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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慈善事业与社会建设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纪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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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慈善事业与社会建设
  纪华传
  “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是一个源自西方的概念,又称“市民社会”。有别于国家、家庭和市场等形式,公民社会是社会公民和组织机构资源参与社会事务的非官方的公共领域,它适应于任何政治制度的国家。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中国公民社会逐步得以发展和完善,在政府组织之外的民间组织日益成为国家不能忽视的社会力量。佛教慈善机构或组织是佛教信众和社会人士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在现代公民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发挥宗教界人土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特别强调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阐述社会保障时说:“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中也说:“广泛开展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自愿捐赠资产和劳动,为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帮残助医、支教助学等慈善事业奉献爱心的活动,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o本文通过中国大陆佛教界从事赈灾救难的慈善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梳理,力图探讨佛教对推动当代参与公民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
  一、当代中国大陆佛教界慈善事业管窥
  中国佛教历来重视社会慈善和公益事业,历代高僧大德秉承大乘菩萨精神,积极实践着慈悲利他事业,致力于赈灾济困,兴办各项慈善公益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代佛教寺院和佛教慈善机构继承了中国佛教历史上热心慈善事业的传统,积极从事慈善和社会公益活动,作为一种非政府、非赢利的社团组织,是推动公民社会建设的重要资源和力量。然而,由于当代中国的慈善事业起步较晚,佛教慈善事业还处在不断探索之中,佛教参与社会建设的潜力和积极性远未充分发挥出来。此外,对于宗教界参与的慈善活动方面的宣传和报道方面还不够,例如2002年开始编纂的《中华慈善年鉴》至今还缺乏对各宗教参与慈善活动的统计,所以对于整个佛教界参与慈善活动的情况很难予以全面的了解。下面主要根据期刊杂志的报道、相关寺志的记载和部分寺院的内部材料,以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上海玉佛寺、河北佛教慈善功德会、无锡祥符禅寺等为例,从一个侧面了解当代中国佛教的慈善情况。
  第一,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该基金会是经当时南普陀寺方丈妙湛法师倡导,于1994年成立,“是中国大陆第一家佛教慈善机构,即以佛教界人士发起的,政府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慈善团体。”从成立至2002年12月,基金会秉承“勿忘世上苦人多”,“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慈悲济世,造福人群”的精神理念,积极投入到各种慈善救济活动中,救助范围遍及全国各地,累计施资高达2415万元。赈灾救急、扶贫解困、资助病残852万元,其中义诊41万人次,施药57万元。捐助教育事业、希望工程727万元,资助大、中、小学特困生1万余名,修建学校76所。印赠经书402万元。护生放生34万元。义诊施药也是该基金会一项经常性工作。目前义诊院设有内科、外科、针灸科、妇科、骨伤科,有医生6人。该院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农历初一、十五和佛教节日在寺院山门口开展义诊活动,并定期或不定期面向养老院、孤儿院、残疾人和贫困边远地区义诊施药。截止到2001年底,该会扶贫解困、资助病残、慰问孤老、资助白内障患者226名、资助特困老人520名,用资达7724963.98元;义诊40万人次,施药50万元。
  第二,上海玉佛寺的慈善活动。上海玉佛寺由于地处经济繁华的都市,寺院收人在全国寺院中比较好,为回报社会,亦积极投身于慈善事业和各种社会救助活动。1988年,玉佛寺住持真禅法师是在上海儿童福利院设立“真禅法师残疾儿童福利基金”,逐年捐赠,累计达110余万元。1991年,全国十多个省、市、自治区遭受严重水灾,上海市佛教界向灾区人民捐款20万元,其中玉佛寺捐赠70余万元及1000条棉被等物品。1994年5月,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成立,玉佛寺一次就向该基金会捐赠20万元。为帮助困难学生和困难家庭,从2000年开始,玉佛寺举办“助学帮困”活动,每年捐款额由最初的2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35万元。2000年12月,玉佛寺又拿出200万元设立“真禅专项帮困基金”,对困难人群实施救助。近年来,玉佛寺用于慈善事业的善款不断增加,仅以2006年为例,玉佛寺向上海慈善基金会捐款130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湖南郴州、衡阳、株州灾区重建家园、兴建希望小学,10万元专项款用于福建福鼎灾区救灾工作。2006年春节,玉佛寺还为困难群众捐款100万元。
  第三,河北佛教慈善功德会。此功德会于1995年在赵县柏林禅寺成立,由河北佛教协会发起,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河北佛教协会会长净慧法师出任会长,河北佛教协会副会长常辉法师任常务副会长。秉承大乘佛教慈悲济世、利乐有情的精神,以“觉悟人生、奉献人生”的人间佛教思想为指导,为贫困山区的村民送衣送粮,资助福利院的残疾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2002年至2005年,仅春节为孤、贫、残、障、无生活能力的家庭送粮送油,善款已达74万元。自2002年起,该会将工作重点转为资助孤儿和特困学生。在具体的资助过程中,与相关县市的宗教局、民政局、妇联、团委协作,摸底、统计、走访该县的孤儿、特困学生生存状况,填写《孤儿、特困学生登记表》,并由学校、村、乡、县加盖公章,而后实施资助并长期关注,直至完成9年义务教育。自2002年至今,已经受助的孤儿和特困学生累计5000余人次,年资助款额度达40万元,许多曾经辍学的孩子重返校园。2004年9月,河北省慈善功德会又在石家庄创办了弘德家园,收养了西柏坡少年儿童保护中心的64名孤儿及其他孩子共95名。
  第四,江苏省及无锡祥符禅寺的慈善活动。江苏佛教在明清以来一直是佛教最为兴盛的地区之一,当代江苏佛教在经历了曲折以后,迎来了恢复发展的黄金时期,各级佛协、寺院和僧尼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社会慈善公益活动,除开展经常性修桥铺路、植树造林、环保放生外,主要有捐资助学、恤贫助残、办安养院、赈灾济困、施医送药等各个方面。江苏佛教在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方面,捐助金额大,形式多样,在全国佛教中非常具有典型性和独特性。“据粗略统计,1992年以来,到2003年底,全省佛教界在社会慈善事业方面的捐款捐物,总计约3500万元。为江苏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精神文明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以扬州大明寺为例,自1991年至2003年,用于赈灾扶贫,助残助学,支持政府基本建设等是和会公益事业方面的资金已经超过250万元。无锡祥符禅寺一直致力于社会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为社会稳定献策献力、为弱势群体提供及时的援助。据不完全统计,祥符禅寺先后投入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慈善公益事业近二千万元。为响应国家建设西部及实施希望工程计划的号召,在西藏、青海、新疆等地区投入大量资金作为助学之用。2000年祥符禅寺捐资60万在青海建造喜饶嘉措教学楼一幢,2001年祥符禅寺捐助30万元建设青海循化县道帏乡古留中学教学楼工程,2003年祥符禅寺出资60万元帮助西藏拉萨堆龙德庆县建无锡灵山希望小学一所,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2004年12月30日,经江苏省民政厅审核批准,无锡灵山慈善基金会正式揭牌成立。2005年11月20日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中华慈善大会”上,还被民政部授予“中华慈善奖”荣誉。
  从上述的典型例子可以看出,佛教界参与慈善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的热情高,捐助金额巨大,对于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缓解社会矛盾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佛教慈善所体现着大乘佛教慈悲精神、福田思想和报恩思想,与现代社会慈善精神具有一致性,是公民履行公民责任、参与公民社会建设的重要体现。
  二、当前佛教界从事慈善事业的特点
  当代中国佛教界参与的慈善事业范围广泛,多数佛教慈善机构都是以本地区为主,兼及全国。如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明确提出“立足本省,面向全国”是其布施救助,开展慈善活动的范围。上海玉佛寺、无锡祥符禅寺也是以本省市为主,同时还有很多针对西部贫困地区的专项救助。2004年全国佛教界捐助一千多万元给印尼灾区,则又表现出世界性的特点。另外救助的内容丰富,几乎涵盖了佛教史上所参与的每个方面,并且还有新的发展,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以“施舍医药,救济贫病”为例,几乎所有的寺院都曾积极地参与。如成都文殊院,于寺内设中医门诊,常年免费为市民诊治疾病。普陀山佛教协会于1997年创建普济医院,集门诊、住院、康复为一体,遵循佛教“济世利民、治病救人”的宗旨,为贫困病人减免医药费用。针对现代人精神压力大、心理问题越来越严重的现象,南京鸡鸣寺请专业的心理分析医师在寺内设免费的心理诊所,义务为社会人土进行心理辅导和治疗。以上举措,无不深受当地群众的好评。在佛教界参与的慈善活动中,各级佛教协会的积极倡导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如1996年的洪涝灾害中,中国佛教协会带头向洪涝灾区捐款15万元,并向各地佛教协会发出通知,这一年全国佛教界赈灾捐款累计超过二百万元。佛教界除开展的慈善活动范围广、救助的内容丰富外,还有一些特点值得关注。
  (一)慈善机构以佛教慈善基金会或功德会为主
  上文提及的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河北佛教慈善功德会、无锡灵山慈善基金会,都是在全国影响较大的专门的慈善机构。全国多数省、市也都相继成立了慈善基金会等机构,如山西佛教协会开设的五台山佛教功德慈善总会,广东省佛教协会成立的慈善基金会,重庆市佛教协会成立的慈善功德会,奉化市佛教协会弘法利生基金会,华岩寺方丈道坚法师发起的重庆华岩文教基金会,海南三亚南山寺创办的南山功德基金会,以及厦门市石室禅院慈善功德会、厦门真寂寺住持广普比丘尼成立的民间慈善机构同心慈善会等,都在扶贫济困和其他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此外,由寺院为主体自发组织的慈善活动内容十分丰富。如苏州寒山寺创办的慈善超市亦颇具特色。此慈善超市是于2004年4月28日在苏州枫桥大街开张,据说是国内宗教界的首个宗教慈善超市。开业当天,首批苏州的200户困难户领到了价值60元的生活必需品。寒山寺宗教慈善超市实行“按需捐助、多方互助、物质扶困、精神解困”的帮困方式。社会上孤老残幼等困难人群凭慈善超市发放的《申领券》每月可免费到超市领取一定数额的米油等生活所需物品。这种新型帮困慈善模式在国内宗教界中比较新颖。另外佛教界敬老养老工作成绩也突出。以江苏省为例,根据相关资料不完全统计,仅在2000年至2006年间,江苏佛教界用于向社会敬老养老方面的捐助就多达958万多元。目前江苏佛教界开办的以敬老养老,安养院、净修院等形式的敬老养老场所有九处,人住老人有数百名,仅镇江大圣寺佛教安养院现已人住的老人就有130名。敬老养老体现了佛教慈悲济世的大乘菩萨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独立承担及协助政府两种慈善运作形式
  佛教界参与的慈善活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寺院或基金会独立地承担慈善救助活动,第二种就是通过官方或半官方的慈善机构协助政府来进行。
  佛教基金会或功德会通常是独立地承担慈善救助活动,将信众的捐款和社会捐助直接送到被救助者的手中。如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规定,“基金会捐助,一般要求受助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基金会相关部门主管审核后,提交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最后由基金会工作人员将捐助钱物发放到位。捐助项目完成后,还要进行考核验收。认真做到每一笔资金的运用全程都有经手人、证明人、审计人和财物主管签字。全年的收支情况定期通过基金会刊物《慈善》和季报向会员和社会公布。”河北慈善功德会也是坚持将每一笔善款直接交到受助人手里。通过官方或半官方慈善机构来协助政府参与慈善活动,以玉佛寺最具有代表性,该寺先后向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上海市伤残儿童康复中心、上海儿童世界基金会、中国福利会托儿所等是和会福利团体和其他单位,捐献了大量的资金。“这一现象体现了佛教徒慈悲利他的菩萨精神与社会主义大公无私价值观的自觉认同,正如真禅法师所说:“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使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发生了巨大变化,大公无私、舍己救人逐渐成为新的时代风尚。而佛教的慈悲思想和利生实践与新时代的道德要求有相通之处,这就为佛教徒从事资生事业提供了殊胜的外缘。”
  上述两种慈善形式各有利弊,从总体上看,佛教界作为一种民间的力量,在慈善方面蕴含的巨大潜力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在当前中国的慈善事业中所起的作用还十分有限。如何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作用,又成分调动佛教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发挥佛教慈善事业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还需佛教界、政府和社会人士的深入探讨、积极支持和大力推动。
  (三)资金募集形式的多样化
  近几年来,大陆佛教界募集慈善资金的形式日益多样化。首先最通常的形式是信徒自愿捐献,或接受社会性捐助,这也是佛教传统上募集慈善资金的主要形式。其次,会员制逐渐开始成为基金会募集资金的重要形式。如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至2002年年底,共有会员2.5万余人。会员每年交会费120元。此外,随着互联网日益深人人们的生活,通过网络募捐也成为佛教慈善机构重要的募集资金手段。几乎所有的佛教慈善机构都建有自己的网站,河北佛教慈善功德会《中国佛教慈善网》,石家庄弘德家园《弘德家园网》,同心慈善会网站等,都通过自己的网站公布求助者的信息,公开基金会接受捐款的名单和金额。河北省佛教协会慈善功德会慈善还制订了“在线管理规定”,求助者和捐献者的信息都可以通过网络QQ等方式及时、快捷地得以沟通。又得慈善机构还邀请娱乐界的著名歌星、演员参加慈善演出,以此筹集慈善资金。如2004年11月8日,上海玉佛寺举办“蓝天下的至爱——觉群之光”慈善演唱会,义演所得的100万元全部捐献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专门用于资助上海外来人员子女及少数民族特困大学生完成学业。此后,这一慈善演唱会成为玉佛寺每年固定的慈善公益活动,2005年捐助白血病患者,当时笔者在现场看到了将部分善款捐献给了患白血病的儿童,场面十分感人。2006年捐助湖南和福建灾区。上海玉佛寺从2006年除夕开始,一年一度举办“祝福上海”慈善晚会。
  (四)超越于宗教观念的慈善行为
  当今世界,许多国家正因为宗教冲突而动荡不安,宗教的慈善行为对于缓解宗教间的对立和冲突,进而促进世界的和平与社会的和谐有着积极的意义。
  佛教界在从事慈善救助活动时,首先关心的是苦难的众生,而不是考虑宗教信仰的差别。如2004年印尼附近海域发生8.9级强烈地震,引发的巨大海啸,造成二十多万人死亡,数百万人流离失所。众所周知,该国的宗教信仰是以伊斯兰教为主,但中国佛教界并没有因此受影响。中国佛教协会本着佛陀“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精神,要求各级佛教协会和寺庙为印度洋地区地震海啸灾民举行超度、息灾祈福法会,并踊跃捐款奉献爱心。不到一个月时间,“全国佛教界为海啸灾区捐款达1344万元。”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章程中明确提出:“对于救助对象不分种族、地区、信仰和身份,一视同仁,一律平等对待,也不附带任何条件和宗教方面的要求。”1995年9月27日,厦门市一位叫陈国辉的工人患心脏病住进医院,因付不起医药费而危在旦夕。当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为他付医药费时,遭到了身为基督教徒的病人家属的非议。但慈善会的创办者妙湛法师却说,在他眼中没有宗教的分别,这是一个生命,他尊重生命。慈善基金会捐款4.8万元为陈国辉安装了一个进口永久性的心脏起搏器,令他转危为安。获得新生的陈国辉,向慈善会敬献了“捐赠扶助,功德无量”的锦旗。2001年9月14日,河南省漯河市刘雅敬神父来信为在中南神学院就读的10名特困生向基金会求助,基金会的负责人当即批示:佛教的宗旨就是“慈悲济世,利乐众生”,我们佛教界愿与其他兄弟宗教携手并进,共同振兴中华民族的宗教事业。这次天主教刘雅敬神父给我会写来了求助信,我们应义不容辞地帮助他们,因为慈悲是无限的。于是,基金会向这10名神学院学生资助了2.5万元。”佛教慈善行为中所体现出的这种慈悲精神有助于消融宗教间的藩篱,从宗教间由对抗走向对话,乃至实现真正的和谐共处。
  三、中国佛教慈善事业展望
  中国佛教界所参与社会慈善和公益事业中,蕴含着重要的思想资源和丰富的社会实践,不过由于新中国的慈善事业起步较晚,佛教界在当代参与慈善事业还处在不断探索之中。佛教慈善机构在处理与政府慈善机构的关系,以及加强佛教慈善机构内部的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方面尚需改进。
  首先,佛教慈善机构与政府的关系。在中国,不管是历史上还是现实社会中,政府一直是社会慈善事业的主体,佛教所参与的慈善活动,只是众多社会资源中的一个民间力量,是政府慈善事业的一个有力补充。但不能因此而忽视了佛教在参与社会慈善中的积极作用,这在中国佛教史上有着深刻的教训。上文提及的中国历史上曾先后出现过多种制度性的慈善活动:赈灾救难的僧祗户制度,贫困救济的“无尽藏院”、悲田院、福田院制度,救济贫困病人的养病坊与安济坊制度,都曾于中国佛教史上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这些慈善机构在中国历史上最终消失往往都与国家接管有关系。如唐代的“悲田养病坊”,后由国家接管,“置使专知”,由朝廷提供经费并派官员负责,使僧尼出于宗教慈悲精神而自发组织的“悲田养病坊”变成官办的“养病坊”,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宗教界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在当代中国,佛教界参与社会慈善活动主要还是通过有政府背景的官方或半官方的慈善机构来进行的。随着公民社会的不断完善,政府还应转变职能,给予佛教界更多的自由空间,这样必将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使慈善事业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其次,佛教界慈善机构在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方面还有待于提高。近十多年来,佛教慈善基金会或功德会纷纷成立,制度上往往不健全,组织上和具体运营中随意性很大,距严格意义上的非赢利性组织(NPO)还有很大差距。国家对宗教界的慈善机构的要求也不明确。如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宗教事务条例》第34条也只是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可以依法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所获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应当纳入财务、会计管理,用于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在制度层面上,既要探讨中国历史上佛教参与慈善的思想与实践,同时更要借鉴现代慈善基金会和台湾等地佛教慈善机构的经验,加强佛教慈善机构的管理,这是今后国家和佛教界自身都需要努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前,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为佛教界参社会事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相信随着公民社会不断发展和完善,佛教慈善事业必将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原载香港《佛教与公民社会论文集》,200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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