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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道关于生死、形神问题的争论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汤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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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道关于生死、形神问题的争论
  汤一介
  印度佛教在公元1世纪初传入中国,中国本民族的宗教道教于2世纪初建立,这两种宗教属于两个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因此在宗教理论上存在着很大差异。佛教在传入中国后的最初阶段由于依附于中国传统的道术,因而和中国原有思想文化的矛盾冲突还不明显,到南北朝时印度佛教大小乘的经、律、论翻译成汉文的越来越多,于是在两种不同文化传统的宗教中发生了矛盾和冲突。据《开元释教录》记载,从汉朝到西晋250年间翻译佛经共1420卷,而东晋这一时期(包括同时期的后秦、西秦、前凉、北凉)则共译出佛经1716卷,一百年间译出的佛经超过以前的250年,佛经的大量而较准确的译出,使人们有可能了解佛教的原意。由于对印度佛教原意有了较多的了解,这样对佛教徒就发生了问题,是再按照中国的思想来了解印度佛教呢,还是根据印度佛教的原意来在中国讲佛教呢?这样就产生了两种不同传统思想文化的矛盾和冲突。
  历史给我们留下了两部重要的著作,它们大体上可以告诉我们,在南北朝时期这种外来的宗教——佛教和中国本民族的宗教——道教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的一般情况,这两部书就是《弘明集》和《广弘明集》。本文将对这一时期佛道两教在生死问题上的争论作一比较研究,以说明它们在宗教理论上的不同观点。
  一、佛教道教在生死问题上的分歧
  许多宗教《包括佛教》都企图给人们解释“人死后如何”;而中国的道教所要求解决的问题则是“人如何不死”,因此就形成了佛道两教在生死问题上的根本不同。
  在历史上的长期社会生活中,生死问题在人们众多的苦难问题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它是任何人都逃避不了的问题。这不仅因为对人们来说,生有生的痛苦,死有死的可怖,而且也因为人们总希望追求美好的生活,而生时往往不能得到,故寄托于死后。这个问题既是宗教要求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哲学所遇到的一个重要课题。孔子的儒家把生死看成是命定的;“死生有命”,而道家的庄周则把“死”看成是一种休息,取消“死”和“生”的对立。从先秦以来的所谓神仙方术之士,更是企图用种种方法解决人们如何得以“超生死,得解脱”的问题。秦始皇信方士之言,求长生不死之药;《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二十九年,……齐人徐市等上书言:海上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仙人居之,请得斋戒与童男女求之。于是遣徐市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始皇还过彭城,斋戒祷祠。……三十二年,……使韩终、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药。”汉武帝惑于李少君等,祀神求仙,以期羽化。《史记》卷十二《孝武本纪》:“是时有李少君者,亦以祠灶谷道却老方见上,上尊之。……少君言于上曰:祠灶则致物,致物则丹沙可化为黄金,黄金成以为饮食器则益寿,益寿而海中蓬莱仙者可见,则之以封禅则不死,黄帝是也。臣尝游海上,见安期生食巨枣大如瓜,安期生仙者,通蓬莱中,合则见人,不合则隐,于是天子始亲祠灶。”至东汉末而有道教产生。道教实由神仙家演变而来,吸收了儒道两家的思想,而杂以阴阳五行,谶纬迷信以及巫术练养等方术。汉末以来道教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就是生死问题,并且以如何达到“长生不死”为目标。《太平经》中说:“古今要道,皆言守一,可长存而不老。”稍后的《老子想尔注》也说:“归志于道,唯愿长生。”e这都说明早期道教是以追求“长生不死”为目标,所以葛洪《抱朴子》引《玉牒记》说:“天下悠悠,皆可长生,患于犹豫,故不成耳”;又说:“知守一养神之要,则长生久视”;“道家之所至密至要者,莫过于长生之方。”
  佛教在传入中国后的初期所讲的主要内容为“灵魂不死”、“因果报应”之类。袁宏《后汉记》中说:佛教“又以为人死精神不灭,随复受形,生时所行善恶皆有报应。故所贵行善修道,以炼养精神而不已,以至无为,而得为佛也。”盖佛教以人生为一大苦海,有所谓“人生八苦”(“人生八苦”为:生、老、病、死、受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盛)。或简称“八苦”,其解脱之道在于“觉悟”,以求精神脱离苦海,谢镇之《折夷夏论》中说:“若深体三界为长夜之宅,有生为大梦之主,则思觉悟之道,何贵于形骸。假使形之可炼,生而不死,此则老宗本异,非佛理所同。”道安《二教论》中也说:“佛法以有生为空幻,故忘身以济物。”因此可知当时的佛教徒已知佛教和道教在生死问题上的根本不同。
  从道教说,解决生死问题以求解脱成仙,是以求“永生”为特征。北周甄鸾《笑道论》引葛玄《老子序》说:“道主生,佛主死。”《三天内解经》中也说:“老君主生化,释迦主死化。”(《三天内解经》卷上。《正统道藏》满字号帙。)因此,我们把当时佛道二教相比较,更可看出它们在生死问题上的不同特点。佛教认为,人生痛苦的根源在于“有生”,“有生”则精神和肉体结合在一起,精神在得到涅槃之前只能在轮回之中受苦,只有神与形离,超脱轮回,精神永归寂灭,才能脱离苦海而解脱,成为菩萨。道教主张“肉体成仙”,即谓人的精神和肉体只有永远结合在一起才能“长生不死”,这样就可以不受现实社会的苦恼所限制,而进入永恒的神仙世界。南朝齐时的道士在其所著《三破论》中论及佛道二教在生死问题上的不同时说:“道家之教,妙在精思得一,而无死入圣。佛家之化,妙在三昧通禅,无生可冀,故铭死为泥洹。未见学死而不得死者。”唐朝的和尚法琳在他的《辩正论》中也引有道士对此问题的看法,并有法琳本人对此问题的回答,文中说:
  “外二异曰:老君垂训,开不生不死之长生;释迦设
  教,示不灭不生之永灭。
  内二喻曰:李聃禀质,有生有灭,畏患生之生,反招白
  首;释迦垂象,示灭示生,归寂灭之灭,乃耀金躯。”
  佛教主张“不生”,盖有生必有死;道教主张“不死”,盖不死则永生。道教和佛教虽所持之观点不同,而都是要求解决生死问题以求得解脱而“成仙”或“成佛”。
  要解决生死问题必然要遇到神形关系问题。神形关系问题和生死问题一样不仅是宗教要解决的问题,而且也是哲学所遇到的一重要问题。主张超生死、得解脱者认为达到其目的或可有两途径:一是主张灵魂不死,则灵魂须得脱离肉体而解脱,在佛教传入中国以前就有这种观点,即各种各样的“有鬼论”,而南北朝时期的佛教多主张“形尽神不灭”,以求得“神”永归寂灭;一是主张肉体不死,则精神可永居肉体而长生,这种观点自先秦以来就存在,即各种各样的神仙家言,而道教主张“神不离形而长生”就是沿着神仙家思想发展而成的。梁陶弘景在《答朝士访仙佛两法体相书》中对此问题论之甚详,他说:
  “凡质象所结,不过形神。形神合时,则是人是物;形
  神若离,则是灵是鬼。其非离非合,佛法所摄;亦离亦合,
  仙道所依。今问以何能致此?仙是铸炼之极事,感变之
  理通也。当埏埴以为器之时,是土而异于土,虽燥未烧,
  遭湿犹坏;烧而未熟,不久尚毁;火力既足,表里坚固,河
  山可尽,此形无灭。假令为仙者,以药炼其形,以精灵莹
  其神,以和气濯其质,以善德解其缠,众法共通,无碍无
  滞。欲合则乘龙驾云,欲离则尸解化质。不离不合,则或存或亡,于是各随所业,修道进学,渐阶无穷,教功令满,
  亦毕竟寂灭矣。”
  陶弘景把佛道二教“超生死,得解脱”的问题归结为神形关系问题,并简明地揭示其分别,可说甚得其要。佛教主张“形尽神不灭”,所以它对精神与肉体的看法是:在精神与肉体结合时,人得不到解脱,这时必然要在轮回之中受种种苦难。而诸种苦难中的“生、老、病、死’’又是不可逃脱的,人终不免要生、要死;如果神离形而不灭,又再结而成形,仍不免在轮回之中,得不到解脱。要想得到解脱,一步一步的‘修养其精神,使自己能有觉悟,这样才可以达到神与形离,脱离轮回,而圆应寂灭,这就是陶弘景所说的,“修道进学,渐阶无穷,教功令满,亦毕竟寂灭。”可见,佛教“形尽神不灭”的思想是基于把神形看成是两回事,是两种不同质的实体,但既在轮回之中,形神则既不能“离”,又不能是同一种实体,所以陶弘景说“非离非合,佛法所摄。”
  道教以为,人们超生死、得解脱的道路不是圆应寂灭,而是肉体成仙。葛洪《抱朴子》引《仙经》说:“上士举形升虚,谓之天仙;中士游名山,谓之地仙;下士生死后蜕,谓之尸解。”按道教多以“举形升虚”为上,这种主张的基础必定是“形神不离”,神和形结合在一起飞升而成仙,进入神仙世界。《云笈七签》引《元气论》说:“身得道,神亦得道;身得仙,神亦得仙。”此即陶弘景所谓之“欲合则乘龙驾云”也。陶弘景所谓之“尸解”,似乎是指神与形离而神得仙去。在他的《养生延命录》中引《玄示》说:“以形化者,尸解之类,神与形离,二者不俱。”此即所谓“欲离则尸解化质”。但陶弘景对于“尸解”的看法和其他早期道教著作中的说法不同,如葛洪说:“下士先死后蜕,谓之尸解”,此谓人死如蝉蜕,虽留原尸,而乃变形与神一起仙去,故《宝剑上经》中说:“尸解者,本真之炼蜕也。”《洞玄灵宝无量度人经诀音义》中也说:“尸解,音贾,托形隐身成仙也。”甚至葛洪认为“尸解”可以是先死而后神形一起仙去,如他说:“近世壶公将费长房去,及道士李意期将两弟子,皆在郫县,其家各发棺视之,三棺遂有竹杖一杖,以丹书于杖,此皆尸解者也。”所以“尸解”本也应是神形不离的。
  要“超生死、得解脱”必有一定的方法,作为宗教如果不能提出一套达到“成佛”、“成仙”的方法,那就失去了宗教作为宗教的作用。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本来就有“圣人能否学致”的问题,许多玄学家都讨论过这个问题。何晏提出圣人与尸般人的不同在于“圣人无情”,王弼不同意何晏的看法认为,圣人与一般人同样都有“ZE情”,而他和一般人不同的地方在于其“神明”。他说:“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郭象则认为“法圣人者,法其迹也。”又说:“神人者,非五谷所为,而时禀自然之妙气。”即如嵇康亦谓仙人“似特受异气,禀之自然,非积学所致。”这都是说圣人或神人等和‘般人之间有个严格的界限,故不可学,亦不可致。然而作为宗教的佛教和道教则不能如此看问题,从原则上说都要主张人人可以“成佛”、“成仙”。
  早期道教主张神仙由积学所致,如东汉末之阴长生在其《自叙》中说:“不死之要道在神丹。行气导引,俯仰屈伸,服食草木,可以延年,不能度世,以至于仙。子欲闻道,此是要言,积学所致。”《太平经钞》乙部中也说:“夫道者各为其身,不为他人也。故当各自爱而自亲,学道积久,成神真也,与众殊绝,是其言也。”《老子想尔注》中说:“奉道诫,积善成功,积精成神,神成仙寿,以此为身宝矣。”即如葛洪《抱朴子》虽有“仙人禀异气”、“仙人有种”之说,但他仍不能不承认神仙可由积学而致,而且就是“禀异气者”若不经过修炼神形也不能成为神仙。《抱朴子·对俗篇》说:“若谓彼皆禀异气,然其相传皆有师,奉服食,非生知也。”《金丹篇》中说:“元君者,老子之师,……大神仙也,……天下众仙皆隶焉,犹自言亦本学道服丹之所致,非自然也。”故葛洪引《仙经》谓:“天下悠悠,皆可长生也,患在犹豫,故不成耳。”又说:“亦有以校验,知长生之可得,仙人之无种也。”看来,葛洪的所谓“仙人禀异气”、“仙人有种”之说,或系受当时魏晋玄学“圣人天成”、“圣人不可学致”而有,但这个观点并非道教理论所必须的,相反“神仙可学可致”才是他为道教提出的重要理论观点。
  东晋之末六卷《涅槃经》已译出,虽有“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之说,但又谓“一阐提人(按:善根断尽之人)不得成佛。”有竺道生者精思绝伦,孤明先发,提出“佛性”乃一切众生之真性,一阐提亦属众生,何得独无佛性,故谓一阐提人既具佛性亦得成佛。由于道生的看法和当时流行的说法不同,被认为是“邪说”,摈而遣之。道生在被逐之时说:“若我所说反于经义者,请于现即身表疠疾。若于实相不相违背者,愿舍寿之时据师子座。”后于玄始十年(421年)昙无谶译出四十卷本《涅槃经》,果有一阐提亦得成佛之说。由此可见在当时佛教从原则上说也认为任何人都可以成佛。
  早期道教主张肉体成仙由积学所致,所以特别注重身体的修炼。早在先秦,《庄子》书中就记载了种种修炼身体的方法汉末以来,道教修炼身体的方法日益繁多,有重金丹者,有重养气者,有重导引者,有重辟谷者,有重房中术者等等,《抱朴子·微旨篇》中说:“又患好事之徒,各仗其所长,知玄素之术者,则曰唯房中之术可以度世矣;明吐纳之道者,则曰行气可以延年;知屈伸之法,则曰唯导引可以难老矣;知草木之方者,则曰唯药饵可以无穷矣。”而葛洪则以金丹为成仙之要道,如说:“虽呼吸导引,及服食草木之药,可以延年,不免于死也。服神丹令人寿无穷,与天地相毕,乘云驾龙,上下太清。”此时佛教无论主张渐悟成佛者,还是顿悟成佛者,均以为“成佛”,之关键在于“觉悟”,即认为主要是靠智慧使精神得到解脱。袁粲《驳夷夏论》谓:“仙化以变形为上,泥洹以陶神为先。”道教练形,登于仙境,依靠功夫;佛教养神,入于涅檠,依靠智慧《般若》,这或是当时人一般的看法。刘宋时颜延之作《庭诰》二章,述说佛道二教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甚详,文谓:
  “为道者,盖流出于仙法,故以练形为上;崇佛者,本
  在于神教,故以治心为先。练形之家,必就深旷,反飞灵、
  糇丹石,粒芝精,所以还年却老,延华驻彩,欲使体合纁
  霞,轨遍天海,此其所长。……治心之本,必辞亲偶,闭身性,师静觉,信缘命,所以反壹无生,克成圣业,智邈大明,
  志狭恒劫,此其所贵。”
  又有王该撰《日烛》,其意亦与颜延之所述者大同,文谓:
  “如来大圣,三达洞照,哀我困蒙,晓了要道。善权洒
  落,或粗或妙,如溟海之运流·,若天日之垂曜。……愚黜
  并诱,龙鬼俱化,万涂从归,一由般若,譬彼济海,非船莫
  过。……逮乎列仙之流,练形之匹,熊经鸟伸,呼吸太一,
  夕餐榆阴与月素,朝挹阳霞与朱日,赤斧长生于服丹,涓
  子翻飞于饵术,安期久视于松豪,丰人轻举于柏实。……
  存形者不足以论神,押俗者未可与言道。”
  此所言佛教为“治心”的“神教”,其解脱的道路在于靠“般若”而达到彼岸世界。而道教则为“练形”的“仙法”,其成仙的方法则靠对自己身体和精神的练养,此即陶弘景所谓的“假令为仙者,以药练其形,以精《按:指“精气”》莹其神,以和气濯其质,以善德解其缠。”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宗教为人们提供的超生死、得解脱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实为两种:一是靠内心的“觉悟”;一是靠物质力量的帮助。佛道两教虽都于此二方面有所注意,但如上所说实有所偏重。从佛教方面说,汉末以来在中国虽有安世高提倡的小乘禅法,有所谓“安般守意”,要人们通过调节呼吸的方法使意念不生,以达到心明神静、无不照无不能而成佛的境界,故佛教之禅法所注重者仍为内心之修养也。而后来般若学流行,则更以智慧解脱为上。道教虽也讲“养神”,而“精神”之修练往往并不是指“觉悟”的提高,而是指“精神”的练养,盖因“精神”是一种“精气”所成,为物质的,故亦可练养。所以我们可以概括地说,佛教主张成佛靠觉悟,因此成佛、得解脱的手段主要是靠内心的修养。道教主张成仙靠积功,因此要靠物质的力量《外物或外力》的帮助。盖佛教认为,执着虚幻的现实世界是一切苦恼的根源,解脱之道在于认识人生之虚幻而无所执着,因此要靠智慧才能达到涅檠。道教主张肉体飞升,要在练形,形体是物质的,可以依靠物质的东西的帮助,使其永不败坏,以至神形不离,达到“长生不死”的目的。所以道安在《二教论》中说:“佛法以有生为空幻,故忘身以济物;道法以存身为真实,故服饵以养生。”
  二、道教的“神”“形”同质论
  佛教和道教对生死问题的看法不同,是和它们对神形问题的看法不同相联系的。佛教认为,由于神与形是二种不同的实体,故可以“形尽神不灭”立论,而谓只有“神”离“形”而不入六道轮回之中,方可超生死,得解脱,以达到涅槃的境地。道教认为,由于“神”与“形”是同样性质的实体,故以“神与形不离”为成仙的条件,而谓“身得仙,神亦得仙。”因此,如欲进一步讨论佛道二教在生死问题上的不同,必须弄清道教关于“神”、“形”同质和佛教关于“神”、“形”二本的理论根据。本文先论道教关于这一问题的理论,次及佛教。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元气论”是一种很重要的理论。到两汉几乎所有哲学家都把“元气论”作为他们哲学思想中的一重要内容。从中国古代哲学的历史发展看,如何解决神形关系问题以及人的生死问题往往是和怎样看待“气”相联系的。早在春秋时期,就有思想家提出“气”对人的身体的影响问题,《左传》昭公元年有医和论六气的记载。《《春秋左氏正义》卷四十一:“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徵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分为四时,序为五节,过则为苗。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到战国,“气”成为一普遍概念,许多思想家都以为人的身体由“气”构成,人的“生”与“死”和“气”的聚与散有关。《庄子·知北游》中说:“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故曰:通天下一气耳。”到荀子更明确提出天地万物包括人都是由“气”构成,他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又说:“形聚而神生。”荀子论证了“气”和神形的关系以及“神’’与“形’’的关系。战国时,稷下有一学派也讨论了“气”和神形的关系问题,在中国哲学史上甚为重要。这一学派的著作保存在《管子》一书中,即《白心》、《内业》、《心术》等篇。他们认为,天地之间的一切都是由“气”构成,如说:“灵气……其细无内,其大无外。,’不仅人的身体是由“气”构成,“气者,身之充也……”。而且“精神’’也是由“气”构成,如说:“精也者,气之精者也。”“凡物之精,比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流于天地之间谓之鬼神,藏于胸中谓之圣人,”“故人之所失以死,所得以生也。”等等。这就是说,“气’,之中有一种“气”叫“精气”,凡是得到它的似乎就有生命,这种“精气”如果进到人的身体里,人就会有聪明智慧,甚至可以使人成为洞察万物的圣人。这种思想其实在西方古代也有,如在安那西门那里,灵魂是空气。在古希腊不少哲学家都认为“精神”《或“灵魂”》是某种物质所组成,赫拉克里特认为“灵魂”是由最干燥的“火”组成。德谟克里特认为人的“灵魂”是由一种精细敏捷的火性的原子构成,伊璧鸠鲁发展了这一观点,认为“灵魂”是由极细微的原子组成。
  约与上述《白心》、《内业》、《心术》同时的作者有孟子,他的著作中也涉及了“气”的问题,他提出有一种“气”叫“浩然之气”,这和《白心》等篇的思想多少有些联系。在《白心》等篇中,“精气”既然能给人们以聪明智慧,且说:“此气也,不可止之以力,而可安之以德。”这就是说,“精气”本身就有聪明智慧的性质,要由人们的道德力量来保存和巩固它。孟子所说的“浩然之气”是“集义所生”,因此它不可能是某种物质性的东西,而是人们的某种精神力量的表现。到汉朝,董仲舒一派进一步把“气”道德化和人格化,致使“气”成为一种神秘的东西,甚至成为上帝的意志和力量的表现。董仲舒认为,“气”有刑和赏的能力;有善和恶的分别,有喜、怒、哀、乐种种感情,这样就使“气”虽存有物质的外观,而失去了物质的特性。后来汉朝谶纬图书中关于“气”的种种说法,大体都是沿着董仲舒的这一套思想发展的,如说在天地之中有所谓仁、义、礼、智、信等五常之气,说什么“元气混沌,孝在其中”等等。
  “元气”一概念,就目前能找到的史料,大概是首先见于《淮南子·天文训》,文说:“道始于虚霸,虚霩生宇宙,宇宙生元气,元气有涯垠。”(“宇宙生元气”一句,原作“宇宙生气”,今依庄达吉校补。)在“元气”之前,世界尚未成为一实实在在的世界;在“元气”之后,才有一实实在在的世界,因此“元气”为万物之始并作成万物。在中国哲学中,为什么把最根本的、最原始的或最初的状态的“气”叫“元气”,这可能和《易传》中所说的“大哉乾元,万物资始”有关。《九家易》谓:“元者,气之始”;《春秋说》中也说:“元者,端也,气泉。”《吕氏春秋·应同篇》中有:“黄帝曰:芒芒昧昧,因天之威,与元同气”,这里虽未把“元气”作为一概念,但显然是用“元”说明“气”,这种“与元同气”是世界最初形成的状态。董仲舒《春秋繁露·重政篇》也说:“元犹原也,其义以随天地始终”,义与《应同篇》同。而在各种纬书中多以“元气”造成天地,为天地之始,《河图纬》谓:“元气无形,汹汹隆隆,偃者为天,伏者为地。”《春秋说解题》:“元气以为天,混沌无形体。”其他一些思想家如王充也把“元气”看成是天地未分之时的状态,《论衡·论天》中说:“元气未分,浑沌为一。”何休《公羊传》隐公元年注谓:“元者,气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元气”分化,则可形成各种不同性质的气,如阴气、阳气、形气、精气等等。而“精气”则往往和人的精神相联系,或谓“精神”即“精气”,如《淮南子·精神训》高诱注说:“精者,人之气。”《天文训》高注:“精,气也。”这就是说,“精神”是由一种特殊的“气”叫“精气”所构成的。所以《白虎通》的《性情篇》说:“精神者何谓也?精者,静也,太阴施化之气。……神者,恍惚,太阳之气也。”《大戴礼记·曾子天圆篇》谓:“阳之精气曰神。”《礼记·聘义》郑玄注:“精神,亦谓精气也。”《诗·楚茨》郑笺:“言其精气谓之神,神者魂魄之气。”所有这些都是把人的精神现象看成是“精气”活动的表现。
  由于中国古代哲学把人的身体和精神都看成是由“气”构成的,因此我们可以从先秦到两汉的一些史料中看到,“气”和神形问题相联系多与“养生”有关,而“养生”往往又是“成神”的一种手段。在《庄子》一书中,所描写的“神人”、“真人”等多是“神将守形,守形乃长生”者,他们能“息以踵”,“不食五谷,吸风饮露。”“壹其性,养其气”,神与形合,即可达到“形全神复,与天地为一”的境界。《吕氏春秋》亦多载“养生”、“全生”、“卫生”、“贵生”之谈。《重己篇》谓:“世人之主、贵人,无贤不肖,莫不欲长生久视。”要作到“长生久视”则“气”必能在身体中不断流通,而“精气日新,邪气尽去,及其天年,此谓之真。”在《淮南子》中把“养气”、“养形”、“养性”往往看成是一回事,而且都和“气”的作用联系在一起,如说:“是故真人之所游,若吹哂呼吸,吐故纳新,熊经鸟伸,凫浴蝯跃,鸱视虎顾,是养形之人也。”《泰族》:“王乔赤松去尘世之间,离群慝之纷,吸阴阳之和,食天地之精,呼而出故,吸而入新,蹀虚轻举,乘云游雾,可谓养性矣。”《齐俗》说:“今夫王乔赤诵子吹哂呼吸,吐故纳新,遗形去智,抱素反真,以游玄眇,上通云天。今欲学其道,不得其养气处神,而放其一吐一吸,时屈时伸,其不能乘云升假亦明矣。”无论《吕氏春秋》还是《淮南子》都受到《白心》等篇“精气说”的影响,认为“精神”是一种叫“精气”的“气”,它可以自由地出入身体,“神”与“形”不离则可长生久视。如《吕氏春秋·尽数》中说:“精气之集也,必有入也。……集于圣人与为爱明。”《淮南子》谓:“天气为魂,地气为魄。”高诱注曰:“魂,人阳神;魄,阴神。”而且以为“精神”可驰骋于外,亦可守形于内,《吕氏春秋·尽数》中说:“精神安于形,而年寿得长久。”这些著作中所说的“精神”多是指的“精气”。
  东汉末年创立的道教在生死、神形和“气”的关系问题上大体上是继承着上述的一些观点发展而成的。在早期道教的一些著作中,“气”是一极为重要的概念,它既是构成天地万物的材料,又是支配天地万物的一种神秘力量,如果要了解道教关于“神形不离”、“养生成神”的理论根据,其关键就在于对“气”这一概念的了解。
  早期道教一般都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由“气”构成,如《太平经》说:“夫物始于元气”。“元气恍惚,自然共凝成一,名为天也;分而生阴成地,名为二也;因为上天下地,阴阳相合施生人,名为三也。”《老子想尔注》也说:“道气常上下,经营天地内外。”而《抱朴子》更明确地说:“夫人在气中,气在人中,自天地以至万物,无不须气以生者。”不仅如此,在这些著作中也都把“精神”看成是一种“气”。
  《太平经》中说:“三气共一,为神根本也。一为精,一为神,一为气。此三者共一位体,本天地之气。”按,这里的“一为气”的“气”是指的“形气”,在同书《还神邪自消法》一节中说:“分别三气所长,还神守身,太阳天气故称神;形者,太阳主祗,包养万物,故精神藏于腹中,故地神称祗。精者,万物中和之精。”照《太平经》的看法,“气”可以分为三种,那么这三种气有什么分别呢?虽然在这本颇为杂乱的书中说法并不一致,但大体上说,多认为“神”是“受之于天”,“太阳天气故称神”;而“精”或说“受之于地”,或说为“万物中和之精”;“形”(或“形气”)有时说是“太阳主祗”,“地神称祗”,有时说“受之于中和”。看来,“精”(“精气”)应是“神”(“神气”)和“形”(形气)的中间环节,是调和“神”和“形”的关系的,所以说:“神者乘气而行,精居其中。”这或是《太平经》的本意。但“神’’在《太平经》中有些地方是指精神作用,如说:“气生精,精生神,神生明’’即是。可见在《太平经》中“气”这一概念涵义非常广泛,它无所不包,又含混模糊。
  在《老子想尔注》中,也常把人的精神看成是“精气”(或叫“微气”),而此“精气”可常出入于人的形体,如说:“人之精气满藏中”,“微气归之”,入人身中为根本。而且在<老子想尔注)中把“道气’’看成是最根本的气,说它是“清微不见”,而天地万物以及人的肉体(外)和精神(内)均由它“经营”而成。至于“精气”和“道气”的关系,就象“精气”和“元气”的关系那样,似乎“精气”是“道气”的一种,“所以精者,道之别气也。”又《想尔注》又常用“道精”一词,说“有道精,分之与万物,万物精共一本。”所谓“一本”即指“道气”也。
  早期道教的另一种《老子》的注解是《河上公老子注》,大体成书于东汉之末,或早于《老子想尔注》。照《河上公老子注》看,“神”是指人的精神现象,所以它又可以叫做“神明”。“神”是由“精”积而成。“精”即“精气”,它和形体(形气)的关系是:如果身体中能保存好“精气”,则身体可以柔顺,达之长生不死,第十章注中说:“专守精气使不乱,则形体能应之而柔顺。”“人能抱一,使不离于身则长存。一者道始所生,太和之精气也。”“精气”是贯通于身体内部而使身体内部得到协调,所以人必须守住“精气”,使不离于身,则可“长生不死”。第三十三章注说:“人能自节养,受天下之精气,则可久”,“精气”即“太和之精气”故又称“和气”,第七十六章注说:“人生含和气,抱精神,故柔弱;人死则和气竭,精神亡,故坚强。”人如果能保存“精气”使不离身,不仅可以长生不死,而且可以与天地相通,第四十七章注说:“天道与人道同,天人相通,精气相贯。”“天”与“人”之所以能相通,是由于“精气”使之相贯通的。就这点看,“精气”当是一种细微的“气”,它充斥于天地之间,也充斥于人的身体之内外,从而使身心内外得以联系,如果人能把充斥于身心内外的“精气”调节好,则不但可以长生不死,而且可以与天地相贯通。
  《抱朴子》中虽有不少关于生死、神形关系的论说,但没有直接说明“精神”本身也是一种“气”。在《地真篇》中,葛洪尝把“精神”说成是有形有象的东西,它“有姓字服色,”有长短大小,在人身体中居住在某处等等,并说守住这个东西就可以长生不死,这叫“守一存真”。而早在《太平经》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如说:“神长二尺五寸,随五行五藏服饰。”
  前面已经说过,道教中的“神仙”是“肉体飞升”的,而肉体飞升成仙是以神形不离为条件。那么神形不离为什么可能呢?在道教看来这正是“气”的作用。《太平经》说:“天地之道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守气而不绝也。故天专以气为吉凶也,万物象之,无气则终死也。”万物如此,人当亦然,故说:“神明精气,不得去离其身,则不知老,不知死矣。”(按:此处“神明精气”可理解为“神明”即“精气”,或理解为“神明”是“精气”作用的表现)所以“养生之道,要在养气”,“三气共一,为神根本也”,“故人欲寿者,乃当爱气、尊神、重精。”《老子想尔注》也说:“道气在间,清微不见,含血之类,莫不欲养。“人行道奉诫,微气归之”,“故能生而长久”。”葛洪虽不以“养气”为“长生不死”、“肉体飞升”之最根本的方法,但就神形不离这点说,也认为是靠“气”的作用。如他说:“身劳则神散,气竭则命终。”“苟能令正气不衰,形神相卫,莫能伤也。”*故“长生得道者,莫不由服药吞气。”“养生之尽理者,即将服神药,又行气不懈,朝夕导引,以宣动荣卫,使无辍阂”云云。由此可见在早期道教中“养气”(或曰“食气”、“行气”、“守气”)是“长生不死”“肉体飞升”的重要方法。
  为什么早期道教认为“长生不死”和“养气”有如此密切的关系?盖道教认为“长生不死”既要求肉体不坏,又要求精神长存而能与肉体结合。而无论肉体还是精神都是由“气”构成,因此只要把“气”养好,人就可以“长生不死”了。既然肉体和精神是同一种实体的“气”,那么它们永远结合在一起就不是不可能的。如果能使肉体永远不败坏,精神就有个永久可居住的地方;如果精神能修练得长存,肉体就可以神而明之。“气”是最细微、最清轻,无具体形象,而又是无所不在的。如果人的肉体能修练得和“气”一样清轻,精神修炼得可长居其中,就可以“肉体飞升”,成为“长生不死”的神仙。所以在道教中有所谓“服气”而不食五谷的说法,以便把身体练得轻如“气”。不仅如此,肉体练得清轻如“气”,精神练得长居其中,还可以与天地合为一体,“委气神人乃与元气合形并力,与四时五行共生”,“与天地同其元”。《老子想尔注》说:“朴,道本气也,人行道归朴,与道合。”《老君音诵诫经》说:“道气百千万重,而得升度之。”所以早期道教认为“白日升天”是“仙之上者”,此即葛洪所说的“始步稍高,遂入云中不复见。”得道成仙可与天地合一,有无穷之伟力《神通》,故有所谓“真而不止,乃得成神;神而不止,乃得与天地比德;天比不止,乃得与元气比德。元气乃包裹天地八方,莫不受其气而生。”由此可见,我们要了解早期道教所说的“神形不离”、“长生不死”、以及“与天地比德”等等,都得从分析研究它关于“气”的概念入手。
  得道成仙的人为什么会有各种各样的神通,这也和道教对“气”的看法有关。道教认为,“气”不仅是构成天地万物包括人的肉体和精神的材料,而且“气”是一种能支配天地万物的神秘的力量。在早期道教的著作中,“气”有善与恶、正与邪之分,“善气至,则邪恶气藏”;“夫恶气至,则善气藏。”“苟能令正气不衰,形神相卫,莫能伤也。”“气”有道、德、仁、义之别,“好行道者,天地道气助之;好行德者,德气助之;行仁者,天与仁气助之;行义者,天与义气助之”;“气”有金、木、水、火、土之性,“五藏所以伤者,皆金木水火土气不合也”;“气”有喜、怒、哀、乐之情,“乐气兴则阳气盛”,“悦乐气至,急怒气去;”“气”可以招祸福,“气可以禳天灾”,“气可以禁鬼神”;“积善,善气至;积恶,恶气至”;“气”可以行赏罚,“元气自然,乐则合,共生天地,悦则阴阳合,风雨调,……反致凶,故刑气日兴,乐者绝之”户“气”可以致太平,“今太平气至,当与有德君并力治”,“今行太平气至,阳德君治,当能长久”,“今太平气临到,欲使谨善者日益兴,恶者日衰却也。”总之,在早期道教的著作中,“气”有道德性、精神性,是人格化了的和社会化了的东西和力量。这样的“气”尽管它尚保存了物质性的外观,但它已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成的超自然的神秘力量。人“养气”如果能达到身体清轻如“气”而成神仙的地步,自然也就和“气”一样具有种种神通的永恒存在了。
  三、佛教的“神”“形”二本论  
  《弘明集》卷五有东晋著名和尚慧远的《沙门不敬王者论》一文,其中一节《形尽神不灭》专门讨论了生死、神形问题,并对“生死气化”和“形神俱灭”的观点进行了批评,甚至直接批评了道教关于“养生之谈”的观点。关于生死问题,慧远说:
  “庄子发玄音于大宗曰:大块劳我以生,息我以死。
  又以生为人羁,死为反真。此所谓知生死为大患,以无生
  为反本者也。文子称黄帝之言曰:形有靡而神不化,以不
  化乘化,其变无穷。庄子亦云:特犯人形,而犹喜若人之
  形,万化而未始有极。此所谓知生死不尽于一化,方逐物
  而不反者也。二子之论虽未究其实,亦尝傍宗而有闻焉。
  论者不寻无方生死之说,而惑聚散于一化,不思神道有妙
  物之灵,而谓精粗同尽,不亦悲乎:(‘大块劳我以生,息
  我以死’句见(庄子·大宗师),原文作‘夹大块载我以形,
  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以生为人羁,死为反
  真’句见(庄子·大宗师),原文作‘嗟采桑户乎,而已反其
  真,而我犹为人羁’;‘形有靡而神不化’句见(文子·守
  朴);‘特犯人形,而犹喜若人之形,万化而未始有极’句见
  (庄子·大宗师),原文作‘特犯人形而犹喜,若人之形者,
  万化而末始有极也。’)”
  慧远用“连类”的方法引用庄子和文子的话与佛教相比附。所引庄子的话原义本在说明生死都是自然现象,不要以生死为意,但确也可引申为证“神不灭”之说,但庄子并无“无生”这一概念。“无生”的思想则是当时佛教所特有,正是和道教“无死”的思想相对立。所引文子称黄帝的话则是可以直接说明“形尽神不灭”的。慧远批评了那种认为生死是由于“气”的聚散所变化而成的观点以及把生死限于一生的观点,他说这是由于不了解“生”和“死”都是“无方所”的,是变化无穷的;而“神”非常灵妙,和“形”有本质的不同。为什么“神”和“形”有本质的不同呢?照当时佛教徒的看法,“神”和“形”是两种不同的实体,这就是佛教以“神”、“形”为二本的理论,刘宋时有郑道子著(神不灭论>谓:
  “所谓神形不相资,明其异本耳。”
  又说:
  “夫形也者,五脏六腑,四肢七窍相与为一,故所以为
  生。当其受生,则五常殊授,是以肢体偏病、耳目互缺,无
  夺其为生。一形之内,其犹如兹,况神体灵照,妙统众形。
  形与气息俱运,神与妙觉同流,虽动静相资,而精粗异源,
  岂非各有其本,相因为用者耶。”
  郑道子认为,由于“神”和“形”不互相依赖,所以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实体。从形体方面说,它只是“五脏六腑,四肢七窍”的统一体。虽然五脏六腑等在一统一体中,但它们各有各的不同功用,因此形体的某一部分有了病,并不会影响到它的生命。形体对人的生命尚且如此,那么灵妙的“神”则更加如此,“神”与“形”不同,它能统帅形体的各个部分。形体本身是和“气”一起变化的,而“神”则和灵妙的觉性一起流转。虽然“神”和“形”的或“动”或“静”可以相互为用,但从本质上说是有“精”与“粗”的分别的。郑道子关于“神”、“形”关系的理论无非是说“形”是一种粗糙的物质性实体,而“神”是一种灵妙的精神性实体。由于“神”和“形”是两种不同的实体,因此,“形”尽而“神不灭”。本来在佛教中有“无我”的概念,并不认为有一种独立的精神性实体的“神”(灵魂),但随着佛教的发展,有的教派认为要有一精神现象的承担者,以便其轮回学说得以圆通,这个投入轮回的精神现象的承担者叫“普特加罗“,也就是“神”或“灵魂”。印度佛教传到中国后,它与中国原有的“有鬼论”思想相结合,在中国流传的佛教多以“形尽神不灭”立论,认为有一精神性实体的“神”与物质性实体的“形”相对,所以慧远在(沙门不敬王者论中)说:
  “神也者何?精极而为灵者也,精极则非卦象之所
  图,故圣人以妙物为言,虽有上智,犹不能定其体状,穷其
  幽致。……神也者,园应无生,妙尽无名,感物而动,假数
  而行。感物而非物,故物化而不灭,假数而非数,故数尽
  而不穷。”
  宗炳《明佛论》中也说:
  “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矣,若资形以造,随形以灭,
  则形为本,何妙以言乎?夫精神四达,并流无极,上际于
  天,下盘于地。”
  《周易·说卦》中有“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是说“神”的意思是“微妙变化”义。本来在《易传》中“神”有多种涵义,有的地方“神”是指“神灵”的意思,可以解释为“精神”或“灵魂”,更多的地方则是指“微妙的变化”。如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此处“神”有“神灵”义,而“阴阳不测之谓神”,“知几其神乎”,“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神无方,易无体”等等e,均说“微妙变化”也。慧远和宗炳均取《易传》关于“神”的两重涵义,引伸以“神”为“神明”(或“精神”)义,既然“神”是“妙万物而为言”的,那么它就不应为“形”所造成,随形而消灭。又慧远认为“神”非常灵妙,它无形无象,圆应感通而无生《并不生成什么》,神妙至极而无名,它虽然要靠有形有象的东西才能表现出来,但它本身并非有形有象的东西,因此有形有象的实体消灭了,“神”并不因此而消灭。慧远这一观点很可能是受到玄学的影响而用到论“神”、“形”关系问题上。韩康柏《周易·系辞注》中王弼对“大衍之数”的解释说:
  “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其一不
  用也。不用而用之以通,非数而数之以成,斯易之太极也。”
  王弼用“一”、“多”的关系来说明事物的本体与事物的功用之间的关系,“一”在形式上为一“数”,但实质上是“非数”。这一“非数”之“数”,其作用是贯通在天地万物之中,它成就着天地万物,是天地万物的“本体”。从王弼的玄学体系看,其所谓“一”即“无”、即“体”,而“多”为“有”、为“用”。“一”与“多”、“有”与“无”、“体”与“用”虽相连,但它们的性质却不相同。慧远用这种方法来说明“神”与“形”的联系与根本区别,或较之道教把“神”和“形”看成都是由“气”构成前进了一步,但“神”、“形”二本说是否合理,仍待进一步论证。
  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中,关于“神”、“形”关系问题常以“薪”与“火”的关系为喻,主张“形尽神亦灭”的以“薪尽火灭”为论;主张“形尽神不灭”的多以“薪尽火传”为喻。这时期的佛教信徒也以“薪火喻神形”为其“神不灭”作论证,如郑道子在《神不灭论》中说:
  “夫火因薪则有火,无薪则无火。薪虽以生火,而非
  火之本,火本自在,因薪为用耳。若待薪然后有火,则遂
  人之前,其无火理乎?火本至阳,阳为火极,故薪为火所
  寄,非其本也。神形相资,亦犹此矣。相资相因,生涂所
  由耳,安在有形则神存,无形则神尽,其本惚恍不可言矣。
  请为吾子广其类而明之,当薪之在火则火尽,出火则火
  生,一薪未改,而火前期,神不赖形,又如兹矣;神不待形,
  可不悟乎?”
  这里郑道子实用“体”、“用”关系来说明’“薪”、“火”关系,以证其“神不待形”之论。“火”虽然是因为有“薪”才得以表现出来,没有“薪”则“火”无法表现,这只是“火”因“薪”为用,而不能说“薪”是“火”的“本”(本体)。“火”之为“火”自有其“火”之理,否则在燧人以前“火”没有表现出来的时候,难道就没有“火”之理存在了?所以说“薪”不过是“火”的寄存处,并不是“火”的自身。神形关系也是一样,虽然在“神”和“形?相互依靠时而有生命现象,但并非“有形则神存,无形则神尽”,这就像“薪”没有燃烧就没有“火”,—燃烧就有火,同样的“薪”并没有改变,为什么先无“火”而后有“火”,可见“火”并不靠“薪”而先已存在了。“神”对“形”的关系也是一样,并不是因为形体有了生命的现象才有“神”,而是“神”本来就存在着。这种“以薪火喻神形”的观点在慧远的《沙门不敬王者论》中更有展开,他说:
  “火之传于薪,犹神之传于形;火之传异薪,犹神之传
  异形。前薪非后薪,则知指穷之妙术,前形非后形,则悟
  情数之感深。惑者见形朽于一生,便以谓神情俱丧,犹睹
  火穷于一束,谓终期都尽耳。此曲从养生之谈,非远寻其
  类者也。就如来论,假令神形俱化,始自天本,愚智资生,
  同禀所受。问所受者,为受之于形耶,受之于神耶?若受
  之于形,凡在形者,皆化而为神矣。若受之于神,是以神
  传神,则丹朱与帝尧齐圣,重华与瞢瞍等灵,其可然乎?”
  以“薪火”为喻早见于《庄子》,谓“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①后有汉桓谭作《新论》,中有“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然烛矣,……气索而死,如火烛之俱尽也”,此为“以烛火喻神形”者也。慧远也用“薪火之喻”来论证“形尽神不灭”。他认为,不同的“薪”所传的同一的“火”,这就像不同的“形”传的是同一的“神”一样。同样是那个“火”,不同的“薪”把它传了下去,就像同样是那个“神”,不同的“形”把它传下去一样;前面的“薪”不是后面的“薪”,但人们可以把后一“薪”继上去,前面的“形”不是后面的“形”,但由于精神的感召作用而由后一“形”继续下去。迷惑的人看到一个形体在一生中坏了,因而认为“神”也跟着灭了,这就像看见一块“薪”烧完了,便认为“火”也就灭了一样,这显然是不对的。慧远认为,这种不正确的看法正是道教的“养生”学,没有认识“形”与“神”是本质不同的两种东西。如果认为“神”和“形”一起化尽,那么怎么再形成人呢?如果说是由“形”方面再形成人,那么有形的都可有“神”了;如果是由“神”方面形成人,那么丹朱和帝尧都一样了,这能说得通吗?慧远坚持“神”、“形”二本说,这正是从他要论证“神”必须从“形”这方面解脱出来,才有可能超脱轮回,以达到涅槃的境地而成佛。他的这一理论正和道教坚持的“神”、“形”均为“气”构成的一本论相对立。由于这个原因造成了佛道两教在生死问题上的不同。
  (原载(哲学研究)1981年第1斯,后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道教)一书中经补充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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