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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后感〉一文之回应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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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后感〉一文之回应
  本刊主笔
  日前收到昭慧法师来稿(即前篇(读后感)) ,细读之余,感慨颇多。本拟于该文刊出后下一期方刊此“回应文” ,但虑及三个月一期,恐怕对读者比对理解各种意见,有时效上的缺憾,同时该文既是对本刊立场有所针砭,表示负责,亦应以较迅速的方式给予答覆。因此决定同时刊出,也算是本刊面对广大僧团的一种态度。以下,是对该文逐项的说明,希望做到的是:有误解,可以澄清:有缺失,表达歉意(本刊) 。
  然而亦祈望于读者大德的,勿以“看好戏”的心态视之,毕竟《僧伽》是随时愿意接受批评的, 一回应”并非为了巩固颜面, “说明”只为寻求彼此的了解,所谓“笔墨官司” ,应只是(读)文作者的个人之言,今后的僧团,和合互重才是最需要的。
  一、有关〈从〉文之处理态度
  首先,对于编后语中所提“为白衣等”写文章事,本刊文字确有令人误解之处,在此谨向所有“有受到影射”感觉的僧伽,表达歉意。但要说明的是:本刊的用心并非指为白衣写是“功利” ,而为本刊写就是“功德” 。文字利生,道有多途,教育白衣与沟通僧团,本来就各有需要,只要用心真切,又如何分轻重呢?重点下同罢了。本刊亦一向随喜各类文字布道工作,希望发心于文字布教的大德,不因本刊语意上之缺失而受影响。其次《僧伽》初创,风格又颇下同于一般“公众性”杂志,本来“广度”就已受局,身为编辑,早于三年前筹备出版之时,即有心理准备,“自怨自艾”等心态当不至于。至于“作者群”,有则固善,无亦随缘,刊物原为公器,编辑个人亦无须强求。再者本刊并未曾向作者邀稿,既使编后语是有感而发的,亦无理由说就是指昭慧法师而言。
  关于印老法师的著作,笔者一向是敬重的,虽然下苟同于情绪性或炫耀性的对老人吹捧(甚至利用),但对于老人的精神与成就,笔者个人是景仰的。老法师不同情(但也下恶感)传统的中国宗派佛教,而思“正直舍方便” ,为来者“直指佛陀本怀”的用心,亦为一般佛子所共同感念。但杂志究竟是“公众之器” ,尤其《僧伽》的创立宗旨,极力避免被划归为“某一派” ,面对力行的强力“推荐” ,本刊若下有若干表态处理,难免就要被某些传统佛教势力视为“拥妙云”派(其实已经有人反应如此) 。但若不刊登,岂又不是被划入“反妙云”派?(如今作者似已有如此反应)因此置入“意见广场”并做些“法、非法,自行决定”之类的按语,正是为了本刊避免被划归立场而做的努力,此中并无居心叵测之意,为的只是表达“中立”罢了。当然,要做到双方皆满意的表白,有时并下容易,甚至往往弄得两边不讨好亦是可能,于此,本刊今后当再为注意。而且,亦如(读)作者自述,也曾因“妙云集” ,而有被呵之经验。本刊料到在刊出本文后亦可能被“呵责” (并非怕事,而是不必要) ,而欲事先“降温” ,其用心是可以被理解的。
  至于“按语” ,当然只是“表态”作用而已,其形式自是二且告式”的,在按语中大肆地“推演”恐旧下相宜吧?
  再者,(从)文中对个人的强力推荐,也的确是“中立”宗旨下,本刊所一向避免的(但今后或者会渐渐朝向更开放的立场调整) 。姑且不论本刊宗旨的考虑,就对该文作者及被如此推介的老法师而言,亦有所不宜。这并非缘于对老法师的批评,而是因为如此一来,反而容易再引发认同者与下认同者双方的对立(本刊有权利,也有义务避免此事的发生) ,其中受到干扰最大的,恐怕又是老法师了。这也正是按语中称“留给历史做定论”的另一重要考量,此中用心,正为保护“当事人” ,而确无“扬抑”之念,亦请读者了解。 、
  又,对“个人的褒贬”与对“时事的评论,一毕竟是下同的。事故在人为,但时事往往是大众意识的共业产物,而非在一人、一时、一地之下完成。作者言本刊“诸文中都充斥著对当代人物作为的种种批判”,应是将“时事评论”混同于“个人褒贬”的说法。时事是一种“现象” ,它所指涉的时空与对象很宽广,它所引发的思省也很广泛,而且重在“事”的对错而非“人”的好恶。既使某些“事”确切地,与某些“人”有关,但其重点仍在“评事” ,而非二姗人”(推崇或诋毁等) 。但个人褒贬则不同,其立论往往是发自“对个人的好恶之念” ,其中并无逻辑可言(因为每人的感受与立场都可能不同) 。而其后果也往往立刻由被论者一人所承当,此中因指名道姓而可能引生的伤害,亦将很大而长久。
  当然,针对“人”的评论,本刊亦非一味避而不谈,但处在今日僧团互相了解颇下足够的今日,考虑大局,本刊仍希望采用较温和渐进而间接的方式予以处理。
  至于用笔名,本刊一向尊重作者个人的意愿,非本刊所能千涉。本刊之创立与作者们之写作,当然不是为了“放冶箭”以自娱而设,此点相信大家不至于误解才对。但为表示负责,凡有涉及之当事人来询,本刊亦将给予满意之答覆。
  又对个人下“春秋之笔” ,本刊则一向不作此想。毕竟人非定性,好无全好,坏无全坏,再加上语义表达上的限制,及本刊资历、年德等未深,轻涉褒贬非本刊同仁所能、所愿。何况“以建议代替指责”为本刊宗旨之一,指名道姓地论说好恶,非本刊风格所愿。至于后人如何看待今日人物种种功过,佛法中自有三法印以为镜,后代有心人自可进行。而在反映“史实”方面,相信本刊的下少文字已达到这些效果了,提供给后人参考者,虽下敢说很多,但与今日众多佛教杂志比较起来,应算是“有心一了。
  谈到“羯磨法” ,那是需做“别众”考虑的,但杂志毕竟无法完全做到“封闭”的效果,如今僧团中种种的是非,落白衣口舌已属难以避免,如果再加深此项可能,恐怕亦下是我等僧众所乐见。以上皆是“留给历史做定论”的用意所在。
  再关于印老法师论著“正不正见”之事,本刊确无“评述”与“暗示”之意,之所以有二让读者自行决定” 、 “是否适宜全盘接受”与“顾及正见不失一等语,乃缘于历史事件上之考量所致:国府来台之初,由于《净土新论》等书中的论点曾引起下少教内传统派大德(包括慈航长老在内)的下以为然,再加上一些莫须有的政治诬告(谓“为匪宣传”) ,以及老法师一向的治学态度,亦回异于传统,这些,多多少少地使得老法师成为一个“受争议”的人。这是时代的事实,身为后学的编辑者,面对这些至今街存,而本刊又极欲避免涉入的“法诤” ,双方皆是吾人敬重之长老大德,本刊“中立”立场之尴尬可想而知。虽然平心而论,笔者亦认为:既使老法师在著作中对净土教及其他传统中国佛教有诸多批评,但这些批评不可否认的,皆是出于一位出家人,以修行者的身份(不同于一般世俗佛教学者) ,苦心研究的心得。虽然笔者并无法就此“断定”其中句句属真,或者立即表示完全接受,但至少能体会得出那是“有所本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老法师是以一位出家修行人的立场,爱之深责之切的心情,对传统佛教提出个人颇为“悲壮一的针砭之词(教理、教制等) 。此中个人所感受到的,是老法师悲心的流露,而非恶意批评。固然笔者对于法师著作中尚有不能完全接受的部份,但也只是存疑以待来日印证,或以谨慎的态度加以保留参考,并未情绪性地予以否定。相信笔者这种态度,应是符合佛法要求的。笔者虽笃信传统中国佛教之思想,但读老法师之《净土新论》等著作,自有令人反省与深思之处,并非如传统佛教般反应强烈。然而面对著属于传统佛教之读者,本刊仍须考虑彼等之反应!依于笔者以上之态度与认知,本刊亦无权代表读者决定思想之高低,故乃于按语中言:“由读者独立判断一云云。于“表达中立”之方式上,或有令人误解之处,但其中立之态度则不应被扭曲。
  至于评论老法师之著作,笔者个人亦认同“应先于教理上深研”方足以为论之说,此既非笔者今日所能,固妄断“法、非法”等亦非笔者本意当可确知。八读)文作者护师心切可以体会,而其曾有之经验,使之对本刊按语等文字,有如此之反应亦可理解。然而笔者要说明的是:个人虽不敏,但亦具有独立思考之力,虽于义解下敢言著力甚深,但于佛法亦稍有体会,人云亦云想下至于。
  关于“情绪性批评” 一语,对某些人而言,听了的确碍眼,笔者在此表示歉意!但要指出的是:这也的确反应了当时超过三位编辑同仁,阅读该文之后的共同反应(然而并无恶意) 。那一字?那一句?这涉及各人对于驱遗语言文字的认知差距, (“放狗屁”出自一位以“学问僧”自居的尼师笔下,算是“脏话一 ,还是“情绪话”?)那是一种“整体的感觉” ,而非“单一字句”的问题。当然笔者亦不否认,在相对的情况下,·本刊其他文字亦有被其他人认为是“情绪性反应”的地方。然而,将(从)文置入意见广场的原因,已如前述,“情绪性批评”并非原因,更非
  “罪名” 。
  顺便一提,本刊编辑,看过《中观今论》的倒有,可是却末在佛学院中“讲”过《中论》,因此文中所提“年轻法师”之例子与本刊无涉,作者似不宜将他处所受之不满,转嫁于本刊。同时本刊所有编辑也未曾因“读妙云集”之事而呵斥过昭慧法师,相反的,笔者对于法师个人之“遭遇”亦甚表“同情” ,但此事亦与本刊之立场无关,似下宜在此提出,以为论证才对。
  二、关于二众间之立场
  对于有人(下知昭慧法师包下包括在内?)指责本刊是“少数比丘下思对付强势的辱教慢僧人士,却只敢挑弱势的尼众来修理之杂志” 一事,让人怀疑,做此语者,其视事之能力与角度是否足够成熟与周延?首先,本刊乃“僧团内部”杂志,众早周知,目标在于讨论僧团“内部”事务。既不对白衣发行,也劝止白衣勿阅,这种宗旨的杂志如何去对付僧团外的“强势辱教慢僧人士”?岂不强人所难?
  再者, “挑弱势的尼众来修理” ,所有本刊之编辑同仁,下是住在比丘道场,就是自己住山自修,既未受女众的气,也没有机会吃女众的亏,试问他们为何要“发心”修理女众?而如果说竟会有一群比丘,为了“修理尼众”而大费周章地去办杂志,你想这会是一个怎样的僧团?作者真认为会有如此无聊之人?何况每一期中赞助本刊基金者,亦以尼众居多,这又如何解释?岂非尼众自找挨骂?
  又女众在今日台湾的僧团中是“弱势”吗?人必一自辱而后辱之” ,那些“皇帝比丘”固然毫不足训?但女众若能自立自强,精进行道,依法自住,谦下为怀,以戒自庄严,下以奴性自足,则谁不敬重?谁能欺之?
  至于“八敬法” ,那纯是尼众自行之法(当然须要比丘配合) ,比丘对于不行之者,甚至亦毫无“强制”其实行之能力与权力。因此,它也下是“下平等条约” ,并下需要尼众大费周章地去成立所谓“尼僧团”来拒绝(破和合?搞分裂?又让白衣落口舌了!) ,此处是否“引喻失义”?而且,既然“强制”都未能了,何况还能“祭出八敬法以收拾女众”?果真有如此痴想之比丘,也未免太辛苦了(何况敬法为佛所定,若说“收拾” ,那也是佛陀使之,与比丘何干?) 。八敬之法是佛陀对尼众立教的应病与药,有病者取而服之,如此罢了。被尼众转成“奴性十、 “不平等”之类的认知,就如同假藉“八敬法” ,而企图满足自我的比丘一样,是太辜负也太曲解佛陀设教之悲愿了!八敬,是佛陀化导尼众的众多药方之一 (何况它也分别在具足戒当中) ,它不是佛陀赐给比丘的“权杖” ,更不是轻视尼众的“梏桎” 。它下是至高无上,但至少,它是众生如幻药方的一种,值得尊重!本刊下讳言在提倡三学的同时,亦倡导“八敬法”,但这是基于以上的看法而倡导的,并非依于“沙文主义”式心结而说此,请所有教内僧尼大德知之。
  关于教团通讯中,报导福严精舍改制事,请注意,那是“代讯”,而非“本刊讯”!换句话说,该文只是来函照登罢了,该文于四月份《慈云》杂志中亦有完全相同之刊登(页六十九) 。如果刊登即代表了该刊的立场,那么,以居士为主的《慈云》,应也代表了“尊僧卑尼”的立场?如此说来亦应质问白衣居士“把比丘尼众置于何地”了?果真如此,问题显然就复杂大了,恐非僧众一方所可承担!平实而论,尼从一一部中得戒,佛以比丘身成道,男女体性虽平等,而自仍有其差别之相。尼众具戒中繁琐之遮止,想同为尼众的作者亦能知之,此岂关“不平等”?有斯病乃有斯药耳,只怕病人下自检点罢了。教中亦从未闻“尼众不能住持佛法”之论,今日尼众弘化而受人敬重者下乏其人,吾亦末见有比丘起而反对者。所谓独木难支大厦,光有尼众而无僧众,三宝缺形,如此则住持恐有无力,故言“恐无以为继” ,道理甚明,今谓之“贬抑女众” ,颇有联想太过之感(是否缘于过度的“自卑”?) 。何况,古来至今,但闻僧度女人出家,教中尼度男子出家则决无此事(清海外道除外) ,亦为教所不许。泰、锡等地南传国度,无女人出家(只有白衣学法女)而佛法仍传,今若说僧种灭绝则三宝随灭,亦不过份。依此而言,该新闻稿(该文作者并不是本刊“编辑大人” ,请先弄清楚!)慨言:“于正法之住持恐无以为继” ,并非过份之词,亦与贬抑与否无涉,应可体会。
  至于八悲愿) 一文中所提“男外女内,刚柔并济一等语,如果读者愿意细读其文,应了解那只是表达了作者对“事实”的了解与描述而已(当然,别人可以有不同看法) ,并非作者“主张”如此,或者认为非如此才合理。试问,千百年来,东方的社会是不是一向如此?而今日的七众道场,在某些工作上,虽然,也有不少是由女众负责的,可是到了大型法会等事务时,论摄受力,仍得借助比丘之形象,亦是不争的事实(纯女众道场则不一定如此) ,因此“符合人性”之说也只是对于现象的“解释”罢了,如果反过来“男内女外”的情况多了,那也同样说“人性如此”!纵观全文,并无箪卑的用意在,断章取义式地下结论,应是“学问僧”的大忌,想作者知之甚深。再者,一切法皆平等,世俗上亦常言,二切工作平等”,男子不耐于细琐之事,而女子较具小处著眼之能,亦是人类性格的常态雹且有高下之分?)因此男外女内,从另一层意义说,下过是“分工合作”与“取长补短卜的需要使然罢了,与“女奴”之说实无干系。当然,如果硬要藉此而显露沙文主义,或做强制性的定位限制,则另当别论。然而若说必得违反此一人性趋势(无有高下) ,一方面要让女子三更半夜还在外头为事业奔波(以世俗为喻) ,另一方面,却又频频因“梵行难”之潜在危机(古今皆然)而令自他担心,硬说这才叫“平等” ,岂不太苦?更何况该文亦未说“男子不必煮饭、扫地”啊。
  再者,有人因此“扬言宁做六群比丘尼” ,如此回应所为何事?是否太过?今日不守八敬、违犯八敬之尼众并非没有,亦未尝闻有僧众因此愤而“宁做六群比丘”的(此宁非男女不平等?) ,盖戒律重在律己、修身,何苦因他人如何而自动肝火若此?何况忏尼等文字,亦仅只是(同样的)尼众,对于戒律缓、急等,有不同于作者等人的看法罢了,既然作者亦要求…昙姗开放” ,如今面对“异见” ,如何却又如此耿耿于怀而反应不止?(事实上,在首卷四期的问卷中,亦有不少尼众表示赞同该文的) ,况且作者亦于一卷四期中,有了反驳的文字刊出(足见本刊立场丫,(八敬)文作者也“静静”地听了,试问本刊如此处理有何不当?有何偏袒?为何今日作者仍一再地提起该文?并以此而论证本刊为“修理尼众”?此外,如果只因他人对戒律的缓急,看法下同于己,就可“宁为六尼” ,那么面对白衣的轻教慢僧,是否就该“宁为白衣”而与之抗争》.平心而论,这般反应是否情绪了些?昭慧法师等人或者曾有二众间下愉快的经验,或者曾听闻到不如法的“压迫”事件,因而对于今、日有关“八敬”之说,有如此不以为然之反应,笔者于此可以理解,亦深表同情。对于“不法的比丘” ,笔者亦同样痛恶,虽然人微言轻,尚无法有效协助尼众,但仍常利用机会劝告尼众能自行共住(如作者言,“免受欺压”故也) 。但既使如此,吾人是否就该因此而因噎废食,认为这都是“八敬”惹的祸,而情绪性地(或有意无意地)抹杀此法的善意?笔者于此的感想是:八敬法的不行乃至废除,于僧众丝毫未损(反而可以省去很多“配合”上的麻烦) 。而律中亦言,对于不法(指人身侵犯之类,初、二篇罪)的比丘,尼众是可以立即远离,乃至到长老比丘处要求公道的,尼众并非因此而平白“受迫害” ,此中告发(指在长老处)并无违八敬精神。
  要进一步表达的是:—《僧伽》只是平实而中立地提倡八敬, (当然亦平等地提倡其他) ,其用心只是像提倡一般戒律一样,并没有其他用意,亦未曾“特别用心” ,更不会是以“修理人”的对立立场为出发的。请本刊作者及读者,都能了解这二丛场。
  又,要求“请向山门外的社会大众宣告……”云云,作者似乎认为其所提倡之“平等”不为“僧团内”所认同,而必须更“民主”地投入白衣大众中,付诸“全民投票”?或者认为僧团内+正义感不足?缺乏于此事之公断力?抑或暗示其个人的“社会背景”?所谓“僧事僧办” ,律有明训,此事若真有不平,想僧团内自有公论,教中亦有法与律可为评断之依据。而今不此之图,如何欲反求世俗白衣代为判别?想作者必深知护教不易,也会认同“遮止白衣不令生讥嫌”之重要,逞一时之快,而将僧事喧腾于世嚣(真要这么做,也得要经由“僧团羯摩”通过后方可) ,徒令白衣退失信心耳,于事何济?再者,是否作者对于僧断僧事没有信心?僧为白衣之师,师既难断,白衣岂就能断?世间人大多对“出家”不以为然(既使
  “佛教学者” ,亦有持此见者) ,若此“社会大众”论断“出家非法” ,则吾人是否就不要出家了?佛法固不离世间,然世间价值岂又能凌驾佛法?引白衣以自重,今见多矣!印老人一生于此无涉,此其高风一也,愿吾等青年僧众于学“术”外,更学“人格” ,则僧格高街自他皆利矣。
  再者,佛陀说法,机应多端,戒乘急缓,总以应机为上,故有律禁而经开,小犯而大持等异,此又何关佛陀“自相矛盾”?《爱道经》何咎?“比丘们”何咎?法下应机,自可于十二部经中另觅契者,如何
  “推论”他人之提倡即须“暗自愧怍”?此中“理证”、“教证”又为何?
  至于“众生平等”的“了义教” ,据笔者想,大概很少人会“不知道十。佛言平等,而世间却仍有无限差别之相,与差别之教法,因此佛陀指的平等,应是终极“成佛之可能性的平等”而言:就教学的立场上来说,徒弟不能与师父平等;就法的修持说,少修不能与久修平等:就戒的受持说,尼有尼律,僧有僧戒两者亦下会齐头式的平等。佛为调御丈夫、世间解,佛在经中于二众间种种之设教,除了应病与药外,应还含有“佛法常住”的用意在。个人认为,二众间的伦理,应从此二址场出发,而下应再死绕著「谁压迫谁”的陈旧思考模式打转,如此才能超越两性的对立意识,而体现佛意,下知读者大德以为然否?
  三\关于五夏学戒
  其实所谓;“五夏学戒”的提倡,是律中的通义,·八从)文及(读后感)中所争的应是下句:“五夏之后方许听教参禅” 。光说“五夏学戒”四字,决无论证“下得习教参禅”的可能。只因中国人好简,古德就五夏下离依止之义,而简述为“五夏学戒” ,笔者当然清楚它在律中难得文字上完全相同的“文证” ,但就意义上言,那是符合佛意的。《威仪经》中固是明言:“若知上十法者,若满五岁,得离依止师” (其他类似文句,律中不少,无暇细查) ,问题是何为“十法”?同经云:二者知广利二部戒共义、不共义……二者知罪、非罪……三者知轻、知重……四者知有残、无残……五者知一制……六者知二制……七者知偏制……八者知一切制……九者知布萨、羯磨……十者知请羯磨……”注意,这十事几乎涵盖了所有二部戒的止、作二持与开、遮、持、犯等所有的内容,五年内必须学会此、熟悉此,方能离“依止”!试问以今日戒律教学的传承已然失去了的中国僧团,一个僧人,不要说常住众,既使是佛学院僧¨又有几个人能够具有如此能力—在五夏之内?下要说十法,光第一法中知二部戒“共义、不共义”即已困难,何况其他?当然,其他律典中关于离依止之条件或有稍宽松者,但亦非戒学已久不彰显的中国僧伽所容易办到者。既使专心专意学习,亦不容易办到,何况还要杂学其他?《威仪经》固未明言:“不许听教参禅”(此语于莲池大师《沙弥律仪要略》中可见),但如果杂学了其他,不是离学成“十法”的目标又更远了?古德有见于此,故于“五夏学戒”之外;另加了“下许听教参禅”的话,虽是另加,但那是在考诸实际现实时, “婆心”的续语,今日固然不必再奉此为圭臬,但我们不是应该得意忘言,得鱼忘筌吗?“按文”正是从这层意义上,说“想非祖师自创”的(但亦未宣称是“佛所亲制”) 。 “不许”之辞,或许不是佛所亲制,然而要真依佛制,试问今日又有几人可离依止?作者在查阅此段文字时,亦应知十法之难具,既是难具, “下许”之制是不是佛所亲制岂关宏旨?理解那是古德勉后人“努力、专心”学习戒学的婆心用语,善体斯旨,则佛制、师制之争可息矣!如果已了解十法难具的事实,而又硬要在枝节上争佛说非说,是否将沦为意气之争?
  再就(从)文中作者所提“今天我们的律师,仍旧抱守著上座部持律者的态度”之言,是否稍嫌武断了些?试问今日僧团中,除了他人乱封者外,谁人自封为“律师”的?律师尚无人敢自封,何来“上座部持律者”?再者“上座部持律者”又何咎?沦为今日该文作者讥为“根本不能表显戒律的精神……僵化而失去公信力……” 。 (这是不是“情绪”了点?) 一个戒行仍未深的出家人,是不是像今日的年轻僧众,不适合妄加批评印老法师一样,亦不适合对古今大德妄下断言?
  四、关于学术
  学术,笔者尊重它的存在,也愿意适当地运用它的成果,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也对它有著一份随喜的心情。但毕竟,学术仍不同于传统的义解,学术并非万能,也无法完全做到所谓的公正或真确。学术与传统义解两者之间,无法互代,而有主从之别与互补之效。对它,笔者并不崇拜或迷信,但也下自卑,更未敌视。文字上训古、考据与比对所得的“法义” ,甚至都与实修中的法义,有著极深的差距(既使它们都被称为“法义”),这是深入解行的僧伽,自会清楚体会到的事实。更何况“学术研究十的施为者,并不一定以“解脱”或“彰现佛法”为目的,依于“学术执著” ,而引生的“技术犯规”其实是多而难免的。身为一个立意自行化他的比丘,他企求的是学佛与行佛。当需要心性调练的时候,他住山静修;当需要厘清知见的时候,他多闻、慎思与明辩;当需要弘化开演的时候,他应缘而出,当仁不让:当面对误解的时候,他反躬自省以求超越对立。学佛,自己仍在摸索,至于“学术规格” ,则笔者并未著意(何况“科学”的规格,也只是凡夫的标准,过度地膨胀其价值,并非道人本色二 。只是知道:佛法下可无正知解,然又非仅是正知解,但求良知与觉性之步步转进,而不自限于一端(学术与否,非其所重) 。所谓“君子不器” ,学佛,应是“全性起修”的事,既是全性,—则一切“规格” ,总在必要的时候,会依于觉性而自然地学习、注意与呈现。当然,他也不懂得如何运用学术,去批判什么或巩固什么。不管是学术的、非学术的,他总是以一颗修道的真心开诚以待,如果别人有误,他试著不使对方过于尴尬;如果自己有误,随时准备调整,如此而已。
  顺便一提,八感)文中“错把垃圾当宝贝”等语,是否有失厚道?宝贝指何,笔者率皆随喜,而垃圾何指?则下得不令人心生疑虑:传统佛教的见解是垃圾?“五夏学戒”的立意为垃圾?或“不在学问上长进”者为垃圾?抑或本刊上期中之按语为垃圾?还是仍有其他垃圾?除了表示中立立场之按语等文字是笔者不该自珍者之外,试问有谁愿意被评为“垃圾”?古云:“舌是刀,笔是箭” ,一句快意咨心的下经意语,言者或者无心……而受话者之伤恐难调御,不知作者以为然否?何况愈是才华出众者,愈知心存仁厚想(但不冬烘) ,既使“得理” ,尚且会“饶人” ,果能如此,则来路宽广,愿法师多留意于此。
  基本上,本刊一切文字,包括社论在内,都只适合当作“意见”看待。本刊一向亦未自翊是“正见的代言人” ,所谓“正见” ,那是各人所见不尽相同的。僧团的和合,并非一言堂式的样板,而是同中有异,异中求同,同者互增,异者互敬的动态和合。在逐渐走向言论开放的前提下,心存温厚地看待异见,应是最需要培养的僧团共识。
  再者,佛法的“正见”并非“所有出家人羯磨认可”所可以完全决定的(因为真理并非“表决”得来的) ,何况“所有出家人”是指“尽界内集”的意思,范围可大可小,根本无法确保其代表性,不是吗?如果被置于“广场”中易引起误会,今后对于可能“较有争议”性之文字(只要符合大众所共知的基本正见即可,本刊仍采一贯的中立立场) ,仍以一般文章;方式刊登(可能加上按语) ,以此而逐渐地让僧团,适应…口论开放”的风气,但基本上其文责皆自负(社论除外) ,此为本刊今后之态度,愿本刊作者、读者皆知此一立场(如本期(放生) 一文即是) 。然而将文章置于“何处” ,毕竟仍属编辑之责任与权利,同时也是作者与编者之间,应有的角色分际,若以强烈的措辞表态,则本刊实有受挟之感,希望昭慧法师亦能知此。
  五、结 论
  一本僧伽的刊物,在言论开放的宗旨下,到底需不需要有最基本的立场?尤其在今日僧团写作人材匮乏的情况下,要透过各种意见的发表而“让各方意互相平衡” ,事实上并不易做到(往往只有那些固定能写的人,在单向地发表意见。虽然这样下一定就绝对地不好) 。而且僧团大众素质不齐,具(高度)批判性的文字(并非不如法) ,就需要有足够独立思考能力的读者,方易真正从中受益,一般的读者是否就只能看到所评破的“黑暗面” ,而不能从中引生积极的认识?尤其一份杂志,无论如何总带有强烈的思想引导作用,其影响的好坏,并下一定与文章本身的知见如何有关。(当年中观思想出现时,有宗的论师见了,尚要担忧所见非人,则醍醐反成毒药,正是最明显的例子)
  今日的言论开放,是否亦有此顾虑呢?并非“文章”本身有“问题” ,而是看的人从中所得的反应,有时却会是反面的。这也正是按语中所言:“要顾及正见的不失,和读者的影响,同时还要避免(编辑)个人主观意识的过度介入” ,真正内心的感触所在。身为一个僧团杂志编辑,他当然有著一份对僧团杂志的理想,然而理想太高,恐怕理想亦成毒药。他要考虑的,除了理想之外,主要的还有个人抉择力的增上,与僧团大环境的实现,前者,笔者自当再努力以自求突破;至于后者,则希望僧团大德不吝再予建议和批评。基于此,则笔者深为感谢昭慧法师所提供之坦率批评。
  82.5.11 于 编辑室
  摘自《僧伽》第2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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