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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泛佛、一佛与多佛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无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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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泛佛、一佛与多佛
  ——喜见内明于印大图书馆,为此文聊以志鸿爪
  无 意
  我在印地安那大学图书馆八楼东方藏书部门为博士论文找材料,看到放置图书目录卡的柜台上有一个纸盒,盒外写着:—丢弃,请自取。—我自封“书籍救星”,有丢弃的书那有不取而藏之的。自从我在那盒里拿到两本杂志以后,便三日两日去看一下,有时一天看个两、三回。这回苋见到八月份二八五期一的“内明”寂然躺卧其中,封面上写着英文“丢弃”字样,不免亦惊亦喜,忙取来翻阅(我大约从今年六月到十月初离开洛城为止,都没收到过内明,到我十一月底回来,还是不见内明,不知是什么原因,往常总在月初收到的一。正好东方藏书主任李学博先生找我讲话,便把“内明—给他看,问道:“这是准备丢弃的吗?”他说不出是怎么回事,只是看着这本前印彩色持珠菩萨,后印赵孟俯书—净土词—的杂志,连道“印得不错。”我说这是比较有价值的一本佛学杂志,我近年的文字大抵在这上面发表。他说他要查查丢弃的原因,是否因为寄重了才有这种现象,我说,“千万拜托。”我想这事既引起他的注意,从此再要在盒里捡到丢弃的杂志可就难了一本来已不多);但若由此救了馆中的“内明”,真乃心甘情愿也。后来我问他查的结果,他说印大图书目录上不见“内明”,又说芝加哥大学的图书目录上也没有;忽想起图书总汇的国会图书馆,一查,指给我看,又是没有。我不知道“内明”有没有寄给他们;但看样子没有什么人把“内明Jr列于学宫”,便歉然道:—那恐怕也只好算了。”我想起我以前编的“佛学创作与文摘”,只出了一期,竟劳柏克莱加大来问:“何以第二期总不寄来?”不免暗自好笑。但李先生说:“不过这本杂志还是要重行考虑;杂志的存否有时和学校的院呆及所开的课有关系。”我说:“佛学教授齐思贻老师虽去世了,但是印大还是有东亚语言文化系及宗教系——”他说:“不错,这本杂志该保存的。”我说:“那么就从下期开始吧。”这回是他北我热衮了:“不,不,这期就该开始的。”我说“这期正好有我想引用的文章:郑僧一教授的‘佛教的本质与责任感’,我用过再还来,好罢?”他说:“这本送你,不要紧的。”“送我这期就不能开始了;所以一定奉还。”自觉做了件像伯乐救千里马的事。李先生今年三月才接事,此后“内明”若迳寄“东亚图书馆长”,由他拆阅,就可万无一失了。“内明”寄给美国各大学图书馆是极明智的作法,但不免有遭扔弃的事;其实也没关系,总有人捡到,以至读而爱之,爱而藏之,这是散播了佛学种子。周老师宣德为我言之:慧炬杂志到处寄,得到很多反响。其中一本寄到某钟表行,那位钟表店老板竟留遗言把部份财产赠给慧炬作奖学金。
  闲话表过。且说郑教授总说“内明”在佛学杂志中数一数二,他的文章都见于“内明”。他论“佛教本质”,提到多种看法,使我觉得必须为此理出个头绪,也算为印大看“内明”一事,留个雪泥鸿爪。首先把郑教授所述的各人看法归纳条列如下:
  1、恩格斯:在一八五九年“新美国百科全书”中发表的“缅甸”
  (2)一文,称佛教为“泛神论”。
  2、提出相反意见的人:佛教同基督教、回教一样都是“一神论”
  3、已故陈海量老居士:认为佛教是“无神论”,这当然要看对“神”的定义。
  4、任继愈:主编“中国佛教史”……先自声明立场……“我们不信仰佛教,也不认为佛教所宣传的是真理。”
  5、鲁迅:告诉我们“释迦牟尼……把我们平常对人生难以解决的问题,早给我们启示了,真是大哲。”
  6、蒋维乔:“释迦……以平民的圆满人格,留模范于人间。”
  7、拉达克里什南教授:“原始佛教像“实证论”……佛陀对宇宙论的创立就没有像他对责任感的教导那么热心。”
  8、吕澄先生:所谓“为人”的宗教。
  9、郑教授:“马恩全集”(一九七五年国际出版社版)的索引不将否定“至高无上的神”的“佛教”归于被批判的“宗教”项下而别立条目,意义深长。
  10、佛陀就是一位反抗婆罗门神权,教导人们掌握自己命运……的导师。
  既谈“佛教的本质”,求的就是“一言以蔽之”的干净利落。然而从以上所列各条看起来,似乎每个人的“一言”都不相类,实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近年以来,我因为思考佛教的问题,日益喜爱德哲黑格尔的辩证法,更明白地说,是喜爱他正反台的演变方式;后来觉得自己真傻,何乃舍中国之近,而求德国之远。中国人早有一套作诗的格式,名为“起承转结”,这才是至矣尽矣,蔑以加矣的论学之道,这里就想牛刀小试一下;除了几次演讲之外,我拿这方法公开形诸文字,还是破题儿第一遭。
  要谈佛教的本质,自然先要拿佛教仔细一看一起一;这一看,就发觉佛教的体系太复杂宠大了,不容一言以蔽之,必须先做一番古人“判教”的工夫,判者分也,就是说,必须先把佛教分类一下(承);但是分不能分得太细,分得太细了,就失去求本质的意义(转);折衷的结果,我们求其最简单的分法,这就是“二分”(结)。这二分法,智顗等大师日用而不知,今天洋人给它个名字叫dichotomy;这是逻辑和辩证的核心。以下就据此论列郑教授十条论“佛教本质”的话;
  一、佛教是泛神论。佛教不容“一言以蔽之“,这里得到一个最好的例子。大乘、小乘乃是佛家的恒言,但极少人能体悟到这是对佛教最基本、最必要的二分。我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哲学教授迪尔我斯Dilworth说,一切的哲学只有两种:存本体的proontological哲学和非本体的de-ontological哲学,这种二分和大小乘的二分正相符合。谈大乘,说佛教是泛神论乃一针见血的话;谈小乘,就完全错了。大乘重本体,三无差别,是二兀论;小乘重现象,地水火风,是多元论。两者距离之大,南辕北辙,混为一团,便再也扯不清。
  泛神论pantheism是有神论theism,还是无神论atheism?既然泛神论里含有希腊文语根“theos”,其为有神论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但正如郑教授所说,这还“要看我们对“神”的定义。”论“神”的文献汗牛充栋,不能究诘,现在我们居简而行简,定义大体依据“韦氏第三新国际英语字典;这字典对“泛神论”的定义:“以全体宇宙为神Cod:没有神,只有宇宙整体的力量及法则显示于现存的宇宙中。”这定义分成两部份,前一部份似乎说泛神论是有神论,又是有神论中的一神God论,后一部份似乎说泛神论是无神论。这是怎么回事呢?要解决这问题?先得来个神的二分:人格的神和非人格的神。泛神的神显然是非人格的。非人格的神算神吗?算,泛神就是有神,又是“一神”,不算,泛神就是无神。但这无神只是无“人格的”神,要跟“atheism无(a)神(theos)论(ism)划清界限。换句话说,在有神论与无神论的二分里,泛(pan)神论(theism)属有神论thdsm)是毫无问题的的。以佛教为“泛神论”可能对佛教徒造成很大的困扰;“神”字既夹杂其中,就不免搀进了“造物主”、“钊世”、“第一因”等佛教徒抵死不能接纳的东西。尽管说这“神”只是宇宙力量和法则的名称,是神性Godhead而决非人格化的造物主;作为一个佛教徒,于此仍觉格格不入,因为没有神,那有神性?所以我想为佛教训立“泛神论”一词,此词的英文暂定为pan-Buddha theory,为什么不仿“pantheism”的样子造“panbuddhism”呢?其实也未尝不可,只是这时“Bcddhsm”必须给子一个新增的定义:“有佛论”,而不仅意味着传统的“佛教”。此词既立,就免了“神”的困扰。如果有人对把一大乘)佛教纳入泛神或泛佛论的范畴一郑教授所引十说,有九说不持此观点一有所异议,各大乘宗派有数不清的例子可以说眼他。事实上,这话应该反过来说:我们持着泛神或泛佛的火炬烛照大乘,大乘中多少支秘奥妙都要焕然水释。为什么佛是干屎橛?为什么没有无佛处可以吐痰,而必一口痰吐上佛头上?为什么众生即佛,佛即亲生?为什么空假中三谛圆融?为什么法报化三身合一?因为整个宇宙都是佛所变现(华严名之为卢舍那佛,净土名之为阿弥陀佛,禅宗名之为无位真人,密宗名之为毗卢遮那佛一,所以干屎噘是佛;所以没有无佛处可以吐痰;既然众生是佛所变现,佛与众生有何差别?三谛只是一佛,怎不圆融?三身只是一佛,怎不合一?老实说,东方思想的特色就是泛神论,所以论者以爱默森R.W.Emerson(一八O三——一八八二)的“泛神论”为受东方思想的影响,是很敏锐的观察:试看东坡“山色无非清净身,溪声尽是广长舌”,试看庄子“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试看宋明理学“民吾同咆,物吾与也”乃至“天地万物一体之仁”那句话不值基于泛神论?山色溪声是很富有诗意的,但是庄子把泛神论推论到极点,便有点那个了。他说:“道在屎溺。”使你嗔目结舌,也使你痛切体悟:一切皆是道。和禅宗的干屎撅,拭疮纸、鬼神簿正有异曲同工之妙。孟子引书经说,“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言语不惊世骇俗,则未能期其有震脱桶匠之力。说起孟子,孟子曾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神(本体)的一切都在于我,我就是神的化身,这岂不是典型的泛神论?我这回重访印地安那大学,印大东亚语言文化系前主任,现任中国思想史教授郅老师玉汝请我为他班上的学生讲佛学,我便以“一口吸尽西江水”为题谈对大乘佛教整体的看法,谈到一个段落,他问:“‘一切即一,一即一切’怎么解?”这也只有从“泛神论”著眼:从涕唾哝烂到圣贤凡夫都从一佛所化,所以“一切”万物即此“一”佛,而欲见此“一”佛,也只有求之于“一切”万物。生寄死归的安慰也在于此:我人暂聚之形是佛身所流出,死后散为四大,只是重返佛身,与佛为一而已。
  把森罗万象视为佛身的畏理,则我人与一切众生乃至木石无情都现成是佛,人人物物都当下即是,全不费踏破铁鞋的工夫,这种想法诚然好;但是有一等众生毕责难舍“阿弥陀佛身金色”的恋著,于是泛佛论的“佛”乃有必要比宇宙更大,宇宙之外更要立一人格化的佛。以“泛神论”一词而论,神与宇宙同大,再容不下一个人格化的神,为了人格与非人格的神可以并存,我们不得不有“大泛神论panentheism”,韦氏字典于此的定义:“神包容世界,但世界非神的全部。”这个字分析起来,是希腊文语根“pan泛”加“en人”再加“theism(有)神论”一字而成,这就是说,泛神论是“括入(包含)于大泛神论之内的。同样为免“神”字的搀人,我想为佛教立“大泛佛论”一词,英文暂定为pallen-Buddha the theory或Danenbuddhism。这样一来,高居六台之外又有一位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的法身佛或报身佛低眉眷顾他游戏神通,为自娱乐故所流露出的十方世界了。此说真可令一切众生法喜充满。
  2、佛教是一神论。大、小乘各有其“一神论”;至以佛教为和“基督教、回教一样”的一神论,可就是“提出相反意见的人”的大大不是了。首先,“泛神弘pan-theism”和“一神论mono-theism”都是“有神论theism”,所以两者并不“相反opposed”而只是“相异distinguished”。若要提和泛神论相反的意见,就该提“无神论atheism”才好。连自己的意见是“相反”还是仅仅“相异”都分不清,其谬误也就可想而知了。
  其次,佛教和基督教、回教决然是两个体系的宗教。若要把“一神论”套用在佛教上,可得先把这“一神”二分一下:基督教、回教的一神有创造世界的能耐;佛教的一神可没有这等能耐。这一点既别之后,佛教的一神又得二分:大乘的一神和小乘的一神。就大乘说,佛入涅槃是以化身证人常乐我净的法身,称之为“神”,还没有大问题:就小乘说,佛入涅槃,不受后有,是否还能称为“神”,便很成问题了。在这种情形下,我想为佛教另立“一佛论”之名是很有必要的。一佛既立,再据大、小乘二分,大乘的“一佛”,三身合一,就是那和宇宙同其大的泛佛,或大于宇宙的大泛佛;小乘的“一佛”,只得肉身,生老病死,唯留经教为法身。同名“一佛”,其实差别很大;明白地说,就是存本体和非本体的哲学之二分。
  3、佛教是无神论。很多人体认到佛教与基督教有别:基督教既是有神论,佛教自是无神论了。但是相异未必相反:大、小乘应分则讨论。我们先从俗,据“神”字之说,大乘为泛神或一神,显然不能纳入无神。小乘的佛既人涅槃,则所作已办,不受后有,众生失所依估,唯有依佛遗言,“以戒为师”,图个自了;以其为“无神论”,并不为过。可以说,这是在宗教的诸多要素里,去掉了一个要素;到了大乘的中观、唯识、法华、华严,又把这项要素带回来了。但是这实在是佛与初期佛教的革命精神所在。从小乘的眼光看,人人自了,岂不天下太平,这有什么不好?强似自顿不瑕,侈言度人。
  无神的小乘,无人格神的大乘是否可以称为宗教呢?如果对宗教的定义胡说一通,不论着眼点在高枱佛教(“超”宗教)也好,眨斥佛教也好(不够格跻身宗教之列),都可以置佛教于宗教之外。现在我们老老实实,根据韦氏字典的定义来看宗教,然后决定佛教是不是宗教:
  “个人以充满崇敬之心,许愿专诚地崇敬神God或某一神agod;并且其所作所为与神的要求相符。特指:圣典所载或权威的教师所宣扬的一种生活方式。这种方式为真信徒所当遵行;通常个人自身总和信徒的团体组织有所关联。”
  这定义的前一部份涉及“神”,所以会引起人们对佛教是否宗教的疑问。但神既无须限于造物主God,而可为任一神a god,如观世晋在洋人看来便是慈悲女神goddess of mercy(这里我们并不指责翻译的错误,说观世音只是人;因为观世音的种种,实已超乎人上,而显其无穷的“神”通了。)何况这定义的重点乃在后半部(特指以下);试问大、小乘佛教有没有圣典(三藏十二部)?有没有权威的教师(佛陀、罗汉及诸多祖师)?有没有一种生活方式(各种在家及出家的戒律)?有没有信徒及其团体组织(缁素四众)?既然所有的答案都是肯定的,佛教为什么不是宗教?我常想:佛教中人为什么要把“宗教”拱手让人?为什么不反过来说,佛教才是宗教,基督教等不是宗教?更有奇者,佛教若不是宗教应是哲学了,但他们复以哲学为戏论,所以佛教又非哲学。其实佛教的哲学基础无可比拟,可以说是“引得无数英雄尽折腰”——竟又愿把“哲学”拱手让人,那么佛教还剩下什么呢?
  无神论并不等于无宗教论;必得无神又无佛才算是无宗教。小乘行者固然可称是无神论者,但我们得问问他们无神是不是同时也无佛?这决不然。小乘行者于佛的尊崇及戒律的固守(正以戒律为佛所制订故)北大乘有过之而无不及,比起其他宗教对教主及教义的崇奉也毫不逊色。曾有一位大乘僧侣谢绝美国国务院的邀请,理由是他在美国不免要住高楼,既住高楼,楼上之楼不筢有女人,僧人屈居女人之下是有违佛制的:敬佛及守戒两事使得小乘具有很浓厚的宗教气息。尽管如此,等到大乘兴起,于小乘以“吹熄”为义的涅槃终觉歉然于心,乃以释迦为化身而别立法身与报身;“临济录”中明说:“佛是幻化身……道流,尔若道佛是究竟,缘什么八十年后向拘L罗城双林树间侧卧而死去?”所以大乘信仰和证悟的对象乃是法身佛,他们若崇奉释迦,也只因为释迦证人了法身。释迦创教时所力图破除的“梵我”事实上以另一种形式,另一种名义回到佛教里来了。所以论者以为印度的哲学从印度教以前到印度教发展了一圈,在佛教里又重复了一圈:由其初期对印度教存本体一梵我)的哲学一正)作了个非本体哲学(无我)的革命(反一之后,终又与存本体的哲学相结合,而成涅槃、法身之说(合)。这毋宁是辩证发展的必然结果,也使佛教之为宗教,更无疑义。
  韦氏字典追溯宗教religion一词的拉丁文原义,不过是尊敬reverence,虔诚piety罢了,那么孝顺父母(filial piety子女的虔诚)是宗教了,拜金主义也是宗教了。巴尔扎克形容波希米亚人说:“希望是他们的宗教;信仰自己是他们的教律。”好在我们还不需要把宗教的定义放得这样宽来容纳佛教。
  ”不信仰佛教,不以佛教所“宣传的,—为真理:大约半年前,我所居住的小城小镇洛杉矶郡蒙特利市来了个很难得的大陆图书展览,其中我看到一套黄皮的“中国佛教灾”,忘其为两册抑三册:为中国佛教写全史的还不乡见,所以我如对至宝,立刻取阅,翻开其中讨论“三身”的一节,因为我久已留心于这一问题,读后不禁大失所望,作者在法身的形相上缠来缠去,引了慧远和罗什的问答,而毕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给人的印象是生吞活剥,不知斩云。对法身的源流、发展全不涉及而徒论其形相,实在是最下等的了解。这样一来,我就连作者的名字也不层看一眼了。这回访印地安那大学,有幸认识郅老师班上的严寿澄同学,他来自大陆,虽经红卫兵的迫害,因为家学渊源,对国学书目非常在行。一天在总图书馆遇到他,问起他这本书,他说:“啊,那是任继愈编的。”问他那名字是怎么写,他说:“继承的继,韩愈的愈真”,倒也巧,是有心要继承韩愈的人,韩愈是什么人呢?他是在公元八一九年上书唐宪宗,劝皇帝把佛骨付诸水火的人,他又曾在“原道”一文中大声疾呼,要把佛教铲绝,要“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殊不料想焚书的正是读书人韩愈。他的话在廿六年后,由唐武宗毁法(八四五)而实现了;不过“内明”载佛骨已在大陆发现,则唐武宗还没有把佛骨付之一炬。所以我在郅老师班上说,若使韩愈在位,他所作所为将尤酷烈于秦始皇、唐武宗之流。倒是唐宪宗在览表之后,虽怒犹肯从善如流——没有杀了他,还让他到荒远之地作个剌史,造他“祭鳄鱼”的神话,则专制皇帝的容人雅量岂不远过于偏挟的儒生?
  严同学熟练地带我找到任氏的书。任氏序中说:“本书第一卷的执笔者有任继愈、杜继文、杨曾文同志。”然则任继愈“同志”不仅是编者,也是作者了。
  该卷三九九页引“维摩诘经”“善权品”:“若在博奕戏乐,辄以度人”、“入诸淫种,除其欲怒;入诸酒会,能立其志”:“入君子种,正君子意,能使忍和”;“人人臣中,正群臣意,为作端首,使人正道;入帝王子,能正其薏,以孝宽仁,率化薄俗;人贵人中,能正为雅乐,化正宫女;人庶人中,软意愍伤,为兴福力。”且看这些“不信仰佛教”的人们,读了这段话以后,怎么样“宣传”他们的“真理”:
  “用我们的眼光看,他(维摩诘)能够为自己任何卑鄙无耻的世俗行泾找到神圣不可亵渎的理论根据;也可以在神圣不可亵渎的理论指导下干出最卑鄙无耻的行径。他积累财富无量,不知厌足;他结交权臣后圮;参与帝王政治;当然他也吃喝嫖赌,自命为人之导师。”
  我曾在哥大羽毛同义人教授的班上研习了整整一学期的“维摩诘经”,师生间从来没有人发表过诸如此类的高论;把“维摩诘经”正着看,倒着看,左看右看也看不出这等事来。可见我们这些没有受过马恩主义洗礼的人何其不善读书,我们以往拿维摩诘去称颂一些长者居士该造了多少口业。
  真的,我乍见“任同志”的说法,著实大吃一惊,他是读到字里行间去了,但当我也试着读到字里行间时,却只读到维摩诘居士火中取栗的菩萨精神。我想找出为什么“任同志”和我有这等不同,于是我多翻了一下他的书,看到他在序言中引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一九五六年版)卷一,页四二五说:
  马我们不把世俗问题化为神学问题,我们要把神学问题化为世俗问题。”这是我们研究各种宗教史的态度,也是我们研究佛教史的方法。” (末完)
  摘自《内明》19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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