面对上司长官及同僚近属,又有申本道节度使行军副使状及赴任途中、到任之后的《送土宜物色本道官员书》,《与前使君交代书》等。特别是对于节度使,不但离京、至境、到任、离任皆有状,且亦有献马诸仪,所以周先生在文中特别指出此类书仪所反映的是晚唐藩镇割据局面下,州刺史一切听命于节度使、观察使及支郡刺史受藩镇控制的特点。
  不应遗落的还有归义军时代的一些书状稿与谢贺仪、它们同样地使用于不同的对象、场合与层次。即有些是代表敦煌归义军节度使与中原朝廷或周边藩镇、蕃族政权交涉往来的信函;有些则仅用于归义军衙属内部长官与僚属之间。如P.2945题名《权知归义军节度兵马留后使曹元德致张希崇状稿》即属前者[10]。张希崇是朔方兼河西节度使,据赵和平考证,书状实际上反映了曹元德通过张希崇而与中央政权取得联系及获其册命的情况。又如P.4065曹氏归义军时代的一件表状集,也记载了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德上后晋朝廷的表状。但是有一些如题为《杂相贺语》(S.3399)、《诸杂谢贺》(P.2652V)的书仪却明显属于后者。这些谢贺语的书题注明是给“本使”,或作为归义军节度使专称的“尚书”、“司空”、“阿郎”以及作为中原朝廷使者之称的“天使”,表明它们都是归义军内部官吏参见、谢贺应用的书范或仪节。
  以上专门的官场仪范在使用层次、场合的不同,说明其制作的具体方面和使用范围本有一些差别。但是,这却进一步证明了此类书仪在处理复杂政务,和应对藩镇体制下各种政治关系所体现出的实用性。无论如何官文书范为官场所用的性质和总体目的是一致的,因此它们的实用性也是极为突出的。
  三、官场酬应书仪的礼仪名目及其意义
  书仪作为礼书的一种,反映和代表的常常是流行于社会的礼俗,在这一方面,表状笺启书仪或称官场酬应书仪也不例外。只不过,这些书仪必须适应官文所须,它们所表现的,也就是官僚社会的礼仪了。
  事实上,敦煌所见表状笺启书仪正是以礼仪性的书状为主的。而根据我们前面的介绍,这类文范仍可以分作两大类。即一类为给皇帝和中书门下的表状,此种内容仍可以《甘棠集》为代表。集中给皇帝的贺谢表状共18首。内含1、贺表(贺瑞莲、贺元日御殿、贺除濮王充成德军节度使),2、谢表(状)(谢赐春衣、谢冬衣、谢端午衣、谢恩赐历日、谢召试并进文五首、谢充学士、谢进士及第让状、谢不许让兼赐告身、谢设状并绢鞯马等),3、奉慰表(奉慰西华公主薨),4、进献状(端午进马并鞍辔、寿昌节进马并鞍辔、进鹞子状三首)。如与传世文献相对照,知此类贺、谢、奉慰、进献表状是极常见的。特别是贺表中的贺祥瑞(瑞莲)、贺节日(正、冬、端午)、贺除官,谢表中的谢赐官、赐物等最多。另外还有诸如贺赦、贺起居、贺平贼之类的贺表与让官、荐官等表状,传世文献也较多,有些已见于前揭吉凶书仪。这些笺表、显然是唐五代之际对于皇帝所必须行的礼仪节目。《甘棠集》中还另有三件给中书门下的表状,皆是代表陕虢观察使高少逸所作。前两件内容分别是庆贺皇帝“德音”——“释降宽徭之诏”及禁中“芙蓉”祥瑞——“上玄降鉴,圣祚垂休”;后一件是申报“事关风化”的孝子割股之事,也可算作贺文。“中书门下”即代表朝廷,所以与给皇帝的表状相似,规格也是比较高的。
  另一类是各级官吏给长官(宰相以下)个人或互相问候、酬应的书状笺启。在敦煌表状笺启书仪中,此类书范相比前类数量上要多得多,且占主要成分。它们的内容也以贺、谢仪等为多。而贺仪中,最普遍、最常见的就是贺升迁、任职的贺“官”仪了。刘邺《甘棠集》中给宰相、朝廷人士及节度使的这类贺仪有约20余首。《记室备要》贺朝官与宦官的也大多是这类贺仪,共约60余首,占全部书范的四分之一以上。至于上面提到的P.4092《新集杂别纸》。P.2539V《灵武节度使书状集》等其他的敦煌表状笺启书仪中此类内容均屡见不鲜。而在P.3931《灵武节度使表状集》和S.078V给“元帅令公”、“太保”、“司空”的贺信即包括在其中。
  对官的贺仪中,常见又有贺节与贺起居仪。《甘棠集》中有贺正、冬仪近三十首,占全部书仪内容的三分之一。《记室备要》中有贺正、贺冬及贺重阳书题。P.3931中有《贺端午》及《贺端午别纸》。贺起居即上面已经提到的按十二个月的不同节气候问起居的贺仪,又称为“十二月贺”或“月旦贺官”,P.3931《灵武节度使表状集》、P.4092《新集杂别纸》、S.O78V《县令书仪》中都有此类专门的书题及内容。P.2539V《灵武节度使书状集》内一首题为《延州汝州凤翔陕府侍卫左卫月旦书》显然也是同一性质。
  谢仪中,常见的仍是谢官谢物,不过对象大多是长官,如《甘棠集》中即有刘邺本人谢高少逸辟署及荐官的《上高尚书启》,及《谢赐上白令公及三相公状》,前揭《县令书仪》中43—47行中“厶蒙恩旨授,伏蒙元帅令公台造,已赐指撝赴任”的一件书启,也是谢节度使授官。
  当然贺、谢官仪的名目并不止上面所述。如《记室备要》卷上,除贺朝官升迁之仪外另有《册徽号》、《南郊》、《册太后》、《册皇太子》、《贺赦》、《贺破贼》六首。仅举《贺册太后》一首为例:
  伏奉厶月日制书,皇太后弘膺册命,伏惟 同增欢抃。伏以 厶官道赞昌晨,功扶 宝历,正三刚之道体,明六礼之威仪,今者册命弘宣, 国风遐布,化传黎庶,礼备宫廷。厶谬守厶官,获承 明制,欢抃之至。
  册命皇太后是朝廷的大礼重仪,但是致书的直接对象却不是太后、皇帝而是“厶官”。朝廷大礼竟与“厶官”的功绩拉扯在一起,其余的几件也是同样。又《记室备要》卷中,除了贺宦官升迁仪外,又有贺赐紫、赐绯、赐绿、立戟、追赠父母、追赠妻母邑号、及贺雨、贺雪之类名目,对象固然也无一例外是“厶官”。
  在贺官仪方面应提到的还有一件归义军时期的僧官书仪(P.3715+P.2729),内书题为《贺破贼 贺将军亦[同?]》、《贺破贼恩赐裹疮布》、《贺赐衣甲抢旗》、《贺立德政碑》、《贺画影麟台》、《贺赐防秋兵马》、《贺赐征马》、《谢改授僧官》、《谢得衣服匹段》、《谢奏紫》、《谢与兄弟奏官》、《贺谢奏授京城内外临坛大德》、《勿(忽)有贺(加)官有人来相贺却答云》、《司空贺(加)官有人相贺却答云》、《郎君加官有人相贺却答云》等。S.3399《杂相贺(语)》,有《贺本使语》、《谢天使土毛》、《贺本使加官》、《贺赦文》、《赐物谢语》、《城中有祥瑞贺语》、《贺雨》、《贺雪》、《贺分散例物》、《贺加指挥使谢语》、《贺天公主语》、《诸亲眷谢来答语》等,谢、贺的名目超出前揭吉凶书仪所见,对象则主要围绕节度使。如其中《贺立德政碑》、《贺画影麟台》皆与中原朝廷的“恩命”有关,而《赐物谢语》、《贺分散例物》等,事实也是指得到中原朝廷所颁赐物,但是贺谢及歌颂的对象都是节度使。
  贺、谢仪名目的丰富,说明这种礼仪是官场酬应的一种主要内容,唐朝社会一切以“官”为核心,围绕着任职、升迁,官员之间、特别是僚属对长官,通过一切可能的机会用贺、谢方式加强联系、表示敬意是非常自然的。这也是唐朝官僚社会相当醒目的一个特征。不过,仔细比较这些谢贺仪,我们也会发现,它们的内容名目毕竟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例如贺节日、贺起居、甚至贺祥瑞(包括雨、雪)、贺破贼等一些原来只见于皇帝笺表的内容唐后期却大量见于给官员(有些是长官)的启状[11]。不能不说是其中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并且这种现象事实上也不止于贺、谢仪。例如《记室备要》下卷中有《荐秀才》、《荐学士》、,《荐军将》、《荐官僚》、《荐医人》、《荐炉火处士》、《荐僧道》等自荐官到多种人才的举荐书。收书人也是“厶官”,对于宦官监军而言应当是节度使或其他有关的朝廷高级人士。所谓荐举,唐前期也是多见朝廷官僚给皇帝的荐官状。此类荐启,或者也渊源于此。另外,相对于给皇帝的进献,《记室备要》也有对官吏从《送书籍》、《送古董》直到《送茶酒》的几十种送物仪。同样,它们在其它一些书仪中亦不少见。如P.3449刺史书仪中即有《送土宜物色本道官员物色件段》、《交代送土宜色件》等书,P.3931《灵武节度使表状集》也有专门的《送物》、《送谢物》、《谢马书》,说明官员间也是通过送、谢物进行勾通的。至于官吏间遇丧事,也有类似对朝廷“奉慰表”的“吊仪”(P.3449)可以说明一切。
  最后,应当提到的还有韩愈所说“其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中的“祭祀祈祝”之仪。所谓“祭祀祈祝”唐前期已有规范。《唐六典》卷四所记开元五礼吉礼“其仪五十有五”中即包含有朝廷的郊庙大典、及祀风伯、雨师、灵星等神祗,祭五岳、四渎的祠祀内容,还规定了诸州诸县的祭社稷、释奠诸礼。礼部的祠部司于此也有具体的职任,当然此类活动仍以朝廷为中心。但唐后期地方的祠祀活动颇有发展,反映在存世文献如李商隐《樊南文集》即有许多斋文、祭神文,崔致远《桂苑笔耕集》也有不少祭文与斋词。此外《全唐文》卷895罗隐《湘南应用集序》也提到所作文集“分为三卷,而举牒祠祭者亦与焉”。李、崔、罗三人文集皆为掌书记之作。文集中的此类内容不仅关系到以往学者已论述过的地方神佛道信仰问题,也关系到藩镇对此类活动的参与和主持。它们同样是涉及地方礼仪的重要方面。敦煌书仪中也有相关内容。例如前述S.1725V书启的前部即有《释奠文》、《祭社文》、《祭风伯文》、《祭雨师文》等祭祀文程式,推测可能也属正面或背面书仪的部分。由于此类内容涉及广泛,拟将另文探讨,此处即不再详论了。
  总之,敦煌表状笺启书仪中礼仪名目的丰富及面面俱到,反映所谓官场之礼已经非常深入地渗透到唐朝官僚社会的各个层次和环节,并被整个社会所采用所接受,从而成为官场政务活动和日常生活中不可分离的一部分。而从皇帝笺表到官员书仪名目的类同,也说明许多礼仪和相同的仪节已被从朝廷而藩镇,从中央到地方,由内而外、自上而下的普及和程式化、固定化,这正是唐朝整个官僚制社会成熟化的表现。官员们因此在其任职过程中,就必须小心翼翼地注意这些刻板的仪节,以不示时机地表达对于皇帝或长官、同僚的敬意,构建官场内彼此相互提携的关系,从而维护其个人在其中的地位及升迁。这也是他们政治生涯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但是与此同时,礼仪书范名目内容的某些相似也使我们注意到另外的问题,这就是唐朝官场的礼仪在普及的过程中事实上已发生了由皇帝为中心的一元化向藩镇体制多元化转移的变化。须知在表状笺启书仪中,不仅“官”仪的数量大大超过给皇帝的笺表,且在名目上也可以“上僭”于给皇帝的笺表而发生十分一致的现象。这对唐后期社会而言,即不能仅看作是一种简单的模仿或上行下效。正如我们已见到的,一方面朝廷的某些重大礼仪活动,如前揭《贺册太后》、《贺册南郊》等实际上已被当作了官员向长官示敬和歌颂其功德的机会。另一方面,原来作为显示国家昌盛的贺祥瑞等礼仪内容,也被用《城中有祥瑞贺语》这样的仪目,堂而皇之地照搬到了归义军节度使统治的边隅小朝廷之中。而诸如《贺立德政碑》、《贺画影麟台》以及《赐物谢语》、《谢分散例物》等更是将中原王朝的种种恩赏,一律转化成为吹捧归义军节度使的德政。这说明由于唐后期五代政治的多元化及礼仪的级级递行,对于某些官员来说,已造成了皇礼不如官仪切身来得重要的情况。而在藩镇体制之下,僚吏们就更是只知有长官而不知有皇帝了。既然包括地方政务及官吏的任免、升迁、赐赏等一切完全决定于节度使,那么官员礼敬的重心也就自然而然地更偏重于节度长官而不是皇帝了。在他们而言,歌颂“天恩”是虚,唯有吹捧长官才是实,这就是我们在文章开头,分析S.1725V文书的情况,也是唐后期五代官场文范所反映的普遍特点。
  以上,我们仅从书仪的名目对敦煌表状笺启书仪——晚唐五代官场往来文范作了简单的剖析和介绍。限于篇幅,尚未来得及对书仪具体内容加以更细致的对比和分析。但是,仅从以上的讨论,已不难发现这类书仪的共同特征。总之,表状笺启书仪作为新的书仪形式出现,所代表的是晚唐五代官场社会需要和新的礼仪风范。这些风范充斥了唐代官人的生活。不论是诸如S.O78V那样的书信集或还是在此基础上已形成的S.1725V那样的标准官牍文范都是如此——因此书仪总体上是时代政治的产物。而这一点,也是它们的价值之所在。
  注释:
  [1] 分见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93年;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
  [2] 参见潭蝉雪《敦煌婚姻文化》,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133—134页;姜伯勤《敦煌   艺术宗教与礼乐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431—433页。
  [3] 见周一良《敦煌写本书仪考(之二)》,北大中古史中心编《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四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20—37页。
  [4] 《敦煌本〈书仪镜〉为安西书仪考》,载《潘石禅先生九秩华诞敦煌学特刊》,台北文津出版社,1996年,267—273页。
  [5] 语出《北梦琐言》卷一五“李巨川有笔述”事,中华书局,1960年,120页。
  [6] 《韩昌黎集》卷13《杂著》,国学基本丛书,商务印书馆,1958,10—11页。
  [7] 《唐摭言》卷6崔颢《荐齐秀才书》,上海古籍,1978,69页。《全唐文》卷543作令狐楚《齐孝若书》,内容同,中华书局,5506页。
  [8] 参见《旧唐书》卷118、卷172、卷185,杨炎、令狐楚、李德裕等传,并参笔者另文《略论表状笺启书仪文集与晚唐五代政治》,待发表。
  [9] 见饶宗颐《敦煌本〈甘棠集〉研究序》,《敦煌吐鲁番研究》第四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561—562页。
  [10]本文书仪用名一般均采用赵和平《敦煌表状笺启书仪辑校》,以下不再说明。
  [11]关于皇帝笺表的内容规定,参见《唐六典》卷四《礼部》,中华标点本113—115页。《唐会要》卷二六《笺表例》,国学基本丛书,中华书局,1955,504—506页。并参见拙文《从敦煌书仪中的表状笺启看唐五代官场礼仪的转移变迁》,《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三卷,中华书局,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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