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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交流 知己知彼(下)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朱纪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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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交流 知己知彼(下)
  朱纪忠
  (续上期)
  (印度数的主要议题及问题所在)由真理大学宗教系助理教授林煌洲讲授。林教授表示,印度数滥觞于史前的印度河文明(即早在亚利安人入侵前),几经演变以迄于今,其历史之悠久,世所称叹。林教授从宗教、哲学、社会、生活及文化等不同面向来探讨印度教的信仰目的、方法、立场、精神等议题。首先,印度教在宗教上的日的,是期待死后升天回归并获得上帝救赎(上帝虽绝对而唯— ,但可有下同称呼,如“梵”……等);其哲学目的则在去除无明以发现真实自我,故有“六派哲学”、以及《薄伽梵歌丫…:等学派和经典的形成。前者透过哲理性思维以趋近终极实相,后者则藉由宗教性的行持体悟宇宙本源(梵我合一)的理念。林教授指出,“梵我合一”意指芸芸众生在本质上和大梵(上帝)是一致的,就好像火与火花的关系般。
  印度数的社会目的即克尽个人道德及群体义务责任(包括种姓制度及义务、人生由人世而出世的四阶段……等)。因此,印度教的生活方式即要求完成俗世的责任后,方能进行出世的宗教修持。至若印度教的方法论(人与神或世界的关系),亦有宗教、哲学两层面。在宗教上,除了一般祭祀方式外,因印度教强调“梵我一如”的思想,神并非高高在上,所以认为信徒和上帝的关系应如父子、母子甚至如爱人般,如此方能融人大梵之境。其次,亦强调透过社会服务……等方式来完成与神的关系。其哲学面,则视人与大梵乃是一种“部份;—全体”、“分离一同一”的关系,因此印度教的瑜珈(yoga)修持即希望透过各种修链(如:诵念“唵”……等)以回复到“神我”般的纯净意识,以达解脱之境。其次,印度教亦强调现象界的森罗万象无非大梵虚幻力量的示现,唯有大梵才是绝对、真实、永恒。
  印度数的宗教观或立场不像西方基督教的“绝对—神论”,而是一神、泛神兼容并蓄。这是因为:印度教认为大梵(上帝)创造万物后,随即融入整个现象界中,故上帝和万物的关系并非判然分别,而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此故,印度数的哲学立场除了坚守绝对唯一、下证自明的一元论,更以“梵”为宇宙中心,进而开展并确立人类的立足点。正因为吾人乃是大梵所生,须得回归于梵,故而重视身心修持、心灵改造……等:但由于本具的种姓制度,所以叉主张先行完成个人应尽的社会责任后,再进行出世的宗教修持,从而调和了“精神——物质”、“出世——入世”的可能冲突。
  林教授接著指出,若总结印度教的精神内涵,则有:智慧、真实(不变、绝对的主体)、妙乐……等特质,更且主张人人皆具这些质素,唯须藉由瑜珈的修持才能次第开展。因著上述精神特质,表现于外的就有:非暴力、包容、牺牲奉献、同化融摄……等行为特点。虽然如此,印度数教义及其数千年的演变历程,至今仍有若干盲点或矛盾处为世人诟病,这包括:印度数文化的区域性特质鲜明,多少成为其弘传广布的障碍;传统印度教认为非印度人不能成为信徒,因无种姓责任之故;以种姓差别、乃至业力为借口,使得人道关怀未能及于不同阶层的社会大众:印度数糅杂了不同观点、神只,以致混乱不一,且宗教气息太浓,少有人文意义。其次,印度数虽主张人人皆具大梵的特质,却仍衍生出种姓制度,实令人不解,这也和印度教“吠陀”(Vedas)的思想相违背;强调神秘实证主义、重视死后解脱的状态,使得印度教徒普遍轻匆现世生活及价值,致令出世、入世两者未得均衡。
  (伊斯兰圣经之基本教义)由政治大学阿语系教师林长宽讲授。林教授按照《古兰经》的内容概要及思想脉络来介绍伊斯兰教的教义。林教授指出,《古兰经》共二四章、六干多节,约成之于西元七世纪。《古兰经》主要由穆罕默德聆听天启后以口诵方式结集而成,也因此,穆罕默德被信徒们视为真神所钦派的使者,来人间传达神的谕旨。《古兰经》第三早·(开宗明义章)就已把伊斯兰教教义精髓披露无余。林教授表示,经文内容主要是真神为其子民宣说
  “生活之道”,由于观点好、恶分明,不免给人思想激进的感觉。
  真神藉著《古兰经》向信徒开示有关于“神的属性”、“天启”、“末日审判”、“救赎”·“法规”、“对其他宗教之态度”等课题。在“神的属性”方面,除了力量、智慧、良善……等九十九种属性外,尤其强调真神的独一、全能和公正?林教授认为其对“独一”的坚持,无形中也蕴蓄了某种程度的排他性。“天启”部份,指出神的话语可由使者、先知、经典传诸后世。伊斯兰教认为穆罕默德是继耶稣、摩西后人类的最后一位先知,但基督教、犹太教不同意这样的看法,基督教则认为还有一位“弥赛亚”将再来。林教授说,当时人们十分信服穆罕默德的话语,凡事皆与征询,为日后政教合一奠下初基。
  “末日审判”:《古兰经》的末日观和基督教相近——末日将届,则天翻地覆,哀鸿遍野;死人会从坟中起身接受审判……等。是以,伊斯兰教徒视死亡为休息,并认为殉教者将能被召至天国。《古兰经》指出,末日受审一旦被扔进炼狱即无超升可能:基督教则认为街有救赎机会。林教授补充说,伊斯兰教徒固然会为信仰起而捍卫、甚且殉教,但在《古兰经》中对于因信仰所发起之战斗,仅止于防范性的行动,即避免挑起或扩大战事。
  关于“救赎”,《古兰经》认为,神出于良善的动机创造人,但因为人有兽性,所以可能不听神训以致堕落(伊斯兰教并不主张“原罪:。虽然如此,只要在末日来临前自我悔改、信神,就能获得救赎。是以,信徒透过禁食、捐献、朝圣……等宗教行持服侍真主。总之,救赎之道的基本精神就在“敬畏神”,如是,则随时随地都是救赎的良机。林教授补充说,伊斯兰教不像若干神秘教派主张人心深处也有神性;伊斯兰教认为人是受造之物,和造物主回然不同,不能混滥。“法规”:《古兰经》相当强调“理性”的重要性,因唯有藉由理性的思惟,我们才能一窥真神创造世界的计画及其美妙处,进而制订相关法规,俾使身处尘世犹能遵循神的意旨。然而后世的“法规”,则人为成份居多。“对其他宗教之态度”:《古兰经》对于他教基本上抱持著宽容的态度,但也指出,一旦末日审判到来,则每个人皆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从宗教交流谈基督宗教)政治大学宗教研究所所长蔡彦仁讲授。蔡教授表示,“基督宗教”包括:天主教、基督教。欲认识基督宗教,可从其历史、体制、教义、实践……等面向切入,继而了解基督宗教在国内的发展情形·吾人何以需要认识基督宗教呢?蔡教授认为有二点:台湾基督宗教信仰人口虽下及五%,然其影响力下容小觑:其次,置身多元化社会里,对于各宗教的了解已成为必具的常识之一。再者,基督宗教也是发起:不教交流”的先声——六O年代“地球村”意识渐然掘起,梵谛冈并于一九六二年召开“大公会议”(叉称第二会议),将:不教对话”订为教义的一部份。此后,各宗教间的交流即针对:教义与信仰比较、人员互访交流、信仰经验分享、共同议题讨论……等方向进行。
  蔡教授接著指出,基督宗教源起之初,其实是当时犹太教的新兴宗教,其后并受到柏拉图、斯多噶等哲学思潮以及罗马帝国民间信仰(太阳神崇拜……等)的影响逐渐形成。后来,为了对抗罗马天主教、争取对于《圣经》的解释权,遂陆续发展出:希腊东正教、俄国东正数……等教别。十六世纪时,由马丁路德发起宗教改革,并向当时的神职人员争取《圣经》诠释权,继而创立了“新教”,也就是今日的基督教。亦约莫十六世纪左右,基督:不)教开始迅速传遍世界各地,奠定了日后成为世界性宗教的基础。
  蔡教授表示,天主教设立科层化的神职人员制度,修院、修会以及次级团体……等组织亦井然有序。“新教”成立后,为使有别于天主教体系,其相关组织、制度都更趋弹性、单纯;此外,为期下重蹈传统天主教神职人员自诏为特权阶级的覆辙,基督教不另设立出家制度(故基督教牧师可以娶妻生子)。神学观点方面,基督宗教承袭了犹太传统、希腊哲学,以及由大公会议所通过的“三位一体”(上帝、耶稣、圣灵)信条,藉以t贝串神、人、基督、世界……等主题,展现其特有的神学观。
  至若宗教仪式,则教派间各有不同风格。大凡越是古老的派别,其仪式越见繁复;藉著繁复仪式的进行,则以突显神职人员的权威。为此,部份的“新教”支派甚至有“反仪式”的作风,令人耳目一新。蔡教授表示,基督宗教在宗教对话、交流方面的积极参与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其做为世界性高级宗教的影响及贡献固不待言;然而基督信仰在西方渐有没落之虞,反倒在亚洲地区呈现了方兴未艾的荣景。蔡教授说,欧洲有许多教堂香火凋零,乏人问津,以致落得拍卖的下场!其次,西方若干神学院所开设的各项课程当中,往往以“佛学”最受到学生们的欢迎……。凡此种种,除了显示宗教间的交流刻正如火如茶展开外,也看出佛学在互动过程中备受重视的光景。
  (台湾原住民的固有宗教)由政治大学民族学系副教授张慧端讲授。张教授表示,十九世纪以降欧美人类学家对于世界各地原住民信仰已有深入性研究。综合学者们的论点,原住民信仰约有下列几个特质:重视事物间的连结或相似性,从而运用于巫术或信仰系统中;强调整体性的宇宙观,并反映在其社会生活里;因原住民信仰未必建构有系统、普世性的宗教观,故而应自各部落的习俗、禁忌……等相关脉络加以了解,始能窥见其信仰结构,不致感到荒谬:亲属系统往往是部落社会形构出信仰图腾或象征的源头活水。
  接著,张教授即简介台湾原住民几种不同的信仰体系。“泰雅族”:以遵循“祖训”为部落特色,并透过牲祭、猎头……等方式以配合巫术、祖灵的需求。该族认为猪血最具巫术效能,所以,当某人自觉犯错时即发露忏悔并杀猪请大家吃。泰雅族中,男人狩猎、女人织布,各司其职,并认为如此,死后方能往生善处。族人亦认为狩猎是祖灵的测试——狩猎是否成功,端视该人平时品性表现及能否遵循祖训而定。气布农族”:是一强调母系的族群,认为母方亲戚、族人的“灵力”最具威势;而当祭祀时,祭典的成败即系乎主祭者灵力之高低。“巫师”则备受众人敬重,且通常是由曾患重病、复得痊愈的族人担任。
  “阿美族”:大部份家庭都以祖先为其保护神,且由于各有不同传承的缘故,神力亦有强弱差异:一旦族人遭逢厄运或罹病,即认为是因触犯别家保护神之故,必须到神力较强的人家里以求消灾解厄。阿美族男人在家庭中没有地位,不能掌经济大权,唯有藉由打猎以证明保护神的力量,才能博得族人肯定,进而得到后代的奉养。“雅美族”:属母系社会。该族对于“亡灵”有著极深的恐惧和禁忌,认为人一旦生病即是因亡灵作祟之故。也因此,族人对于和死亡有关的种种事物抱持著忌讳、远离的态度,如:因对亡灵存有恐惧,所以不拜祖先;不吃鸡蛋,因蛋看起来像是死人被包里的样子……等等。其次,雅美族重视子嗣的传承,对于祖先的姓氏……等物事则子淡化,此亦反映族人对于亡灵的恐惧。
  摘自《中国佛教》第46卷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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