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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对“宗教之间”的看法(四)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星云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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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对“宗教之间”的看法(四)
  星云大师
  十、世界上有许多战乱都与宗教有关,例如有人说“美伊战争”实际上是“宗教之战”,一般来讲,宗教都是和善的,为什 宗教也好战呢?
  答:宗教人士基本上有一个性格──排他性,你不同我,我就不和你来往。例如,回教徒从小就被训练出强烈的卫教性格,提倡战斗力量,对于不同的宗教不是共存,而是毁灭。他们所信奉的《可兰经》规定“圣战”是回教徒应尽的义务,鼓励信徒为阿拉而战,相信为圣战而死者,灵魂可以升天,反对回教者,阿拉必将惩罚。他们最初目的虽是为护教或反对异教徒迫害,但后来演变为回教军事制度,乃至为巩固政权镇压异己、扩大疆土、反抗外敌入侵等行动,皆称为圣战。
  历史上有名的“十字军东征”,就是回教与基督教之间的宗教战争,彼此为了圣地──耶路撒冷,而于一○九五年开始,到一二七○年,前后发动八次战争,最后于一二九一年回教徒攻破十字军所占领的最后一个城市,终于结束十字军东征。
  十字军东征是典型的宗教战争,乃至最近的“美伊战争”,也是耶回之战。因为彼此信仰不同,基督教和回教一千多年来都在打仗,都在战争。名义上,都不敢说是宗教,而用国家名义,实际上就是民族战争,就是宗教战争。
  由于宗教信仰不同而演变成民族战争,这很可怕。就以美国攻打伊拉克来说,为什 要打伊拉克?因为九一一事件,恐怖份子宾拉登藏在阿富汗,于是发兵攻打阿富汗,伊拉克支援阿富汗,转而攻打伊拉克。
  事实上,这是一场宗教战争,但名义上是打击恐布份子。然而谁是恐怖份子?你说恐怖份子驾驶飞机,把美国一百多层的双子星大楼冲倒了,死了多少人。难道美国用飞机、航空母舰、大炮,公然地攻打伊拉克,这不是恐布份子吗?
  甚至像当初大陆上的土匪打家劫舍,把人吊起来烧、烤,逼你拿出钱来,那不就是恐怖份子?到了台湾,贪官污吏搞得人倾家荡产,还有作奸犯科的歹徒绑票勒索,不也都是恐怖份子?二二八白色恐怖,一般平民百姓平凡过日子,但是主事者说抓就抓,因为别人检举你是匪谍,不但坐牢,甚至枪毙,那不恐怖吗?现在举世公然发动战争,当然就更恐怖了。
  有人问:世间有没有和平的一天?看来世界是很难有和平的一天,除非佛教普及,大家实践佛教的“无我”、“慈悲”,才能使世界趋向和平。因为除了佛教以外,世界上的战争皆与宗教有连带关系。
  宗教为什 会互争?其实就如政治人物,为了实现理想,当别人与我的目标、理念不同,尤其彼此利益冲突时,自然就会有政争,这就是“我执”作祟。
  宗教徒之间,虽然有的人“我执”已除,但“法执”未遣,就如佛教的阿罗汉,虽已证果,我执不再,但是那份对真理的执著仍然存在;因为执著,没有包容性,所以争执不断,甚至不得不发动战争。
  其实,宗教最大的意义,就是追求解脱;执著存在,如何解脱?所以宗教要有包容性。佛教的包容性最强,在佛教里,不管药师佛、弥陀佛、弥勒佛,都是“佛佛道同”,甚至关公、妈祖,在佛教里也能占有一席之地。
  佛教容许异己的存在,在佛教二千多年的历史里,从未有过战争或冲突。佛教把儒家当成人乘的佛教,把基督教看成天乘的佛教,把道教的出世无为当成是声闻、缘觉乘的佛教,彼此都是圆融无碍,互相尊重包容。
  其实宗教本来就是大家的,佛教不是一神教,但佛教讲真理是一个,所谓“原同一种性,只为别形躯”,每一个人信仰的对象,都是自己心中衍化出来的,实际上只是程度、内涵上的差异,站在信仰的立场来讲,他们应有共同性。
  因此,我现在倡导一个人可以信仰两个宗教,就像过去一般民间信仰的人,多数也都是同时信仰妈祖与观音。在佛教来讲,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所谓“方便有多门,归源无二路”。不过信仰还是单纯为好,也不能信得太复杂,好比研究文学,可以涉猎历史;研究科学,也可以深入宗教,但不能复杂,否则就是“过犹不及”了。
  宗教在世界上一向是最和平、最受人尊重,但是和平也不能没有力量。例如过去罗马教廷提倡世界和平,苏联的史达林就问:“你欧洲的教皇有多少军队?”你要提倡和平,就要有力量;没有力量,有什 资格谈和平?
  佛教是和平的宗教,虽也主张修行要降魔,但降魔非指跟别人战争,而是跟自己的烦恼战争,修行就是要能降伏其心,用慈悲忍耐来庄严自己。但是如果碰到必须加以制裁的恶魔,有时也要杀一儆百,这也是佛教的降魔精神。
  邪恶的力量应被制服,正义应加以维护,若姑息养奸,不加以制裁,则世界永无安宁。现在我们宗教要和平,我们没有力量;我们唯一的力量就是因果的力量、真理的力量。但是这个力量需要时间,所以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总之,战争是残忍的,也是不得已的;战争的发生,是人类智慧的失败。战争最后当以和平为归宿,这才是积极的慈悲。
  十一、一般人信仰宗教都是有所求,请问大师,信仰、祈祷,这就是宗教的生活吗?
  答:人在世间上生存,首先要有物质生活。因为每个人每天都要穿衣吃饭,要有房子住;物质生活是人生最基本的需求。当物质生活满足了以后,就需要有精神生活。所谓精神生活,例如:读书、旅游、品茗、下棋、莳花、运动、爬山、谈情说爱等。当精神生活也能享有以后,还是觉得不够,这时就需要追求艺术的生活。所谓艺术生活,诸如音乐、绘画、雕刻、建筑等,所以寺院、教堂都以“形相”之美,以及“音声”赞颂来净化人心。
  当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艺术生活都拥有以后,还是感到不满足,这时就需要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讲到信仰的生活,过去一般的佛教徒“信佛”,信了以后就“求佛”,求佛要“拜佛”、“学佛”,我认为这是不够的,重要的是要“行佛”。我们信仰宗教,不能像儿童一般,天天跟爸爸、妈妈要巧克力,要冰棒;真正的宗教信仰,是牺牲奉献,是为众生服务,所以我觉得“行”佛之慈悲,“行”佛之智慧,“行”佛之普度众生,这才是信仰的真义。
  至于“祈祷”是不是就是宗教生活?祈祷是宗教的修持仪式之一。世界上的各个宗教都有他专属的宗教仪礼,例如:佛教的朝山、回教的斋戒、天主教的望弥撒等,唯有“祈祷”是一切宗教所遵行。
  一般的祈祷多以求福袪祸为目的,将信仰的对象视为“有求必应”的万能之神,人们相信用膜拜、献祭、赞颂等,能够得到神的恩惠和赐与。然而佛教的祈祷之道,不是表相的宗教仪礼,而是建立在“人有诚心,佛有感应”的基础上,藉由祈祷的桥梁,与佛、菩萨亲近往来,令人知过迁善,学习圣贤的愿行。
  所以,佛教的祈祷实际上含有“祈愿祝祷”的另一层深刻意义,信徒透过和佛、菩萨的感应道交,与圣贤往来亲近的宗教仪式,令人心生惭愧,改往修来,立下济世的宏愿。祈祷对佛教徒来讲,是神圣纯洁的宗教礼仪,是日常生活的密行修持。
  谈到宗教生活,全世界所有正派的宗教,对物质生活都讲究节制,所以对物质生活都是求其朴素、求其简单,对于精神生活则讲究解脱、安然、自在、扩大。佛教在追求精神生活更升华的方面,有另外一些方法,例如参禅、入定、念佛、轻安、欢喜、忏悔、净化、放下等,这种精神上的升华,就如同是枷锁的解脱。
  解脱,是学佛最终的目的,所以我们鼓励信徒要从“名闻利养”中解脱出来、从“人我是非”中解脱出来、从“情爱执著”中解脱出来、从“无明烦恼”中解脱出来、从“生死轮回”中解脱出来。
  至于如何才能求得解脱,就是要过宗教的生活。宗教生活就是把修行生活化。例如每天早上起来念一篇“祈愿文”,大概四分钟,念得慢的话可能十分钟。你不念也不要紧,每天晨起,不要忙著下床,可以在床上打坐一下,集中精神、统一意志,人生的境界会不一样。如果不会打坐,也可以念佛,依自己的时间规画,可长可短。
  上班之后,中午如果没有时间午睡,也可以盘腿打坐,效果比睡觉还好。晚上可以看一些佛书或是宗教的报章、杂志,如《人间福报》、《普门学报》等等。临睡前再做个晚课,也可以放录音带,听梵呗,躺在床上当作催眠曲来听,听到想睡就关起来,也能有助于安然入睡。
  此外,在经济生活方面,可以规画一个月所赚的薪水当中,多少钱留给父母子女家用,多少钱储蓄起来做为疾病,或是旅行参访之用。另外每月至少有十分之一,用来做善事、供养、布施等宗教用途。
  我觉得,修行倒不一定要到佛前去拜愿、诵经、念佛,能够当然很好;重要的是,平时要懂得反省、惭愧、知苦恼、发道心,从服务奉献中,忘记自我,扩大生命。如《金刚经》说:胎、卵、湿、化,皆入无余涅槃,而无一众生可度;从利济众生中,发挥生命的价值,才是最大的修行!
  总之,信仰宗教不是靠迷信的膜拜、装饰的念珠或盲目的奉献来建立,而是由深入义理经藏,从中觉悟出生命的真理,进而由理论而实践,由自我而大众,由烦恼而清净,由生死而生活。能够以宗教生活来充实心灵的内涵,继而站在人道的立场去关怀一切众生,必定能让人性的光辉发出耀眼的色彩。
  十二、“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宗教师(神职人员)的职责就是宣扬教义,传布真理。对于负有教化社会、导人向善之责的宗教师,请问大师认为他们应该具备什 条件?
  答:一个宗教的形成与发展,除了要有德行圆满、于史可考的教主,以及有合乎真理的教义之外,弘传教义者,也就是宗教师的培养,更是不可或缺。因为若无人才弘化,即使教义再好,也不能普及。
  宗教师,一般称为传教士,意谓“负有使命的人”。所谓使命,即在于宣扬教义,传布真理,其功能犹如老师一般,负有教化社会、导人向善之责。
  身负弘法教化之责的宗教师,到底应该具备什 条件?首先他对自己的信仰要坚定,要有度众的悲切之心,以及学识的充实、应世的方便、道德的增长、威仪的涵养、物欲的澹泊、性格的平和等,都是不可或缺的条件。尤其要有“弘法为家务,利生为事业”的使命感,才能成为一个真正优秀而称职的宗教师。
  此外,把自己的生命融入群体大众中,更是宗教家的本色。所以从事宗教事业者,必须要有“但愿众生得离苦,不为自己求安乐”的观念,才能无愧于自己的身分。
  我把自己一生对宗教师应该怎 做法、别人要我们怎 做,规画成八条,姑且把他称为“八正道”,就是:至诚的信仰、牺牲的精神、正当的道德、丰富的常识、乐说的性格、慈悲的胸怀、共生的性格、宗教的体证。不要说别人,就拿我来说,你们来评鉴我,看我合格不合格?(大众:合格)
  其实合格不合格,不是口头说了就算,我们看西方国家,他们十分尊重专门机构,连美容业都设有政府认可的学院;在台湾,社会上的老师,乃至医生、律师等,也都必须由师范学院、医学院、法律系毕业,经政府考核通过,取得合法资格者始能从事。但是政府对于身负万千信徒教化之责的宗教师,一直没有严格的资格认定;如此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任何人都可打著宗教的招牌,到处建寺、传教,势将产生层出不穷的异端邪说。
  因此,我曾经建议政府,对于宗教团体的管理人或主持人,应该经由合法的宗教教育机构毕业;甚至宗教团体的负责人与主要成员,也应该有该宗教的教育单位或教会组织所颁发的资格证明文件,以避免不肖之徒假藉宗教之名,行不法之实。
  在此前提之下,政府则应该正式承认佛学院、神学院、基督书院等宗教研修机构的地位,使其能正常发展,并可公开招生,以培育出优秀的宗教师,进而提升宗教教化的功能,乃至对宗教法及教育法均应有明确的制定,以升华宗教信仰的层次。
  再者,过去政府一直鼓励宗教从事社会慈善救济,其实宗教的价值在于净化人心,寺院有功于公益者,不光是指捐款而已;政府一般只奖励捐资慈善的团体,下焉者,会使宗教沦为红十字会一般的慈善机构,不能发挥宗教净化社会人心的功能;更有甚者,不肖者可藉受奖之匾额做为敛财工具。因此我曾建议对于文教有功者,应该纳入奖励对象。
  宗教与社会、人生,都有密切的关系。根据普渡大学医学社会长肯尼斯?费拉所主持的一项研究显示,有宗教信仰的人比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其身体要来得健康,因为宗教大都劝人禁烟、禁酒,力促生活节制,故能减少情绪紧张或家庭纠纷,这些都有益于身心健康。
  另外有一项报导更指出“宗教人口明显增加,有助于社会祥和”。宗教对于社会的关怀、人权的维护、民众的福祉等工作,不能置身事外,所以宗教师除了资格的认定之外,健全的思想见解、高尚的道德修养、广博的学识才能、无私的悲心愿力等,都是宗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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