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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对宗教工作理论与实践的历史性贡献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毛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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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对宗教工作理论与实践的历史性贡献
  毛国庆
  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中,有关宗教问题的专门论述与其他方面的重要思想一样,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宗教观,处处闪烁着中国特色的理论光辉。
  研究邓小平对宗教工作理论与实践的历史性贡献,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是邓小平本人对宗教问题的论述;其二是在邓小平直接关心和指导下,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中央书记处专题研究了宗教问题,于1982年3月形成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即中发[1982]19号文件)的重要历史性文献,集中代表了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思想,阐明了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一、邓小平对宗教问题及宗教工作的精辟论述是邓小平关于宗教问题思想的集中体现
  1.在处理民族宗教关系问题上,只有尊重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才能赢得各族人民的信任
  1950年7月,邓小平在欢迎赴西南地区中央民族访问团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 “尊重藏民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不住喇嘛寺等,这样就赢得了藏族同胞的信任。”当时的情况是:1950年5月中共中央西南局根据中央的指示和西藏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和平解决西藏问题的十条政策。后经中共中央批准作为与西藏地方政府谈判的条件,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军政委员会西南军区布告中公布。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实行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喇嘛庙,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邓小平把“尊重藏民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不住喇嘛寺”等民族宗教政策提到了顺利解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问题,完成和平解放祖国西南地区的战略高度。把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群众的宗教信仰同伟大的人民解放战争联系在一起,创造性地运用了马克思主义宗教原理。
  2.充分肯定宗教界爱国人士的进步,积极引导他们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邓小平在思考“拨乱反正”和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轨道上的同时,及时地对新的历史时期民族宗教方面的形势和爱国宗教界人士作出了恰如其分的评价。他明确指出: “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巳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各民族的不同宗教的爱国人士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实现四个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的社会主义一致性将更加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将更加巩固。”在这里,邓小平提出了三点:
  其一,我国各兄弟民族已经形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谈到我国各兄弟民族的关系问题,自然离不开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因为我国的少数民族大多信仰宗教,有的还是全民族信仰。宗教信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问题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与民族问题紧密相连,因此我国各兄弟民族结成的社会主义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其中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我们党正确地贯彻执行了尊重和保护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其二,各民族的不同宗教界爱国人士有了很大的进步。这个论断,明确肯定了我国宗教界主流是好的、健康的,这对于调动广大宗教界爱国人士投身于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三,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进程中,各民族包括宗教界与社会主义社会的一致性、适应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邓小平指出的与“社会主义社会一致性”的问题是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实践证明,只要有了这样一个正确的指导思想,宗教工作才能排除“左”的错误思想干扰,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地发展,抑制其消极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宗教工作很多政策问题要引起注意,加以研究,切不可掉以轻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宗教问题也不例外,对此要引起注意,加以研究,切不可掉以轻心。邓小平对这个问题讲得十分清楚。早在1979年9月,他就提出: ”加强统战工作是必要的……现在你们提出的更多的是民族资产阶级的问题,民族、宗教问题还没有议,这些方面有很多问题……宗教工作也有很多政策问题。这次都来不及议了,以后还会接触这些问题。”
  为什么邓小平在1979年着重提出“宗教工作也有很多政策问题”呢?
  20世纪50年代后期,党对宗教工作“左”的错误思想逐步滋长,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否定了党对宗教工作的正确方针,破坏了党同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爱国人士之间的关系,人为地加剧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粉碎“四人帮”之后,邓小平敏锐地注意到宗教问题的状况,他所指出的“民族、宗教问题还没有议,这些方面有很多问题”, “宗教工作也有很多政策问题”指的就是当时存在的现实情况。 “以后还会接触这些问题”,这说明邓小平对这个问题十分关心和重视,在邓小平这一思想指导下,中共中央书记处专门研究了宗教问题,在1982年3月形成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重要文献。这个重要的有关宗教问题的文献,是在邓小平关心指导下,我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全面概括,邓小平所讲到的“宗教工作也有很多政策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4,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动摇,同时宗教界正常的对外交往,对促进中国与外国人民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意义深远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这是我们坚定不移的一贯主张,1981年12月12日,邓小平在会见意大利天主教民主党副书记科隆博时指出: “梵蒂冈必须尊重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的独立自主、自传、自办教会的政策,这是在中国历史条件下必然要提出的政策”。
  我们党和国家从来不反对宗教界正常的对外交往,因为它能促进中国与外国人民的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1980年4月,邓小平在《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盛事》的文章中明确指出: “在中国人民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的历史长河中,鉴真是一位作出了重大贡献,值得永远纪念的人物。他应日本留学僧荣睿、普照之请,以百折不回的毅力,终于到达了日本……现在,在日本政府的支持下,日本文化界和佛教界人士,把国宝鉴真像郑重地送来中国供故乡人民瞻仰。这是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盛事。它必将鼓舞人们发扬鉴真及其日本弟子荣睿、普照的献身精神,为中日两国人民世代友好事业作出不懈努力。”邓小平从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角度,举了鉴真的例子,说明了宗教界正常的国际交往和文化交流有着深远的意义,在邓小平这一思想指导下,我国宗教界对外正常交往取得可喜成绩。通过宗教界的对外友好往来,消除了国外教会组织对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误解,增强了我国宗教界代表人士与国外宗教界友好人士的交往与合作,对促进中国与外国人民的友谊和宗教文化交流活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宣传我国改革开放的形势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扩大我国的政治影响,撒播了和平友谊的种子,为维护世界和平和祖国的腾飞作出了很大贡献。邓小平这种鼓励宗教界的正常对外交往,是整个改革开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条重要的马克思主义对宗教问题的原则。
  5.宗教文物和宗教文化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要精心加以保护
  邓小平说: “我前年访日时,在奈良唐招提寺见到鉴真塑像,诚如历代诗人学者所赞叹的,它具有非常高的艺术性,表现出鉴真的坚强意志和安祥风度。一千二百年来,日本人民把它作为国宝,精心保护和供奉到今天,值得我们敬佩千口感谢。”邓小平在这儿提出了一个深邃的问题,即宗教文物和宗教文化的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问题。
  我国历史悠久,名胜古迹星罗棋布,其中宗教文化遗迹约占全国现存主要名胜古迹的1/2,可见,宗教文化遗迹是我国丰富多采的历史文化遗产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都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在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时代,批判地继承这部分文化遗产,对于促进民族文化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6.不能用行政命令对待宗教,但宗教也不能搞狂热,否则将同社会主义、人民利益相违背
  邓小平指出: “对于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办法,但宗教方面也不能搞狂热,否则同社会主义,同人民的利益相违背”。在这个重要谈话中,邓小平站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宗教问题基本政策原则的高度,明确阐述了对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即不可采取行政手段去禁止宗教或发展宗教,宗教信仰自由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由于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历史现象,其本身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企图用一种物质手段或行政手段去消灭它,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是非常有害的,它的消亡,只能是人类发展一定阶段条件下的自然消亡。当然,这并不排斥我们对唯物主义和无神论广泛宣传的历史作用。
  但是,无产阶级政党在处理宗教问题时,必须坚持服从于党的基本任务的原则,不允许宗教方面搞狂热,否则会同社会主义、人民的利益相违背,或发生尖锐:中突。邓小平结合我国与世界的现实状况,严肃地指出宗教不能搞狂热这一点其意义是十分深远的。
  在我国,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对超出法律和政策范围的宗教活动要进行教育、疏导和制止,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坚决制止各种违法的宗教狂热活动。
  由此可以看出,邓小平以无产阶级战略家的高度,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不断经受着检验,闪烁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真理的光辉。
  二、以中发[1982]19号文件(以下简称《文件》)为代表的邓小平理论关于宗教问题的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宗教问题的坚持和发展,为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时期完成宗教问题上的“拔乱反正”和社会主义时期有关宗教问题的一系列认识问题的解决和做好宗教工作,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1.对“什么是宗教”,如何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识“宗教”进行了新的概括,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内涵的基本观点
  《文件)开宗明义,对“什么是宗教”这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首要概念作了如下历史唯物主义的精辟概括,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同这种信仰和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都是社会的历史的产物。”在这里,我们党首次以中央文件的权威表述,提出了宗教本身是由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四要素组成,并且明确指出了宗教这种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上的历史现象是社会的历史的产物这一显明结论,这就给我们明确地揭示了”宗教是什么”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发展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
  2.针对当时存在的某些“左”的错误认识, (文件)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全党同志对此务必要有足够的清醒的认识的警示
  (文件》在坚持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明确指出了”在人类历史上,宗教终究是要消亡的,但是只有在经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长期发展,在一切客观条件具备的时候,才会自然消亡”的基本认识之后,着重针对当时存在的两种错误倾向,即“那种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经济文化的一定程度的发展,宗教就会很快消亡的想法,” “那种认为依靠行政命令或其他强制手段,可以一举消灭宗教的想法和做法,”明确警示全党“对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全党同志务必要有足够的清醒的认识。” {文件)实事求是地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对宗教工作所经历的一段曲折的道路,分阶段评价了宗教工作问题上的功过是非,汲取历史上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明确提出了新的历史时期党和政府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
  3,在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处理一切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宗教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
  (文件)全面阐述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内涵,这就是”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这一对宗教信仰自由问题的完整表述,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坚持自己无神论信仰的同时,真正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坚定信念,同世界上一些号称”维护宗教信仰自由”,实则只有信教者的自由,而对不信教者进行多方限制的虚假做法,对于一些拿“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大棒,对其他主权国家说三道四,横加干涉的霸权主义行径,形成显明的对照。
  (文件)在充分认识和正确把握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我们党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这就是“使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奋斗目标上来,这是我们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处理一切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并郑重宣布“任何背离这个基点的言论和行动,都是错误的,都应受到党和人民的坚决抵制和反对。”
  4.努力做好争取、团结、教育、引导、培养和安排宗教界人士的工作,与爱国宗教信徒结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共同奋斗的统一战线
  与爱国宗教信徒结成统一战线,是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提出来的,我们党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特别是在经历了”左”的干扰和曲折发展历程后的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时期, (文件)明确提出了,”在世界观上,马克思主义同任何有神论都是对立的;但是在政治行动上,马克思主义者和爱国的宗教信徒却完全可以而且必须结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共同奋斗的统一战线。” “应当成为党在社会主义时期所领导的规模广大的爱国统一战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就必须努力做好争取、团结、教育、引导、培养和安排宗教界人士的工作。作为党的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必须在各种宗教中培养一大批热爱祖国、接受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又有宗教学识,并能联系信教群众的代表人物。”
  5.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作用,是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所进行的渗透活动,打击各种打着宗教旗号所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宗教活动正常化、法制化,努力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发挥其桥梁作用的组织保证
  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宗教都先后成立了各种爱国宗教组织,在促进宗教活动正常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努力做好工作,进一步充分发挥爱国宗教组织的作用,已成为党和政府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党和政府宗教工作的相当部分,是要通过爱国宗教团体去落实和执行的,爱国宗教组织是党和政府争取、团结和教育宗教界人士,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
  只有深刻认识到爱国宗教组织在宗教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才能自觉地落实好各项宗教政策,努力培养和造就新一代宗教界教职人员队伍,合理安排好宗教活动场所,妥善解决好与各宗教实行自办、自养有关的各项事宜;才能有效做好既要加强爱国宗教界同世界各国宗教界人士的友好往来,又要坚持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所进行的渗透颠覆活动;才能制止和打击一切非法和违法的宗教活动以及各种不属于宗教范围的,危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的迷信活动。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为此, (文件)对上述各项政策都做了明确的界定。
  6.在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处理好宗教问题的根本保证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 (文件)首先明确党的宗教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因此各级党委的有力指导和组织一切有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是十分重要的;进而又指出, “必须健全和加强政府主管宗教事务的机构,并且使一切从事这一方面工作的干部,系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理论;深入地理解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密切地联系信教群众,同宗教界人士平等协商,合作共事”的基本要求;为此就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对宗教问题进行科学研究,使其成为”党的理论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全党同志一定要清醒地理解,党的宗教政策,决不是临时性的权宜之计,而是建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理论基础之上的,以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目的的战略规定。”
  邓小平和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时期,以无产阶级理论家和战略家的气魄,深刻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工作的经验教训,拨乱反正,开创了我国宗教工作的新局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宝库,为社会主义时期党的宗教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做出了历史性的伟大贡献。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继承了邓小平理论关于宗教问题的思想,全面系统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宝库,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沿着我们党开拓的独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工作的路子,为服务于党的根本任务,不断做出了并将继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工作单位为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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